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聽說過這樣的論點,不過鳳歌卻有別的想法,那就是“偷偷摸摸”也是很好吃噠,看着父皇每次從朝會上下來之後,就直奔丹鳳殿,一頭扎進小廚房的那模樣,簡直就好像是餓了幾天不曾吃飯,哪裡是什麼皇帝,比災民還要慘烈一些。
“想到了什麼,笑的這麼高興?”高真北問道。
“我父……親有時候晚上會餓醒,家裡沒有東西吃,就會,偷偷到外面,嗯,去弄一些魚,或是一些雞,實在不行,烤個山芋也是好的,他吃着那些東西的時候,整個人都好像發着光一樣。特別有意思。”鳳歌想到父親的模樣,忍不住又笑了起來。
高真北心中有些疑惑:“如果沒記錯的話,你家不是挺有錢的?能弄到通關令的人家,再怎麼也不會窮困潦倒成這樣吧?”
“其實,家也不是真沒有東西吃,只不過,想要吃什麼,需要通知廚房裡的人,又是通火做飯,又要處理那些食材,廚房晚上是沒有人工作的,如果要是他半夜叫過一次,廚房裡的人就會擔心他以後還會叫,因此,就要留人在那裡值夜班,我父親他不想折騰別人,所以,就只好自己弄啦。”
鳳歌捧着臉,一雙眼睛笑得彎彎,想起父皇身爲一國之君,站在廚房裡一邊做着菜,一邊自我安慰:“治大國若烹小鮮。”然後還特別講究個擺盤,有時候自己正好能趕上父皇偷偷吃東西,就會在他還沒有擺好盤的時候,就把菜偷吃掉一些,惹得有強迫症的父皇一定要再去找點別的什麼東西給補上。
“看來,你和家裡人的感情是真好啊。”高真北舉起酒罈,向粗瓷碗中,滿滿斟了一碗,仰頭一口喝乾。
鳳歌笑道:“那當然啦,一家人嘛。”
“你在家裡是獨生女嗎?”
“當然不會是啦,我有好多弟弟妹妹,我是家裡的老大,他們都得聽我的。”鳳歌得意的一揚頭。
高真北又爲自己倒了一碗酒,這次卻沒有喝,只是雙手捧着酒碗,低着頭,晃着那碗酒,這裡的酒不是什麼好酒,一口喝下去,有一種劇烈的酒精刺激感,不過是給這裡往來的客人在這寒冷的戈壁之夜,增加一點溫度罷了。
不知怎的,鳳歌覺得這個男人看起來有些憂鬱,這個塊頭極大的男人玩起憂鬱來,讓鳳歌不由想起曾經在山中見過的孤狼,眼神清冷,蹲在高山上,完全不在乎周圍的一切。
鳳歌小心翼翼問道:“你不開心?”
“沒有,只不過……吃多了,有點撐着。”高真北起身,“今天跑了一天,明天還要跑一天,我先回去了,姑娘你也早些安歇吧。”
鳳歌點點頭,應了一聲。
她坐在那裡,看着關林森的面前只放着幾個顏色發黃的饅頭,個頭僅有拳頭那麼大,連個下飯的鹹菜都沒有。
這會兒大廳裡的人已經漸漸少了,只剩下關林森,鳳歌,還有靠着牆角,將整張臉隱在陰影中的那一位不知道是男還是女的人。
鳳歌故意坐到關林森身邊:“這位兄臺,你怎麼吃得這麼簡單,乾嚥饅頭哪裡能吃得下去,爲什麼不吃點菜?”
關林森嘴裡正塞着饅頭,說不了話,向着牆上指了指,鳳歌這才注意到,牆上的水單上寫着菜的價格:
饅頭一百文三個,四十文一個;
黃燜雞兩千錢一份,
鳳歌看着倒抽一口涼氣,這幾乎是二兩銀子了啊,關林森一個月的薪俸也不過是一兩半而已。
再往下看,酥魚兒一百文,跟三個饅頭一個價,這倒也沒什麼。
酥魚兒配醬五千錢一份。
這價格看得鳳歌差點一口氣沒提得起來,剛纔她還說這醬拌上酥魚兒的味道真不錯,不如再來一份,現在看着,還是算了吧,一份醬,跟金璜開的月錢一樣。金璜起碼還有點用,這醬,吃完了以後莫非能昇仙?
