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周易》思維方式的詩性特徵——比喻說理
第二節:《周易》一書《屯》至《需》文裡的比喻說理內容
三、《周易》第三篇文章是《屯》,我們看《屯》的原文與今譯。
(原文)
( )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磐桓,利居貞,利建侯。
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 十年乃字。即鹿無虞,惟入於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兇。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譯文)
三、遵循事物的規律,並堅定信念,就開始亨通,利於未來。不論在那裡,都有利於建國封侯。新生事物草創初期,宜於穩定堅守,纔有利於建立起來的侯國。
初生的事物,往往徘徊流連,猶如乘馬列隊緩緩而行;那不是強盜,而是求婚媾和的隊伍,可是女子堅貞不肯答應婚事。應做好細緻長期的工作,女子乃答應了出嫁。也如打獵逐鹿時,若沒有山林官做嚮導,貿然進入林中,君子若不能見微知著,而輕率地繼續向前追去,會發生危險的。如同騎着馬小心謹慎而行,求得婚姻媾和。這是一條正確的路線,沒有任何不利的。積累財富,輕徭薄賦正確;若橫徵暴斂,就走向了兇險。騎着馬列着送親的隊伍,出嫁的女子哭泣無聲,淚滴漣漣,這正是爲建國而媾和做出的犧牲。
“屯”(zhūn):本義指草木出生的含義,這裡是寓意事物初生到發展的艱辛過程。
“屯”篇中心內容是圍繞着建國立業講述的方針策略,其中心是爲君子講述草創基業,謀略始終的政治道理。本篇又是通過“求婚媾”來闡述建侯的過程。“婚媾”就是一種以婚姻媾和政治的一種手段。《周易》裡已有“帝乙歸妹”這一歷史事件的引用。即商王與周族以婚姻締結政治的事件。“建侯”應是建立一個諸侯國。一個諸侯國的建立到發展壯大走聯姻不失爲一個政治手段。本篇就是圍繞着建侯與聯姻之間的政治關係展開的論述,並表明事物發展過程的艱難曲折性。而不能把本篇看成是講述迎親的事情。
本篇的題目中心是“利建侯”,即如何有利於建立侯國而展開的論述。本篇裡的“元亨利貞”如同《乾》篇題目裡出現的那樣。在《周易》一書裡用“元亨利貞”沒有幾篇。凡出現“元亨利貞”四字,表示是重要的題目內容及重要的命題。而“元亨利貞”就是對所命題事情的順利實現。如本篇順利實現“利建侯”。但如何實現“利建侯”,《屯》篇的內容就是圍繞這一問題展開層層論述。篇中的內容是緊扣題目而發,而內容又是通過“求婚媾”來講述建侯之間的道理。“求婚”一詞好理解,而加上一個“媾”字是什麼意思呢?“媾”字的含義有結親,結婚,講和,求和等解釋。《國語·晉語》裡有:“今將婚媾以從秦”。意思是“如今最好是用締結婚姻來順從秦國國君的意願”。這是《國語》裡講述的秦晉以婚姻結好政治聯盟。以婚姻締結作爲國家間外交上謀取政治手段,是一種古老的政治策略。在《周易》“歸妹”篇裡引述了“帝乙歸妹”這一歷史事件。這是商王帝乙將女兒嫁給強盛起來的周族首領姬昌(後稱文王),這是歷史上的政治聯姻事件。而西周後期,諸侯應是各自爲政了,眼裡已沒有了周天子。諸侯國之間聯姻是一個謀取政治聯合的有效手段。就是號稱強盛的漢唐,朝廷上不也往往以婚姻與少數民族首領媾取和平手段。把皇帝的女兒,或宗室女,送給番邦首領,以結秦晉之好,免起戰火。這也是皇帝以犧牲子女玉帛以媾和的不得已方法。《屯》裡所講的“求婚媾”,就是以婚姻媾和政治,以達到建侯上的順利實現的目的手段。
本篇以婚姻媾和的過程描述,來比喻“建侯”道路上的困難與反覆的道理。
