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兩天都是到處抓符紙,老王家原本砍樹的計劃也順延了兩天。
剛好今天輪到孫大琴做飯,她天不亮就起來了。
她想叫小梅過來燒火,可又怕婆婆知道了罰她。處罰還是次要的,關鍵是婆婆會往她心窩上戳。什麼你有三個兒子,你怎麼還有臉去使喚別人家的孩子?孫大琴每每想到那晚婆婆說的話,她就想吐血。
她一咬牙推了推大兒子,“正康,快起來了,你還要上學呢。”
正康睡意正濃,被人吵醒便有幾分不耐煩,嘴裡咕噥道,“天還早呢,我再睡會兒。”
孫大琴又推了推他的身子,語氣加重了點,“趕緊起來,幫娘燒火。”
正康揮開他孃的手,半睡半醒間答了一句,“你叫正國嘛,他才上初中,學校比我近多了。”
孫大琴聽了他的話,一想也覺得有道理。忙喊睡在裡面的正國。
正國跟正康差不多,也是困得不行,怎麼叫都叫不醒。
孫大琴有些來氣了,一拍炕邊,朝兩人大吼道,“趕緊起來!”
這聲吼把睡意朦朧的兩人直接嚇醒了。
兩人看清是他娘,都有幾分惱火。
本來就是混不吝的小子,自小又被原身和孫大琴寵壞了,哪裡知道什麼叫尊重。
如機關槍似的話開始一個勁兒地掃射過來,“娘,你幹啥?我困得不行!你喊什麼喊?”
“是啊,娘,你講點道理行不行?這天還不亮呢,你把我們喊醒幹啥?”
孫大琴憋着氣,沒好氣道,“喊你們起來燒火。”
正康愣了一下,隨後就撇嘴撒氣,“娘,你是不是老糊塗了。家裡那麼多丫頭片子,你居然叫我們?!”
孫大琴還在爲之前的事惱火呢,有些不高興,“咱們家以後家務分開,難道你之前沒聽你奶奶說啊。你聾子還是咋地?”
正康和正國皆是愣住了。
啥意思?
難道以後他們也要幹活嗎?
孫大琴一把把被子掀開,往炕尾一甩,狠聲道,“趕緊穿衣。等你奶醒了,要是飯還沒做好,咱們這房就得餓肚子了。”
正康和正國不敢相信。他奶真能這麼對他們?
可看着他娘那冷臉,又想到之前他娘就是被奶奶給餓了一天,這事似乎不像是假的,心裡憋屈得不行,但還是該穿衣的穿衣,該套褲子的套褲子。
等他們穿上鞋子之後,孫大琴便帶着他們到竈房忙活。
一個燒火,一個洗菜,一個和麪。
孫大琴還好一點,沒嫁人的時候,這些事她都是幹慣的。可正康和正國就不行了,長到十來歲,從來沒做過,引火都不會,弄了半天才好不容易把火點上。
負責洗菜的正國到自留地拔菜,拔錯了地兒,被人逮到狠狠罵了一頓,正國擔心餓肚子,硬是咬牙沒還嘴,耽誤了十幾分鍾纔回來。
洗菜的時候,他又出了岔子,原來正國根本不知道要把菜掰開洗。孫大琴切菜的時候發現裡面全是泥,又重新洗了一遍。
兩個人層出不窮的鬧洋相,把睡得正香的其他人全都鬧醒了。
即使就這麼緊趕慢趕的,還是比之前晚了一個多小時。
錢淑蘭看着他們手忙腳亂地端菜上桌。臉色微微沉了沉。
“下次再遲到,你們就把自留地翻一遍。”
孫大琴擦着額頭上的汗點頭應了,只要讓她吃飯幹啥都行。
聽到這話的正康和正國卻是眉頭緊皺。如果之前對他孃的話還是半信半疑,那現在就是肯定了。
他奶真得對他們沒有特別照顧了。
這種認知頓時讓他們感覺天塌地陷。
孫大琴很快認識到,她不緊緊要三天做回飯這麼簡單,她還要跟着李春花和周雪梅一起下地掙工分。她想拒絕,可婆婆一個眼刀子丟過來,她立刻不吱聲了。
一想到以後都要過這樣的日子,孫大琴就有些不情願。
不過,她也算比較幸運了。因爲要砍樹,準備的飯菜量大,所以今天的晚飯不用她來燒。
吃完早飯,王守禮就去縣城報道了。
只剩下王守仁、王守義兩兄弟一起到坡上砍樹。這塊山坡其實就是河堤。這條河算是比較寬的,有三十米。直通水庫,每年需要澆地的時候,水庫就會放水。
