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鎧甲還不夠。
格雷戈爾帶着我又逛了幾家店,像一個黑心導遊一樣,讓我買這買那。
我琢磨了一下,其實他的建議還是蠻有道理的。
巨龍首那邊位於聖都伊修加德所轄的庫爾札斯區域,崇山峻嶺,海拔很高,而且常年飄雪,冰封三尺。
格雷戈爾讓我買了厚厚的帶兜帽的斗篷,裹在鎧甲外面。
在鎧甲內,他建議我買了棉衣穿在裡面。
還有厚厚的不漏水的皮靴,皮靴下面有釘齒防滑。
“嗯,這樣差不多了。”格雷戈爾摸着下巴點了點頭。
“前輩不需要買裝備嗎?我可以出錢喲。”我奇怪他都是一個勁的讓我買,自己卻什麼都不買。
“我的裝備早齊了,你以爲我冒險者是白做的嗎?沙漠、沼澤、雪原、冰川,我都去過,裝備都在呢。”格雷戈爾笑着說。
“噢……真令人安心呢……”
“這話你說過一遍了。”
“那就麻煩前輩再聽一遍,感受一下後輩拳拳的敬仰之心!”
“好好好……”格雷戈爾哭笑不得地說。
“嗯,那我們怎麼過去?”我向格雷戈爾詢問。
“來,握手!”格雷戈爾突然伸出手說。
我不明所以地伸出手,握住格雷戈爾的右手。
腦海裡突然冒出一個聲音:“白魔法師格雷戈爾邀請您加入組隊,是否同意?”
我心裡默唸“同意”。
頓時格雷戈爾的頭頂出現了和遊戲裡一模一樣的血條。
“咦咦咦?”這個場面太不現實了,我一時不禁驚呼出聲。
“怎麼了?看到我頭上這根生命條了?喂喂喂,這是你第一次跟人組隊嗎?噢,對了,你是僱員來着。”格雷戈爾一敲掌心,恍然大悟。
他接着跟我解釋說:“這根生命條,充其量只是個大致的生命力表現方式而已。
你千萬不可全信。
打個比方,哪怕你生命條全滿,我在你脖子上劃一刀,如果得不到及時救治,你會在短短几秒鐘失去意識,倒地身亡。
只有不出現這種情況,生命條纔有它存在的意義。”
我困惑地說:“那一次暴擊都可能奪取一個人的生命,這生命條有何意義呢?”
“暴擊?這個詞用得好。生命條嘛,嗯,在默契的隊友之間還是有用的。
人的精力和體力是有限的。一般在一個團隊中,承受最多傷害的是騎士、戰士這種防禦高、體力好的人。
他們正常情況下是能夠完美地防禦敵方的攻擊。
如果他們開始掉血,說明他們的疲勞程度已經相當嚴重了。
所以說如果看到一個人生命條下降了三分之一左右,即使通過我這樣的白魔法師對他用白魔法進行治療,體力恢復,將他的生命條加回到滿值,他也必須要退下來休息幾分鐘。
基本上生命條主要是做這個作用。你作爲騎士職業,一定要記住,生命條滿,不見得沒有危險;生命條不滿,一定是十分危險。”
這和遊戲的玩法可完全不一樣啊!
格雷戈爾突然笑了出來,說:“生命條另外的用處就是告訴隊友,我們在哪裡。我曾經有過一個隊友,哈哈哈哈,他在迷宮裡,哈哈哈哈哈,我們往前走着走着,各自在戒備各自的方向,突然一轉頭,咦?走在前面的戰士不見了。
當時我們那個慌呀,仔細觀察了一番,才發現他掉坑裡昏過去了。要不是有這根生命條,我們根本找不到他哈哈哈哈哈……”
“哈哈……”我陪着乾笑了幾聲……
“你是沒有當場看到我們那個慌亂的樣子,哈哈哈哈……”格雷戈爾笑了好一會兒,才揉揉臉,微笑着說:“那我帶你直接傳送過去,還好我和那邊的水晶共鳴過,可以直接傳送。”
我點點頭。
格雷戈爾閉上眼睛。
我感覺他像是在想象着什麼,眉宇之間微微在用力的感覺,然後他的身體微微浮空,身周的空間泛起波瀾。
我的腦海中浮現一個聲音:“是否接受到巨龍首營地的傳送邀請?”
