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人可是嫌棄奴家身在青樓辱沒了官人的名聲麼?”
見王倫半晌不作聲,孫三四輕咬朱脣,面帶羞澀說。那種忸怩之態分外楚楚動人。
我這是被表白了麼?
“娘子這是哪裡話,小可何德何能,敢蒙娘子垂青!”
雖然兩人相識時日不多,但比較閻婆惜與孫三四,王倫細想起來,竟然是對後者印象更好。
是因爲閻婆惜的生活條件太優渥了?她的市儈?
還是因爲聽說過孫三四的“節儉”?對她父親的爲民請命的尊重?
王倫沒有細想,但潛意識裡覺得閻婆惜和自己的“可親”是因爲自己有可利用之處,而孫三四的接近是純粹的同病相憐?
傻傻分不清楚,但是何必要分清楚,知道自己的本心就好了!
“官人何必自謙!奴家看官人的詞中,既有懷才不遇的鬱結之氣,又有哀國傷民的俠之氣概,便是奴家的爹爹亦不逞多讓。至於文采斐然卻不與權貴結交、不以此爲晉身之階,而甘願自謀生計,此種骨氣尤讓奴家敬伏!
奴家在青樓兩年,厭倦了迎來送往、賣笑追歡!官人如果不棄奴家蒲柳之姿,奴家便設法脫了樂籍,從此將這清白之身託付與官人!”
此時此地此刻,王倫覺得自己像中了大獎般迷糊。這也沒做啥事啊,怎麼就會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她也不該是恨嫁的人啊!
但是貌似自己沒有拒絕的理由:天氣已漸漸轉冷,有個女人暖被窩其實也挺好的?再說自己這具年輕的軀體也真的想女人了!
至於被她先表白的事,無所謂了,男女平等麼,誰先說都一樣。
“小可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麼,竟讓娘子如此看顧!只是不知道麗香院索要幾何?那也不怕,小可現在肥皂生意漸上正軌,等積聚了些資本,那時再爲娘子贖身!”
看多了電影電視上爲青樓女子贖身的鏡頭,都是豪置千金。
一般的風塵女子,贖身的費用大約在三千兩,這個王倫還有機會搞定;
像孫三四這樣的極品,便是萬金亦不嫌多。在目前來看就夠嗆,但也不是沒可能,一百萬塊肥皂而已,無非多加幾個班、多幹幾年…
男人麼,爲女人累,值得!
“贖身?奴家只是淪落此業,卻並未賣身,何來贖買之說?”孫三四啼笑皆非地說。
於是王倫明白了,大宋勾欄裡服務的女性藝人可以分成兩大類,宮廷藝人和民間藝人。
宮廷藝人隸屬於皇宮教坊司,分篳篥部、杖鼓部、拍板部、參軍色等十三部,色有色長,部有部頭,在這些人之上有教坊使,副鈐轄、都管、掌儀範等等此類官職,管理十分嚴格。
民間藝人就是野路子來的江湖客,開始只能在路上開闊地帶賣藝,被稱爲路岐人,又從事表演叫打野呵。後來也有登臺入室,逐漸變爲瓦子的專業藝人的。
孫三四是半道出家,所以只能算民間藝人,因此不存在天價的贖身費。但是因爲入了樂籍,如果從良,也是需要當地官府從樂籍中除名的,她所說的設法“脫了樂籍”便是此意。
只是麗香院是開封府的產業,她名聲比較響亮,又是麗香院的臺柱子,能不能順利脫籍還是個未知數。因爲要走這個流程,必須開封府同意。
不過王倫還是拍拍胸:好險,省了一大筆費用!
“那脫籍之事,待有空請趙楷成全,料想還有這個面子的。”他想。
只是他突然想到,孫三四突然對自己示愛,會不會也是因爲看到三皇子看重自己?如果是這樣,就未免不爽,有被利用的嫌疑。
“小娘子既然想脫籍,小可設法成全罷了。至於娘子擡愛,小可思來想去十分不妥:一是小可居無定所,每日生計只能裹腹,恐怕會委屈了娘子;二來小可嘗言丈夫無業不立,並且將來學舍完成之後會有何變化,小可亦不知。娘子青春正當時,豈能因等待小可而虛度光陰?此事休要再提!”
孫三四愕然,還有主動投懷送抱而不要的?
這讓她把後面的說辭一下子都打亂了。
作爲在香榭樓、麗香院都有偌大名氣的頭牌,孫三四見識過太多的男人嘴臉,太知道他們接近自己想幹什麼了。要是貪圖富貴沉溺奢華,她現在不知會有多少恩客出手要納下自己。
作爲名門大姓出身的女兒家,要不是家門生變,她豈會淪落到這個地步?不過既身入樂籍,便被嚴格束縛,再無脫身之策。
心掛血海深仇,所以並未沉淪,反而想利用機會接近當朝達官貴人,爲父親洗冤。只是棲身香榭樓一年之久未遇良人,眼見得仇人步步高昇,自己竟無一點辦法,也漸灰心。
這才輾轉去麗香院,因爲是開封府的地盤,便想着有機會遇人解了她的樂籍。她已經攢了不少金銀,將來生活並不成問題,然後找一良人安穩了卻此一生。
不想遇到王倫,爲他詞才所動,便有了觀察之念。只是還沒等她有親近的機會,王倫的機遇就已經來了。
先是閻婆惜,後是蘇過,接着是三皇子,一下子把他的詞名擡起來了。當然,王倫自身硬也是事實,那出手的七首詩詞已經在東京傳爲美談,據說連礬樓的那位美成先生都稱頌不已。
眼見得閻婆惜捷足先登向王倫示好,她便有些急。倒不是真如她剛剛所說的自己對王倫有多少情意,而是他深知好機會轉眼即逝,像王倫這樣的青年才俊真的很難再冒出一個來。
閻婆惜的手段她又不是不知道,那種羞怯嬌嗔連自己身爲女身都覺得我見猶憐,男人見了豈有不魂飛魄散如蒼蠅盯肉之理?
且先下手。
以王倫的才學,又得三皇子欣賞,將來前途不可限量。如果跟了他,既不污了名聲,也自然地能免除了身在賤籍之苦----樂籍即是賤籍。
一旦被編入樂籍,就失去了人身自由,成了賤民階層,後代必須世襲爲奴隸,自然毫無社會地位可言。
就整個羣體來說,樂戶既不能和一般的良民通婚,也不能參加科舉考試,無論是在服飾、禮儀方面都受到種種限制。甚至同一祖宗、同一家族的人,只要淪爲樂戶,也會受到族人的歧視,生不許進祠堂,死不許進祖墳。
她不想在活着時無法爲父伸冤,死了還要受這種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