本篇從第一段講新生事物,即喻指政權(建國立候)的建立。第二段說明建侯之困難。第三段是講要堅定信心,向前發展,也不要爲眼前的利益而盲目行動。該放棄眼前利益,而爲長久的事業創造條件。第四段講堅定既定方針(即求婚媾),以聯姻來鞏固政權。第五段講在發展立國之路上,不可橫徵暴斂。最後是一種憂患意識,再現女子背井離鄉出嫁時那種泣血漣漣的情景,爲換取政治條件犧牲女子的一切。這篇雖是以“求婚媾”的過程描述,而寓意的是通過婚姻聯盟政治,已達到鞏固和發展建侯立國的政治目的。
《屯》篇從頭到尾,以求婚媾的過程描述來比喻“建侯”的曲折與困難。從語言的描述上,用語優美,猶如一首詩,而且又形象鮮明,有詩韻之美。如:
“屯如邅如
乘馬班如
匪寇婚媾
乘馬班如
泣血漣如”
本篇所用比喻上比較難懂的字是“女子貞不字, 十年乃字”裡的“字”。“字”:古代作爲名的解釋補充,這裡引申爲許配,出嫁。現在還有成語“待字閨中”,是指留在閨房中,等待出嫁。《禮記·曲禮上》謂“女子許嫁,笄而字”。在古代,名與字是分開使用。古人只有到了成人之後才能取字。女子十五歲舉行笄禮,又叫上頭,上頭禮,即改變幼年的髮式,把頭髮盤起來,插上簪子,從此代表成年了。等到出嫁的時候,丈夫就要給她取一個“字”。有了“字”就表示已經嫁出去了。在古時侯“字”就有了出嫁的意思。“不字”就是不同意出嫁。“乃字”就是同意許配,出嫁。此處不過是借生活中的婚姻事例來比喻政治上的道理。
總之,《屯》篇雖是以“求婚媾”的過程描述,而寓意的是通過婚姻聯盟政治,宜於達到鞏固和發展建侯立國的政治目的。
全文內容就是圍繞着建侯與聯姻之間的關係展開的論述,即以求婚媾的過程描述來比喻“建侯”的曲折與困難。不過是作者運用比喻寓意君子之治的政治含義。
《屯》全文同樣是貫穿着比喻說理。《屯》文裡的“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女子貞,不字, 十年乃字”。“即鹿無虞,惟人於林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等都是比喻。
如《屯》裡的“即鹿無虞,惟入於林中,君子幾不捨,往吝”,這是用打獵若沒有山林官做嚮導,而貿然入林,就會發生危險,來比喻羣子建功立業要穩妥行動。《屯》的題目命題是“利建侯”,而內容就圍繞着“利建侯”展開的論述,不過這論述全是運用的比喻,是用“婚媾”,“打獵”等生活經驗來比喻,以達到明曉政治上的道理。
四、《周易》裡的第四篇文章是《蒙》,《蒙》是講對兒童的啓蒙教育問題,其中心是讓君子明白衛國安邦,兒童啓蒙的道理。
《蒙》篇全文是:“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發矇,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困蒙,吝。童蒙,吉。擊蒙,不利爲寇,利禦寇。”
(譯文)
四、對兒童進行啓蒙教育,是正確之道。
不是老師求教與童蒙,而是蒙童求教與師長。如同筮上講的那樣,第一次筮問,理應回答。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沒有禮貌,不恭敬地亂問,就不予回答。這是有利於培養兒童獨立思考的正確施教方法。開始對兒童啓蒙教育,有利的做法是樹立典範,但也不能脫離管束。若不這樣,任其發展下去,就大失所望。披戴上勇士的甲冑,這樣的人有出息,娶妻吉順,是男子成家立業的根本。勤勉的對兒童施教,培養武士精神。若不親身施教,就沒有什麼好處。受困於矇昧無知,就會有恥辱。從兒童開始啓蒙教育,這是很正確的事情。讓兒童披上皮甲,擊打鍛鍊,目的不是爲寇,而是抵禦外侵,保家衛國。