我在心中默唸:“是。”
這一瞬間,眼前的景色開始模糊扭曲,漸漸地變黑。
還沒等我仔細觀察,眼前一亮,臉上一冷。
我“嘶”的一聲,把斗篷裹嚴實了點,縮着脖子抖了抖。
這是個冰天雪地中的要塞,要塞用石塊砌起,長長的城牆將南、西、東至東北四個方向截斷,形成一個梯形,佔據了交通要道。
衛兵們一刻也不鬆懈地在城牆上駐守,不當值的士兵們在火堆旁縮着脖子烤火。
雖然條件艱苦,但是士兵們看起來士氣並不低,訓練和執勤都井井有條。奧爾什方的確是相當有才幹。
看到我和格雷戈爾傳送過來,周邊的士兵們見怪不驚。
有執勤的衛兵過來詢問來意,格雷戈爾簡單交代了幾句,對方便笑着點頭離開了。
“管得這麼鬆?”我好奇地問。
“別開玩笑了,我是他們上司的老熟人,人家就走個流程過來問一下而已。
生面孔的話,正經的盤查、出示介紹信或者身份證明這些事情,肯定是逃不掉的。
再友好,也不能全無防備。”格雷戈爾聳聳肩說。
“嗯,也是。”
“那我們走起,先往南狩獵看看!注意避開獸潮。”
一說獸潮,我就心領神會。
在遊戲裡我們稱其爲fate,也叫做“臨危受命”。
通常是地圖上突然出現一大羣魔物或者動物,熙熙攘攘地聚在一起或者往某個據點衝擊,影響人們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稱它爲獸潮,的確很形象。
當然,fate也有單個超強力的野怪出現的形態,比獸潮要困難一些,但是單獨的個體對人們生活的影響要小得多,所以在這個世界裡,並沒有當成需要特別應對的災難處理。
一般會有很多人組隊打fate來快速升級,但在遊戲裡,顯然就沒有這樣的所謂暴民團。
而我和格雷戈爾組隊,要打羣怪形態的獸潮,實在是力有未逮。
面對一羣怪,最好還是軍隊出馬。區區幾個個人,說實話,那些魔物動物衝過來,踩也能把人踩死……
巨龍首以南,狩獵的目標主要是黑羊。
黑羊能掉落綿羊毛和黑羊的粗皮。
由於黑羊生長在終年冰雪不化的高山區域,毛厚而且保暖,紡成線、織成布,是目前較爲高端的布料。
黑羊的皮質柔軟,因爲不夠堅硬,所以不適合用來做皮甲,但卻是鍊金的原料。
黑羊的皮其實在這個世界中,也是很多日常服飾的主要材料,比如說保暖的皮衣、皮風衣等等。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黑羊的等級大概在三十多級。
格雷戈爾帶着我一路小跑出了要塞,美其名曰將身體活動開。
其實主要還是他忘了帶陸行鳥。
我想想,嘖,我的山嵐也被忘在了海都……
這個世界可沒有遊戲那麼便利,你傳送還能帶着陸行鳥一起傳送的。
不過,別說,小跑兩步還真是讓身體暖和不少。
啊,說着話,就看到白皚皚的雪林外,一隻特別醒目的黑色綿羊正在雪地裡蹦躂。
沒等格雷戈爾詠唱,我先一個飛盾扔了過去,發出“Duang!”的一聲。
話說在遊戲裡,我一直很困惑,騎士怎麼能將盾扔出去,還能像接回旋鏢一樣地等盾飛回來再接住……
現在我明白了,唯手熟爾……
我看着飛盾的軌跡,上前兩步,左手一伸,接住盾,右手劍一揮,將撲過來的黑羊砍了個趔趄。
黑羊還沒站穩,一個充滿棘刺的石球出現在它身邊,突然炸開,打得黑羊“咩咩”叫着躺倒在地。
我迅速滑步上前,豎着劍朝躺倒的黑羊頸項用力一插,劍尖直刺入地。
黑羊四肢抽搐了一陣之後就伸直四肢,不再動彈了。
“哇,拉萊耶小哥,你這確實是強多了。”格雷戈爾不知道從哪裡掏出來一個推子,三下五除二將黑羊身上的羊毛剃下收起來,又拿出一把小刀,把黑羊皮扒下來。
黑羊身上乾癟癟的,沒什麼肉,我爲黑羊執行了“塵歸塵土歸土”,它的一切重歸以太。
“還接着打黑羊嗎?我覺得很難讓我有什麼提高啊。”我擦了擦劍上的羊血,問格雷戈爾。
格雷戈爾有點犯難:“嗯……確實啊,三兩招就解決戰鬥……一般來講,對你有價值的對手,至少應該能和你對攻十個回合以上才行。
有了!你跟我來。”
格雷戈爾轉身就往營地走。
我們一路小跑出來並沒多遠,打了只黑羊,就走回頭路。
我是有點抗拒的,感覺很羞恥,特別是回去之後,要面對一羣人詫異的眼神。
不過格雷戈爾這種老江湖都不在乎,嘛,反正丟臉肯定也是丟他的臉。
有人背鍋我還怕啥?
回到營地,幾個靠在牆邊烤火的冒險者笑呵呵地問:“喲,格雷戈爾,剛出去咋就回來了?老江湖還能出簍子嗎?”
格雷戈爾不羞不臊,回了個笑臉說:“哎呀,都是這個小子的錯,要不然你們要等到晚上,才能看到我滿載而歸啊!”
冒險者們嘿嘿笑着不屑地瞟了我一眼,繼續跟格雷戈爾談笑。
噗!這個混蛋!
千算萬算,算不過老油條的老謀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