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妻子有幾分可憐,瞿煜秋動了惻隱之心,和盤托出打算。
原來早有安排,要到省城發展。
不是匹馬單槍,而是全家,包括內弟。
帶上內弟是因爲內弟剛剛考取律師資格證書,新工作與法律打交道,帶上一個懂行的人就不會出現常識性錯誤。
好在有周華明幫忙,內弟掛靠一家律師事務所當律師。本想單獨成立事務所,條件不成熟,得有三名律師纔夠申辦條件。
走第二步棋。
《法制月刊》中南記者站在省司法廳臨街對面掛牌成立,瞿煜秋名片上的頭銜是站長、高級記者。其妻是辦公室主任,內弟是法律顧問。
這樣的記者站在省城多如牛毛。不要總部一分錢,爲總部服務辦事,甚至還向總部交錢,這樣的好事只有傻瓜纔不願意幹。瞿煜秋的記者站三年之內不向北京總部交錢,但必須完成總部下達的發行任務。全省三千份訂數不算多,要完成也很難。發行提成不夠路費支出,虧本的事不幹。拉廣告贊助有賺頭,百分之三十的提成有吸引力,但是客戶挑品牌,嫌《法制月刊》知名度小,不肯就範。剩下一條路就是寫稿。同是記者,區別對待,總部記者所採寫稿子百分之百入選,駐外記者入選率不足百分之四十;顯然,靠寫稿不能維持生計。怎麼辦,總不能喝西北風?天無絕人之路,有生意上門,是山東煙臺志高房地產公司老闆皮志高上門,請瞿煜秋爲他申冤。皮老闆是個爽快人,明碼標價,申冤文章能在《法制月刊》上發表,報酬三萬;能扳動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領導在文章上簽字,十萬;能幫他把這個官司打贏就是標的的百分之五十分成,也就是五百萬。條件很誘人,說什麼也得試一試。揹着採訪包隨老闆上路,路上一切費用由老闆埋單,光是坐飛機就花了兩萬多元。深入進去更有信心,是對方毀約在先,皮志高不存在違約行爲,對方法院的判決有明顯地方保護主義。文章寫好之後也不回記者站,直接飛到北京總部。平時都是電話聯繫,這一次是上門拜訪,見面禮是每個人一個紅包。好在總部人不多。社長總編每人一千。錢沒有白花,在北京的三天費用都是雜誌社安排。半個月後文章見刊,皮志高親自上門送錢。有甜頭,欲罷不能,“繼續革命”。進入第二回合。這一次請周華明出山,她有同學分在全國人大辦公廳。利用星期天時間,三個人飛到北京。周華明約出同學,四個人在北京飯店吃飯。席間瞿煜秋說出請求。小意思,帶一封信給領導是舉手之勞。沒有想到心想事成……有輿論,有批示,不愁案子翻不過來。肥水不落外人田,瞿煜秋介紹自己內弟當此案律師。官司開戰不到半個月,判決下來,皮志高勝。不過,離他的期望值還有距離,不算全勝。畢竟勝了,不踐約說不過去,但也不能完全履行諾言,打了三十萬現款到瞿煜秋帳上。
儘管對方出爾反爾,瞿煜秋還是十分高興,就憑這三十萬這輩子就不愁吃不愁穿。
天算不如人算,他的老三得了白血病,不說換腎,就是幹細胞骨髓移植手術也要花三十萬。
就當沒有嫌,三十萬救了兒子一條命。
好在找到了發財門路,不愁沒有錢進項。
坐門待客等不來生意,得主動出擊。
不是盲目行動,看電視,聽廣播,翻報紙,那有不平事,那裡就有我。不過再也沒有遇到皮志高這種乾脆的人,都是一些小皮小眼的破落戶,有時還要虧本。
無意中找到了一條致富門路。
有一篇稿子寄出後編輯部要照片。
哪有什麼照片?不是真人真事。
不願意失去稿費,只得把內弟的一張照片寄去充數。
文章發表後內弟氣得罵人,律師事務所的人背地裡對他指指戳戳,他成了拋妻棄子道德敗壞的惡人。爲了證明自己清白,他把雜誌社和姐夫告上法庭。哪知道這篇文章投了十三家報刊,用了他照片的有八家。正好一鍋“煮”,八家一起告。
官司下地,他得了四十萬賠償,扣除姐夫的部分,純得二十萬。
上哪裡弄二十萬?
因禍得福,還得感謝姐夫,二一添作五,兩家對分,每人十萬。
受到啓發,瞿煜秋揹着照相機回了一趟老家。
發了一次善心,上門爲窮親戚照相;花了六百多塊錢,照了七百多張相片。
以後有事做了,內弟提供素材,他寫文章,妻子打印投寄,接下來是打官司。一個“療程”下地,賺得盆滿鉢滿。
雜誌社將他列入黑名單,見到他稿件就扔進字紙簍。
還是防不勝防,經常更換筆名,玩捉迷藏遊戲。
擴大地域範圍,凡是司法路的作者都列入黑名單。
有政策就有對策,換一個郵局發信。
進一步擴大範圍,所在郵區都列入黑名單……逐步升級到整個城市。
事不過三,惹惱了廣東一家雜誌,一紙訴狀,對簿公堂。
這一次掉得大,吃進去的不僅要吐出來,還要加倍罰款。
好在僅此一家,要是聯合所有上當受騙雜誌,不判刑入獄就是輕饒他。
省城呆不下去,即使能呆下去也不能呆,怕東窗事發前功盡棄。
捲起鋪蓋打道回府。
六十二
見過大世面的人再回小縣城,這也看不慣那也不順眼,開口閉口就是“我看都靈算是丟了”。
什麼東西,竟敢公開詆譭都靈形象,藐視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不給點顏色看看不知道厲害,週報人下令將他抓起來。
李同生說不能抓,瞿煜秋之所以口出狂言是有目的的,是想引起高層對他的注意,爲他東山再起開道;抓他正中下懷,由他自生自滅比抓他還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