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日本,不是任何一個國家能夠承擔起的重任。
雖然各國對日本所需人道主義救援物資數量的估測結果並不相同,但是所有國家都承認,即便是共和國或者美國,都無法單獨爲提供日本300多種物資。更重要的是,不管是共和國還是美國,都沒有義務拯救日本。
正如歐盟主席巴羅佐所說,拯救日本不是某個國家的義務,而是全人類的義務。
27日,日本政府正式承認在未經宣戰的情況下侵略臺灣,對共和國構成了實質上的侵略,並且在戰爭中首先使用核武器,願意承擔因戰爭導致的一切責任與後果。
日本“服軟”,共和國立即做出讓步。
當天,共和國國院總理宗應仁在北京表示,共和國將秉承和平談判的一貫宗旨,通過談判與日本解決爭端,願意在此期間爲日本提供15萬噸糧食、5萬噸藥品、5萬套淨水設備與必要的志願救援人員。
雖然日本沒有答應接受和國的救援物資與救援人員,但是共和國的“大度”仍然博得了世界各國的稱讚。
日本需要的,是美國等西方國家的援助。
數個小時之內,美國、法國、英國、澳利亞、加拿大、新西蘭等國就向共和國外交機構提交了數十份救援物資清單。得到共和國的“放行”答覆與船隊在到達日本港口前進行海上覈查的時刻表之後,1支由20艘大型貨輪組成的龐大船隊離開舊金山,載着數百萬噸救援物資駛往日本橫濱。隨後,歐盟派出了1支由3貨輪組成的龐大船隊,澳大利亞與新西蘭則聯合派遣了1支由13艘貨輪組成的船隊。
因爲日本的大型機均遭到破壞,所以暫時無法向日本空運救援物資。
救援行動開始。並不意味着所有問:都得到了解決。
雖然日本本土仍然有大約1地地區沒有受到放射性塵埃污染比如富士山所在地赤石山脈就因爲海拔高度較高。大部分地區都是國家自然保護區。沒有修建核電站。所以成了日本本土地“世外桃源”。但是隨着季節變化導致地風向變化。漂浮在日本本土上空地放射性塵埃雲層很有可能向未受污染地區擴散。仍然得設法向相對較爲安全地外島轉移數百萬日本難民。
共和國答應爲運載救援物資地船隻放行。卻沒有答應爲日本難民放行。
所有前往日本地船隻在到達日本港口之前都要接受覈查離開日本港口之後還得進行第二次覈查。別說暫時沒有幾個西方國家願意接受日本難民。就算有。只要共和國不在難民問題上鬆口日本人也別想逃離本土。
如何拯救更多地日本人。成爲日本最關心地問題。
按照“對等放行原則”。閻尚隆在28日明確提出只有日本在另外2個關鍵問題上做出明確表態。完成停戰談判準備階段工作。在正式停戰談判中。共和國纔會在日本難民問題上給予回覆。
共和國拖得起日本卻拖不起。
到28日的時候,已經有大約50萬“體檢”合格的日本人聚集在橫濱港,等待登船離開本土。爲了確保這些人到達伊豆諸島之後能夠生存下去,日本政府還想方設法的蒐集了大量未被炸燬的物資設備,準備裝船運往伊豆諸島。參加伊豆諸島第一期建設工程的工程部隊也已到達橫濱,隨時準備登船出發。
毫無問日本正在爲民族存亡做最後努力。
按照這個由村上貞正親自制訂,命名爲“大和民族之根”的宏偉建設計劃但要在伊豆諸島修建足以供350萬人生活的基礎設施,還要在面積較大的新島與神津島上修建深水良港、能夠提供1萬個工作單位的工廠、集日本之精華的工業設施、以及完成“民族種子計劃”第二階段目標的各項設施將伊豆諸島打造成“第二個日本”。
人力不是問題,日本軍部已經調集了數萬工程兵。
設備不是問題日本將保存下來的大型工程設備都送往橫濱港,共和國也承諾不在進行人道主義救援期間轟炸橫濱港。
問題只有一個:時間!
擺在日本面前的現實非常殘酷!
雖然憑藉龐大的海外資產,日本能夠度過戰時難關,但是誰都知道“坐吃山空”的道理,憑藉海外資產,日本不可能堅持多久。按照日本政府統計的相關數據,僅購買救援物資就將花掉日本所有海外資產,平均每天用掉數百億美元!
