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我確實沒有做那種事,你冤枉兒子了。”
“冤枉你了,你跟公安同志說說,筱蘭姑娘出事的那天下午,你究竟有沒有在大塘嗎?你看着孃的眼睛說。”
“我——”
“你怎麼結巴了?快說啊!”
“我是在大塘。”
鄭峰和李雲帆互相對視了一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同志們沒有想到粱和尚的母親有這個能耐。
“我——我打死你這個不肖子。”老人再次舉起了柺杖,但被李雲帆抓住了。
“我是在大塘,但我確實沒有做那事。”
“你平時都是天黑的時候回村,怎麼就單單那天回家那麼早呢?”
“我一點都想不起來了。”
“剛開始,你爲什麼不說實話呢?”
“我說不清,我怕惹火燒身。”
“你在大塘有沒有遇到什麼人?”
“我遇見了花長鬆,還有趙大炮的兒媳婦柳葉和女兒小珍。”
花長鬆,魯柳葉,趙小珍和粱和尚的說辭互相印證。
這種互相印證有什麼實際意義呢?粱和尚承認在案發現場出現過,但一口咬定自己和郭筱蘭的案子沒有任何關係。
如何撬開粱和尚的嘴巴呢?
鄭峰將粱和尚扶到板凳上坐下,粱老太太沒有再反對。
“我問你,七月十三號,你到什麼地方去捕魚了?”鄭峰仍不罷休。
“圩裡面,在文俊大隊北邊的劉家浦。我一年中大部分時候,都在劉家浦打漁。”
“你有沒有和誰結伴而行呢?”
“沒有,就我一個人,捕魚沒有結伴的。”
鄭峰想找一個能證明粱和尚不具備作案條件的人。花長鬆和魯柳葉姑嫂倆看到粱和尚的時間應該在四點半到五點之間,根據三個人的回憶,他們看到粱和尚的時間不會超過五點,最合理的時間應該是在四點四十左右,而兇手作案的時間從理論上講應該是五點前後二十分鐘之內,從作案開始到結束,大概在四十分鐘之內,從性侵犯到藏屍塘中,兇手不可能耽擱太久,性侵犯的時間也不會太長。三個人看到粱和尚的時間在四點四十左右,而郭筱蘭出事的時間是在四點半鐘左右,十分鐘的時間,粱和尚沒法完成作案時間。鄭峰是想早一天把案子拿下來,但必須無枉無縱,所有的分析和判斷都必須建立在事實的基礎之上。
“去的時候,回來的時候,有沒有人和你同行呢?”
“去的時候,我和趙有禮一起離開大塘,他朝南,我朝北,回來的時候,就我一個人。”
“趙有禮是什麼人?”
“是趙大兵他爹。”
“你從泗水河進入大塘的時候,有沒有見到什麼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