(解說)
本篇是圍繞着兒童教育這一內容展開的論述,內容也正是圍繞着命題展開的論述。這一篇文章的理論觀點,又有點象古希臘城邦時期培養兒童爲戰士的那種教育方法。但又不同於古希臘城邦制時期培養兒童成爲武士的那種制度。而《蒙》篇只是一種教育理論。中國古代並沒有像古希臘時期那樣讓兒童脫離家庭有國家來培養訓練成戰士的那種制度。
“蒙”在甲骨文裡的寫法“ ”是上部像蒙着東西,如面罩或面具。其中有一隻大眼睛,眼下有“人”形。“蒙”字的含義指草名,萌生,幼稚,覆蓋,包裹等講。 而“蒙”的本義是勇士僞裝或作戰時穿的甲冑。此篇用“蒙”來寓意對兒童的啓蒙教育,培養勇士精神。用現在的說法,就是愛國主義與軍事主義的教育思想。
本篇內容是圍繞着“童蒙”教育這一問題的論述。即通過給兒童披蒙東西在遊戲中所引發培養兒童武士精神。從發矇,包蒙,困蒙,擊蒙。這是一個完整的內容情節。立論明確,是精心創作的。這種教育方法又體現了寓教於樂的效果。通過給兒童蒙上仿效戰士作戰的甲冑,來鍛鍊兒童的體魄和精神意志,從遊戲中達到教育的目的性。這不僅僅是講兒童的啓蒙教育,其目的是在於政治。在當時能接受教育者是貴族家的子弟。《周易》一書的內容是針對君子講述的政治策略。這裡是讓君子明白,從小對兒童進行軍事教育。因爲那時是個諸侯林立的時代,時刻是面臨着弱肉強食的戰爭出現。從小培養兒童的戰鬥意志,正是那個時代的需要。
本篇內容裡第一段:“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匪”:不,不是。“求”:懇請,需要。“筮”:古代用蓍草占卜。“瀆”:輕慢,不恭敬。
本段的“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這句話是教育上的關鍵理念,用現在教育上的話去解讀,其意是老師不要主動求着去教給學童什麼,應是學童求問老師,學童有問題要請教老師的時候,老師纔給他回答。否則老師不管學童愛聽不愛聽,用填鴨式強行知識灌輸,學童就會越學越煩,沒了學習的興趣。學童有困惑不解的時候,有求知的慾望,這纔是最佳的教育時機,效果也最好,這句話是古人的教育理念。因學童若能夠主動去學習,就會很用心,就會不斷進步。如果是被動的學習,就會越學越煩,產生牴觸情緒,老師再怎麼催促,學生也會當耳旁風,應付了事,慢慢養成了怠學心理,即使再花多的世間補習,學習進步效果不佳,因爲他心沒在這裡。所以教育不應強加給學童,學童能夠主動學習,主動向老師請教,纔是最佳的學習狀態。
本段裡“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這是講老師與學生間教學互動問題,即講究教育學童的方式方法。如學生第一次提問,老師就應給出問題的回答,答疑解惑是老師承擔着傳授知識與責任。老師在回答上很關鍵,既是讓學童解開心中的疑惑,又能讓學童獲得知識的積累。
這裡"初筮告"喻學童第一次問,老師應回答解惑。如果是“再三瀆,瀆則不告”。即下次還來問同樣的問題,並切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問這同一樣的問題,那既是對老師的不恭敬了,也表明學童沒認真用心聽講,老師就不能反覆回答。因老師不再告訴這一問題,也是警告其聽老師講課時,就會認真去聽講了。
本段講的是,對兒童進行啓蒙教育,使他們懂得道理,並培養他們認真聽講,並且有禮貌恭敬地提問。這段話又所體現的是,師道尊嚴的教育核心。不過這裡,作者用了筮法上的一種說法,來做比喻,造成了後世的不少誤解。
“發矇,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刑人”:指典型示範教育的意思。“說”:通脫。“桎梏(zhigu)”:一指鐐銬;二指約束,阻止的意思。
