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三章 第三節 暴力

第三章 非愛行爲

第三節 暴力

在對待孩子方面,成人很無恥地爲暴力行爲取了個別名:體罰。

體罰的字面意思是“身體上懲罰”,自欺欺人地說是“爲了孩子好”,但這其實是暴力行爲的遮羞布,是成年人依仗身體優勢欺凌弱小的藉口,觀念上是沒有把孩子當成有獨立人格的人來對待,也就是沒有把孩子當人看,而內心裡則是以教育爲名發泄自己童年被家庭暴力傷害而積澱的怒火,以及緩和或掩飾自己的挫敗感。

體罰的本質:無恥、無知和無能

在我上小學時,一次在親戚家吃飯,表弟的表弟因爲玩鬧時說了句髒話,就被他父親當衆罰跪,道歉認錯,當時親戚越勸,他父親教訓得越起勁,絲毫不顧及孩子的自尊心。這是多麼愚昧、粗魯而殘暴的行爲,爲了可笑的面子而殘害孩子。還聽說他父親經常用手腕粗的木柴“管教”他,他小學時的學習成績堪稱神童,後來在毀滅性的暴力“教育”下,再也沒有什麼可供炫耀的成績了。

暴力體罰是一種陋習和惡習,教育學和心理學對於暴力體罰給孩子所造成的損害已經研究得很成熟了,但現在人們對其破壞性仍然不夠警覺。

媒體爲了吸引眼球,經常有某些“不打不成材”的“成功”案例。但這終歸是個別現象,而且孩子的成功是多方面的因素綜合作用,如果只要開打就能成功,那麼社會上應該遍地是人才,這根本就是亂歸因。而且在暴力中成長的孩子,或多或少都會遺留一些心理問題,即使真“打成了才”,在其日後的生活中,也很難體會真正的幸福,只有“成功”的光環沒有幸福感的人生,成全的只是父母的虛榮心。

最可恨的是知網上竟然還有如何體罰的碩士畢業論文!更甚者還有人寫書寫文章教別人如何體罰,“要藝術地打”,“有原則地體罰”!可見很多人,甚至教育專業的學生、某些所謂的“專家”連基本的是非觀念都很模糊!從中也可看出“棍棒教育”遺毒之深。

有一次我遇到對母子,孩子才牙牙學語,媽媽教他說話:“爸爸打還是媽媽打?”我在旁邊聽得毛骨悚然,這是什麼教育,什麼家庭氛圍啊?

現在很多人都是“被揍大的”,因童年經歷,暴力被內化,變成了條件反射,他們在對待自己孩子時就會繼續延續上一代的錯誤。 某一天在親子論壇上面竟然看到有人問:“兩歲寶寶能打嗎”而原因竟然是“每次寶寶不肯刷牙不肯睡覺都被爸爸狠揍”而且還惡劣到“一般都會打到吐奶”當媽的卻“每次只能在旁痛心”,所以希望“請大家支支招”。看到這個帖子我就出離憤怒了,這是人該乾的事兒嗎?

開篇問兩歲能不能打?發帖的孩子母親的觀念就有問題,她的意思是,小時候不能打,大了就可以打嗎?錯!孩子無論幾歲都不能打!

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那麼幼小,無條件地信任、愛着和依賴父母,離開父母就無法生存,而自己這麼愛的兩個人,一個對自己使用暴力,另一個袖手旁觀,你的心裡是不是痛苦傷心絕望,對一切充滿了怨恨?

如果是成年人工作上沒按上司要求辦,上司爲了教育他,仗着身強力壯揍一頓,這就是違法,那爲什麼幼小的孩子就可以想打就打?不接受任何法律制裁?

