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解決經濟困難,力主發行公債,態度謹慎
隨着人民解放戰爭的勝利推進,全國的解放已爲時不遠。但整個經濟形勢卻並未因戰爭的儘快結束而很快好轉,相反,卻因戰線的拉長、戰爭規模的擴大加上對原國民黨公教人員採取包下來的政策,使經費的開支日趨擴大,財經工作中入不敷出的情況日益加重,中央財政的壓力也隨之越來越大。
因此,能否儘快地做好經濟工作,不僅事關的聲譽,而且也直接影響到即將成立的新政權能否在經濟上立穩腳根。而由於歷史的原因,當時在黨內,熟悉經濟工作的領導幹部非常缺乏。比較而言,陳雲是爲數不多的懂得經濟工作的重要領導人。20世紀30年代在江西時,他曾爲紅軍籌集過軍費。在延安時,他擔任過西北財經辦事處副主任,組織和領導根據地的財經工作。抗戰勝利後到東北,在土改完成後又主持一段東北的城市接管與經濟恢復工作,具有從事經濟工作的豐富經驗。
正因爲陳雲有着這樣的經歷,可以說他是新中國建國初期最適合擔任經濟工作的領導人。對此,薄一波曾指出:“陳雲同志是新中國財經工作的卓越領導人。1942年,他主持陝甘寧晉綏5省聯防財經辦事處,工作很出色。解放戰爭時期,他主持東北財經委員會的工作,順利實現了東北全區財經工作的統一管理,較早地把經濟穩定下來。黨中央和任命他爲中財委主任,是再合適不過了。”
於是,當週恩來提議調陳雲到中央負責全國的財經工作時,立即獲得的批准。1949年2月6日,致電東北方面:請陳雲來中央一敘。幾天後,陳雲趕到當時的中央所在地——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村。經過與中央書記處成員商談後,決定陳雲立即到中央主持全國的財經工作。隨後,陳雲回東北安排工作交接。3月,七屆二中全會正式決定成立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統一領導全國的財經工作。由於經濟形勢非常緊迫,周恩來於4月10日、30日,兩次電示東北局:希望陳雲速來中央工作。5月初,中央又一次去電催促。但由於東北的工作也十分繁忙,直到5月9日,陳雲才收拾行裝,趕赴關內,於14日到達北平。進關前,有人問他:“進關以後怎麼辦?”他說:“安下地盤試一試,只能根據實際情況辦事。怎麼辦?碰到了問題,才能拿出新的觀點和辦法,一件一件事來做。”他認爲,過去兩個時期的財經工作與當時的情況並不一樣。在抗戰時期是以農村爲主、在根據地分割狀態中搞財經工作;抗戰勝利後,在東北是以中等城市(如哈爾濱、齊齊哈爾、四平)領導廣大農村的戰時財經工作。而在全國解放後,則是以上海、天津、武漢、南京等大城市爲中心統一領導全國的財經工作。對蘇聯的經驗既不熟悉,也不能套用。
1949年7月12日,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正式成立。陳雲任主任,薄一波爲副主任。在成立大會上,他風趣地自我介紹說:我叫陳雲,小個子,身體不好,兩個月感冒一次。過去好比是在上海永安公司門前擺小攤做小生意的,現在讓我當大公司經理,做大買賣,不知道能不能勝任。今後要靠大家共同努力把工作做好。
中財委成立後,碰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幹部從哪裡來?這個問題解決得不好,是無法把它所承擔的工作做好的。而當時的實際情況是,由於長期在農村搞武裝鬥爭,黨內缺乏懂得經濟工作的領導幹部,舊中國留下來的經濟建設人才也很少。針對這一現狀,陳雲的做法是不拘一格,廣招人才,用其所長。從1949年7月到10月,他曾三次電請中央調配幹部到中財委工作。