本段意思是:“開始對兒童啓蒙教育,有利的做法是樹立典範,但也不能脫離管束。若不這樣,任其發展下去,就大失所望。”
正如現在的父母對孩子的典範教育是考名牌學校及出國那樣,而本篇裡樹立的是什麼的典範呢?應是樹立的尚武教育,或稱軍事主義教育。如同大集體生產隊時代那種,在青年心目中樹立起參軍光榮,有出息的典範效應。
“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本段意思是:“披戴上勇士的甲冑,這樣的人有出息,娶妻吉順,是男子成家立業的根本。”
這裡表明了一個尚武的時代,一方面是軍功能夠拓土開疆。即有軍功的人能夠得到封賞。這裡的“包蒙,吉。納婦吉。”如同毛時代,農村裡的青年,當上兵是很光榮和有前途的事情,既不在田裡種地了,也馬上有人上門提親了,娶個媳婦就順順利利的,在這種典範的樹立下,多少農村青年夢想穿上綠軍裝。西周後期,是邦國林立,也是戰爭不斷。當兵也可能給予政策上不少的好處,也就重視兒童的軍事啓蒙教育。
“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勿”:勤勉。“用”:實行。“取”:取得。“女”:你;指受教育的兒童。“金夫”:勇士。
這一段是說“要對兒童勤勉的進行施教,培養他們的勇士精神。”
“見”:出現。“見金夫”:造就勇士。相反“若不能躬身施教,就沒有什麼好處(不有躬,無攸利)。”
這是對君子講的道理,使君子明白培養造就勇士成長對國家的重要性。
“困蒙,吝。”
“困”:受困。“困蒙”:受困於矇昧無知。“吝”:恥辱。
本段意思:“受困於矇昧無知,就會有恥辱。”確實,百姓矇昧無知,國家就不能發展與強盛;政治上矇昧無知,就會迷信與落後。中國近代的歷史上,因爲矇昧無知,不是上演過多少恥辱之事嗎?
“童蒙,吉。”
本段意思:“從兒童開始啓蒙教育,這是很正確的事情。”
“擊蒙,不利爲寇,利禦寇。”
最後這段話最終指向目的,即政治目的。“讓兒童披上皮甲,擊打鍛鍊,目的不是爲寇。而是有利抵禦外侵,保家衛國。”
這是“擊蒙”的目的,讓兒童從小鍛鍊成戰士,而不是去發動戰爭,去爲寇。這裡是講述正義的行爲。
《蒙》篇可以說是開天闢地兒童教育第一文章,因這是世界人類文明史上最早論述童蒙的教育問題。
而本篇中出現的引用一種筮法之說,比喻啓蒙兒童教育上的一種方法道理。這確實是筮法用語的最早記述了。在《周易》一書之前的文獻上,卻沒有筮法的記錄。這裡的“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確實是筮術的一種說法。《周易》本不是占筮之書,而這裡出現的筮術上的說法,正是引用來比喻兒童的教育方法問題。只是借用蓍草占卜上的筮法來比喻對兒童教育方法的道理。這裡不是講筮法的,只是一種借喻而已。這也說明了,《周易》時期,已有成熟的卜筮理論了。當然《周易》時期的筮術,還不是八卦筮法。因爲八卦卜筮術,是從《周易》裡所用的六十四畫符號及六十四篇文章名稱派生出的東西。《周易》時期卜筮術,只是一種用蓍草來占卜。即還沒有把六十四畫符號作爲筮術的工具。在《周易》之前的“西周文”裡已有“筮”的說法。“筮”與“佔”不同。而本篇裡出現的是“初筮告”,不是“出佔告”。“占卜”用的工具是龜甲,而“筮”是用蓍草做卜問的通神工具。