因爲樹根可以固定土壤不讓斜坡坍塌,所以河堤兩邊都種了樹。
這些樹都有些年頭了,是建國前,王家村原來的大地主王廣福種的。土改之後,王廣福被槍斃。他的兒子和孫子都被送進勞改農場。
王廣福的田地連同坡樹一起被劃分給王家村生產大隊,作爲集體財產。
這樹已經有二三十年了,全都是筆直的楊樹,雖然這種材料很一般,可有總比以後沒有的要強。
錢淑蘭專挑粗的砍。
爲了方便,錢淑蘭連王丹娜結婚要給她準備的二十八條腿和正康結婚時要打的三十六條腿也一起批了。
這一批就是十五棵樹。
現在蓋房子,房頂就需要很多木板,還有大梁也需要木材。
老大,老三和錢明華一起到山上伐木,還帶着一些關係好的本家兄弟一起幫忙。
工具都是隊裡現成的。
樹放倒之後,錢淑蘭又讓下工回來的兒媳去把砍下來的樹枝拖回來。孩子們也都過去幫忙。
錢淑蘭倒是沒去,她在家燒些好菜招待這些過來幫忙的人。王丹娜幫她燒火,洗菜,蒸饃饃。
讓錢淑蘭比較驚奇的是,王丹娜的手腳很麻利,一看就是做慣的。
等兩人燒好飯菜之後,已經是晚上了。
中午那頓他們沒有回來吃,因爲山坡有點遠,吃個飯來回折騰有點不值當。所以他們都自帶饃饃。
因爲幫忙都是隻管一頓飯的,所以也沒人說嘴。
到了晚上,走在路上的王守泉一個勁兒地跟錢明華嘀咕。
他也是被錢明華叫過來幫忙的。
王守泉是王家村的支部書記,和錢淑蘭一家也算是近親。
他是錢淑蘭男人王立勇的大哥王立威最小的兒子。今年三十二歲和錢明華同歲。
因爲原身跟王守泉的娘(大嫂)早些年有些疙瘩,所以王守泉對他三嬸一點好感也沒有,平時見到也只是面兒情,喊上一聲三嬸子,交情那是一丁點也沒有。
這次他能過來幫忙,純粹是錢明華叫過來的。
王守仁兩兄弟看到堂哥(堂弟)過來,還都有些驚訝。他們兩家已經十幾年沒有來往了。
王守泉能過來,可真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十個壯勞力全都坐在堂屋那張大圓桌。
看着錢淑蘭指揮三個兒媳婦端着飯菜過來,全都嚥唾沫。
就是已經吃過飯的正康幾個也都眼巴巴的瞅着。
錢淑蘭怕他們鬧騰,早就餵過他們了,只是菜的份量沒有桌上那麼多罷了。
只是,她顯然低估了肉的力量。
錢淑蘭把之前原身曬的臘肉全都切了,燒了臘肉燉土豆和臘肉白菜燉粉絲。
又從隊裡的魚塘裡取了兩尾魚,燒了個紅燒魚。
剩下的就是素菜了:土豆絲,炒豆角,炒豆芽,香菇菜心和炒芹菜,湊了個八菜一湯。
肉菜的分量是足足的,其他幾樣菜都是裝盤的。當然西紅柿蛋湯也是用大碗盛的。
因爲碗碟不夠,錢淑蘭還讓李春花到隔壁借了幾個。
等菜全上齊了,錢淑蘭忙招呼他們吃菜,“都是些普通菜色,你們隨意哈。”
這些人眼冒綠光,嚥着唾沫一個勁兒地搖頭,顯然這樣的菜色驚到了他們。
錢明華性子有些內斂,平時都是板着臉的,這會子誰都能看出來他的心情不錯。
原本,他擔心小姑沒做好菜,還想拉王守泉到他家去吃,誰成想王守仁非得拉他們過來,說他娘叮囑了,一定要到他們家吃飯。
剛剛他還懸着心呢。以前他小姑可是幹過這種事的。
那時候是修房頂的事兒,錢明華帶着王守泉過來幫忙。
小姑卻只用糙米餅和鹹菜招呼他們。
他怕小姑摳搜的名聲傳了出去。只能帶着幾個兄弟到他們家去吃,這些人才沒有發怒。只是自此以後,本就名聲不佳的小姑名聲更不好了。說什麼的都有。他也很頭疼。
好不容易過了八年,人們都把這事給忘了。
要再整一出,錢明華相信小梅幾個以後就別想嫁個好人家了。哦,也不用等以後了,就是王丹娜不就是一直沒能找到合適的人家嗎?
