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口的臺階上坐了一個人,此人嘴裡叼着一根竹籤,百無聊賴地持着一根棍子在地上划着。此人正是金銀。
我快步上前,問他一句,“你在這裡做甚?”
金銀驀地擡頭,似猝不及防那般,一雙腳使勁地擦着地上的塗鴉,而後慌張站起來,說:“我找你來有些事。”
我下意識去掃了一眼地上被塗抹掉的塗鴉,而後看着金銀,“說吧,何事?”
“我等會要出府一趟,你有沒有東西要我給你帶的?”
原來是這事,我想了想,“我倒是很想要一件東西,就是不知方不方便。”
金銀上下打量着我,臉微微泛紅,“女人的東西我也懂那麼一星半點,你想要什麼只管說,我都給你帶回來。”
金銀這個人思想比較偏,我看他這副形容不知又想到了哪裡,我正色道:“我想要文房四寶。”
金銀臉色僵了僵,眸中泛着驚訝之色。
“怎了?可是不大方便?”我問。
金銀搖了搖頭,“不是,很方便。”
我微微一笑,“嗯,那就好。”
金銀笑了笑,“那個,原來,你會寫字。”
“會寫字很奇怪?”我問。
金銀再搖了搖頭再點了點頭,然後摸了摸鼻子說:“闌珊那丫頭連自己名字都寫不出。”
我黑線,我曾猜想闌珊這丫頭文化水平不高,哪知會低到這個境界。作爲一個公主在外人看來必定是知書達理,琴棋書畫無一不精的,而闌珊這丫頭竟然連自己名字都寫不出。雖說,闌珊這兩字筆畫確實較爲多了點。
我左看看右看看,平時見到金銀一般都會見到凌佑小公子的,“對了,凌佑怎麼沒跟着你?”
金銀咬着竹籤說:“今天中午給他灌了點酒,睡到現在還沒起。”
我嘆了一口氣,無力地看着金銀,“你能對他好點麼?”
金銀反問我,“我對他不好麼?”
我無語,看來得找個時間跟金銀說說關於兒童教育以及撫養的問題。
金銀走後,我便拿出了借來的史書慢慢參詳。好在,這個世界的字體並沒多難看懂,不過就是中文的繁體。以前我也曾看過幾本繁體書,常見的繁體字我也都認得,所以看起這史書來便覺着十分輕鬆。
看了許久的史書,我竟忘了要吃晚膳。只因這史書竟寫的比風月小說還要精彩幾分!這書記載並沒多詳細,所以三本便記載完了關於前朝與當朝的歷史概要。
原來,這御河城城主便是前朝皇室之後。五十年前,天下還是統一的時候,由宗政氏坐擁江山,國號爲怳。
怳國經歷風風雨雨跌宕起伏的五百年,其中出過勵精圖治的明君,也出過昏庸無能的暴君,到了第二十七代皇帝時,便走向了衰落。因着怳朝末年天災不斷,民衆苦不聊生,路邊餓死者有之,因瘟疫病死者有之,貧苦地方橫屍遍野腐臭連天。朝廷官員聽而不聞,視而不見,只知享樂。發下的餉銀一層一層下來便所剩無幾,惹得貧苦民衆對怳朝大爲不滿,東南與西北兩處各有百姓揭竿起義,意欲推翻舊王朝,另起新朝!
君笙皇帝並非荒淫無度酒池肉林之徒,相反,君笙皇帝是個喜愛琴棋書畫的皇帝,壽命不過不惑之年卻留下詩篇無數,畫作無數。只是,人們往往忽略他的才華橫溢只記得他是亡國之君!