本篇的“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無疑是筮術上的一種說法。《周易》一書借用這種說法,也反映了那個時期,卜筮上的江湖詭辯術已經出現。唯有《周易》這句話,是文獻上最早反映筮術的說法。《周易》把卜筮術上的用語借用來比喻到對兒童的教育方法。這只是一種借喻。而不是在講什麼筮術,這應是不爭的事實。因爲從本篇的內容可得到證實。這只是引用來作比喻而已。從內容上來看,也不無不當,是比喻的也恰當。這比喻的寓意是“第一次請教老師,老師自然要告訴所問的問題。若對所問的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恭敬地亂問,老師就不再告訴。”這是比喻對兒童的教育方法而已,雖然引用的是“筮術”上的用語,並不影響《周易》一書的哲學性。
《蒙》篇無疑又是最早對兒童培養教育的論文,更是讓君子明白其政治含義。
而《蒙》篇所用的比喻還有“發矇,利用刑人”;“用說桎梏”。
五、《周易》第五篇是《需》,《需》全篇是運用比喻說理,中心是爲君子講述建功立業,待機而動的道理。
《需》的全文是:“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需於郊,利用恆,無咎。需於沙,小有言,終吉。需於泥,致寇至。需於血,出自穴。需於酒食,貞吉。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譯文)
“五、機遇對有愛心的人,帶來光明,通達,美好的前景,更利於建功立業。
在城外等待時機,要持之以恆,沒有害處。在沙場上等待時機,小有錯誤,但結果不錯。在泥濘裡等待時機,會招致強盜的到來。在血光境地裡等待,等於坐以待斃,應走出險境之地。在上層的社交酒宴上尋找機遇,前景自然光明。陷入險境,沒有邀請的客人突然來訪,恭敬地接待他們,最終是吉利的。”
(解說)
“需”字有等待,需要,停步等多種意思。而在本篇有“等待,尋求成功的時機”之意。
本篇的篇名是《需》,不過《周易》一書裡六十四篇文章,原初是沒有名稱的。正如這《需》名稱,本是《周易》第五篇內容的首字,被後人抽出做爲了篇名。
《需》篇題目內容是“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而本篇的“畫符號”與本篇的內容沒有實質意義,作用只是排序而已,可當做排號“第五”而已。而本篇的內容則是圍繞着題名與題目內容(即命題)展開的論述。
我們先看本題目中出現的一個詞語“有孚”,在《周易》一書裡這個詞語出現的次數非常多,超過了“君子”一詞,當然有時是單獨一個“孚”字出現。這“有孚”正是《周易》裡構建的一個政治理念。而現在一些《周易》譯文把“孚”當做“俘虜”的“俘”來譯,除此就是傳統的解釋方法,作“誠信”來譯。
《周易》裡的“孚”,既不是“俘虜”的“俘”,也與“誠信”之意不相符。“有孚”雖是《周易》構建的一個政治理念,但“孚”字,早在《周易》一書出現之前就出現在典章裡了。“西周文”和《詩》裡早有“孚”字的運用。既當誠信講,也有當愛講。
《周易·需》篇裡的“有孚”,如何譯呢?筆者認爲《周易》裡的“孚”應當“愛”講。“有孚”就是“有愛”,《周易》裡的“孚”,是《周易》作者構建出的“民本”理念。“有孚”的含義,是讓在位者去關心愛護百姓。而本題目裡的“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其譯意是“有了愛,就帶來光明,通達,美好的前景,更利於建功立業。”
《周易》是對“君子”講述的政治方略,君子就是在位者,即統治者。本篇“需”是指等待,等待什麼呢?就是求“利涉大川”的事情。這裡的“利涉大川”,不能理解成渡過大河。這裡是比喻,寓意着事情將要完成與實現。“君子”要完成事業,這事業就是"齊家"、或治理好一國,就要建立在一種根本的準則上,就只“有孚”,即愛民。"有孚"就是作者構建的政治準則。我們常說《周易》裡充滿着一種憂患意識,而《周易》裡的憂患意識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思考,這種積極的意義往往體現在有着明確而正義的目的上。而指導這種目的行動,準則,就是“有孚”理念。即爲“君子”構建起一座明亮的燈塔那樣,在指明着方向。
