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爺爺沒有等到他工作掙錢的那一天,爺爺甚至連他初中畢業都無法看到,一切定格在他初二時的冬天的一個傍晚。
那個傍晚秦晉像往常一樣放學後回到祖孫兩相依爲命的小院,他卻看到像往常一樣站在院門口等着他回家吃飯的爺爺,看到的只是院子裡的一灘血跡和議論紛紛的鄰居。
“小狗兒,快到醫院去看你爺爺吧!秦老頭被人打傷了!”一個好心的鄰居把他拉到一旁偷偷的說。
腦子裡嗡的一下,秦晉像瘋了一樣往醫院跑去,他跑到醫院時已經喘不過氣來,但他看到的只是病牀上蒙着白牀單的爺爺的屍體。
秦老頭的死因是鈍器造成顱骨破裂腦溢血,全身多處傷痕,肋骨有三根斷裂,其中一根插入肺葉導致大出血。
這樣的傷勢即使是年輕人都會有生命危險,更何況是一個風燭殘年的老人?
這是醫院出具的原始報告,但僅僅是一個晚上,這份報告的內容就完全不同,秦老頭的死因變成了僅僅頭部有鈍器傷,根據傷痕情況推斷是中風倒地時後腦碰到地上的磚頭造成,導致腦溢血死亡。
一個晚上,被傷害致死的人就成了意外死亡。
秦晉沒有做出任何迴應,街道送來的捐款,他沒有要,學校送來的捐款,他也沒有要。他只接受了周圍鄰居幫着辦了爺爺的喪事,接受了殯儀館存放骨灰盒的一小塊地方。然後他再也沒有回到學校。
十七歲才上初二的少年把自己關在小院裡,整整三天沒有出門一步。
第四天的深夜,秦晉懷揣一把磨得風快的菜刀走出了小院。
他步行了整整一個多小時在凌晨的時候來到了一家迪廳的樓下。
一般在夜場旁邊都會有很多賣小吃的攤子,最多的就是燒烤攤子。
十七年來第一次,秦晉奢侈的買了三十塊錢羊肉串和一壺黃酒。
迪廳旁邊的燒烤攤子有好幾個,他選擇這一家沒有別的原因,只因爲這一家烤羊肉串用的不是竹籤子,而是鐵的!
羊肉串很香,很好吃,秦晉吃得很慢,他吃得不是羊肉串,是仇人的肉!
加了生薑和紅糖的黃酒暖到正好,喝下去很舒服,秦晉同樣喝的很慢,他喝的不是酒,是仇人的血!
當一壺黃酒堪堪喝完的時候,一直盯着迪廳門口的秦晉眼睛亮了!
這一刻,秦晉的雙眼如同跳動的鬼火,寒氣逼人!
他披着一件破舊的軍大衣,左手抓着一把鐵籤,右手握住了腰間菜刀的刀柄,在軍大衣的掩蓋下沒有人看得見他的手,他慢慢的走過去,走向迪廳門口幾個醉醺醺的男女!
這個城市的冬天其實很冷,不是北方那種乾冷,而是南方潮溼的陰冷,在這麼冷的天氣那羣人中的幾個濃妝豔抹的女孩卻都穿得很少,而男人也都敞開胸襟,似乎刻意的提醒着人們他們的粗野和健壯。
其中的一個滿臉橫肉的男人大概三十來歲,他一隻手摟着一個嬌小玲瓏的女孩兒,女孩兒抱着一件男式皮衣,這個男人上身只穿了一件襯衫,襯衫的鈕釦還解開了幾顆,露出黑黝黝的胸毛。
這個男人就是秦晉的目標,他叫蠻牛,是一個混混,一個所謂道上的人。
僅僅是因爲秦老頭交給他的保護費比往常少了一點,而他又發現秦老頭的口袋裡還留了五十塊錢,蠻牛就殘忍用磚頭把老人砸倒在地,並且用他穿着皮靴的大腳狠狠踹了秦老頭整整五分鐘!
這羣人沒有一個注意到慢慢走過來的秦晉,酒酣耳熱準備找個地方發泄慾望的這羣人誰會在意一個看上去就像乞丐的人呢?
即使有注意到他的人也只是用嫌惡的目光瞥了一眼就移到了別處,男人只顧着盯着女人白花花的胸脯和大腿,女人則盯着男人鼓鼓的腰包。
秦晉和蠻牛錯身而過,大概是嫌秦晉髒吧,醉醺醺的蠻牛嘴裡嘟囔了一句髒話身子微微一偏,就在這個時候秦晉猛地用力一彎身子,披在身上髒兮兮的軍大衣像一朵烏雲撲向蠻牛,在蠻牛一把甩開軍大衣的同時,雪亮的刀光一閃而過,那個鼓鼓的將軍肚上赫然出現一個裂開的血口,像是在嘲笑着什麼!
血像泉水一樣涌出來,所有人都在這一瞬間呆住了,除了倒在地上嘶吼的蠻牛和沒有絲毫遲疑將一把鐵籤狠狠插進他喉嚨的秦晉!
