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後, 樂曦向父母簡單地說明了一下,就徑直回房間裡去了,雖說燒是退了, 可頭還疼得厲害, 她躺在牀上翻來覆去難以入眠, 心事重重地打開了電腦, 在博客上寫下了這樣的文字——
昨天, 小可和馮殊終於結婚了,實在爲他們高興,他們是我看着一路走過來的, 真的是太苦了,數不清有多少人反對他們戀愛, 先是小可的哥哥, 再到她老家的親戚, 連馮殊媽媽也堅決反對,他們都固執地認爲, 一個身體有缺陷、家境又普通的女孩,和一個各方面都很優秀的男人,他們在一起是不會長久的,世俗的眼光與背景的懸殊橫亙在他們之間,但沒有什麼能阻擋得住兩顆相愛的心。
馮殊是好樣的!以前, 我一直對他都有偏見, 覺得他是那種很勢利, 阿諛奉承的人, 好在隨着交往的深入, 我才漸漸發現,原來我看到的只是表像, 而實質的部分是需要時間去檢驗的,他對小可不離不棄的呵護就足以證明一切,真替小可開心啊!
哎!我就不爭氣了,婚禮剛進行到一半就挺不住了,我以爲我可以堅持的,卻還是中途退場了,這樣的場面我和蘇蘇設想過無數次,到頭來我只能在別人的幸福裡拖着自己孤單的身影,好像這麼說悽慘了點,事實也的確如此。但沒想到凌雲會追我到海邊,幸好那場雨下得及時,不然他會看到更狼狽的我。
寫到這,樂曦的臉霎時紅了起來,她想起了凌雲親吻她的一幕,那麼清晰,那麼急迫,像要把她整個人吞掉一樣,樂曦冷靜了一會兒,理了理思路,繼續埋首文字裡,記錄她不能不去面對的現實——
凌雲說,他喜歡我,其實我一直有這種感覺,他對我確實很不一樣,但那時候,我覺得他有這種感情實在壞透了,他是有女朋友的,怎麼能這麼不專一呢?大概他們這種有錢BOSS都很花心吧,所以今天當他的女朋友突然變成親姐姐時,我詫異極了,他姐姐告訴我,他們很小的時候父母就去世了,親戚都嫌這兩個孩子是累贅,沒有人願意收養,他們是靠打工掙錢完成學業的,後來,凌楓認識了現在的姐夫,移民去了美國,那會凌雲才大二,他本想在國內唸完大學再做打算,不料感情的創傷讓他最終下定決心遠走他鄉,凌楓說具體是怎麼一回事,她到現在也不是特別清楚,只知道他女朋友深深地傷害了他,以至於未來十年裡,他一直單身,走不出陰霾。
從來沒有聽他說起過,包括這次他對我說,很早就想告訴我他喜歡我,又怕因爲這樣我總躲着他,連朋友都做不成……他說我在逃避,我對他是有感覺的,可是,爲什麼連我自己都不知道?他對我好、關心我,哪怕兇一點,或者故意刁難我,卻從來沒有傷害過我,這些我都記在心裡,其實我是感激他的,但究竟我對他是一種什麼樣的感情,我真的弄不清楚,難道我不知不覺喜歡上他了?不會的,絕對不會!
蘇蘇,我要怎麼辦纔好?你告訴我,我心裡真的好亂,你知不知道,我很想你,非常非常想你,每次翻開手機,聽到你給我唱的歌,我就覺得你一直都在我身邊,從來沒有離開過……
寫到這裡樂曦再也寫不下去了,眼睛模糊得讓她看不清屏幕上的字,淚水先是一滴滴的滑落,最後如決堤一般傾瀉而下,她坐在牀上,蜷縮着身體抱作一團,無聲地痛哭起來。
馮殊休婚假度蜜月去了,凌雲少了得力的助手,手頭上的事便多了起來,只是偶爾在辦公室,給樂曦打打電話問下她最近好不好,身體恢復沒有,這給了樂曦犯經驗主義錯誤的機會,一看到手機顯示的這個號碼,她就認定是凌雲打來的,所以這天,她接通電話後第一句話仍然是,“凌總,有事嗎?”
