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大發現》(二十一)

卷二:發現了《周易》符號

卷下:發現了八卦和六十四卦之稱謂及八卦筮法(算卦)是原創《周易》一書的後出之物

第二章:《左傳》記載的筮例是如何用春秋《周易》文本來卜筮的,看史巫如何把一部偉大的思想著作當成占卜辭算卦運用的

第一節:解讀《左傳》記載的“以《周易》筮之”的第一筮例的起卦方法與解卦方法

二、

我們也通過“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說法,來排演一下起卦的方法過程。​​​

揲蓍之法是利用左手的手指間,將蓍草掛在手指間來計算排演起出六十四卦裡的某一卦來。剛好在食指與小指之間有三個夾封,來夾放蓍草,具體的演算起卦是這樣的,有幾個基本的步驟:

第一步

按《易傳·繫辭》雲:“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爲二以象兩。”

即用五十根蓍草從中抽出一根放到一邊(一根代表着“太極”),爾後用49根蓍草隨意分成兩撮,就是49根草莖一分爲二。一半夾在食指與中指中間,另一半夾在無名指與小指中間。這就象徵太極分兩儀,也象徵混沌初開,有了天地。

第二步

“掛一以象三”

就是把分成的這兩撮草棍其中的任一撮裡抽出一根,夾在中指與無名指的中間,來象徵人。因有天、地,而後有了人,天、地、人全有了。這就是“掛一以象三”,這個“一”就是表示人。“掛一以象三”,就是從天地之中分出人來,以象徵天、地、人三才齊全。這也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道理。古人算卦與做學問的思維方法是一樣的,是比類聯想法,即原始思維。

第三步

“揲之以四以象四時”

揲四,就是說把這兩撮草棍,分別按四個一組,把它分出來。即把夾在手指上左右兩邊的蓍草,四根四根的分出來(揲:《說文》閱持也。意用手持而分數)。實際是一邊一撮蓍草的總數除以四,除盡的話,把餘數作四,除不盡的餘下幾根,就把餘下的蓍草夾在象徵人的一組裡。而除盡的,也要拿出四根夾在象徵人的一組裡。假定象徵“天”的一組蓍草是24根,除以四,沒有餘數,就從象徵“天”的一撮蓍草裡拿出四根夾在象徵人的裡面。爲何要“揲之以四”呢?在中國的黃河流域所見到的天地下,一年有四季的變化分明。這是有天地模仿到四季,故要四根四根向外拿,叫“以象四時”。古人的思維是停留在直觀,感性的認識上,即比類聯想的思維方式上。把“比體”與“喻體”也看成能產生因果關係了。而那種因果關係的媒介就是“神靈”的作用。從“大衍之數”表述來看還不知道用四除。而是一種笨辦法,以次四根四根的向外數。一撮蓍草莖,四根四根的向外拿,拿盡了的話,就拿四根蓍草放在“人”組裡。若剩下不夠四根了,餘下的蓍草也放到“人”組裡。

再將另一邊象徵“地”的一撮蓍草,也是四根一組向外拿(現在的簡便方法就是數一數除以四就可以了),剛好除完,還是要拿四根放到象徵“人”的裡面。若四根四根向外拿時,剩下還不夠四根的蓍草,就把剩餘的蓍草無論是一,還是二,三根蓍草就放到象徵“人”的蓍草中去。

實際上這種分法,結果只有兩個數目,除盡的“天”、“地”數,象徵“人”的數目,只能是“九”(因象徵天,地的左右的倆撮都以四除盡的話,一邊拿出四根,共八根,再加上事先從49根裡拿出的一根,一共是九根)),除不盡也只能出現“五”這個數目,沒有其它數目了(如把四十九根草莖隨意一分爲二。出現兩撮蓍草,各夾在左手上的兩邊手指裡,再任意從左邊,還是從右邊的那撮蓍草裡抽出一根夾在手指中間。這就叫‘天,地,人’都出現了。四十九抽出一根象徵“人”。只剩下48根,假若一邊是30根,那麼另一邊就是18根。18根除四,餘數是二,把餘下的2根蓍草放到“人”、的象徵裡。而另一邊30根蓍草除四,餘數也是二。也把餘下的2根蓍草放進“人”數量。這樣象徵人的蓍草總共是5根。除不盡的數,只能得到“五”的數目)。

