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序卷 三十六、誠誠手記一篇
“誠”字,可理解爲誠實、守信、誠懇,可我宇文誠,在皇宮裡是有名的“不誠”。
聽養我長大的奶孃講,我出生那日,天邊曾飄過顏色瑰麗的七彩祥雲,隨後我降世,母親便撒手歸西。
我母親妍氏,本是父親宇文薔隨意寵幸的宮女,卻不曾想,得育皇種,並且生下的,是我這機率頗低的男子。我父宇文薔大喜,追賜我母親爲妍妃,而我,就是他宇文薔堂堂五皇子,宇文誠。
人已去,留下這追加的虛名有什麼用呢?後宮爭鬥這麼厲害,我母親能夠在那樣殘忍的大環境中,以那麼低微的身份保住我的小命,真是難於上青天。我想,母親定是爲了保全我,心力憔悴而死吧,所以,我才更要好好地活。
說起來,七弟,便是後宮爭鬥的犧牲品,七弟的母親便是皇后娘娘,皇后害了那麼多人,保住了自己的位置,也終於懷了皇種,卻不曾想,七弟一生下來,便要終生與藥爲伴。
聽奶孃說,我滿週歲那天,滿院子王公大臣看我抓週,我愣是硬生生從那一堆花樣繁多的東西中拽出一枚好看戒指來,大臣們紛紛附庸,有的說我是富貴命,有的說我日後定是生得俊俏,據說只有嫺妃抱着大我三歲的二哥笑了好久,因爲二哥抓週的時候,抓得是印璽。
當然,事後,待到十幾年過去了,我才知道,那被我一下抓到的戒指,叫做七彩琉璃玉,它還有一個浪漫的名字,叫做仙侶玉。據說得到這仙侶玉的人,便會像那傳說中的仙人一般,得到一份框絕古今的愛戀,對此我只是一笑了之,我這種濫情的花花公子,會得到真愛麼?
父皇並沒有因爲抓週的事或是母親的死而冷落我,相反,更是給了我無微不至的照料和關懷,因爲我與父皇長相多有幾分相似,宮裡常有人傳言,說我便是大彥未來的太子,未來的接班人,父皇那,更是沒出現過一句反駁的話來。
爲此,二哥的母親妍妃大爲不悅,曾幾次偷偷地害我。那時我還小,在宮裡除了父皇,沒有其他依靠,爲了防止被妍妃迫害掉,奶孃開始要我“學壞”。
抽水煙,爛醉如泥,戲宮女,辱太監,我儘量讓自己繹得像是皇城之外的地痞惡棍、流氓無賴,目的,無非就是在這深諳的皇宮之中活下去,保全自己。
就這樣渾渾噩噩地度日,無聊到連我自己都覺得,我這輩子,也許註定只能當一個地痞無賴了,直到,有一天,那個生命之中,註定會出現的人,來到了。
……
同以往一樣喝到酩酊大醉,然後滿意地看看老闆,走出酒樓,不付錢,對,又吃霸王餐,只因爲,那是我二哥宇文敏開的酒樓。
七弟天生是個病秧子,唯一能對他構成威脅的便是我,我這般花天酒地,半點風度半點品質都沒有,不正是他想要的結果麼?說是酒樓,其實不是也在監視我有沒有暗中在彥涼城裡招兵買馬麼?
“兄弟們,今晚去哪銷魂啊?”我對着身後的一干紈絝子弟大呼,他們,也差不多便是那些趨炎附勢的王公大臣家沒用的子嗣。我一如從前,酒醉之後尋歡,消遣不就是這個樣子麼?
“爺,咱今天去男寵院!”
“男寵院?”我會心一笑,“知道老子玩女人玩夠了,想換個新鮮刺激的孝敬我了?”順應他們的安排,我便進了那個叫做“魂銷閣”的地方,當然,也是第一次遇見他的地方。
這是什麼吶?我大彥雖沒有律法要求男子不可留髮,可他的頭髮,也太怪了吧。長不長短不短的,額頭前還留了一撮。大男人家家,嘴那麼小,不過貌似很厚,咬起來一定很舒服。
滾開!他竟然對我堂堂五皇子大呼“滾開”?作爲一個卑微的小男寵,他竟然敢拿東西砸我?竟然還敢打我?
這小子,着實很囂張。也許是酒醉之中的我,征服心更強吧!