所以這就是法制的矛盾,幼兒還不會去報警,即使有人幫忙報警了,最後也只是口頭批評教育,沒準父母因爲丟了人回家會變本加厲修理孩子。如果因爲家暴剝奪撫養權,孩子不一定得到更好的教育,而強迫親子分離又是不人道的,我國也沒能力(或者是不願意)照顧這些遭受家暴的兒童。——當初寫這一節的時候,我們國家還沒有頒佈《反家庭暴力法》(2016.3.1起實施),法制在不斷完善,希望監管力度也能進一步加強。

孩子不順從、執拗發脾氣是有原因的,要知道發脾氣背後的原因——也許是因爲限制他自由了,阻礙他的成長。打解決不了問題,只會傷害孩子的心靈,經常性遭受家庭暴力,孩子將變得孤僻、憤怒,讓將來的教育更加困難,等孩子青春期的時候,親子關係會走到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方向。

現在我們來討論這對父母遇到的問題“不刷牙不睡覺”

相信很多人小時候都是不怎麼喜歡刷牙的,而兩歲多的孩子卻指望他心甘情願地刷牙,這是很不現實的。再加上被暴力侵害了幾次,幼兒把刷牙睡覺和捱揍聯繫起來,就更加恐懼刷牙和睡覺。而孩子不睡覺,也許是因爲白天睡多了還不困,也許是因爲父母白天工作,晚上孩子不捨得睡覺,愛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就因爲想得到父母的愛而遭到暴打,甚至打到吐奶,投生到這樣的家庭真是孩子的不幸!真實原因其實是,孩子不睡覺影響了大人休息所以捱打,成人是多麼自私而殘暴!

爲了讓孩子刷牙睡覺而兇狠得打到吐奶,到底是愛孩子還是恨孩子?

教育類書籍對體罰的相關研究:

關於糾正偏差行爲方面來說,“體罰”孩子會讓孩子用皮肉之苦來抵消錯誤,抵消了負疚心理,而負疚心理正是道德形成的條件,因此體罰除了父母發泄怒氣,沒有達到教育的作用。雖然孩子可能會避免再次犯錯,但只是因爲畏懼懲罰,沒有內化爲自己的道德觀,在確認不會被發現不會被懲罰的情況下,孩子更可能會變本加厲、報復性進行錯誤行爲。

暴力行爲嚴重影響親子關係,孩子畏懼父母,甚至逃避、憎恨父母,暴力摧毀了孩子的人格尊嚴、在孩子心中埋下恐懼、憤怒和仇恨,教孩子學會了冷酷和粗暴以及用暴力解決問題。

暴力體罰會給孩子造成極大的傷害,並進一步影響孩子的性格,個性溫順柔弱的孩子會慢慢變得膽怯、自卑、懦弱、抑鬱;個性較強的孩子會變得孤僻、冷漠、叛逆,棍棒之下出逆子,甚至在日後走上犯罪道路。

媒體不時報道家長虐待孩子或者子女虐待老人的事件,手段之惡劣令人髮指。同時,追究一些惡性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的成長史,幾乎全部可以看到他們童年時代極端嚴厲的家庭教育。可以說,幾乎所有的極端殘忍者,都有一個精神或肉體嚴重受虐的童年。

心理學家指出,殺人犯大多都是在暴力的、缺乏愛的環境裡培育與成長起來的。人們可以從這樣的環境裡分離出上萬條惡因,但是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愛的缺失。

美國監獄提供的一份詳細分析報告中指出:85%的刑事犯,是因其對愛的基本需要和個人尊嚴的感情沒有得到滿足而導致的犯罪。

很多人都認爲,打孩子是很正常的,小時候都被打過。那是因爲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被打時留下的記憶對自己命運的深刻影響。而且上一輩父母經歷坎坷,沒有條件學習如何家教,導致只能延續“傳統”,其中的棍棒教育是一種精神底層的認識,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糟粕部分,登不了大雅之堂。可以這樣定義:打罵孩子是無能教育和無恥教育。

尹建莉老師在她的書中痛批“嚴厲教育”:

放不下嚴厲教育的人,真正的原因是潛意識裡放不下恨意。這就是因爲他小時候經歷了棍棒教育,他們自以爲是在“教育”孩子,其實只是在發泄自己從童年積澱的恨意。(那些被打出心理問題的人反而更推崇暴力)

孩子沒有錯,只有不成熟,如果你動不動就認爲孩子“錯了”,那是你自己錯了,如果你遇到的孩子是屢教不改的,那是你所提出的要求不對,或一直用錯誤的方法對待孩子。

孩子是柔弱的,成長需要鼓勵,不需要懲罰,一切粗暴的對待都會給孩子造成傷害。通過恐嚇得到的順從不過是暫時的,打了第一次,就很可能會有第二次,慢慢打出了慣性,孩子也就被打“皮”了,不會再害怕“體罰”,等孩子漸漸長大,有了主見,比父母更健壯,還能用什麼招?

24第四章 第二節 敏感期35第五章 第七節 交流44第五章 第十二節1觀念12第二章 第三節 變質的愛—溺愛37第五章 第八節 有效陪伴42第五章 第十一節多子女家庭52第六章 實用教育法簡介18第三章 第四節 常識錯誤42第五章 第十一節多子女家庭19第三章 第五節 普遍錯誤13第二章 第四節 溺愛原因和避免47第五章 第十二節4父母的改變和提升12第二章 第三節 變質的愛—溺愛47第五章 第十二節4父母的改變和提升42第五章 第十一節多子女家庭44第五章 第十二節1觀念52第六章 實用教育法簡介46第五章 第十二節3修養51第五章 第十五節 共同成長27第五章 第一節 學會表達愛39第五章第八節陪伴—講故事36第五章 第八節 陪伴42第五章 第十一節多子女家庭56第八章 第二節 起跑線陷阱50第五章 第十四節 環境18第三章 第四節 常識錯誤14第三章 非愛行爲24第四章 第二節 敏感期20第三章第六節 破壞力教育35第五章 第七節 交流21第三章 第七節 造成心理問題34第五章 第六節 自由和規則56第八章 第二節 起跑線陷阱21第三章 第七節 造成心理問題42第五章 第十一節多子女家庭37第五章 第八節 有效陪伴46第五章 第十二節3修養52第六章 實用教育法簡介38第五章第八節陪伴—度假12第二章 第三節 變質的愛—溺愛56第八章 第二節 起跑線陷阱51第五章 第十五節 共同成長24第四章 第二節 敏感期50第五章 第十四節 環境13第二章 第四節 溺愛原因和避免39第五章第八節陪伴—講故事34第五章 第六節 自由和規則34第五章 第六節 自由和規則45第五章 第十二節2心態45第五章 第十二節2心態49第五章 第十三節 各種關係的協調15第三章 第一節 不親自撫養50第五章 第十四節 環境32第五章 第五節1讓孩子做自己14第三章 非愛行爲36第五章 第八節 陪伴35第五章 第七節 交流30第五章 第四節 理解23第四章 第一節 成長規律42第五章 第十一節多子女家庭52第六章 實用教育法簡介46第五章 第十二節3修養18第三章 第四節 常識錯誤56第八章 第二節 起跑線陷阱14第三章 非愛行爲52第六章 實用教育法簡介14第三章 非愛行爲30第五章 第四節 理解12第二章 第三節 變質的愛—溺愛36第五章 第八節 陪伴21第三章 第七節 造成心理問題24第四章 第二節 敏感期56第八章 第二節 起跑線陷阱44第五章 第十二節1觀念12第二章 第三節 變質的愛—溺愛30第五章 第四節 理解19第三章 第五節 普遍錯誤35第五章 第七節 交流17第三章 第三節 暴力42第五章 第十一節多子女家庭51第五章 第十五節 共同成長12第二章 第三節 變質的愛—溺愛37第五章 第八節 有效陪伴10第二章 第一節 真愛的含義10第二章 第一節 真愛的含義56第八章 第二節 起跑線陷阱46第五章 第十二節3修養45第五章 第十二節2心態32第五章 第五節1讓孩子做自己27第五章 第一節 學會表達愛18第三章 第四節 常識錯誤06第一章 第二節 安全感的建立36第五章 第八節 陪伴18第三章 第四節 常識錯誤23第四章 第一節 成長規律34第五章 第六節 自由和規則24第四章 第二節 敏感期