以49根蓍草通過以上的推“衍”,最後所出現的數目不是“九”就是“五”,但最終目的不是要得到“九”與“五”的數字,而是還要接着繼續推“衍”。

第四步

“歸奇於扐以象閏”

“歸奇於扐”。歸,就是歸納;扐,就是指餘數。就是把“掛一以象三”裡的“掛一”的那個“一”,與“揲之以四以象四時”裡的“揲四”之後所餘下的兩個餘數“歸奇”(即相加在一起不是“九”,就是“五”)在一起。“歸奇”之數(幾根蓍草)就從“大衍之數”所用的“四十有九”裡面減去,就是剩餘之數(扐(lè),就是指餘數)。接下來還要以“第一變”的“餘數”進行“第二變”的推“衍”。這“歸奇於扐以象閏”裡的“閏”,是比照曆法上“閏年”的道理說事。因一年裡還要閏幾天,就是餘幾天。這裡就是通過天地、四季、閏年比類到算卦上,作爲理論根據。總之,通過這四個步驟就叫“四營”,至此就完成了“一變”。 至於“五歲再閏,再扐而後掛”。“五歲再閏”,農曆五年二閏,謂之再閏。所以“再扐而後掛”, 就是再來一遍。怎麼“再閏”呢?就是從“四十九”減去第一個步驟中的“歸奇”之數(不是“九”則是“五”的數)所剩之“餘數”,然後以“餘數”再照“第一變”步驟再來一遍,就是接着推衍“第二變”。

通過“一變”的推演,象徵“人”的蓍草根數不是‘五’就是‘九’。接下來是要進行“二變”,首先將在一變中“歸奇”(即不是“九”,既是“五”的這兩個數)的蓍草除去,則剩下的蓍草只能是40或44根。接下來繼續按“一變”的那種步驟推演。那麼經過“一變”,從四十九根蓍草棍裡拿出來的不是九根,就是五根,四十九根蓍草棍49根剩下的總數不是40根,就是44根了。若剩下的是40根蓍草,還是一分爲兩撮,再抽出一根加到手中間,若40根抽出一根後,就剩下39根。若一邊是10根,那麼另一邊就是29根。通過除四,10根的是餘2根,29根的餘1根,把餘下的蓍草放到手中間的“人”數裡,總共是4根蓍草。

假定把40根蓍草棒,一分爲二象徵天、地,再任意從“天”還是從“地”數裡抽出一根夾在手指中間象徵“人”。爾後再將兩邊(即象徵天、地的蓍草)的蓍草數除四。如40根抽出一根,剩下39根,分爲兩撮,一撮裡是12根,那麼另一撮裡就是27根。一撮裡是12根的是被4能除盡的,除盡的是要拿出4根蓍草棒放入“人”數裡。另一撮是27根是被4除不盡的,即有餘數3,就把這3根蓍草棍也放入“人”數裡,那麼象徵“人”裡的蓍草數就是8根。

除盡的把四當餘數,除不盡的把餘下的數是幾就是餘數。通過“二變”,象徵“人”數裡的蓍草棍,只能出現“四”和“八”這二個數。

“二變”的演算結果“人”數裡的蓍草棍不是四就是八。這“四”和“八”也是要從“二變”所用40根蓍草數裡拿掉,剩下之數繼續進行“三變”的推“衍”。

“二變”40根蓍草減除“四”根,還是減除“八”根“蓍草棍後,則剩下的蓍草只能是36或32根。

那麼,接着進行“三變”,是要用這“36或32根”蓍草棍進行推“衍”。還是要按前面的方法分出“天、地、人”。

假若“二變”推演剩下36根了,接下來用剩下的36根蓍草進行“三變”。把剩下的36根蓍草重新匯到一快,再隨意分作兩組,象徵天與地,不忘從“天”還是“地”裡抽出一根當作‘人’的象徵。36根抽去1根,剩下35根,一邊若是15根,那麼另一邊就是20根了。15根除四,餘數爲三。20根除四,沒有餘數,而把四看作餘數。“三變”的結果“人”裡出現了“八”根蓍草。那麼36根蓍草去掉八根後,剩下的蓍草是28根。通過神聖的一到三變,結果剩下了28根蓍草棍,這28個蓍草棍要恭恭敬敬放到一邊,以備下一步之用。

