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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8點過我就醒了,陶樂還在熟睡中。我輕聲穿戴整齊,自行到火車站買了下午回成都的票,一切都很順利。

我買了一些食物當早餐,回到陶樂的店時已經9點過。

我走到靠門的籠子,摸摸菲力的頭。菲力站起來舔我的手,熱情地跟我搖尾巴。

“菲力,菲力。我要走了哦。”我學着陶樂的樣子,把手中的食物掰下一小塊,朝菲力的方向拋在空中。

菲力熟練地跳起來接住我拋過去的東西吃掉,搖尾巴示意還要。

“菲力乖啊。”我繼續給它餵食物,左手摸它發亮的皮毛。

“你要對你主人好點啊,別惹他生氣哦。”我輕輕跟它說話,眼淚滴在它頭上。

喂完菲力,陶樂還沒有醒,我抹掉眼淚悄悄走進去,收拾我的行李,提出來放好。

我坐在昨晚陶樂坐的那個位置,找到陶樂收在我包裡的煙,燃了一支。我轉身看着昨晚我靠過的那個門框,想象陶樂看着我委屈地站在那裡,會是什麼感覺。他發火,不耐煩,但是他會想些什麼呢?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今天是我和陶樂在一起的最後一天了,我要珍惜這一天,並且我今天要做最自然的自己。我得忘掉昨晚發生的一切,灑脫地跟他相處最後這天。我拿出鏡子和化妝包,開始化妝。我打上薄薄的一層粉,仔細地化好黑色眼線,讓眼睛顯得有神一些,再用睫毛膏把睫毛塗得長長翹翹的。然後我給自己塗上一些腮紅,用以修飾我稍顯病態,蒼白無力的臉頰。最後,我擦上粉紅色的脣彩。

鏡子裡面的我微笑着,多麼精緻粉嫩的一張臉。

“微微,我今天走,明天就回成都了。”

“你們發展得怎樣了?”

“他對我很不好,也拒絕了我。”

“其實我猜到他會這麼對你。”

“你怎麼知道?”

“因爲他並不愛你。只是你走的時候太沖動,我沒法跟你說。”

“你說了我也會當沒聽見。”

“我知道。”

“微微,我覺得很難過,昨晚我哭都哭不出來。”

“忘了吧,這個男人已經不配再帶給你任何情緒了。”

“沒關係,我就要走了。”

“路上小心,回來我們再慢慢說。”

11點過陶樂起牀了。

“嘿,你起來了。”我主動說了一句話,發現自己真的不再緊張。

“你啥時候起來的?”

“8點過就起來了。”

“那麼早?”

“我去買票啊。”

“買到沒?”

“買到了。”

“買的什麼時候的?

“今天。”

“今天?”

“是啊,我昨晚跟你說了我今天就走啊。”

“昨晚?什麼時候?我怎麼沒聽到?”

“就是你上牀以後。”

“我睡着了,我上牀就睡着了。”

“嗯。”

“幾點的車?”

“下午5點。”

“那等我收拾好以後我們去吃飯,吃過飯帶你出去逛逛。”

“好。”

這是個很好的開頭,我知道今天會過得特別輕鬆。

出門的時候陶樂問我:“你就穿這個啊?”

“這個不是睡衣,還有根銀色的寬腰帶,只是我來的時候忘了帶。沒有腰帶就有點像睡衣,呵呵。”

“嗯。”

我們仍然一前一後,在水市的大街上走着。我故作驕傲地哼着歌,四處張望,不再像以前每一次走在他後面那樣,手足無措。只是,我還是隻能看見陶樂的背影,他穿着粉色的T恤,牛仔褲,藍色帆布鞋。

我們在街上閒逛着,我不時說,你等下我,我穿高跟鞋腳有點痛,走得慢。他也就停下來等着我,並不回頭。每次並肩走了不到十秒鐘,我們又拉開距離。不過一路上我都有找一些話題,跟他說話,這令今天還不算尷尬。我儘量在做最真實的自己,儘量不在乎他冷漠的態度,儘量保持微笑。

這是我最後一次走在陶樂後面。

我知道我永遠都不會,再這麼毫無怨言地走在一個男人後面了。也再也不會有一個人,能讓我跟在後面,幾個小時不說一句話。

臨走之前,陶樂陪我到火車站。火車有一點晚點,他提着我的行李,焦躁地在人羣中朝車來的方向張望。我擡頭看着他的側臉,想到以後,這一輩子,再也不會看到這張臉。

我喊他。

“陶樂。”

“嗯?”

我稍微歪着頭,示意他在我臉頰上親一下。

“什麼?”

“不懂嗎?”我把臉又湊近他一點。

“不懂。”他低頭笑了,笑得有點羞澀的樣子。

“不懂就算了。”我亦笑着,收回我的臉。

他不知道,在做這個動作說這句話之前,我鼓起了多大的勇氣,我把全身所有的膽量全部都拿了出來。但是他拒絕,最後一次,吻我的臉頰。

上車之前我看着他的眼睛,笑着說:“再見。”

“再見,自己小心。”他說。

然後我頭也不回地上了車。

找到位置,放好行李,我坐下來。這是個靠窗的位置,可以看見水市的羣山。我看着這座城市,努力地想要把它最後的樣子記下來。恐怕這一輩子,再也不會來這座城市。

火車開的時候,我站起來朝站臺望去,陶樂已經走了。

我再次坐下的時候,眼淚便肆無忌憚地落下來。我情不自禁地哭出了聲音。

拿出手機登錄QQ,收到昨晚他回覆的一句話:“我沒有生氣,你快睡哈。”

我抽泣着,在電話薄裡找到“陶樂”,發出信息:“再見。”

然後我從包裡翻出那本《巴別塔之犬》,在序頁的空白地方寫下:

再見,再也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