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封信抓在手中,我首先拆開的是於虹同桌的那封信,因爲在任何時候,我的好奇心總是大於別的情感,竟然有女生會給我寫信,這讓我的心又小小的驕傲了一下。信上的內容我能猜到個大概,一般第一次給一個陌生人寫信,都會寫一些想認識你之類的話,她信上的內容也不過如此,但這也並不影響我會去猜測她是一個怎樣的女生,信上說她叫王君霞,是於虹的同桌,因爲覺得我特別,所以想認識我。於虹的信就聊的大方多了,說在上物理課的時候被焦皮點着回答問題,當時她正在打瞌睡來着,起身之後自然是回答不上來,最後就給捱了一頓批,然後她就說她想請假,內容是:對不起,老師,我今天腦子進水了,想去醫院,望批准。看完這封信我笑笑,這理由不錯,說不定下次我能用上。
給於虹的回信我說到了想見見王君霞,自打收了她的心之後便有一種強烈的好奇心,對於任何事情我總想追根溯源,弄個明白。於虹只是說最近在緊張的進行初三的複習,有時間會讓我見到的,這個有時間讓我想了好久,到底什麼時候纔算是有時間?又是上級的通知幫了我的大忙,說明天將會迎接上級領導的檢查,今天下午全校大掃除,在大掃除之後,全校同學就可以在校園裡肆意的玩,也正是這個時間,成全了我見到她本人。
還是在打乒乓球的時候,於虹並沒有和我一個隊,她在她們班同學聚集的臺子前,和我們班同學所佔的臺子離的很近,偶爾的一次眉目傳情,便會讓我高興好久。也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我打球的技術也變得高了起來,和祝坤對陣的時候,已經能和他對成平局,有時候還能力壓他,祝坤感覺很奇怪:“劉凱,你今天是怎麼了,才幾天技術就這麼好了!”我笑笑:“在老家本來我就會的,只是沒有經常玩,玩過幾次之後,便就熟練了。”他搖搖頭,有些無奈的走下場。
當我默默的打了一會球再去尋找於虹的身影的時候,發現她已經不在乒乓球檯子前了,我在人羣中搜尋了好久,才發現她在好遠處的操場上幹什麼。我向大家說了一句:“不玩了!”然後就一路小跑的到了操場,那些一起玩乒乓球的同學都一臉愕然的看着我,對於我的行爲很是不解,人家要排好久隊才能搶上的位置,他竟然說走就走了。和她的距離越來越近,我發現她正拿着一根樹枝,逗弄着地上的什麼東西,我走上前問到:“幹嘛呢?”她沒有出聲,似乎玩的很高興,我才發現地上是一隻毛毛蟲,正被她用樹枝戳的身體不停的扭動,這場景讓我很無語,她都還比我大一歲的,竟然還玩毛毛蟲。秦飛從我們旁邊經過的時候,對我們一陣唏噓:“劉凱,於虹,你們幹啥呢?”他是我的同班同學,我卻沒有想到他也是認識於虹的,聽他的這聲音,似乎是剛發現了一個什麼秘密一樣。我們都沒有回答她,但於虹卻做了一個驚人的舉動,她插起地上的毛毛蟲就向秦飛的臉靠去,秦飛一陣驚呼,然後不停的往後退:“拿開,快拿開,我怕這玩意!”退了幾步又說到:“你怎麼不去弄劉凱啊?”於虹笑的很高興:“我就是要嚇你,不嚇他。”秦飛又看向我:“劉凱,你管管她!”我攤攤手:“她做什麼事是她的愛好,我怎麼管!”秦飛指指我們倆:“你們都有種!”然後一溜煙的給跑開了。我和於虹在後面笑的都快趴下了,身體長的那麼壯,沒想到卻害怕毛毛蟲。
我們倆一起回到了乒乓球檯子附近的凳子上,她坐在我旁邊,我倆背對着夕陽,在夕陽下她是那麼的好看,一縷長髮搭在背上,腮被陽光照的有些發紅,我最愛的眼睛裡透露出一種清澈,在她左手的手腕上繫着一根紅繩,今天她全身都穿的校服,肉色的襪子外面套了一雙橘黃色的涼鞋,她似乎安靜不下來,坐在這裡還在不停的張望,有時候對視到我的目光,便給我一個微笑。在我看到她腳的時候,給了我一種很深的印象,因爲上面的血管有些凸起,這種凸起的血管以前只在爸爸的手臂上見過,我總感覺那是象徵着力量,期待着自己有一天也能長成那樣,現在見到於虹的血管,卻讓我一陣的不舒服,倒不是因爲女生的血管不好看之類的,而是想到了血肉之軀經不起時間的考驗,她也會老的,在她慢慢衰老的時候我還會如現在一樣喜歡她麼?這種想法讓我自己都感覺可笑,這麼年輕就開始想着老了以後的事了,也許我真是一個杞人憂天的人。