電話那端沉默了一會,傳來一陣不明意味的笑聲,“我是馮殊啊!凌總經常給你打電話嗎?”樂曦窘死了,連忙澄清不是這個意思,可還是太遲誤會已經產生了,“呵呵,是不是讓你失望了?”
“沒有”,樂曦趕緊否認,調轉話題,“這麼快就蜜月回來了?”
馮殊滿腹惆悵正好宣泄一番,剛一回來就向凌雲報到,誰知他出去了不在辦公室,正好趁這機會約樂曦週末去他家玩,小可給她帶了好多禮物,樂曦想了想答應了,她還是很樂意分享朋友喜悅的,總好過她沒事胡思亂想。
小可這趟蜜月果然收穫不小,樂曦看着那麼多精美的小玩意,每一樣都愛不釋手,不過她最喜歡的還是那一打旅行的照片,她拿在手裡反覆翻開了很久,想起了以前和蘇晨風在一起的時候也是這樣,走到哪裡都用影像留念一下,現在這些記錄成了最珍貴的記憶。
“這是哪裡?”樂曦拿着其中一張跑過去問馮殊,卻發現廚房裡堆滿了食材,而他也忙得不亦樂乎,樂曦感覺很奇怪,“你請客嗎?”
小可在旁邊莞爾一笑,馮殊立馬接話,“不是請你嗎?今天在我家吃飯。”
我一個人吃不了這麼多吧!樂曦驚訝地看着他們兩口子,提出來要幫忙,馮殊堅決不要,正在推讓之際,門鈴響了,馮殊說:“樂曦,你想幫我就去開下門吧!我忙不過來。”
可是樂曦這一去很久都沒有回來,馮殊出門一看,發現她正定定的望着這位不期而遇的到訪者,“凌總,進來坐!”馮殊的一聲邀請讓她回過神,迅速往後退了幾步,“樂曦,幫我招呼下凌總,我進去忙了!”話音未落,他和小可就貓進了廚房,這讓她多少有些不知所措,她沒有想到會在這裡碰到他,好像這一切都是事先安排好一樣,不過樂曦還是很快反應過來了,畢竟這是在朋友家裡,幫朋友待客義不容辭。
“凌總,想喝點什麼?”
凌雲面帶笑意,反客爲主問樂曦:“你來了多久了?以前沒到馮殊家裡玩過吧!”樂曦搖頭,她突然覺得輕鬆了一點,沒有想象中的尷尬,卻始終一言不發,這讓凌雲很不適應,難道樂曦還在不好意思那天的事情?他決定拉她出去走走私下跟聊聊,儘管樂曦不是很情願,但還是勉強答應了。
四月的天氣,白晝越來越長,臨近黃昏天空還殘留着一抹淡藍,他們漫步在小區的石子路上,很多次和蘇晨風同行的時候,樂曦要麼靠在肩上,要麼撒嬌的讓他揹着她,時光倒流往事清晰如昨,經過再三思量,她終於鼓起勇氣叫住了凌雲,就在他回眸的瞬間,樂曦的眼中開始泛起了淚光。
“怎麼了?”見她這副模樣,凌雲的心開始微微震顫。
“對不起!我、我不能……”
“不用說了,我知道你想說什麼”,凌雲上前扶住了她顫抖的雙肩,深情地注視着她,“樂曦,看着我!”上次沒說完的話,今天是時候一併告訴她了。
“不哭了”,凌雲給她擦乾了眼淚,許了她一個受用一生的承諾,“我不逼你!給自己一點時間,我等你慢慢好起來,無論多久我都願意等,這段時間讓我陪着你,你就當我是一個普通朋友這樣,不躲着我就行!”此刻,樂曦早已泣不成聲,凌雲小心的把她摟進懷裡,這是認識她快四年,唯一一次她沒有拒絕。
從馮殊家回來以後,凌雲就計劃着儘量在工作之餘多抽空陪陪她,讓她沒功夫七想八想的,但又怕太刻意她會有所顧忌,所以第一次約她出來,凌雲找了一個她推辭不了的理由,那就是上次她生病,怎麼說他也不眠不休地照顧了她一晚上,只是一起吃個飯而已算是謝謝他或者聊聊天,又沒有其他事,好說歹說樂曦總算勉爲其難地答應了。
可事不湊巧,好不容易快下班,臨時來了一個客戶,又耽誤了不少時間,等他火速趕到樂曦工作的雜誌社時,她已經等在那裡了。