被我壓過的小東西不計其數,可這般不聽話、這般叛逆的,我還是第一次見,這小東西,卻挑起了我的征服欲。
天未亮我便離開了,順便賞了他一錠金子。
那之後,我依舊遊離於彥涼城的各個角落之間,煙花之巷,酒肉之地,都爲我光顧。只是,每到夜晚,總會情不自禁想起那個小東西,想起那雙明亮的、帶着怨恨的、宛若小狗一般的眼睛。
這是怎麼了,煙花之地,不從來都是我的短暫停留之地麼?爲何會留戀起了那樣一個叛逆的小子?
回到“魂銷閣”去尋找理由,卻發現,那小子已經不在了。
二哥飛歌傳書,說有要事要我回宮,也恰巧我在外面折騰夠了,索性就跟着二哥的侍衛回了去,可誰知,那天路上,倒是第二次遇見了那個小東西。
依舊是那副“我不服”的樣子,依舊是那雙小狗一般的眼睛,我眼前忽然一亮,有了他,枯燥的皇宮生活,豈不就再不無聊了!?
抱他進我的轎子,讓他坐在我身側,嗯,就是這種感覺,這小東西,竟然讓我有一種安心的感覺,這是我二十幾年來所不曾感覺到的。
我逗他,我耍他,我玩弄他,越來越覺得他有趣,越來越覺得離不開他。試問,一個爲了證明自己不是太監而突然脫下褲子露出那裡的小東西,一個稍微挑逗一下,就滿臉通紅,怒火四爆的人,一個嘴上吵嚷着討厭我恨我,見我的面就恨得牙癢癢,可睡覺的時候,卻像個小狗一般蜷在我懷裡,任我環抱的人,我會捨得離開麼?
更何況,他身上,我看到了那傳說中的另一枚仙侶玉。
從來沒想過,我會就這樣,打從心底裡愛上一個男人,愛上這個像小狗一樣的小傢伙。我啃他的脣,我咬他的舌,我吮吸他身上的味道,我恨不得每天都把他箍得緊緊的,擁他入懷,攬他入睡。
開始相信傳說,相信姻緣,開始不可自拔地喜歡上他,戀上他,愛上他,想要每時每刻都佔他爲己有。我終於,也可以在這深宮之中露出發自內心的笑容來了,終於開始覺得,這世界,確是有些美好的了。
可那混賬小東西,竟然跑了!
……
憑藉手上的仙侶玉,我輕而易舉地找到了他,這小子,這麼不願意跟我呆在一起麼?竟然跑進了七弟宇文軒的府邸?
我的七弟,從小就體弱多病,比我還要可憐地孤零零生長在深宮之中,可不知怎麼的,我總是覺得跟他合不來,如果要我在他和二哥之間選擇一個共處的話,我想我寧願選擇宇文敏。
小傢伙,寧願躲在宇文軒的屋子裡,也不肯跟我回去麼?罷了,既然這樣,就先放他一陣吧,聽聞宇文軒有很多的怪癖,我想,要不了多久,他自己也會回來的。
小安子死了,但我知道,肯定不會是那小傢伙乾的,有人想給誠閔殿找事,興起一些波風大浪,我自會慢慢找出兇手,只是,不能不讓那小子知會。
只是,任他在軒哲殿呆着,卻沒有想到,七弟會喜歡上他。
那仙侶玉的好處,便是不論在哪,只要帶着它,只要對方還活在這個世界上,另一方就能感受得到對方的心情。軒哲殿上尋他時說的三丈,我當然是胡說的。
當我看見宇文軒捱上他瘦小的身子的時候,我的心臟宛若炸裂般疼痛,骨子裡有股滾熱的血流淌,想要將宇文軒砍成兩半。
“走。”我只是惡狠狠吐出一個字,看在兄弟情誼的份上,我不再看他,卻把拳頭攥得咯咯響。
可那小傢伙啊,他好狠心啊!他竟然當着我的面,吻上了宇文軒那個混蛋。他竟然寧願跟宇文軒在一起,也不願跟我回去!
心好痛,揪集般地疼痛。宛若千斤大石砸在了我的胸口,說不出的哽咽和疼痛。忘了是怎樣離開軒哲殿,怎麼樣回到誠閔殿的,只知道,喝光了誠閔殿所有的酒,腦子依然清晰不混,想的,唸的,看見的,全是戴健那個臭小子一臉絕望的影子。
是我太自私了麼?是我太霸道了麼?是不是越是要把他箍在身邊,他才越要離開?
戴健,到底要怎麼辦纔好?到底要怎麼樣,你才能留在我身邊?
愛一個人,難道,就必須要放開他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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