通過三變得出最後的蓍草根數,自此完成了起卦的第一步。接下來還要從頭再用49根蓍草進行三變。這種步驟要進行六次,每次三變,六次共十八變。

用49根蓍草通過三變,其結果最後剩餘數只能出現四種數目字的蓍草,即24,28,32,36。無論通過三變所得出這四組裡的哪一組數目,再除以四,這才完成了一個爻數。就是算出一個爻,一個卦裡有六爻,經過三次“變”才得一爻,那麼求得一卦裡的六爻,得通過18次“變”。這就是《繫辭》裡說的“十有八變而成卦”。爲何三變得一爻,大概古人認爲只有“三”才能生萬物吧(“六十四畫符號”本是有二個基礎符號推衍來的,有一畫到“一 一”兩畫組合,再有兩畫到三畫組合,這就是一生二、二生三,即“八卦”生成,因八卦裡有乾坤天地,故三生萬物的說所來歷,這均是帝制時期裡的產物)?要推衍起卦,就通過三變看最後剩餘下的蓍草數,再除以四,何以四分,古人認爲一有四季。這就是比類聯想。如上推演,若最後得到的剩餘蓍草數爲28,28除四得“七”,那麼這個“七”,就是第一個爻數出現了。這個“七”還是寫到竹簡上,或是用七根蓍草恭恭敬敬的放在一邊。這個“七”爲第一爻,也稱初爻。“七”爲奇數,(後事又稱爲“陽”,即爲陽爻),也可用卦畫的陽畫符號“—”來記作,也就得出了一個陽爻。

接下來再開始推衍一卦裡的第二爻。如推演第一爻數的那樣,通過三變,得出剩下的蓍草數,看是多少。我們已知只有四種,即24,28,32,36。若求二爻通過三變得出的數是“36”,除四得“九”。這“九”就是第二爻的得數。也要恭敬的把“九”寫到竹簡上,還是帛錦上。一至通過六次十八變,才能得六爻,也就得出一卦來。

通過四十九根蓍草,經過一,二,三變,其結果只會有24,28,32,36這四個數目,每數又除四,最後得數也只有“六”、“七”、“八”、“九”這四個數。古人對數目字,還處於有限的認識地步,把這種推演出來的數字,看得很神秘。認爲“六、七、八、九”是"神數"了。把四個數目又附會上神秘色彩。即陰陽屬性。六,八爲偶數,是爲陰數,七、九爲奇數,是爲陽數。把這四個數又分爲老、少、陰、陽之數。“六”爲老陰,“八”爲少陰,“七”爲少陽,“九”爲老陽。竹書《周易》裡已添加上了“六、九”形式。這標明巫史已把《周易》改造成適應於筮術的卜筮來用了。《周易》裡的“六、九”之數的來歷應是春秋《周易》文本之後到帝國時期增添進去的“六、九”筮術形式。因爲《左傳》裡記述的筮例,所引述《周易》裡的句子,既不見“六、九”之說,也沒有“陰陽”之說。

揲蓍起卦法需要通過“三變”來得到一個爻畫,要想得出一個六爻卦,則需要通過十八變得到六十四卦裡的某一卦。這正是與卦爻符號相結合,而得出“六十四卦”裡的某一卦來。這《繫辭》裡的“大衍之數”章,應是前漢人的說法,因帛書《繫辭》裡還沒有這一段話,正因這段說法,是以今本《周易》(即卦爻式的文本《周易》)爲藍本所說的起卦方法。

古代卜筮,既要通過"神草",又要通過"神數",再通過"神啓"儀式,把心中的事禱告給"神靈"的上天。通過擺弄那把"神聖"的蓍草老半天功服,才能得出認爲已是"神示"的一卦來,就認爲所問人事吉凶就在那一卦裡了。

