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楊洋的生日,李志豪與楊洋的朋友在一個酒吧爲她慶祝的時候,恰好顏人傑就在鄰桌喝酒。
顏人傑是山城公安副局長的兒子,同時也是一個流氓,痞子,花花大少。
他初見楊洋第一眼就打定主意,要把這女的給上了。後來楊洋唱過一首歌之後,他更是覺得這樣的女人少見,很有明星味道,那是非上不可,不然會抱憾終生啊。於是他讓他手下的一個兄弟過去請楊洋,楊洋開始拒絕,但禁不住對方比較禮貌的好說歹說,顧及人家那麼大一蹲菩薩的面子,心想過去喝一杯也沒什麼。
哪知道一過去顏人傑就藉機會動手動腳的,還強行留她作陪,不讓她走。
一邊的李志豪忍不住了,就過去很不客氣的把楊洋拉走。於是顏人傑的幾個手下就出手想教訓他,結果都被他打了個落花流水,他甚至忍不住想把顏人戒也狠狠的教訓一頓的,但被楊洋給勸住了。
事情暫時告一段落,但顏人傑怎麼會甘心服氣,於是派人查到了李志豪的底細,讓後親自帶着一大羣人到他上班的地方興師問罪。
當時,顏人傑給李志豪開了一個條件,給他一個活命的機會,那就是主動認錯,然後把他的女朋友給讓出來,承認自己是牛糞,不配插在鮮花上。
李志豪本來是個骨頭挺硬的人,怎麼會接受這樣屈辱的條件。
結果自不用說,顏人傑下令動手廢他,但是,李志豪不是
病貓,他反抗了,而且非常強悍的反抗。
李志豪是誰,特種兵中的尖兵啊。
但有一點對李志豪很不公平,除了對方人數比他多許多以外,對方還都拖刀拿棍的,他只是赤手空拳,讓他處於極度劣勢。他畢竟是人,不是神。
李志豪想到了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的道理,於是冒險在包圍裡衝出一條路,直撲顏人傑,在兩人距離還有兩米的時候,他騰身而起,給了顏人傑一腳。
顏人傑讓不開,更接不下,被踢了個正中。那一腳,踢到了顏人傑的大手臂上,後果是骨折。顏人傑一下子栽倒。
李志豪趁機控制了顏人傑,藉以要挾他的手下,然後帶着楊洋上了一輛的士,安全離開。而顏人傑的父親心疼兒子的受傷,直接下令抓了李志豪,這是讓李志豪做夢都想不到的。他只是出於正當防衛啊。所以,出事以後,他只想過換個地方工作,以避開顏人傑的糾纏,沒想過逃,因爲他清楚自己根本沒有犯罪。
但李志豪還是被強行抓了進去,被一通毒打。警察要他認罪,他拒不認罪,但是後來,警察不知道哪裡去找來那麼些所謂的目擊者,扭曲了事件真相,在法庭上作了僞證,說他在生命並沒有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使用了極端暴力,他作爲一名受過特種訓練的人,力量非比尋常,出手應該有分寸,所以被叛防衛過當,判刑三年。
對於李志豪的入獄,獄友們有佩服他有種的,但
更多的是說他傻,爲了一個女人來坐牢,值得嗎?
他覺得值得,因爲他愛楊洋,他一直都覺得作爲一個男人應該有保護自己心愛女人的責任,他可以用生命來保護自己心愛的女人。
所以,即使他被判刑三年,但絕對沒有過後悔的想法。開始的那些日子,楊洋會每個月都帶着東西來看他,還給他送錢,希望他在裡面能過好一點,還說一直等着他出來。監獄裡會讓人覺得很悶,但他的心裡一直都有冷卻不了的溫暖,楊洋的關懷與愛溫暖着他。
哪知道事情戲劇性的急轉直下呢?
寧可相信世界有鬼,也不要相信女人的嘴?
只要地球會轉,人就會變?
這是一個讓人無法信任的世界,一個讓人極度沒有安全感的世界,許多人惶恐的生活着,總是擔心着自己明天被誰遺棄,孤單在某個路邊街角,枕着寂寞。
失過戀的人都知道,失戀後的很長一段日子,天空是灰色的,生活得很頹廢,沒有希望。他的心痛苦的在絕望中不甘的掙扎着,常常以狂打牆壁或一些物體來釋放心中的痛,打到滿手鮮血,還是忍不住內心的悲傷,淚溼眼睛。
越是想刻意的遺忘什麼,卻越是在心裡有更深刻而強烈的感受。
李志豪一直最想知道的,是楊洋爲什麼要背叛他與她之間那麼幸福的愛情。楊洋曾說過是因爲家裡的原因,但李志豪不相信僅僅是因爲這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