“來了很久嗎?”凌雲看了看錶,好險,差一分鐘就遲到了。
“沒有,我也是剛到一會”,雖然跟凌雲已經很熟了,但這麼正式的約出來吃飯還是頭一回,樂曦顯得有些拘謹,而她剛剛在等他時看到的那一幕,又讓她顯得非常不安。
“怎麼了樂曦,心不在焉的!”呃,樂曦剛要開口,被前來點菜的服務生打斷了,話題暫時擱淺,“想吃點什麼?”凌雲把菜單遞給她。
樂曦沒有接過來直接說了一句:“隨便吧,什麼都可以。”
“這裡沒有賣隨便的”,凌雲皺了下眉頭,自言自語地說,“我知道你喜歡吃辣的,那我做主啦!”樂曦吃驚地看着他,他怎麼知道我喜歡吃什麼?奇怪!凌雲很滿意這種調皮的表情,不過她剛纔欲言又止想說什麼呢?凌雲把之前的話題又重新提起。
“你等我一下,我打個電話”,樂曦想再次確認一遍,可是她打過去三次,那邊都沒有人接,最後一次終於接通了,卻傳來了重重的喘息聲,一高一低此起彼伏,這讓樂曦怔住了,也讓她決定向凌雲問個明白。
“凌總,你認識那個人吧,就是前兩年你生病,去醫院看過你,說話聲音很大,個子還蠻高的……”
樂曦語無倫次地形容了一番,凌雲根據她說的特徵大致想到了是誰,“你是說肖逸?”樂曦點點頭,她印象中凌雲給他說過一次,這人叫什麼名字,不過時隔太久已經不記得了。
“怎麼問起他?”
“唔,我想知道他結婚了沒有?”猶豫半天,樂曦還是說了,雖然打聽別人隱私不是件好事。
這讓凌雲更加納悶,莫非凌楓跟她說過他和汪子璇的事情,她在試探什麼?應該不會呀!樂曦從他的眼神裡讀出了疑惑,趕緊向他解釋緣由,其實是她剛在酒店門口,看見好朋友果果跟這個人一起,很親密的樣子,她擔心果果被人騙,所以才這麼問的。
凌雲恍然大悟,他沒有隱瞞樂曦,肖逸結過婚,而他的太太正是他以前的女朋友汪子璇,趁着這個機會,凌雲把那段塵封的感情,從來未向任何人提起過的舊事,細細道來講給她聽。
說起來挺有淵源的,他們都是在寧城相識的。
凌雲和汪子璇、肖逸是大學同學,他和肖逸是經濟系,汪子璇是音樂系的,他們都是學生會成員,經常會有工作來往,慢慢的大家熟了起來。
汪子璇很漂亮,是那屆的校花,追求的男生特別多,或許是緣分,她只和凌雲走得近些,相處下來自然而然地就發展成男女朋友。肖逸也一直愛慕汪子璇,他很執着,對汪子璇鍥而不捨的追求。當時肖逸的家境特別好,凌雲的經濟條件是不能與之相比的,他能爲汪子璇提供的一切,凌雲都無法給予,漸漸地兩人分歧越來越多,最後,汪子璇提出分手,不管凌雲如何想挽回這段感情,她依然決絕地選擇了肖逸。
那時候,凌雲很喜歡她,以爲只用這樣就可以了,卻沒有想過,兩個觀念差異太大的人,是不可能走到一起的,就算勉強在一起,也不會幸福……
樂曦沉浸在凌雲的故事裡,感覺不到時光的流逝快兩個小時,她情不自禁地問:“你現在還喜歡她嗎?還會傷心難過嗎?”問完以後,樂曦才發現自己有多愚蠢。
“我不希望你從第二個人口裡得知這件事,更不希望這件事影響到我和你的感情,你明白嗎?”說到這上面,樂曦又埋下了頭,但她阻擋不住凌雲的真誠,“我對汪子璇早已釋懷了,談不上愛更說不上恨,我現在喜歡的只有你”,凌雲掰起樂曦的頭,讓她注視着他,“相信我樂曦,時間可以治癒一切,你一定可以像以前一樣快樂,給我一次機會我證明給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