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鐵絲網外面的那條淺水溝裡藏了三天三夜,他才躲過搜捕。勞改農場的那幾條兇猛的警犬至少沿着水溝搜索過十次,每一次都僅差一點兒就發現了他。但是,那一海臭氣熏天的污水幫了他的忙,他還是躲了過去。
第四天,警犬沒有再來。傍晚,他爬出水溝。身上的衣服已經泡爛了,過鐵絲網時腿上劃破的傷口也化了膿。他用刀子把膿血和腐爛的肉刮掉,然後用野草揩淨傷口,走上了公路。
公路距勞改農場的鐵絲網不到二百米,隙望塔上的大兵不用望遠鏡就能清楚地看到這裡發生的一切,所以,必須儘快地離開此地,離得越遠越好。
他匍匐在路旁,仔細地觀察着來往的行人和車輛,尋找着下手的機會。晚九點鐘以後,車少人稀了。當他遠遠地看見一輛運貨卡車自西向東駛過來時,他躍上公路,把一大抱乾草堆在路中央,點着了火。
他要向東方去。東方,幾千裡之外,是北京。
司機是個年輕小夥子。這次跑長途,是他娶了媳婦,並且確信已在那個盲流姑娘的肚子裡植下了自己的種子之後的第一次出車。他罵了句粗話,猛的在火堆前剎住車。但是,一秒鐘以後他就後悔了,火堆旁閃出一個人影,一把卡住了他的喉嚨。
這個人簡直就是鬼。藉着火光,司機看見了一顆籃球般碩大的頭,兩隻蠶豆大小的眼睛相距極遠地嵌在球的正面;幾乎沒有鼻子,在應該長鼻子的地方長着兩隻毛茸茸的小孔;嘴卻又長又大,撕開了整隻球的下部。更可怕的是,這隻球上長滿了長長的毛髮。
這個人幾乎一絲不掛,身高絕不會超過一米五,但四肢卻很粗壯。五個手指比胡蘿蔔還要粗。他躍上駕駛室,用刀子頂住司機的腰眼兒,命令道:“開車。”
卡車喝醉了似的向東駛去。
第二天中午,汽油耗完了。他命令司機把車開下公路,在戈壁灘上的一座沙丘後停下。此時,勞改農場已被他甩在八百公里的身後了。
他剝光司機的衣服以後,本想一刀捅死他。似乎是司機的苦苦哀求使他改變了主意。他用車上的繩索把司機的手腳結結實實地捆住,吹了聲口哨,走了。
一個多月以後,人們在這裡發現了一輛燃油耗幹了的汽車和一具風乾了的屍體。
在從蘭州到北京的旅客列車上,他殺死了第二個人。
因爲,那個人身上有錢,而且還戴了一塊極漂亮的歐米茄手錶。
深夜,在列車的顛簸聲中,人們東倒西歪地睡着了。他沒有睡,眯縫着眼睛盯着那個人,耐心地等待下手的時機。
機會來到時列車已快到銀川了,車速逐漸緩慢下來。那個人睜開睡眼,看了一眼手錶,起身去車廂的盡頭上廁所。他跟了過去。
那個人剛剛推開廁所的門,身子就被一股極強的力量擠進門內。他沒有來得及驚叫一聲,喉嚨就被捏住,一把尖利的刀子冷嗖嗖地鑽進了胸口。
兩個人面對面地僵持了一會兒,那隻粗壯的手才從他的喉嚨上鬆開。他的身子軟軟地癱倒在便坑上,眼睛大睜着望着窗外。
“我叫土匪。你要是覺得死得冤枉,讓你的魂兒上北京去找我。”兇手摘他的手錶時,認真地說。
土匪在銀川下了車。
三天以後,他終於到了北京。北京正是華燈初上的時刻。
步出北京站的大廳,望着故鄉的街景,他的眼圈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