方纔高玄武與鳳歌其實也沒吃多少,黃燜雞也只不過夾了兩筷子而已,皇家的習慣便是會將皇帝皇后吃了幾筷子的菜撤下去做爲賞賜之用,因此,鳳歌便說:“那兄臺何不嚐嚐這裡的招牌菜黃燜雞?味道的確不錯,除了貴,沒有什麼缺點。”
坐在陰影中的人似乎發出了一聲冷笑,鳳歌不確定他是不是衝着自己來的,萬一,人家只是嗓子不舒服,隨便哼哼一下呢?於是,鳳歌並沒有理睬,只是將桌上那盤雞,還有高真北剛纔喝剩下的酒一起端來了。
酒菜放在關林森面前,鳳歌問道:“兄臺是要往哪裡去,看你像大恆國的人,我也是,不如,我們一路搭伴而行?”
這是事先與關林森說好的,這一路上實在太長,又有一個高真北跟在身邊,如果關林森總是以暗衛的身份在暗中保護,想要瞞過高真北,那實在是太困難。
於是,鳳歌便決定在第一個留宿的地方,藉故與關林森搭訕,然後假裝認老鄉,然後攀談攀談,就可以一起走了,順理成章,水到渠成,就算是高真北,也不能說出什麼。
鳳歌熱愛做人設,設定關林森是一個祖傳買賣武器生意的小販,爲了提高銷售質量,纔會想到去西夏去找人合作。
現在雖然大廳裡沒什麼人,不過老闆還在,若是高真北想要問老闆這兩個人是什麼時候,怎麼勾搭上的,這個坐在櫃檯後面,實則在暗中觀察一切的老闆自然會告訴他。
鳳歌事事想的周全,唯獨沒有算到這個身在陰影裡的人。
看着鳳歌就這麼湊了過去,他又發出了一聲冷笑,這下鳳歌聽得真真切切,沒錯,一定是衝着自己來的,她忍不住往那個方向望過去:“請問這位兄臺是有什麼高論想要發表?”
“你們大恆國的人,真是小氣又摳門,拿着自己吃剩下的菜送人攀交情?打發乞丐?”那人的聲音中充滿了嘲諷,鳳歌此時纔想起,對啊,在路上看見的乞丐,似乎就是這麼拿着一個破碗,然後就有人會往他的碗裡倒一些吃剩下的飯菜。
自小在皇宮長大,從來都覺得將沒動幾下筷子的飯菜拿去賞人,那是受賞者的無上光榮,一般的人,誰會想得到他們啊,看來,自己的觀念是得改一改,不能總是以皇家的標準來接觸外面的世界。
鳳歌剛想再叫老闆重新做一份黃燜雞過來,不就是二兩銀子嘛,我給!
關林森卻搖搖頭:“不必了。”
坐在陰影裡的人揶揄道:“看看,想要攀關係,得罪人家了吧。”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這人插嘴,關林森冷冷的迴應道:“這位姑娘也是好意,這裡的菜價的確很貴,不是我可以負擔得起的,我與這位姑娘之間的事,請兄臺不要多管閒事。”
“呵呵,這位小兄弟真是有意思,在下是爲你講話,你倒反而不領情,莫不是看着姑娘年輕貌美,動了心?”那人的語氣實在是招人討厭,他還沒完,又接着說:“自古色字頭上一把刀,小兄弟,剛纔這位姑娘身邊坐着的那個北燕漢子你可看見了?我可奉勸你,不要打這個姑娘的主意了,免得屍體被丟在沙漠裡,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越說越難聽,鳳歌皺着眉頭,想要站起來,看看這個口無遮攔的混蛋到底長什麼樣,卻看見關林森遞過來的眼色,示意她不要再節外生枝。
那個人看見鳳歌與關林森都不理她了,他也頗覺沒趣的靠在牆角,手裡拎着個小酒瓶晃來晃去,嘴裡還悠閒的哼着不知道哪裡的小曲。
此時,頭頂的鋼板又“咔咔咔”的響起,長長的樓梯道里,迴盪着兩個人的腳步聲,一個自然是出門迎客的店小二,另一個,想必就是今晚住在這裡的客人了吧。
跟在店小二身後來的是一個年輕人,衣着華貴,卻隻身一人,連個伴當都沒有,他一手拎着包袱,一手提着劍,在掌櫃的那裡問有沒有上房了,掌櫃的看了一眼鳳歌:“喏,最後一間上房給這位姑娘了。”
“大通鋪還有幾個空位,要不要?”