染血的菜刀指着尖叫的女人和發抖的男人們,秦晉倒退了幾步突然轉身沒入夜色中黑暗的小巷裡,地上的蠻牛已經無法呼救,他的喉嚨上插着一把帶着油污的鐵籤,和腹部的傷口相比,這纔是真正的致命傷!
回到小院的秦晉沒有逃走,他等着警察上門,可是他一直等到第二天晚上警察都沒有來,他等來的卻是另一個人。
在四大天王之前這個城市的地下世界只有一個王,這個王叫貓眼。
貓眼是個老人,很老很老的老人,老到十七歲的秦晉看到他的時候就已經覺得這個老人隨時都會嚥氣。
可就是這個幾乎半瞎的老人卻一手控制了這個城市乃至鄰近幾個縣市的地下世界,他沒有對秦晉說任何廢話,只有一句話:“蠻牛死了,你替我賺錢。不答應,就去死。”
秦晉不想死,他想活。
所以秦晉生活的那一小片區域的地下老大蠻牛消失了以後,接替他的人叫小晉哥。
十年之後,小晉哥成了晉哥。他控制的區域也從那一小片貧民區變成了整個東城。
秦晉爲貓眼賣命十年,換來的是貓眼對他的絕對信任和看重,當着許多人貓眼對秦晉常常說一句話:“我老了,很快要死了,我沒有兒子,你就是我的兒子。”
貓眼把秦晉當成自己的接班人,但是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不是每個人都想當地下世界的王,不是每個人都喜歡過這樣的生活,至少秦晉不是。
二十七歲的
秦晉喜歡音樂,喜歡搖滾,喜歡披頭士和鮑勃迪倫,他的夢想是當一名歌手,希望有生之年能去親眼看一次伍德斯托克。
二十七歲的秦晉也和普通的青年一樣愛上了一個女孩,那是一個很個性的女孩子,她也喜歡搖滾,和喜歡自己玩音樂的秦晉不同,這個女孩在當時這個城市最有名的夜貓酒吧駐唱,她瘋狂的崇拜皇后樂隊,喜歡喝一種叫血腥瑪麗的雞尾酒。
秦晉不可救藥的愛上了這個女孩,因爲她他愛上皇后樂隊的歌,因爲她他試着去喝一直喜歡不來的血腥瑪麗,因爲她他每天去夜貓酒吧捧場。他喜歡她喜歡的一切,無論他自己喜歡不喜歡。
她卻和他不同,她不喜歡他像別的道上人一樣粗野,他就開始穿西裝打領帶,穿她喜歡的瓦倫蒂諾和傑尼亞,爲了養出氣質,他去看川端康成和卡爾維諾,看《雪國》和《看不見的城市》,拼命的學英文了解那些奢侈和時尚的知識。
他爲了她而改變,而她一直不曾改變。
秦晉愛上的女孩叫冬兒,至於他和冬兒之間發生了什麼葉星揚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冬兒後來去世了,而秦晉也突然從東城的地下世界霸主變成了一個酒吧老闆。
那已經是多年前的事,葉星揚認識秦晉則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救了秦晉的命運,結果成了好朋友。
“哇,好浪漫。爲了心愛的女人每天唱她最喜歡的歌……”林影聽了怡辰的講述握着雙手一臉花癡狀:“要是有個男人爲我這樣,死了也值得啊。”
“胡說什麼呢,睡覺吧。再熬夜就肯定沒人爲你這樣了。”怡辰打了個呵欠,眼睛都睜不開的說。
“嗯嗯睡覺,我要保持我的美麗容顏啊。”林影翻個身抱着怡辰說,閉上眼睛開始睡覺。
秦晉的車是一輛和他本人外型很不搭的路虎攬勝AUE,這款最昂貴的攬勝看上去就讓人覺得激動人心,和同爲越野車頂級品牌的悍馬不同的是,路虎顯得更加優雅莊重,像一個悶騷的英國紳士。
在一曲波西米亞狂想曲之後秦晉便離開了皇后酒吧,驅車來到江岸邊的鎮江塔下,他熟練的取出一根雪茄點燃,讓藍色的煙霧裊繞在車廂裡。
往常在這個時間鎮江塔旁除了他很少會有人來,千年古塔下的豪車裡一個點燃雪茄的男人靜靜聽着江水拍打堤壩的聲音,這是一種怎麼樣的情緒呢?
江水拍岸的聲音裡忽然多了其他的聲音,閉着眼睛的秦晉睜開眼轉頭望去,就看到一輛悍馬H3吼叫着開了過來。
比路虎更顯得粗獷的悍馬緊緊貼着路虎停住,秦晉看到在駕駛位上對他冷笑的樑夏皺了皺眉頭。
“又來這裡裝深情?”樑夏跳下車重重的拍着路虎的車門,一點都不在乎會讓自己手疼的樣子。
秦晉吐出一口雪茄煙霧打開車門,樑夏絲毫不在意車裡嗆人的煙味一屁股坐到副駕駛的位置上,定定的盯着秦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