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這些,韓風給落塵去了個電話,詢問了一下楊浩的情況,順便又問了一下韓穎。
一下有了兩個需要保護的人,落塵也該焦頭爛額了。
電話還沒打完,就有客人蹬上了出租車。
韓風收了電話,以詢問的眼光看着來客。
“白山村。”來人三十多歲,穿着一套仿迷彩服,有一張黝黑的面孔,像是一個工地打工的民工。
白山村?這個地方對韓風來說可是個新鮮的地方,這七八個月的出租車生涯,塘城市的邊邊角角加上附近的鄉村,他還沒去過的地方還真不多,可這個白山村他還是第一次聽說。
“沒去過,不知道怎麼走,你指路吧。”
“沿興工大街去自然保護區,就在保護區附近。”
興工大街在塘城的東北角,那裡是塘城市的邊緣,再往東北越過由北向東南的英那河就是綿延的森林,屬於太平嶺自然保護區。
太平嶺自然保護區韓風倒是去過兩次,但是民工嘴裡的白山村他還真不知道。
一出塘城,公路的狀況就差了一個檔次。
從塘城到保護區大概在四十公里左右,路是省一級的公里,因年久失修,路面上到處都是坑坑窪窪。
本來韓風還想和民工扯扯閒篇,嘮嘮家常,一看對方興趣缺乏的樣子,也就失去了說話的興趣。
四十公里的路,韓風足足走了半個多小時。
按照民工的指引。車進入保護區,在保護區內行駛了十多裡地,拐下了一條鄉村級的公路,又走了十幾裡,拐下了一條土路,沿着土路韓風開車來到一片山脈前的一個山溝口。
民工指着通向山溝裡的一條土路說,再往裡走三裡地左右就是他的家了。
韓風看看那條土路,土路上有兩條車軲轆印外,再沒有其它的痕跡,那些在路中間搖曳的茅草昭示這條路似乎很久沒有車輛或行人走過了。
韓風臉上沒有任何異議地把車開進山溝,一直向裡,直到看見兩輛停在路邊的微型麪包車。
兩輛麪包車挨着站在一起,七八個小年輕的或站或蹲地在土路中間正對着韓風的方向。
這是一個小山坳,呈葫蘆型,裡面寬外面窄。前面是山坡,根本就再無往裡的路,至於那個民工的家純屬子虛烏有。
韓風就像一隻笨拙的烏龜,一頭鑽進了別人佈下的羅網裡。
“這裡就是你的家?”韓風問身邊的民工,“除了那兩座墳以外,怎麼沒看到你家的房子?難不成那兩座墳就是你家?你看着也不像鬼呀,還有影子。”
民工講話言簡意賅:“下去!”
韓風做了個無奈的表示,打開車門下了車。
“嗨!大家好!”韓風走向土路上的那些人且揮手致意,彷彿對方是他多年未見的老朋友。
沒人理他,那些人似乎忘了鼻子下有嘴,不記得說話了。倒是記得有眼睛,七八雙眼睛盯着韓風眨都不眨地看。
這是一種心理戰,用眼睛施加壓力。
跟老子玩這套,用眼睛就想嚇唬住老子。
韓風依然往前走,嘴裡依舊打着哈哈:“這麼多兄弟歡迎我,這讓我多不好意思,有什麼事兒吱聲就行了,搞這麼隆重幹什麼。”
韓風一點沒拿自己當外人,一直快走到那羣人身邊了,這時有人終於發出了聲音:“站住!”
韓風站了下來,伸手掏煙。
對面那幾個人如臨大敵,紛紛把手摸向腰間。
“別動!”還是剛纔那個出聲的人。
“幹什麼?我掏煙,你們那麼多人緊張到這樣,兔子都比你們膽大。”
還真是巧勁兒,偏偏還真有一隻兔子從樹林子裡鑽了出來,一看這兒這麼多人嚇了一跳,看了一眼轉身又鑽樹林子裡去了。
韓風叼上煙,美美地吸了一口。
“你們誰是頭?說說把我忽悠到這個鳥兒都不拉屎的地方來幹什麼?”