年輕人面露難色,顯然,他也知道大通鋪不是什麼好住的地方,他有些不好意思的問:“那,有沒有人稍微少一點的房間,至少,牀是一人一張的。”
“有一個四人間,裡面現在只有兩個男人住着,要不要?”
四人間雖然不如上房獨門獨戶的舒服,但是,總比一張長長的牀鋪上同時滾着二十幾個男人要強多了。
那個年輕人又問掌櫃的:“我那兩個同屋是什麼人啊?好相處嗎?”
掌櫃的擡起下巴,下巴尖指着陰影裡的那個人,又轉過頭,用下巴尖指着關林森:“喏,就這兩個,你自己看好不好相處?”
沒想到,關林森今天竟然和這個出言不遜的小子住一間,兩人別半夜打起來了,鳳歌看着他:“你一定要冷靜。”
關林森將嘴裡的饅頭嚥下去,表情卻是沒什麼變化:“就算是金璜,也不會隨便出手,我難道還不如她?”
鳳歌笑着說:“那當然是比她強的,你比她識大體多了。”
心中卻想着,這話要是給金璜聽見,只怕她要當場炸了,罪過罪過。
掌櫃的問夥計:“這是今天最後一撥客人了?”
夥計點點頭:“外面太陽已經下去好久了,風裡的土腥味越來越重,只怕今晚的黑風暴會比平日的更大一些,不能再出去了。”
掌櫃的給年輕人辦完入住手續,結結實實又收了一大把銅板,這纔將進房間用的木牌給了年輕人。
年輕人很快便出來了,看來他也沒收拾,只是簡單的把東西扔在了房間裡,臉上的表情也不怎麼好看,鳳歌從他的臉上看出了“鄙視”“唾棄”“看不上”“算了忍忍吧”等不同的情緒。
不由覺得好笑,想必自己剛纔也是這樣的反應吧。
“老闆,還有沒有沒有吃的了?”年輕人問道。
“水單在牆上,自己看,要吃什麼隨便點。”
年輕人興致勃勃的剛看了一眼,便倒抽一口涼氣,這反應,跟鳳歌也是一模一樣,關林森微微一笑,沒有再說話。
“實在是太貴了,爲什麼一個饅頭也要賣四十文。”年輕人叫道,“在豐縣,十個饅頭也才五文錢而已啊。”
掌櫃的一臉“愛吃不吃,不吃滾開”的表情,連理都沒理他,一旁正在收拾桌上碗筷的夥計笑道:“客官此言差矣,如果不是這裡可比不得豐縣,這裡所有的糧食都得從豐縣運過來,最近邊境上局勢又吃緊,就算是這些吃的,也是我們老闆花了大價錢給買回來的,若是尋常酒店,只怕給錢都不到呢。”
從豐縣到這裡,鳳歌所乘也算是寶馬良駒,還跑了一天,要是再運上這麼多瓜菜米麪,在這種鬼都不生蛋的地方,確實是有價無市,比起崑崙山中出的黃金還要貴重幾分。
畢竟黃金是不能吃的。
那個年輕人肉痛地囁着牙花:“嘶……能賣半份嗎?”
