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南宮曉尷尬和不自然的表現,夏岑兮知道接下來該怎麼做了。
她的脣角微微上揚,洋溢着自信從容的笑容。
雖然這一切都是她推測的,可是面對着南宮曉,只要有百分之一的贏面,她也要贏!
南宮曉轉了轉眼珠,決定換一種方式。
她收斂起來剛纔那幅傲人的姿態,以另一種柔和的語氣,眼神之中卻帶着滿是同情:“其實夏小姐,我一直覺得你挺委屈的。這麼多年走來,也是你辛苦了。”
這又是弄哪一齣?夏岑兮挑了挑眉,有些看不明白。
南宮曉眨了眨眼睛,一臉的無奈,又好像在替夏岑兮感到心酸:“雖然我是普通人家的姑娘,但是我對你們這些上流人之間的愛恨情仇也多有所瞭解。”
“你們這些人啊,從小到大都是被控制的,連婚姻都沒有辦法自己做決定。”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你和靳珩深的婚姻應該算是夏家和靳家的聯姻,對吧?”夏岑兮聽到她這麼說,眼眸沉了下來,一言不發。
南宮曉聳了聳肩,攤手:“嫁給一個自己不愛的人,確實很辛苦。守着一個不愛自己的人,更是不易。我能感受到你的痛苦,所以大多時候,我很憐憫你,夏小姐。”
不過她話鋒一轉,又帶了些許的洋洋自得:“這麼多年,我都是和靳珩深一路走來的,他的脾氣秉性,做事習慣,作風我都瞭解的一清二楚,有時候他內心中的苦衷我也是能夠感受的到……”
“南宮小姐!”夏岑兮頭痛的揉了揉眉心,有些不耐煩。
“請問,你這是在跟我講連續電視劇嗎?抱歉,這個劇情惡俗又老套,實在是勾不起我的興趣。”
夏岑兮原本剛纔拆穿她,只是想小小的提醒一下她,警告她不要再來他面前作祟,可是奈何南宮曉根本聽不懂她的意思,還要用這種話來挑釁她,那麼,就別怪她不留情面了。
沒有想到夏岑兮會這麼生硬的懟自己,南宮曉端起咖啡的手一頓,雙眸眯了起來,一臉不悅的看着夏岑兮。
夏岑兮脣角帶着華麗的笑容:“我不知道南宮小姐是從哪裡聽來的這些,我從未說過我不愛靳珩深,我相信,你也沒聽到過靳珩深說過不愛我吧?”
這麼兩個問句,讓南宮曉頓時緘默。
她很快的又開口:“夏小姐,很多東西不是你自我感動就能得到的,確實靳珩深沒有說過不愛你,但是他同樣也沒說過……”
“他也同樣沒有說過愛我,對吧”?夏岑兮說這話的時候底氣十足,眼神都綻放着燦爛的光芒。
“可是,爲什麼要和你說呢?夫妻之間的事情難道要和外人說個明白才行嗎?還是說,南宮小姐的副業是和事佬,專門斷夫妻之間的家務事?”
夏岑兮忽然的毒舌,讓南宮曉有些猝不及防。
看着噎住了南宮曉,夏岑兮更是自信:“沒錯,你剛纔說對了一半,我和靳珩深結婚也確實是因爲家族聯姻,在那個時候,夏家,和靳家都在滬城的頂峰,我們兩家結婚纔是最好的選擇。”
夏岑兮眉毛一挑,眼中帶着驕傲:“那也是因爲我們兩家能力雄厚,能配得上他的,就只有我;能配得上我的,也只有他。”
被這麼一說,南宮曉心裡略微不爽,她對夏岑兮的這種優越感憤恨不已,可是卻又無可奈何。
這樣的家庭背景,確實不是誰都能夠比得上的,也難怪她能嫁給靳珩深。
此時的夏岑兮,傲視一切,她從小到大的優越氛圍養成的修養,此時更是讓她容光煥發,活脫脫一個公主。
“不過,後來發生了很多事,我也確實對靳珩深很失望,也許我們這段婚姻,確實是錯的。”
她表情平靜,說這些話的時候,彷彿是在陳述別人的故事。
“我也想過離婚,並且我把這種想法付諸成了實際。我曾給靳珩深提過離婚,也曾直接把一紙離婚協議扔在他的臉上,可是你猜怎麼着?”
夏岑兮微微一笑,已經懶得藏着掖着:“既然南宮小姐是想過來和我談心的,那我就把之前的事情你知道的,你不知道的,都給你說個遍吧。”
“你應該不知道我當時提出離婚之後,靳珩深一臉憤怒和痛苦的拒絕吧?”
“他拒絕了?”南宮曉輕喃,有點不敢相信。
靳珩深是不喜歡別人強加給他的東西的,而且夏岑兮當時已經家道中落,按理來說,靳珩深沒有強行維持這段婚姻的必要,那他爲什麼會拒絕?
她的心情一下子亂了起來,沒了剛纔的鎮定。
看着她的表情如水墨畫一般的變化,夏岑兮只覺得有趣。
她口氣悠閒,好像是在講一件極爲平常的事情,而不是當時讓她痛徹心扉的回憶。
“當時,我因爲夏家的產業被靳珩深一窩端了而被迫流產,身子也落得這幅模樣,我作爲一個女人,是最想要離開靳珩深的,我從無數次跟他提起過離婚,可是靳珩深不鬆手。”
這次是換了夏岑兮攤手,一臉的無奈:“離婚和結婚都是一樣的,需要兩方同意才能達成。南宮小姐,你說對嗎?”
“他不會的,他怎麼會拒絕離婚?他根本不愛你,他不可能不同意……”南宮曉還是不相信,語氣有些急躁,之前內心中的信仰,一下子被推翻,實在讓她無法相信。
靳珩深沒有不離婚的理由,除非……
除非他是真的對夏岑兮動了情!
夏岑兮眼神溫柔,此刻她的臉上又帶了單純的神色:“爲了挽回我,他做了很多讓我感動的事情。”
“我們二人之後的日子裡也少不了爭吵,可是我出差的那一天,他還是彆扭的去買了和我鄰座的位子,和我一起坐上飛機,還住同一家酒店,在國外爲我分憂解難。”
“哦,對了,那一次我們去的也是法國。空閒時刻,他還帶我去了一個小巷子的店裡,找老婆婆看面相,我們還給我們的共同好友買了一隻鐲子作爲新婚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