我們說以蓍草起卦時,即按“大衍之數”說法,是西漢人傳承,又是以卦爻式《周易》(今本《周易》)爲藍本。通過“三”,“六”十八變得出六個或奇或偶的數字(只會出現在“六、七、八、九”四個數字中的某些數字)。要通過筮法上的規定,奇偶數與卦符號的兩個基礎符號(即“—”與“— —”,當然春秋時那套符號裡的個基礎符號寫法是"八",不是“— —”)對應轉換(即奇數轉變爲“—”符號,偶數轉變成“— —”符號,寫在竹簡上還是其它物上,以看起出來的是六十四卦裡的哪一卦。在春秋時期的筮法中還沒有陰陽一說,不過可以以奇偶數的規定轉變畫符號裡的兩個基礎符號。後來,即“六·九”卦爻結構形式的《周易》文本出現後,已把陰陽附會到卦畫符號裡去了。也就出現了老陰老陽筮法之說)。就得出一卦來,這就是“以揲變卦”,即成卦方法。假定揲蓍(即通過六爻十八變)得出的是“七、七、七、八、八、九”六個數,通過奇偶對“畫符號”的轉換,包括規定的“變數”方法,即可一次完成“本卦”與“變卦”來,不過"變卦"之法是通過今本《周易》的說法,今本《周易》已是數字六爻格式。

那麼,“大衍之數”在起卦上適應不適應春秋《周易》文本呢?即《左傳》裡所記載的筮例呢?一樣適應。因春秋《周易》文本雖沒有篡改成數字爻式,而是每個“六聯體”符號做爲每卦首,其後跟着名稱和一句話(後稱卦辭與爻辭的區分),這一句話(我們權且稱"題目辭")也與繇辭區別。春秋《周易》文本每篇的結構組合是一個“六聯體”符號加名稱加一句“題目辭”。“題目辭”以下又是上下排列着六個“六聯體”符號,每個“六聯體”符號後同樣有一個《周易》裡符號名稱和一句“繇辭”(後改成“爻辭”)。但春秋《周易》文本里不外有了六十四個"六聯體"符號和六十四個名稱。只要有了這套符號和名稱,不論這套符號下"掛"上去的是哲學內容,還是佔辭,史巫眼裡就可以用"大衍之數"起卦算卦了。關健是把《周易》一書所用那套符號演講成了卜筮工具,而不與《周易》內容相關聯。

原創《周易》一書所用那套符號變成卜筮符號工具後,《觀》裡原排序符號變成了卦符號,《觀》裡原文章裡第一個字也成了卦名稱。有了這套算卦的符號名稱工具,一樣用“大衍之數”起卦法起出某一個卦符號,自然就得出六十四卦裡某一卦名和內容來。

不過若用“大衍之數”起筮,若有“變數”只能變出每卦後面的六個“六聯體”符號裡的某個符號,這就出現的筮例如"《觀》之《否》曰"的說法。《否》本是《周易》裡的一篇名稱,又是《觀》篇裡一個“繇題”題目名稱。不過用春秋《周易》文本卜筮,在起筮時出現“變數”也只能在每篇裡的六個“繇題”符號看變化,這樣就很受限制,若變出六個符號以外的符號就無法適應,故在《左傳》的筮列中出現只有兩種用《周易》裡文辭當佔辭使用,一是用“題目辭”(後改成“卦辭”)來批斷人事吉凶,另一是“繇辭"(後改稱爲"爻辭")。因爲"春秋《周易》文本這種結構還不適應所謂的“變卦”算法。故到帝制時期把春秋《周易》文本,又篡改“六爻”式文本,爲的是好起卦,算卦時不但看“主卦”或要看“變卦”,兩卦結合來附會,聯想人事上的吉凶。

由《左傳》裡所記,春秋時期史巫運用春秋《周易》文本(即“繇式”《周易》文本),用蓍草按“大衍之數”筮法,一樣的起出六十四卦的某卦,以及這個卦符號裡的某一“繇辭”來。不否認春秋《周易》文本,已是巫史將《周易》原創文本改造成筮卜的結構形式。即把《周易》裡的文辭改編成筮卜的繇辭形式了。春秋《周易》文本在巫史手裡一樣的可按“大衍之數”的說法起出卦來,因爲《左傳》裡記載的筮例不單單只是以春秋《周易》文本進行的筮例,而是有春秋《周易》文本以外的卦書筮之的筮例。但都是離不開那套“六聯體”符號,所以以“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變成卜筮工具邢掛進去筮辭,變成六十四卦,都可以“大衍之數”說法,即通過“三”“六”十八變,而得出六十四卦中某一卦,以及某卦裡的某一繇辭來。