我嘗試着問了一下:“王君霞是誰?你帶我見見吧。”她一驚:“你不說我還把這事給忘了,你等着啊!”然後就見着她的身影從後門衝進了教學樓裡,不多時她下來的時候,後面就跟着一個女生,她的個頭比於虹矮了好多,大概和謝佳婷差不多高,有些圓的臉上是兩片緋紅,不知是本來的,還是因爲要見我的羞澀,我感覺這邊的大多數女生臉上都會有一種紅,似乎是被風沙吹成了這樣,她也是穿着校服,不過因爲個頭比較小,校服在她身上顯得有些大。於虹領着她到了我旁邊,指了指身後:“就是她咯,你們慢慢聊吧,我走了。”她這句話讓我很尷尬,做女朋友的走了,留下朋友和自己男朋友單獨說話,這是哪門子事?不過到了這邊,我見識了太多的不好意思接受,就如枕在女生腿上睡覺一樣,見着於虹的背影離開,我把目光移向了她,她應該是屬於那種膽小怕事的女生,對於我的目光開始顯得有些侷促不安起來,我開口問到:“你就是王君霞?”她點點頭,也學着我的語氣:“你就是劉凱?”我瞬間就樂了:“你不是給我寫信麼,怎麼還不知道我是誰。”她趕忙解釋:“不是,是以前看你都離的太遠了,我眼睛近視,沒看清。”我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樣:“那現在看清了?”她點點頭:“嗯,比在遠處看時更帥。”這,這句話我該怎麼回答啊?心裡想偷着樂吧,又不知道是不是她在初次見面的時候拍馬屁,想了想我便岔開話題:“你爲什麼給我寫信?”她邁着步子,更靠近我了一些:“因爲我覺得你特別啊,信上不是說了麼。”
我們倆就這麼你一句我一句的聊到了放學,於虹自走後就再沒有出現過,在和王君霞聊的時候,我的腦子裡一直在想着她。王君霞基本在每幾句的時候就有一句吹捧的意思,也聽的我的心裡特別的舒暢,被人擡高是一種美好的感覺,這種感覺和鮮花掌聲給予的感覺一樣,我有些飄飄然,不過我也會偶爾懷疑:我真的那麼優秀,那麼特別麼?我弄不清楚她是不是因爲喜歡我纔給我寫信的,反正這個學校交筆友是很正常的事,我也樂於接受筆友,不過我卻是不喜歡她,除了她那種溫順的性格之外,似乎在她身上再找不到一點我喜歡的東西,這樣,做朋友倒是挺好的。
因爲她們初三的學習比較緊張,所以和於虹的通信慢慢少了起來,只是在每天晚上放學了一起走,我送她回家。王君霞卻是另一番情形,基本在每天都會收到她的信,我回信問爲什麼初三了,你的時間卻這麼充足,她說她是準備留級的,所以現在沒必要學那麼認真。我算是明白了,原來她打定了主意就是在混日子。
這周星期四的晚上,我在送於虹回家的時候並沒有直接就回,而是去街上逛了一圈,她的交際圈似乎很廣,在路上經常都能碰到跟她打招呼的人,尤其是在路過那些檯球桌的時候,對於這個情景,我並不是很在意,因爲我到了這裡連半年都不到,而她已經在這裡生活了這麼多年,肯定是有很多朋友的。爸媽隨時留給我身上的零花錢只有五塊,因爲他們覺得在家裡把飯都吃夠了的,就沒必要留那麼多錢在身上再去買零食了,用這僅有的五塊錢,我想給她買些什麼,可想來想去,似乎只能買到冰棍,連冰激凌都是三塊錢一份,兩個人的顯然錢不夠,可我問她時,她卻說不吃,要是我想吃的話她可以帶我去她朋友那,她朋友就是賣冰糕的,不用錢。其實我一點也不喜歡吃零食,包括冷飲那些,問出這個也是在意她,她既然說不用了,那就算了唄。我們繞着烏恰縣那些人羣多的街道走了一圈,中間寡言少語,我始終保持着和她的距離一米,因爲我覺得這是我和女生最安全的距離,這樣即使大人們看見,也會覺得僅僅是同學關係而已,這樣的散步在幾天晚上之後,她似乎厭煩了,而我的家裡也開始干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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