馬車離得皇城越來越遠,千華一開始還探出半個身子使勁的朝後望,期待母親會突然出現把他帶回去,到了後來,皇城已然看不見,入眼的就是一條黃土大路延伸朝後。
小小的千華抿嘴,依稀記得母親昨夜裡在他的睡榻旁爲他打着扇子自言自語:小千,我的孩子,你要好好的活下去,母親等着你回來。
平穩的馬車徒然一個顛簸,外面有人嚷嚷着有土匪有土匪,小小的千華嘴角微勾,眼中寒意畢現……
直到身邊最後一個暗衛倒下,小小的千華眼中其實還不曾有淚光,回皇城的路太過艱難,他乾脆舍了皇城向更加偏遠的地方行去。
這一年姬家廣發告示下一代家主人選之一姬千華十歲時去山莊避暑途中遭遇土匪,生死不知音訊全無,若能提供線索者賞金百兩。
他的命在姬家眼裡,原來只值百兩。
這一路走走停停,他的雙手由一開始的白希細嫩變成了滿手血泡,又從滿手血泡變成了硬硬實實的繭子。
到達和平鎮的時候千華十三歲,那時的他已不再是姬府的千華少爺,而是一個以一把木劍爲生的浪蕩遊俠兒。
以天地爲家的遊俠兒。
和平鎮,是千華這一生中唯一美好的存在,只是當時自以爲歷經滄桑的他卻太幼稚沒有珍惜這年華。
霧濛濛的水池中,音容無雙的少年自水底緩緩浮起,驀然的像是感應到了什麼般擡頭,屋頂的一處瓦片已經移開,而填補瓦片的是一雙明亮的有着琥珀色眸子的雙眼。
似是沒想到少年會擡頭,屋頂的人一驚,接着就是瓦片嘩啦啦的雜響聲,以及噗通一聲巨響。
於塵土飛揚中,一個粉色的身影落在了浴水中。
掉落在浴水中的少女在水底撲騰着浮出水面,伸手抹了一把滿臉的水睜眼,瞧到近在咫尺的臉,她怔了怔,目光望着這張臉微微沉醉,在那張臉就要被怒氣取代之前,她猛地湊上前親了親那近在咫尺的紅脣,“千華,這是我的房子,你住在我房子裡就是我的人啦,我都沒有生氣你生什麼氣!”
話雖然這樣說着,她已然是哧溜爬上浴池抱着因溼了衣服而凸凸的胸口飛奔而去。
粉色的身影如蝶一般轉眼即逝,千華怔怔瞅着那身影。
一直到門大響了一聲緊閉。
千華的手這才怔忪放在脣上。
依稀還有少女淡淡的香味在脣邊繚繞,很好聞的香味,讓他就忘了這滿池的污水以及屋頂的那一個大窟窿。
落英漫天之時,少女眯着眼咯咯咯的對他笑,“千華,我唱歌你舞劍好不好,我唱的這麼好聽,你也得表示表示啊!”
一側的月亮門口徒然出現一個婦人,不屑的瞟了眼千華,又扭頭喝斥少女,“琳兒,怎麼又跑進了你華哥哥的院落,還不快出來!”
千華被這林園的主人認爲義子,名義是喜歡千華的才華,其實真正的想利用的是千華這張麪皮,爲了顯示自己的誠意,林園主人甚至把自己小女兒住的院落騰出讓千華住了。
……
琳琳去世整整十年。
可與琳琳相處的滴滴點點好似就在昨天一般。
昨天琳琳還抱着他的木劍拉着他的衣袖喊着:華哥哥,你要給琳琳寫信,琳琳會一直等你回來。
昨天琳琳還坐在假山石上迎着陽光向他唱着郎啊郎一去山萬千……
昨天琳琳踏上那一塊塊能到他屋頂的假山石,在他的目光注視下突然轉頭望着他,站在假山石上的琳琳被五彩的光芒環繞,那一刻直如天仙,她笑着說:華哥哥,你看我爲了瞅你一眼花了多大的功夫,你感動不感動啊!
千華很多時候都在想,要不是因爲他受不得寄人籬下之苦以及那些閒言碎語一氣離開林園,離開琳琳,是不是琳琳就不會被召到陳宮,更不會被安排嫁與王子皓,若非因爲嫁給王子皓,也就不會暴斃在那陰暗沒有人性的陳宮中。
可恨他年少輕狂,他以爲自己寫了那麼多的書信給琳琳,琳琳一封也不曾回他,是因爲早就把他忘了,他千里迢迢的趕回得到的卻是琳琳嫁於他最好的竹馬陳凌皓的消息,於是他連當面質問都不曾,連夜又離開。
可恨他年少無知,自私又自我,若當時能思量一番,若當時能見琳琳一面,琳琳是不是就不會死。
兩年,他是在兩年之後得知琳琳的死訊的。兩年之中,他曾以爲琳琳麻雀變鳳凰享受着人間難有的榮華富貴,他時時刻刻怨恨着這個說要等他回去卻食言的女孩,心心念念着,卻不敢再去探聽關於她的任何消息。
所以他不曾見她最後一面,甚至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離她過世已經兩年多……
乍聽聞噩耗,他以爲是自己在做夢,往事一幕幕的浮上心頭,少女明媚燦爛的臉出現在眼前,飛揚的眉漆亮的眸子比任何時候都要清晰。
“陳凌皓,你爲什麼沒有保護好她?”
