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甩了個臉色就回了房間,坐在椅子上生悶氣,隱約聽到他爸爸媽媽呵斥他的聲音,又向我爸媽道歉。我對家裡的事知道得不多,也無心018019打聽,但那時他爸好像要請我爸幫一個什麼忙,所以總是很謙卑。
他爸爸用很嚇人的語氣大聲讓他向我道歉,我得意地等着,他一定會來,他很怕他爸。
果然,他苦着臉推開我的房門。“你走開。”我繼續發脾氣。
他大大咧咧地往我牀上一躺,鞋子也沒有脫。“拿點兒吃的,餓死了。”
那時候我們在長身體,每天都很餓。
我們一起躺在牀上吃一盒巧克力,我已經是個十四歲的少女,和一個同齡的男生躺在一起,隱隱覺得不好;可他似乎十分磊落,吃到一塊有榛子夾心的,就說:“這個不錯。”把剩下的一半塞到我嘴裡。
我聽着窗下暴躁的蟬鳴,嚼着他吃剩的半顆榛子,心裡突然感到無限傷感:很快我們都會長成不得不避嫌的大人,這兩小無猜的情景,本來就沒有幾年的時間可維持;何況他又要遠渡重洋,不知道七年後他畢業回國,我們還有幾句話可談?
“你能不能不走?”
他嘆了一口氣。
我對那一刻的印象無比深刻。十四年,我沒聽到過他嘆氣,我甚至沒見過他皺一下眉頭。他是一個真正的公子哥,一個沒有心的人。
但他嘆了口氣,說:“我只想走得越遠越好。”
我仔細聽了聽門外,四個人的交談聲還在繼續,好像在講什麼工程。
我壓低聲音:“他們還吵架?”
“吵,沒日沒夜。你記得我爸那架瓷器嗎,放在樓下客廳裡的?”
當然記得。有拍馬屁的人給他爸爸“收藏家”的頭銜,其實“家”不一定算得上,但“狂熱的瓷器愛好者”是沒有問題的。陳言說的那架瓷器是陳列在一層客廳裡的一架精品。
“記得。”我說。
“沒了。”
“賣了?”
“呸,你家才賣東西呢。”
當時我們有一個同學,爸爸被人誣告—真誣告還是假誣告也無從考證,反正全部財產都被沒收了,只剩下她媽媽藏起來的一櫃子名牌皮包。她爸爸去了監獄,媽媽沒有工作,她們母女靠賣包度日。這件事在同學們中間傳得十分神秘,據說其中有一隻價值百萬的鱷魚包,那隻包全國也沒有幾個。所以“賣東西”是一個很不吉利的詞,象徵着家道中落。
“那是?”
“砸了。昨天夜裡他們吵得很兇,不知道誰動的手,反正我聽到樓下一陣亂響,然後兩個人都摔門走了。我在樓上看到他們開車去了相反的方向。早晨下樓,滿地都是碎片,特壯觀。”
我倒吸一口涼氣。
“後來呢?”
“我叫了一個拍賣行的老闆到我家裡來,把碎片打包賣了。”
“賣了!?”
“賣了一萬塊錢。”
“一萬!”我閉上眼睛,心裡無限惋惜。
“幫我倒垃圾還給我錢,這麼好的事兒哪兒找去。”
“你爸爸媽媽沒有生你的氣?”
“你是不是被家裡管傻了,怎麼動不動就怕別人生你的氣?是他們摔東西還是我摔東西?他們憑什麼生我的氣?好好的一個家要被他們拆散,我還沒發表意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