“不賣。”
壟斷生意就是這麼的霸道,看着那個年輕人心痛的模樣,鳳歌笑道:“不如坐過來一起吃呀?我們這邊還有一些菜,怎麼怎麼動,要是就此扔掉,也是怪可惜的。”
坐在牆角那人又陰陽怪氣的調笑道:“你這兩碗菜賣了一戶又要賣一戶?比掌櫃的還要會做生意啊。我說,掌櫃的,你不如收她做了老闆娘吧,我看,有她在,你這店的規模,起碼還能再大一倍。”
“放肆!”鳳歌大怒,一拍桌子便站了起來,掌櫃的十分冷靜的吩咐:“兩位,且等等。”
鳳歌不知道他要做什麼,就看見方纔那個夥計,腳下生風般的,迅速將桌上所有的杯碗筷碟全部收了起來,動作極其麻利的將凳子一條一條的倒翻在桌上扣着,還將桌子推到一邊,貼牆靠。
現在店中間的場地空出了一大塊。
掌櫃的說:“你們請自便,借場地打架免費,我也不管你們誰死誰活,但是,如果弄壞了我的東西,還請照價賠償。”
說着,便拋出了一卷長長的卷軸,價格清單上有蠟燭臺的價格、桌子椅子的價格、還有磕壞了牆怎麼算、踩碎了地磚怎麼算,每一個價格都是天文數字。
“今晚有黑風暴,你們要打,就在這裡打吧,千萬別出去,出去,就飛昇上天,下輩子再見咯。”掌櫃的將鋪在櫃上的賬本一卷,舉着燭臺,便自顧自的走了。
少了一隻燭臺,大廳裡的光線又暗下來許多,看着剛纔的報價單,誰都沒心思打架了,但是又不好就這麼收手,於是,就這麼僵持着。
那個年輕人一會兒看看鳳歌,一會兒又看看那個人,他覺得爲了維護晚上房間裡的安定與團結,自己有義務勸說這兩位大哥放棄彼此間的仇恨,雖然根本不知道這莫名其妙的仇恨是哪裡來的。
“兩位,兩位,聽我一句,這店裡的東西實在太貴了,爲了打一架,付這麼多錢,實在不值當啊。”鳳歌不由笑了,這才注意看着那年輕人的臉,不如關林森的冷峻,也不如林翔宇的溫潤如玉,更不似高真北的高大威武,倒像是個跑慣了江湖的油子。到處都能吃得開,但是誰也不會拿他當個角的那種。
鳳歌笑道:“嗯,不打,沒必要與瘋狗計較。”
接着她又問那年輕人:“你是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
“我是東寧國的人,聽說西夏國這裡出極好的鋼鐵,帶回去,價格能翻上幾百倍,所以,我就來了。”
東寧國是整片大陸最東面的國家,國民普遍做的是海上貿易,是大陸上這幾個國家中最有錢的一個,也是對大恆國來說,外交壓力最不大的一個。
求財的商人,他們的規矩簡單好懂,無本萬利爲上,一本萬利爲中。而東寧國的商人更有出息一點,他們講究買賣雙方都能獲利:“如果賣東西的人沒有利潤,那他以後也不會再賣這些東西了,那豈不是殺了會下金蛋的母雞?”
“從東寧過來,你是走的大恆嗎?”鳳歌好奇的問道。
“不,是走的北燕,然後轉下來的。”
鳳歌困惑不解:“可是,那會兜很大一個圈啊。”
年輕人也是無奈的嘆了口氣:“沒辦法,東寧與西夏之間,雖然說只隔了一個大恆,但是,從東寧往大恆國都走的中間,隔了一個祀星族啊。祀星族有着自己的通行法令,想要從大恆走,就等於要辦兩張通行令,實在是太麻煩了,所以,就只好從北燕走咯。”
鳳歌其實對祀星族的瞭解,也僅是一個名字而已,因此,她並不能說出什麼有意義的話來,只是默默的點了頭,以示聽到了。
正說着,年輕人的肚子發出了“咕嚕”一聲,關林森擡眼看了他一眼,將自己面前的饅頭往他面前推了推,鳳歌則是將黃燜雞推了過去:“快嚐嚐,可好吃了。”
年輕人的嘴除了吃吃喝喝之外,也沒有忘記它的另一項功能,鳳歌知道了他的名字叫素明澤,今年十八歲,也知道他是揹着父母偷跑出來的,目的是從西夏弄回鋼鐵,賺好多好多錢,讓看不起他的父母可以另眼相看。
素明澤正吃得高興,那個坐在陰影裡的人,站起來了,向他們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