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紀律是黨的生命。黨的紀律保證理想信念宗旨,體現優良傳統作風,保障路線方針政策。無數案例證明,黨員“破法”,無不始於“破紀”。黨員守住了紀律,就不至於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紀律不嚴,從嚴治黨就無從談起。”黨的十八大以來,從突出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到狠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從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到強化巡視監督,管黨治黨、正風肅紀的一系列組合拳,直面“失之於寬、失之於鬆、失之於軟”的問題,爲管黨治黨指明瞭方向。
國有國法,黨有黨規,國因法而治,黨因規而強。新形勢下,黨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是長期的、複雜的、嚴峻的,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羣衆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面對嚴峻複雜的形勢、艱鉅繁重的任務和人民羣衆的期盼,黨自身存在的問題更加凸顯。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黨的領導弱化、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對黨最大的威脅莫過於此。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就會削弱黨的執政能力、動搖黨的執政基礎。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全面從嚴治黨,就是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紀在法前、紀嚴於法。
黨是政治組織,黨規黨紀保證着黨的理想信念宗旨,是執政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的底線;法律體現國家意志,是全體公民的底線。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章等黨規對黨員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黨員不僅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而且要嚴格遵守黨章等黨規,對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違紀只是小節、違法纔去處理”,其結果必然是“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如果退守至法律防線,只有嚴重違紀違法的領導幹部受到懲處,多數黨員都“脫管”、不把紀律和規矩當回事,全面從嚴治黨就會成爲一句空話。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黨紀必須先於國法、嚴於國法,把黨紀挺在國法前面,就是要對黨員、幹部提出更高要求,在先行表率中永葆我們黨的先鋒隊性質。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紀律是治黨之戒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從國家的角度而言是要依法治國,從政黨的角度而言是要依規治黨。靠法律懲治貪瀆腐敗的極少數,靠黨紀管住黨員幹部的大多數,這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只有堅持紀法分開,才能使黨規黨紀與國家法律既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又配套聯動、相得益彰,形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合力;只有堅持紀在法前,才能用紀律管住大多數,把“病毒”和“蟲害”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黨員領導幹部小錯釀成大禍;只有堅持紀嚴於法,才能突出強調黨員和黨組織區別於普通公民的政治責任,喚醒全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
黨組織和黨員要堅持紀在法前、紀嚴於法。鄧小平同志曾經指出,“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說的就是要把黨紀挺在國法的前面,用紀律和規矩衡量黨員幹部行爲、管住大多數,確保黨的團結統一,維護黨的肌體健康純潔。當前,只有把黨的紀律刻印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心上,我們才能不斷開創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境界,發揮黨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的關鍵作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