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府的院子小,而身爲楚國的二皇子前來,住在這兒於理不符,最後被安排進了驛館,而楚風呢,如同一塊牛皮糖一樣,陶菀走到哪兒,他跟到哪兒,這讓念歌都有點小嫉妒,有個爹爹真不好,爹爹是專門跑來搶孃親的。
“孃親,今晚我和你睡哦!”“孃親,呆會吃飯你抱着我哦!”“孃親,我們去玩哦!”小傢伙開始時時刻刻想要霸佔着自己的孃親,不想讓楚風比他更靠近陶菀。
起初,陶菀並不是很明白念歌的用意,等着這樣的次數多了,陶菀也算明白了,她很樂意時時刻刻和念歌在一起,這樣還可以拜託身邊的牛皮糖。
可她們兩個都低估了楚風牛皮糖的能力,他似乎完全不介意她們兩個時時刻刻在一起,他就只跟在後邊就行。
晚上,她們一起睡覺,他就搬個臥榻進屋子;白天,念歌讓陶菀抱着吃飯,他就坐在她們的身邊,偶爾替她們夾菜,弄飯;念歌拽着陶菀去玩得時候,他就留在她們身邊,望着她們的一舉一動,她們笑,他也笑;有時候陶菀二人故意整楚風,支開他去拿東西,而她們二人偷偷地跑開,或者躲起來,不出一會兒工夫很快就會被楚風發現。這讓陶菀懷疑是不是楚風在她們身上放了監視器。
“你們玩得開心不?”這不,躲在草叢中的兩個人又被楚風發現了,他的聲音就像他的名字一樣帶着風,輕輕地,徐徐地劃過陶菀的心田,好似一個大家長看着自己的孩子在嬉戲,說話之中帶着無盡的寵溺。
“不好玩!”這次陶菀率先念歌而開口,“怎麼總是甩不掉你呢?”
“因爲你是我的女人!你在哪兒,我就在哪兒!”楚風淡淡地說着,眸間帶着笑意,他彎下腰抱起念歌,“我們一家人就是該在一起。”
陶菀被他如此淡卻飽含深情的話,弄得心煩意亂,不行,不行,在這樣下去,沒準兒自己一不小心又愛上他了,她不可以這樣子,這般想着,她不由得跺起了腳,她要恢復記憶,她要藉着記憶裡的痛來告訴自己不應該繼續和他這樣糾纏下去。
可撇頭看到念歌那欣喜地模樣,她有不忍心,她好糾結啊!
念歌直視着楚風的雙眸,一臉不解: “爹爹,你爲什麼總是能夠找到我們呢?”
“因爲你是我的兒子啊,你孃親是我的夫人,我們心有靈犀,所以我很快就能找到你們!”楚風一直都是很溫柔的人,此時面對自己的兒子,那更是溫柔,就連陶菀這個女人都嘆之不如。
但心裡卻鄙視地很,我呸,什麼心有靈犀,要真有心有靈犀,早就該找到她們了,還會等到這個時候?
“哦哦!”念歌瞭然的應了聲,“那爲什麼我就沒有呢?”
“因爲你還小,等你長大了,就會有了!”
念歌滿面笑容地說着:“那我要快快長大,這樣的話你和孃親想要把我扔了,都會扔不掉,我會很快找到你們!”
“嗯!”
這時,念歌打了一個哈欠,揉着眼睛說道:“孃親。我想睡覺了。”
陶菀從楚風的手上接過孩子,輕輕地哄着他入睡,此時的陶菀臉上褪去了以往的稚氣,散發着母性的光輝。
做了孃親的女人,總是會成長的特別快,心裡總會時刻的惦記着自己孩子的安慰,陶菀之所以還沒有離開曲府去尋找藥,一來是爲了能讓楚風多陪陪念歌幾天,二來也是想要看看楚風是不是真得合適一起去。
但最近幾日觀察下來,他並沒有像蕭百和離歌所說的虛弱,雖說是削瘦了點,但好似
還算健康,這般的話應該可以上路了。
她將念歌抱回到牀上,掖好被子之後,便讓蕭百過來陪着她,而自己則是與楚風走了出去。
“楚風。你真得決定和我一起去取藥嗎?”陶菀靠在牆上,望着站在日光下的楚風,他總是愛穿一身白衣,彷彿這輩子就只有這麼一件衣服,但就是如此一件白衣將他襯托的與衆不同,他仙一般的飄逸,此時在日光的照耀下,身上更是散發出道道光芒,很是耀眼,如此光芒的一個人,怎麼會被允許輕易地愛一個人呢?
楚風點點頭:“我想還是我一個人去爲好,你留着陪念歌,念歌那麼依賴你!”
陶菀搖了搖頭,她不能長時間留在念歌身邊,至少在那些人還未抓住之前,她的念歌周圍需要高手保護,那就只能是蕭百抑或是楚風。
而她可以把那些殺手的目光引走,若是再帶個高手,那麼取藥的事也許就方便了許多。
“是在擔心念歌嗎?”楚風緩緩地踱到她的面前,低着頭望向身前的女人,“不是你的原因。”
陶菀不解地望着楚風,不是他說得嗎,自己身上有寶貴的東西,他們是衝着這東西而來。
楚風柔情地注視着陶菀:“菀兒,你說得對,要不是因爲我,你和念歌都不會有事。他們最先是衝着我來,而後由於你進入了我的世界之中,你便被我拉入到了裡面,再也逃脫不開去,哪怕是我真得不愛你,那些人還是會拿你來威脅我,更何況我還是愛着你,所以你的危險是有我引起。對不起。”
果然長得好看的人是妖孽,妖孽總是會得罪各路人!
