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件關鍵在於我們警方先入爲主了,先入爲主是一個經常會掉進去的坑。
慣性地認爲小偷謝某在凌晨叫救護車案件就一定是凌晨發生的,然後又按照常理推測凌晨爬牆頭進入死者家的小偷謝某就一定是兇手。
讓我們把時間倒回到當天下午。
那天下午五點左右,死者和她兒子拉着裝修工楊某說了一個多小時,六點多飢腸轆轆的楊某終於從死者家走出來,沒走幾步死者又改主意了,又把他叫回去說,可能死者叫他鑽個孔,他氣昏了頭失去理智,一氣之下在死者身上鑽了個孔,等反應過來意識到自己闖禍了,帶着電鑽就跑了。
他應該很害怕,不知道怎麼辦,想了一夜最後在家躲着等被逮,連踩點的裝修都耽誤了,沒到到嘿,警察來問幾個問題走了,一打聽原來警察懷疑一小偷,那小偷背啊,正好在那一夜去偷,沒幾天小偷被抓住,沒幾小時那小偷認罪了,他竟然認罪了,他一定認爲警察嚴刑逼供了!
楊某雖然覺得對不起小偷,但[爲了不認識的偷去自首]這種想法應該在他腦海裡閃回幾下就隨風而逝了,他像沒事人一樣繼續過日子,繼續忽悠業主爭取多賺每一分錢。
而死者兒子,監控錄像顯示他在半小時後也回來過一次,他上了閣樓,他的鞋印踩在裝修工楊某傷害她母親的那一步之上,不知爲了什麼他沒有爲昏迷的母親叫救護車,他棄單身一個人含辛茹苦養大他的母親不顧,轉身走了。
死者一直昏迷未醒,直到小偷謝某“撞上大運”,謝某摸上來偷東西的,沒想到地上有個人,以爲被發現了把他嚇個半死;仔細一看地上那女人不動的,衣服上牆上地上還有血,又把他嚇個半死。
他撞着膽子上前看看死了沒有,一腳踩上楊某的鞋印,又將楊某的鞋印弄得模糊了許多。
他發現人沒死就撥打了120,沒敢用自己的手機打,用死者的手機撥打的,之後去樓下找了一圈,也沒找到太值錢的東西,偷走了幾百塊現金,把死者的金耳環扒了下來。
……
“我救了你一命,這些就當感謝我的吧。”謝某當時八成是這樣對昏迷的死者說的。
“謝某委屈了,”餘姐道,“他是慪氣才把事情認了下來。”
“確實委屈。這種事沾上就洗不乾淨,何況他還有案底,任誰不帶個有色眼鏡看他啊。”常兄感嘆,“這年頭,萬貫家財不能扶老太太啊,一個報警電話引發的冤案。”
太委屈,救人卻被冤枉進牢裡;不服氣,沒想到親兒子都沒救他的運氣太悲催。
可是反過來想想,他有什麼可委屈的?
我剛剛跟偵查員去抓了死者兒子回來,聽到餘姐和常兄在法醫值班室討論的最後兩句,插嘴道,“即使幫死者打120也改變不了他是小偷的事實,再說他有什麼委屈的,他不去偷不就壓根沒他啥事了。因爲他還干擾了辦案方向,不然早破案了。”
餘姐道:“你這麼說雖然正確,但有點……少點人情味,謝某再不對,總比死者兒子好多了吧?咦,你怎麼回來了,不去聽死者兒子的審訊麼?”
“哎~~兩個黃鸝鳴翠柳啊,王大局長把我趕出來了,叫我堅守本職崗位,完全不知道他什麼意思。”我悠悠嘆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