24第四章 第二節 敏感期35第五章 第七節 交流44第五章 第十二節1觀念12第二章 第三節 變質的愛—溺愛37第五章 第八節 有效陪伴42第五章 第十一節多子女家庭52第六章 實用教育法簡介18第三章 第四節 常識錯誤42第五章 第十一節多子女家庭19第三章 第五節 普遍錯誤13第二章 第四節 溺愛原因和避免47第五章 第十二節4父母的改變和提升12第二章 第三節 變質的愛—溺愛47第五章 第十二節4父母的改變和提升42第五章 第十一節多子女家庭44第五章 第十二節1觀念52第六章 實用教育法簡介46第五章 第十二節3修養51第五章 第十五節 共同成長27第五章 第一節 學會表達愛39第五章第八節陪伴—講故事36第五章 第八節 陪伴42第五章 第十一節多子女家庭56第八章 第二節 起跑線陷阱50第五章 第十四節 環境18第三章 第四節 常識錯誤14第三章 非愛行爲24第四章 第二節 敏感期20第三章第六節 破壞力教育35第五章 第七節 交流21第三章 第七節 造成心理問題34第五章 第六節 自由和規則56第八章 第二節 起跑線陷阱21第三章 第七節 造成心理問題42第五章 第十一節多子女家庭37第五章 第八節 有效陪伴46第五章 第十二節3修養52第六章 實用教育法簡介38第五章第八節陪伴—度假12第二章 第三節 變質的愛—溺愛56第八章 第二節 起跑線陷阱51第五章 第十五節 共同成長24第四章 第二節 敏感期50第五章 第十四節 環境13第二章 第四節 溺愛原因和避免39第五章第八節陪伴—講故事34第五章 第六節 自由和規則34第五章 第六節 自由和規則45第五章 第十二節2心態45第五章 第十二節2心態49第五章 第十三節 各種關係的協調15第三章 第一節 不親自撫養50第五章 第十四節 環境32第五章 第五節1讓孩子做自己14第三章 非愛行爲36第五章 第八節 陪伴35第五章 第七節 交流30第五章 第四節 理解23第四章 第一節 成長規律42第五章 第十一節多子女家庭52第六章 實用教育法簡介46第五章 第十二節3修養18第三章 第四節 常識錯誤56第八章 第二節 起跑線陷阱14第三章 非愛行爲52第六章 實用教育法簡介14第三章 非愛行爲30第五章 第四節 理解12第二章 第三節 變質的愛—溺愛36第五章 第八節 陪伴21第三章 第七節 造成心理問題24第四章 第二節 敏感期56第八章 第二節 起跑線陷阱44第五章 第十二節1觀念12第二章 第三節 變質的愛—溺愛30第五章 第四節 理解19第三章 第五節 普遍錯誤35第五章 第七節 交流17第三章 第三節 暴力42第五章 第十一節多子女家庭51第五章 第十五節 共同成長12第二章 第三節 變質的愛—溺愛37第五章 第八節 有效陪伴10第二章 第一節 真愛的含義10第二章 第一節 真愛的含義56第八章 第二節 起跑線陷阱46第五章 第十二節3修養45第五章 第十二節2心態32第五章 第五節1讓孩子做自己27第五章 第一節 學會表達愛18第三章 第四節 常識錯誤06第一章 第二節 安全感的建立36第五章 第八節 陪伴18第三章 第四節 常識錯誤23第四章 第一節 成長規律34第五章 第六節 自由和規則24第四章 第二節 敏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