我們就以《左傳》裡的第一筮例來演示在春秋時期是如何得出此卦,又是如何得出“觀之否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這句繇辭的。

首先是用蓍草來起筮(後稱卦),前面已講過的推演方法,是要通過“三”、“六”十八變求出一卦,在揲蓍過程中(即三、六,十八變)得出六個數字:如

“七、七、八、六、八、八”。在通過對這些數字按規定轉換成“六聯體”符號(在春秋“六聯體”符號組合的兩個基礎符號之一的寫法還不是後來的“- -”這種寫法,類似是“∧”這種寫法),就得出一個“六聯體”符號來,也就知道是繇式《周易》裡的那一個符號和名稱內容了,即後來所謂的某一卦了。

具體的操作是這樣的:

第一步,通過揲蓍(經過“三”、“六”十八變的推“衍”)所推演出的這個數字,再把這數字轉換成“畫符號”,假若按成卦法則規定,奇數轉爲“—”符號,偶數轉爲“∧”(後來寫作“――”)符號。就有揲蓍推演出的六個數字變出一個“六聯體”符號,也就得出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某一個“六聯體”符號(如以春秋《周易》文本以外的卦書進行卜筮,同樣是這種方法,而得出六十四卦裡的某一卦符號,也就得出某一卦了)。

如下轉換方式:

七 —

七 —

八 ∧

六 ∧ (x)

八 ∧

八 ∧

(揲數)(《觀》裡的“符號”)

通過揲蓍之法,即通過“十八變”推衍出“七、七、八、六、八、八”這六個數字,我們給這些數字命名爲“揲數”,即揲蓍推衍之數。再把“揲數”轉換成卦符號,就得出所謂的某一卦來。

春秋時期還沒有在卜筮符號上附陰陽之說,但在筮法上可以分奇偶數字來規定轉換成某卦符號裡的兩種基礎符號。即使春秋時期對數字還沒有的奇偶之說,應知道數字裡的單雙之分,就以數字裡的單雙之數轉換成某卦符號裡的兩種基礎符號,一樣能得出“六十四卦符號”裡的某一卦符號來。

第二步,但是如何得出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所謂某卦裡的某一繇辭呢?我們已知春秋《周易》文本是以“六聯體”符號及《周易》裡的名稱做爲每“卦”裡的繇辭的“繇稱”。如春秋《周易》文本中《觀》的結構形式是:

(每個( )裡是一個六聯體符號,因打不出故以括號代替)

( )《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

( )益:童觀,小人無咎,君子吝。

( )渙:闚觀,利女貞。

( )漸:觀我生進退

( )否: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

( )剝:觀我生,君子無咎

( )比:觀其生,君子無咎

春秋《周易》文本被史巫用於筮卜,以《周易》裡的文辭改做“繇辭”,而比類聯想附會人事吉凶。每卦裡的“繇稱”(或稱“繇題”)就是以每卦裡的卦畫符號從初畫基礎符號變起而得出另一卦畫符號,來做爲每卦裡六句繇辭的一個繇題。這種以一個“六聯體”符號裡的一劃而“變”,就變成了與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裡的某一“六聯體”符號相同。這若說是"易學"上以卦變卦,應是“卦變”最早的例證。但可惜春秋時期流行的春秋《周易》文本,在春秋之後,歷代並沒人考證出來。也就不識春秋《周易》文本里是用每個“畫符號”(即“六聯體”畫符號)中的初畫變起,而所得出另一個“六聯體”畫符號,並將這一個“六聯體”符號及名稱做爲一卦裡的繇辭的排序稱謂。因一個“六聯體”符號是有六個劃道(或連或斷的兩種線段,當然這是後來“六聯體”符號的寫法)組合,從初畫變起(即“—”變成“— —”,或相反)依次變化,變六次,也就得出六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就把這六個“六聯體”符號和名稱(後來在卦學上一看便知是六十四卦裡的某卦符號和卦名稱)作爲一卦裡的六個繇辭的繇題,這是《周易》原創文本被篡改成繇式《周易》的結果形式。如繇式《周易》(即春秋《周易》文本)裡《觀》的結構形式。