即便工程部隊能夠以最快的速度修建基礎生活設施,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間使原本荒無人煙的伊豆諸島變成“海上樂園”。按照日本軍
的報告,保障“民族種子計劃”順利實施所需的第一至少需要持續3個月,以恢復部分工業生產能力爲目的的第二階段工程需要持續1年,以實現獨立運作爲目的的第三階段工程需要3年。在此期間,日本必須向海外舉債,請求美國、歐盟等西方國家提供援助。
毫無問,時間比一切都重要!
11月的最後2天,日本政府連續做出數項重大決策,除了在共和國關心的另外2個問題上做出正式答覆、希望儘快進行停戰談判之外,還向加拿大與澳大利亞提出租借部分未開墾土地,希望將部分日本人轉移到加拿大與澳大利亞。最重要的是,日本首相親自向美國總統發出請求,希望美國能夠爲日本提供緊急貸款與部分重要生產設備,幫助日本度過戰後的艱難時期。
美國沒有立即答應日本的請求,加拿大與澳大利亞也沒有立即做出回覆。
原因很簡單,不管答應還是不答應,只要共和國沒有解除戰略封鎖,都沒有實際意義。
12月1日,停戰談判式開始。
在首輪談判的第一次會上,北山志川提出了日本的要求,即共和國立即解除對日戰略封鎖,允許運載難民與工程部隊的船隻離開日本本土前往伊豆諸島,在此期間停止對日戰略轟炸,承諾不對伊豆諸島發動軍事打擊。閻尚隆提出了共和國的要求,即按照共和國提出的實際控制線停火,允許在琉球羣島進行獨立表決,向共和國移交戰爭罪犯,賠償共和國因戰爭造成的損失。
雙方關心的題並不一樣,但是談判沒有破裂。
北山志川在第一點與第四點上有提出異議,畢竟日本沒有能力改變實際停火線,即便日本不答應,共和國也可以通過軍事行動達到在談判中提出的實際停火線,從而擴大戰爭規模、拖延談判進程。賠償也不是問題,戰後日本不會剩下多少值錢的東西,給不給得起賠款都的個問題,還在乎是否賠款嗎?
問題是,北山志川堅接受第二點與第三點。雖然琉球羣島的土著居民一直在謀求獨立,但是日本不可能承認琉球羣島的獨立地位。如果琉球羣島獨立,日本不但會失去南面的屏障,也將永遠失去復甦的機會。移交戰犯更讓日本無法接受。共和國沒在“戰犯”問題上給出明確定義,到底誰是戰犯,還不是共和國說了算?如果答應將戰犯移交給共和國,與引頸就戮有何區別?
閻尚隆提出的不是四點要求,而是點要求。
只要日本在任何一個問:上不做出讓步,共和國就不會做出讓步。
12月3日,北山志川在第二個問題上做出讓步,只是要求共和國不得在戰爭期間驅逐琉球羣島居民,獨立表決必須在第三方監督下進行。
閻尚隆的回答很簡單,共和國將尊重原住民的選擇,如果原住民願意返回日本,共和國將爲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獨立表決可以在第三方的監督下進行,但是必須由共和國指定監督國。
又談了2天,北山志川不得不讓步。
在第三個問題上,日本的態度一直非常堅決。
12月6日,閻尚隆發出最後通,如果日本不能在24~小時內給予正面答覆,共和國將退出停戰談判!
犧牲個人,還是犧牲整個民族?
不得不說,大和民族有其值得尊重的地方。
在個人存亡與民族存亡之間,村上貞正最終選擇了後者。
12月7日,北山志川按照村上貞正的指示,正式答應向共和國移交戰犯,只是移交時間訂在停戰談判結束之後,在此期間,因爲日本並未正式承認戰敗,共和國也沒有獲得最終的勝利,所以不存在由戰敗國向戰勝國移交戰犯的問題。
對於日本的答覆,閻尚隆沒有表示異議。
說實話,日本能夠做出全面讓步,已經超出了共和國的預料。按照王元慶的預測,日本很有可能死扛幾個月,直到最後才做出讓步。要求日本移交戰犯,實際意義並不大,最多隻是精神上的勝利。從現實情況看,共和國也不可能要求日本在戰爭期間移交戰犯,因爲共和國確定的戰犯名單中,包括了村上貞正、東機谷勝、佐藤信齋、高島凡一、山鹿素靜、北山志川等日本軍政要員。如果立即移交戰犯,日本國內局勢必然失去控制,之前在談判中獲得的所有利益都將付諸東流。
取得決定性的“勝利”後,共和國正式承諾部分解除對日戰略封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