當初,兩路起義軍在短時間內便發展壯大,一路向着怳國國都御河逼近。因着朝中腐敗不堪,君笙帝當時無能爲力,爲保宗政一氏,他下了一個重大決定。
便是將天下三分,東南一帶劃給起義的吳軍,與西北一帶都劃給了起義的嚴軍,剩下一部分便是現今的御河城所統治的區域。
因着那時起義軍有兩路,鹿死誰手還難成定局,兩方起義軍接到君笙帝要割地平分天下的消息後便動了心,答應停戰,不再向着御河城逼近。因爲若是繼續打下去,吳軍和嚴軍旗鼓相當,而江山卻只有一個,說不定打到最後,一無所獲,所以對於君笙皇帝提出的三分只能順從。加之那時天災人禍高發,戰亂更是讓百姓怨聲載道,於是,也只能停戰。
當時,君笙皇帝將天下三分後便解散了王朝,遣走了那一幫狼狽爲奸腐敗朝廷的官員,將怳國國號一併去掉,改成御河城,自稱爲城主。三年之後,剛過不惑之年的君笙城主自刎,留下遺書將御河城交由長子宗政皓彥打理,宗政皓彥便是祈軒的祖父。
看似這是一場亡國鬧劇,但是後人才知道這正是君笙皇帝的過人之處,他留下給自己的那一份乃是當時怳國最富有,戶數最多的一部分,土地肥沃河流衆多,佔有了這一塊風水寶地,日後捲土重來無疑就是一個優勢。而且,當時君笙皇帝將朝廷官員遣散,卻沒有遣散領軍將領,當時的軍力全數保留了下來。
所以,在以後的幾十年裡,自稱爲城的御河城在財力和軍力上都超過了昊國和郢國,御河城雖爲城,卻不止一座城,當初君笙皇帝將御河一帶的城池都留了下來。若是看兩國一城的地圖,大可看到其實御河城的領域與昊國郢國相當。所以,御河城雖然以城自稱,其實天下人都知曉,這實際是一個國。
近些年,御河城的強大其他兩國有目共睹,都頻頻來討好御河城。
我想,再過不久,這御河城便不再是一座城那般簡單。
看了這段歷史,我身爲一個網絡作者的慣性就是想要爲君笙皇帝寫一個故事。不過,因着我是個言情作者,所以,改編一下就能寫一個亡國君主的風月故事。
因着想寫的心十分急切,所以將故事大綱在腦海裡過了幾遍,就等金銀將我要的文房四寶都帶回來。
天色已晚,看完了史書我纔想起我還沒吃晚膳,肚子也是叫囂着厲害。雖說我雄心壯志地要減肥,但是此時餓的實在難受,便想着去伙房找點東西煮着吃。
來到伙房,尋來尋去只找到了幾個番薯。也罷,煨番薯也是十分好吃的。
我生了火,在鍋里加了水,免得等會燒空鍋。火越燒越旺,等火將要熄滅只剩下火炭時,我便將那幾個番薯埋進了灰裡,就等着它慢慢熟透。這種方法是小時候去外婆家學會的,鄉下地方都是燒柴火做飯的,燒剩下的火炭還可煨番薯吃。用火炭煨出來的番薯香甜可口,外焦裡酥,令人回味無窮。
在我喝了好幾瓢水填肚子後,香噴噴的番薯終於可以吃了。我用鐵夾子將番薯夾了出來,用一個小簸箕裝着,煨番薯的甜香味就撲鼻而來。
“我道是誰,原來是你。”
身後一個聲音響起,我嚇了一跳,趕忙回頭看,門口立着一個俊俏的身影,身子頎長,笑容可掬。
見了是他,我鬆了一口氣,“怎麼是你?”
“方纔散步,聽到這邊有響聲便過來看看。”他提步進來,掃過我手上端着的番薯,“這是……”
“這是煨番薯。”看他迷茫的樣子就知道還沒吃過煨番薯,我問:“你餓不餓?”
祈軒看了我一眼,一聲輕笑,“若是我說餓的話,那這煨番薯還會有我的一份不成?”
我道:“就看你會不會嫌棄。”
祈軒掃了一眼簸箕裡的幾個煨番薯,“若是美味,自然就不會嫌棄。”
“唔,味道還是不錯的。”我低頭看了看簸箕裡的番薯,一共是四個,拿出兩個賣相較差的用臨時找來的藥包紙包了起來,其他的連小簸箕一起,伸到祈軒面前,“給你。”
祈軒微微蹙眉,而後動作遲緩地接過。
我拿起兩個用紙包好的番薯,提步向着門口,“那我先走了。”
手腕卻被一股力拉住,微微有些疼,我回頭,看到祈軒黑了的臉,“怎麼吃?”
看着他的樣子,我撲哧一聲笑了出來,斂了斂笑,我十分正經地說:“咳咳,其實,把外面的皮去掉就能吃。”
祈軒將簸箕塞到我手裡,說了一聲,“跟我過來。”
然後提步就走人,我看了看簸箕裡的番薯,不知道他到底是要幹什麼,他說跟他過去,那我便聽話跟着他過去。
我一路隨着他到了正堂,他在高几旁的太師椅上坐下,而後看着愣在一邊的我,示意了一下他對面的位置,“過來,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