以上面第一步中已知,可通過“大衍之數”起卦,得出揲蓍之數而變出的一個卦符號,就知道是《觀》的符號,但如何得出《觀》裡的某一繇辭呢?實際這是一個很好解決的問題,即規定出筮法原則。如規定出,在起筮過程中,通過揲蓍所得出的奇偶之數裡,凡遇最小(或稱“少”)的偶數“六”,與最大的(或稱“老”)奇數“九”,是謂“變數”。凡得出“大”、“小”變數,就是“繇變”(後來改稱“爻變”),就得出某“卦”裡某“繇辭”來(因爲通過“大衍之數”,推演的結果只有“六、七、八、九”四個數字出現)。如第一步中,在揲蓍過程所得六個數目,其中排在第三中的數是“六”,是“六、七、八、九”中的最小的偶數,按筮法規定是“變數”(即“繇變”)。那麼就知道是《觀》中的“六聯體”符號自下而上排在第三的“繇畫”是個“變畫”,在記作的時候可在這個“變畫”符號後面幾個記號(如記個“×”)。在對應《觀》裡的繇辭,就知道是什麼內容的“繇辭”了。

春秋史巫在起筮時,用蓍草推衍,是心知肚明的會心裡記着這個“六”是個“繇變”,還是用毛筆在竹筒上把《觀》裡畫符號排在第三的繇畫符號上作個特殊記號。

而是史巫用揲蓍推演出六個數字後,按成卦法則轉換成“六聯體”符號,就知是《觀》卦了。同時按成卦法則規定的“大”、“小”奇偶數(春秋筮例中還沒有陰陽說法)爲“變數”,也就知道《觀》裡的第三繇畫是個“繇變”,目的是得出“繇辭”,而不是再變出新的一卦畫符號。如上面“第二步”中的《觀》結構形式裡第三繇辭的“繇題”是《否》。已知起筮時,這一繇辭是個“繇變”,假如規定是要按這一繇辭,推斷人事吉凶的,史巫起出這一卦時,就會說:“遇觀之否曰:觀國之光,利於賓於王。”這“否”是《觀》裡一繇辭的“繇題”而已,而不是又變出了所謂的六十四卦裡的《否》卦。故不能認爲《左傳》裡的“觀之否”是“變卦”筮法,而恰當的稱法,只是個“繇變”筮法。​​​

《左傳》裡記載的第一筮例,是史巫以春秋《周易》文本,通過蓍草推演起筮,通過“十八變”得出的數字按奇偶之數換成卦畫符號,就可起出一“卦”來,卜筮的巫史,不用翻本就知是哪一卦了。在通過起卦時人爲規定卦畫某劃是"變"劃,就得出某卦裡屬第幾的"繇辭"來。這本身沒有一定之規,均是一種想象而已。後在宋代邵雍不是"發明"了多種起卦方法,現在不是用銅錢搖搖看正反面來起卦。再一,前面已說過,正因春秋《周易》文本,在起卦上有侷限性,如起卦時只有出現一個"變”數,才能得六繇辭裡某一繇辭,若出現兩個以上變數,就超出那種格式,就轉變成另一卦畫符號,故後來才取消用《周易》名稱當"繇題"格式,改成以陰陽數字(六·九)爲爻稱格式的《周易》文本。

《左傳》裡記載的第一筮例,周太史就是這樣筮出了《觀》中的《否》繇辭來“推算”小陳完以及其子孫的命運吉凶的。那麼,通過這一“起筮”方法知道,這與《周易》一書裡的內容是無關的。因《周易》一書裡即沒有講筮術的方法,也不講斷卦的內容。若想從《周易》一書學得“起卦、算卦”,只能是白日做夢。只有把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衍生成卦符號,成爲算卦的工具,再結合《繫辭》裡的“大衍之數”才能起出六十四卦裡的某一卦。這無疑說明《周易》與“八卦”筮術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回事。再者由此說明八卦算卦上的關健與那套演變成卦符號工具分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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