這不,她被妖孽相中了,她也得罪各路人了,罷了,反正都已經是這個樣子了,怕就是擺脫他,她也不會脫離危險,不如暫時和他攜手作戰,等着一切風平浪靜之後,在和他把話說清楚,過去的就過去了,不愛了就是不愛了,他依舊可以是念歌的爹爹,但是不能妨礙她繼續找疼愛她的男人。
“嫁個你果然沒好事!”陶菀抱怨了一句,“罷了,不過爲了念歌,我們還是一起作戰!”
楚風點點頭,便不再多說什麼,有時間就好,有時間就夠,其它的慢慢來,只要她還在身邊,只要念歌還在她的身邊,她只會屬於他。
“楚風。你當初怎麼就那麼狠心呢?”陶菀如同一個看故事的人一樣,將過去聽成一個故事,“我就納悶了,你口口聲聲說愛我,爲何就下得了手?”
楚風微愣了下,然後滿懷歉意地望着陶菀,張開那略帶蒼白的嘴脣:“我不想欠人情,卻找不到合適的方法,又以爲你離開就會安全,所以才選擇了那麼一條路。”
這條路是不歸路,要想繼續能夠溫馨的生活在一起,沒有一丁點兒隔閡,他需要往前走,往前追,若是需要,他還要飛。
“哦!”陶菀應了聲,撇過頭不去看面前的人,將自己的視線投向了邊上的花花草草,她不明白他說得是真是假,但若真的是這樣,也許她也會這麼做,不,她不會這麼做,她怎麼會去傷害一個自己深愛的人,又深愛自己的人呢,她應該會和他把話都說清楚,欠的人情,那就一起還,遇到的危險,一起度過。
夫妻不都該是這樣的嗎?夫妻不該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而是風雨同濟。
她嚮往的就是這樣,“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樣的誓言是很美好,也是她所要的結果。但她更希望的是那個人願意牽着她的手走過風風雨雨,這樣的愛情纔是堅不可摧。
“菀兒。我們什麼時候啓程
?”
“後天吧!”陶菀淡淡地說道,她還是過問下念歌,念歌已經是個善於思索的孩子,讓他來決定最後誰來陪他,照顧他,“我想聽聽念歌的意見!”
“好!”對於陶菀的決定,楚風並沒有反對,他以爲念歌會想讓陶菀留下來陪他。
忽而,陶菀好似想到什麼事情:“楚風,你都離開楚國了,這鳳棲山莊誰在幫你打理?”
楚風微微一笑:“一個人,一個願意我和你在一起的人,在幫我們打理,他也在等着你回去。”
誰?誰會在等她?
她不記得自己還與誰交好?她不解地望着楚風。
楚風並沒有告訴她究竟是誰,只是淡淡地說道:“那一個人曾經對你很好很好,你記得這些就夠了。”
算了,他不想說就不說,等着下次她們回楚國的時候,她順道去拜訪下鳳棲山莊,看看不就知道一切了呢。
就在這時候,一個信鴿飛落了下來,停在了楚風的肩膀上,楚風將它拿了下來,從他的腿上抽出一卷紙,細看了幾眼,隨後用力一捏,那紙張便成了空氣中的塵埃。
這也太牛了點吧?
陶菀驚訝地望着楚風手中的動作,但很快就收斂起神色。
緊而,又是一隻信鴿撲騰撲騰地飛落在楚風的肩上,這信鴿傳書也來得太頻繁了點吧?
楚風的動作與之前並無兩樣,只是但看到這次傳信的時候,他的神色變冷了許多,這幾日見慣溫柔如風的他,陶菀看到他眼眸中的一絲厲色還是不由得有些顫抖,這個人原來不是個好惹的貨啊,哎,自己怎麼就攤上這麼一個人呢。
“是鳳棲山莊的人來信,讓我們小心一個人。”
“誰?”
“一個並沒有死去的人!”
這不是廢話嗎?她咋知道誰死去,誰沒有死去,她鄙視地朝着他看了幾眼,既然他不想說那就不說的,反正自己已經攤上一堆麻煩了,就算他說了,這麻煩也不一定會少,沒準兒還要多思慮幾天。
“菀兒,我要去一趟驛館!”說着,便轉身準備離去,但走了幾步,又回過頭叮囑道,“你不準偷偷離去。”
他怎麼也這麼幼稚,陶菀點點頭,她幹嘛離去,她就算要離去,也得等她兒子醒了,況乎她沒那個能耐可以一個人去取藥。
驛館!
當楚風將信中的事與楚雷說的時候,楚雷面上也是一陣驚訝:“消息可否準確?”
“準確。你和夢會現還是早些啓程回去,楚雲一個人怕是應付不了!”
“好。那你呢?”
楚風朝着楚雷歉意的一笑:“楚雷,我雖姓楚,可皇家之人並沒有承認過我,我想,我這輩子爲皇家做得事已經不算少了,也算是還得上皇家那個人一直讓我活到現在的恩了。以後,我只想爲我所愛的人而活,我要爲我的幸福而去努力了。皇家的事,就讓身爲皇家的你們去辦了。”
楚雷聽到這樣的話,無法形容自己的感覺,都說兄弟是手足,此時,有一種手足分離的感覺,可又有一種慶幸,因爲他終於開始面對自己的幸福了。
“好。我會回去幫助楚雲!”
“天下不能亂!”楚風告誡道,“國也不可亂。”
“不會亂!”他的弟弟擔心的顧慮的總是那麼多,若是拋卻愛這個字,其實他要想成爲九五之尊,自己一定會全力支持,因爲他們兄弟之中也只有他狠得時候夠狠,卻又能夠聽從他人的意見,這樣的人身爲國君是再合適不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