“陳凌皓,你知不知道她是我這輩子最愛的女人?”
“陳凌皓,你這個混蛋,你以後會知道永失所愛是什麼感覺的!”
千華沒有時間爲琳琳流淚,他甚至沒有時間過多的想這件事,因爲得知消息的這一年他的母親死於非命,他也是因爲這個原因回的皇城。
很多時候,只有人去世了纔會讓活着的人知道她的重要性。
千華依稀還記得那一年離開時,母親爲他扇着扇子一臉慈愛的模樣,這些年一直在外流浪的他也曾偷偷跑回去看望過母親,偷偷的,不被任何人發現,包括他的母親。
他那時候握着拳頭咬着牙想,等自己強大後要風風光光的從大門進入姬府。
沒有人等到他,這兩個在他生命裡最爲重要的人,在他從不曾想過的時間離開了他。
思念噬骨!
每一次的回憶都是美好的,可每一次的回憶都是痛苦難耐的,這種痛苦就像呼吸一般每時每刻都伴隨着千華。
他以爲沒有比當年到和平鎮時更狼狽的時候,可是以兔兒爺的身份走出林園的他比那時還要狼狽。
他以爲沒有比在林園裡經歷的更加痛苦的事了,卻不曾想會得到琳琳與自己算作兄弟的好友訂婚的消息。
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比這個消息更加糟糕的了,人生最悲痛的事情他都經歷了,他以爲自己心已死。可是兩年後,他的琳琳死了,死在了兩年前。
伊人已去,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卻已時過境遷。
有一種痛,哭不出笑不出,說不出忘不掉,如蟻噬骨。
姬家的人不承認千華,甚至連母親的最後一面他也被攔阻在外,林家的人更是瞧不起他,琳琳的屍骨他都不知葬在何處。
活着生不如死,可他必須得活着,好多事情需要他去做。
有些事情其實很簡單很簡單,當他成爲真正的強者,當姬家低聲下氣的求着他回去的時候,他轉身,毫不猶豫的離開。
生活沒有任何的目標,甚至已經不算是生活,千華覺得自己骯髒的已不配再做那個可以回憶琳琳的千華,可這樣的骯髒的生活他已擺脫不掉。獵色、練功是他唯一的念頭,也是他活着的支柱。
千華第一次見嫩末的時候,其實並不是爲了嫩末,而是爲了那個被王子皓接在慕院的女子
無心插柳柳成蔭,待看到王子皓對嫩末的與衆不同,千華覺得自己胸口某一處像是甦醒了般開始跳動的厲害。
永失所愛的滋味陳凌皓一定沒有感受過吧,夜夜睡不着輾轉反側的滋味陳凌皓也一定不曾體會過,那種求不得的心情他其實應該與陳凌皓分享。他們是好哥們好兄弟,陳凌皓讓他永失所愛,他也該讓陳凌皓嚐嚐這種如身不如死的感覺。
看着嫩末從崖下跳下那一刻,千華是含着笑的,他很想馬上把這個消息告訴陳凌皓,他很想立刻的瞧到陳凌皓的反應。
“我把她交在你手中,可你卻沒有保護好她!”陳凌皓的聲音淡淡的,一如當年的他。
千華就笑,眉眼飛揚,“是啊!當年的琳琳,你也不曾保護好她。”
千華覺得陳凌皓會憤怒,會大喊着質問他,比方說:琳琳能和嫩末比嗎,比方說:千華這麼多年你還忘不掉她你過的有意思嗎,又比方說:千華你這個混蛋……
可是陳凌皓,只是靜靜的盯着他說,“千華,我們兩清了。”
那段時間,兩個同是天涯傷心人的孩紙一起喝酒一起買醉,一起高歌一起傻笑。
千華說:陳凌皓你真哥們,有你陪着我傷心,我也就不寂寞了。
陳凌皓說:千華,只有這麼一次。
只有這麼一次!
後來的後來千華才明白這話的意思。
這一輩子,他終究只能一個人度過!
前段回家侍候父親的時候才知道我最疼愛的表妹去世了,比我小四歲,正是花一般開放的年齡,與我一起長大,後來我結婚了,因爲小白一直不得我家人的認可,我每次打電話姑姑都不願意讓表妹接我的電話,我曾一度以爲是因爲姑姑怕表妹跟着我學“壞”(姑姑覺得我和小白屬於私奔,因爲不得長輩認可)
因爲我的這個認爲,我就很少給姑姑打電話了,這次回去才知道,表妹早在去年正月的時候去世。
沒有人告訴我,我甚至連最後一面都沒有見到,那種滋味真的太痛苦……
那時候就想着寫千華的番外,也是那時候把本是男配的千華放在了男三位置……
妞兒們,珍惜身邊的人,變故是一瞬間的事,後悔與傷痛則是永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