好在,這次小姑做事很靠譜,他心裡微微鬆了一口氣。
坐在錢明華旁邊的王守泉卻絲毫沒有饞涎欲滴的表情,他是大隊書記,是統籌工,一年有3600個工分。
別人一年能有六七十塊錢,他一年可以得一百三十塊錢。家裡自然過得很寬裕。
別人家一年也就吃上一兩回肉,他們家卻可以兩三個月就能吃上一回。
不過,這次,他還真是挺意外,他三嬸居然這麼捨得下本錢。
錢淑蘭看王守泉一直朝她臉上瞟,大大方方地朝他笑了笑,“守泉啊?是不是菜不合口味啊?”
偷窺被人當場抓到,王守泉也不覺得尷尬,很自然地搖頭,“三嬸的手藝很好,我太驚訝了。”
錢淑蘭不知道他還沒動筷子,以爲他是在誇她,笑着點頭,“好吃就多吃點,別浪費了。”說着,就讓三個兒媳婦帶着孩子們出去。
王守泉收回視線,發現別人都開始狼吞虎嚥,忙拿起筷子夾了一塊子肉。
心裡想着就算味道不怎麼樣,可好歹是肉哇。
左翻右翻終於找到一塊肉,王守泉往嘴裡一擱。
天!這味道真是太好吃了。比他以前吃過的還要好吃。
甘香爽口,一看就是用豆油炸過,卻一點也不硬,很香。
王守泉立刻把筷子上的肉往嘴裡塞。然後繼續找。
一羣人也顧不上喝酒打屁吹牛皮了,全都開始找肉。
過了好一會兒,等把肉全都找完了,纔開始倒酒侃大山。
一行人吃得那是心滿意足。第二天,一大早又過來幫忙了。
一連三天,終於把需要的木材砍好了,截成了一段一段的。
錢明華架着馬車把這些木材拖到農具廠,讓他們幫着加工。
錢淑蘭以爲木材要放在家裡陰乾一段時間才能用的。
哪知道,錢明華說不用,農具廠會經過處理。所以除了留一些上樑用,其他都拖到農具廠,讓他們加工成傢俱。
因爲錢明華開了條子,錢淑蘭又給了加工錢,這事也好辦。
聽說要一個多月才能做好,錢淑蘭倒也不急。
至於蓋房子,錢淑蘭想着趁還沒開始秋收就開始蓋。
要不然等六月份秋收了,就不得閒了。
因爲這次蓋得挺急,所以村裡的壯小夥都過來幫忙。錢淑蘭知道原身是沒這麼好的人緣,估計是她那三天的好飯好菜的緣故。
所以,她依舊秉持着之前的路線開始用心招待。想必看在飯菜可口的份上,他們也願意過來幫忙。
家裡的臘肉吃完了,她就拿別的東西跟村裡人換。
大家也都知道他們家蓋新房,見她說用十二斤小麥給他們換一斤肉。
現在,小麥賣到糧佔每斤是六分錢,臘肉賣到收購站每斤是七毛錢。十二斤小麥就是七毛二分錢,所以他們還賺一點呢。
大家自然沒有不樂意的。
這時候,一毛錢都算一筆大錢,更別說兩分錢都能買一盒火柴了。
一時之間,錢淑蘭的名聲好了不少。多數都說她不像以前那麼摳門了。
以前的她不佔人家便宜就算有良心了,只要吃一點點虧,她都會找上門撒潑耍賴,甚至還會跑到別人家門口去罵。
錢淑蘭也是想挽回一點名聲,才特地這麼做的。沒想到,效果出奇的好。雖然只是兩分錢,可名聲卻是進步很多。
最明顯的就是,她走在路上,也會有人跟她打招呼了。
在鄉下,只要名聲不是很差的,多數人見到都會打招呼的。
可在她的記憶裡,原身都是被人躲着走的。即使不得不碰到,也都是裝看不到。可見人品之差已經到了人嫌狗厭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