本篇裡的“有孚”應當“愛”來譯,即“君子”愛民,才能順利的完成建功立業,這就是命題。而本篇的內容圍繞着命題,闡述在不同的環境條件裡去創造和等待建功立業的時機。本篇使用不同的環境狀態的比喻,來寓意道理。
“需於郊,利用恆,無咎”。這是本篇的第一自然段的內容,其意是“在郊外等待時機,要持之以恆,沒有害咎。”“郊”:指廣闊天地。郊外是地域廣闊,比喻施展幹大事的機遇之多。
“需於沙,小有言,終吉”。這裡的“沙”是比喻,“沙”地相對於“郊外”是差一等的條件。“小有言”:指小有錯誤。“終吉”:指結果能達到目的。
“需於泥,致寇至”。“泥”更不如“沙”,在泥濘的地上行走就非常艱難。這是用“泥”來比喻環境條件更不好時,會導致不好的結果出現。“致寇至”:指招致強盜的到來。
“需於血,出自穴”。本段還是比喻,如同在血光危險之境,應儘快走出險惡環境。
“需於酒食,貞吉。”“酒食”:指上層社會。本段意指在上層社交的酒宴上,尋找建功立業的時機,結果自然是成功的(貞吉)。這是用“酒食”比喻交際結盟。
本篇最後一段“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意思是“陷入某種困境,而卻沒有邀請的客人突然來訪,也要恭敬地對待他們,結果是吉利的。”這是寓意着幹事業,如何對待人才的態度問題。既要廣攬人才,即使沒有邀請的客人來到,也要重視他們,有了這種重視人才和以愛爲本,其結果就能順利的實現目標,即“利涉大川”。
《 需》文是講等待的過程中所遇到的情況,分別講了在郊外等待,在沙洲中等待,即在等待時機過程中幾種環境狀態,所論述等待,在不同環境條件下,應學會應對,等待時機的出現,不過全用的是比喻。
由《需》文所啓示,在面對困難,保持清醒的理智,鎮定的面對問題,才能冷靜的思考和分析,有時候需要的更是耐心。等待既是一種方法,也是一種策略。在面對困境之前,不要輕舉妄動,如果目的錯了,等待就是進步,所以需要等待最好的時機,不可莽動。等待的過程中,一定要靜心等待時機,遭遇困境心不亂,學會蟄伏積蓄力量,平心靜氣的等待往往會另闢蹊徑。而且更要用好人才,敬重對待自薦的人才,這都是走向成功的捷徑。
總之,《需》篇正是圍繞着不同的環境條件下,而學會等待中抓住時機。正因爲自然與社會是處於不斷的變化之中,而不是不動。不但要把握環境條件的變化,還應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又要在社會人際關係上創造成功的條件。這已然是爲“君子”講述的政治謀略。
《需》文立論是“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這既是一個陳述句,但陳述裡又有比喻,這是本篇文章的命題。而本篇的內容則圍繞這一命題展開的“論述”,不過這“論述”卻全是運用比喻。從“需於郊”、“需於沙”、“需於泥”、“需於血”,“需於酒食”到“入於穴”,沒有一段不是用比喻。用喻過多,就給閱讀理解造成困難,有一種讓你猜側之感,也就很難把握文章的真實含義了。《周易》裡所用大量的比喻不是修辭手法,而是一種思維方式。
我們再看《需》文裡如詩的句子:
需於郊,利用恆
需於沙,小有言
需於泥,致寇至
需於血,出自穴
需於酒食,貞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