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對這些事很在乎,也很小心,這幾天,他很關心我的月經情況,也讓我這個“懵懂”者省了不少心。
但那時我不知道,他的小心比關心我要多得多。
大二快結束的時候,我終於和他分手了。
其實,一開始,我也沒想過我們會走到最後,但殘酷的命運是如此應和我的想法。
記得那天,我興高采烈的,和其他情侶一樣,買了兩根雪糕,去實驗室找他。
卻被告知,他不在這裡,有人來找他。
我傻乎乎的“哦”了聲,側目卻發現那人鄙視加嘲笑的目光,我搖搖頭,勸自己眼花。
當我到老地方,運動場後面的蔥鬱小樹林的時候,發現他正擁着另一個女子,就那樣靜靜的,心無旁騖的相擁,竟讓我嫉妒,認爲這纔是愛。
而我只是一個小丑。
我就這樣立在他面前足足有十分鐘,他卻一眼也沒有看到。
我生氣又悲傷又嘲笑的一下將兩根雪糕都吞進肚子,然後,裝作瀟灑而不屑的走開。
一連幾天,都沒有他的消息,而此時的我,也因爲兩根雪糕,而引發高燒。
這些天,除了發燒,就是想他,然後是反省,也許我是這部戲裡的第三者,但無知的我,始終無法猜透他,我甚至都不瞭解他,他幫了我很多,但我的以後也許真的不再需要他,也許,他對我並沒有那麼喜歡,這樣的話,他不愧疚,我也可以瀟灑的放手。
在我生病的這段時間,陪在我身邊的不是他,而是我的舍友,我以前最不喜歡訴說的夥伴們,是她們陪我打針輸液,捱過這幾天難過的日子。
但我始終沒和她們說我和方俊好過,她們也很體貼的不問我,其實不是我不願意說,而是我沒有臉對她們說:那個我第一個喜歡的男孩,拋棄了我。
我的夢還很多,還要慢慢前行,他,不值得我停留。
後來,我的病好了,他來了。
他還是對我很好,但顯得拘束,我明白,他應該是想來說分手的吧?只是不知道怎樣開口。
我勉強的笑:“謝謝你對我的照顧,和喜歡,要想有什麼說的,就說吧。”
他說:“我想和你在一起。”
我苦笑等着他的後半句“但是……”,可始終沒有聽他說出口。
“還有呢?”
“還有……我和她分手了,我想和你在一起。”
我詫異的盯着他,他是那樣誠懇,原來那天的擁抱預示着離別?
但心裡已經埋藏下對他的怨恨,又怎能輕易散去?我的驕傲不允許我回頭。
“你知道我家裡很窮嗎?”
我想,他要是說沒關係,我該如何應付?他要是不在乎,我是否會回頭。
可是他鎮住後,陷入深深的思考。
我哽咽了下,繼續:“我那時找兼職是因爲我連飯都吃不起了,我是家裡人,村裡人的希望,我會一直努力奮鬥下去。”
他依舊沒有說話。
“對不起,開始沒有告訴你,你去找她吧!我不適合你。”
他終於開口:“曼曼,我知道你家裡條件不好,但不知道這樣不好。”
“是啊!現在知道了。”我說:“自己選擇吧!別再選錯了。”
我一直都知道,他和我是同類,我的學歷和努力讓他喜歡我,想要和我在一起,可他卻不知道我的家庭,就像我也不知道他的家庭一樣。
“好了,分手吧。”我微笑的伸出手,和他最後一握。
然後,真的瀟灑的轉身,闊步走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