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時間緊迫,我和陸叔沒有說的太多細節。
其實車掉下水庫之後,我和另一名目擊證人幾乎在同一時間跳進水庫撈人。
水庫水很深,我們潛下去的時候花了不少時間,找到車的時候,我在後車門附近,他在前車門,我倆幾乎是同時拉開車門把車上的人拖了下來。
我拖那掃墓人的時候明顯感覺到不對,那不像是一個剛剛死亡的屍體,他當時的身體已經有些僵化。”
“在察覺到這一點的時候,我又仔細看了看被另一人拖着的那年青司機的屍體,那司機的頭軟軟的靠在那人肩膀上,在上浮的過程中,一起下水救人的那人累了,換氣的時候,試圖把那司機換到他的另一邊肩膀上,結果我發現了一件奇怪的事……”
“司機的脖子好像有一定程度的扭曲,放在左肩上看不出,放到那人右肩上時卻出現了一個古怪的間距……
水下視線不太清晰,我也沒及細想,現在仔細再回想我便想通了,這種情況只有一個種解釋,那就是死者的脖子某段骨節有斷裂狀態,所以哪怕剛死,也無法正常左右扭動。
掃墓人是早就死了的,司機是自己弄斷自己脖子死掉的,查一查兩人口鼻腔及喉頭有沒有泥沙及水中雜物就可以證明這一點。
真溺斃的人口鼻腔及喉頭會有隨嗆進去的水時殘留下來的泥沙和雜物。
我撞擊那車時已經預留了足夠的空間給他,司機卻不踩停車反而踩油門把車開下水,只能證明車上的屍體和他有關,他心虛之下誤操作或者本就想借這操作逃逸。
他跌下水之後,我們就緊隨着跳了下去,他眼見無法逃離,知道被抓也難逃一死,更知道我會逼問他關於車隊裡其他五輛車的去向的事,爲了保他的主子,也爲了陷害我,所以他自己捏斷了自己頸骨……想讓我百口莫辯,不再去查另外五輛車,給他的主子乾淨地斷後。
可是他沒有想到,臨時起意的局,都有破綻,是經不起推敲的。
可能這局設給任何一個人都會成功,因爲別的人沒有那麼細緻的觀察力,也沒有能力在短時間內拿到解剖屍體的同意批示……
可是我能。
只要解剖屍體,證明了掃墓人的死亡時間,也就證明了司機攜屍體逃竄的事實。
司機頸骨斷裂是致死因,我是和那目擊證人一起入的水,他可以證明我們在下潛過程中我沒有沾手過司機,就足以證明他一不是溺亡,二不是我下手弄死的。
當時水下就一屍體,我和目擊證人還有司機,我和目擊證人一直在一起,只有司機在墜落過程中有機會和時間弄死自己。
所以這案子想破也很簡單,沒有你們想象的那麼難。”
公安們焦頭爛額地開完安案情討論會出來之後,案子已經被林益陽自己給破了……
一羣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林益陽。
這人和人還真的不一樣啊,他們覺得起碼要查個十天半個月也不一定能查出眉目的案子,這少年竟然只用了幾個小時就自證了清白。
所有對他不利的證據被一份尸解剖報告推翻。
掃墓人死於一天前,就在林益陽拿出方案時候屍體上已經開始出現屍斑。
司機的頸骨確實是斷的,而且從斷裂處是由右向左斷裂的,根據痕跡判斷,只有司機本人能搞出那樣的斷裂傷……
林益陽大搖大擺地離開了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