那個出聲兩次的人晃悠出來,站在韓風面前四五米遠的地方。
“我們。。。。。。”
只兩個字就被韓風不客氣地打斷了:“叫你們頭兒出來,你沒資格和我對話。”
來人火了:“你怎麼知道我不是頭兒?”
“你?不帶價。”
來人被噎住了,頭兒還分帶價和不帶價的?
這時,從一輛麪包車走出一個人,這個人剛纔在麪包車裡坐着始終沒有出來。
從長相看沒什麼特點,放到人海里也就是路人甲路人乙之類的角色,但面孔上透出一股兇狠。
“你就是這些人的頭兒?”韓風叼着煙,斜着眼睛看着來人問。
路人甲點頭。
“把我騙這兒來是什麼意思。”
“當然是有事兒,你手裡有我們丟失的東西,我希望你拿出來。”
“然後呢?”
“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
韓風稍微沉思了片刻:“聽着不錯,好像沒什麼危險,那說吧,什麼東西?我一天到黑撿的東西多了,最多的就是手機,我家都可以開手機店了,莫非你的手機丟了?”
“我要手機幹什麼?我要的是一股金屬的部件,是這個樣子。”
來人竟然還拿出一張照片,照片上就是那個手槍部件。
“原來你們要這個呀。”韓風看完把手裡的照片隨手一扔。
“這麼說是在你身上了,拿出來吧。”路人甲面露喜色。
“不錯,這東西在我身上,不過我不能拿出來。”
路人甲眼一瞪,別說還真有了點威嚴,雖然馬馬虎虎:“既然在你身上,爲什麼不能拿出來?”
“你當我是傻瓜呀,我拿出來給你,你完了消滅我,接着往那兩座墳邊上一埋,讓我和它們鬼打鬼,我會那麼笨嗎!”
路人甲嘴角劃過一絲冷笑:“那你想怎麼樣?”
“既然你們找到我這裡要這個東西,那麼我要問一件事情,上次綁架我妹妹也是你們乾的了?”
“青年人,有些事知道的多不是什麼好事兒。”路人甲沒有正面回答韓風的話,而是出言告誡。
“還有,前幾天中午在川水小吃街襲擊我的也是你們吧?”
路人甲沒有回答,看樣子是默認了。
“你大概就是那天綁架我妹妹的主使人吧,趙泰和這件事也脫不了干係吧?”
路人甲有點不耐煩了:“你到底拿不拿出來?”他這一聲吼後,那些蹲在土路上的人都站了起來,一個個的眼神看向韓風,彷彿在看一個死人般沒有任何表情。
“其實拿不拿出來有區別嗎?”
“你這話什麼意思?”
“這個東西是手槍上的擊發裝置,是巴西仿製M1911生產出來的手槍,你想一個手槍上的擊發裝置本身值不了幾個錢,它最大的損失就是一把手槍成爲殘品,你們這麼興師動衆地找這個部件,你們是找這個部件嗎?你們是在找得到這東西的人,找到這個人幹什麼,第一找回部件,第二,殺人滅口,這樣你們才能安心,我說得對吧?所以說你說得什麼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簡直就是屁話!”
路人甲嘿嘿一陣冷笑:“你很聰明,不過我爲你的聰明惋惜,不錯,這東西你今天拿不拿出來都得死,所以,你受死吧。”
路人甲後退一步,手往前一揮。他身後那幫貓頭狗耳就嗷嗷地衝了上來。
就這種檔次是殺手對付老百姓還可以,用來對付韓風和以卵擊石沒什麼區別,別看他們咋咋呼呼地手裡又是棍子又是刀子,其實連近韓風的身子都不可能。
這種戰鬥一點都不刺激,韓風甚至都沒鼓起精神就把最後一個打手削倒了。
“噗!”一聲。當最後一個混混被打倒,韓風突然預感到一股危險,多年養成的反應使他本能地往邊上一滾。
一發子彈從裝了*的手槍中射出,打在韓風剛纔站立的地方。
失算了,路人甲竟然還帶着一把槍。
韓風藉着一滾之勢腳一點地,身體撲向路邊的樹林,同時從左手戒子裡取出一把飛刀,空中轉身手中的飛刀撇出後,身體正好落在土路旁的一棵樹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