他選用幹部的原則是:在德才兼備的前提下,搞“五湖四海”、“就地取材”。中財委是在原中央財經工作部和華北財經委員會的基礎上組建的,因此,開始的時候,華北的幹部較多,後來陸續增加了各大區的幹部。
在組建中財委的領導班子時,他提出要不拘一格地大膽選拔使用各種人才。在他的極力邀請下,着名學者、經濟學家、時任浙江大學校長的馬寅初擔任了中財委副主任,着名化學家、永利化學公司總經理侯德榜,在陳雲和薄一波的聯名推薦下,擔任了中財委的高級技術顧問。此外還吸收了原國民黨政府資源委員會的10多名高級專家學者如孫越崎、孫曉村等。他還從上海、南京等地吸收了10多名舊職員及大學教授與青年學生到中財委工作。
對這些高級知識分子,陳雲不僅在生活上關心,而且在工作上放手使用,非常信任。在他的主持下,中財委專門發了一個要求黨內同志做好黨外人士團結工作的通報,指出:(1)要使黨內外人士有職有權,這不是句空話,員應該保證這句話不折不扣地實現,不能因爲黨內已有決定,就不去同黨外人士商量,該商量的必須商量,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經過的必須經過,在工作中遇到黨外人士有不同意見時,不應作硬性規定。(2)一切重要決定,必須有應該參加的黨外人士參加決定。這絕不只是形式的,而應該取得他們的實際同意,使他們真正感覺到有參加決定大事之權。(3)有些日常處理的重要事情(如電報、公文)和上級來的指示,下級來的報告,均應使應該看到的黨外人士看到,使他們知道每天在做什麼事情。(4)用人也應與黨外人士商酌,黨外人士所舉薦的人,更應慎重考慮,能用者儘量予以錄用。
陳雲不僅這樣要求下面,而且自己率先垂範。中財委剛組建時,馬寅初還是浙江大學的校長,經常不在北京,陳雲總是將中財委的一切重大事情,用電報形式及時向他通報,並徵求他的意見。孫越崎在計劃局任副局長,分管基建工作,陳雲要他主持制定了《基本建設工作程序暫行辦法》。這個文件第一次比較系統地規定了我國國民經濟計劃工作制度和基本建設計劃工作制度。爲了加強對這個文件的宣傳,陳雲還介紹他同《人民日報》社社長範長江和副社長鄧拓認識,請他爲《人民日報》起草社論。
他對黨外人士舉薦的有用之才,始終非常重視。一次,他同馬寅初談及開展外貿工作時,馬說像茶葉等土特產都是重要的出口物資,關鍵是要有懂行的專門人才做這項工作。陳雲請馬老推薦一些這方面的專家,馬老說有一位茶葉專家,但因爲是自己的親戚,不便說出。陳雲當即表示,封建社會還講內舉不避賢,現在是新中國,只要有真才實學,都可以舉薦出來,使人盡其才,他讓馬老不必有顧慮,該提的就大膽提出來。馬老在陳雲的支持下,提出他的親家,即他長子馬本寅的岳父盧浙聲在解放前一直做茶葉出口的工作。解放後賦閒在家,不能發揮他的專長,很是可惜。陳雲說爲什麼不早提出呢?後來,在陳雲的關照下,很快把盧浙聲安排在茶葉公司工作。盧浙聲憑藉他的專長和經驗,對茶葉出口工作做出了不少貢獻。陳雲特別注意選拔、任用有專門經濟才能的黨外人士擔任領導幹部。他說:只要這個人有一技之長就要用,只有這樣才能成大事業。我們能不能說只有員纔是了不起的人才呢?不見得。社會上的人才不知有多少,許多人都不是員。所以我們要有大的氣量,善於使用各種人才;單槍匹馬,革命到底是幹不成功的。
在抓緊中財委自身建設的同時,爲了延長中財委的工作手臂,陳雲還組建了一些歸中財委直接領導的外圍組織:(1)建立了全國性的花紗布公司。同時,將中紡公司劃歸紡織工業部統一領導。(2)建立全國性的土產公司,負責推銷各地特產。(3)將華北貿易總公司改組爲11個專業公司,其中以內地調劑爲主的有糧食、花紗布、百貨、煤鐵、鹽業5個公司,以出口爲主的有豬鬃、土產、皮毛、油脂、蛋品5個公司,還暫設1個進口公司。各專業公司均按經濟區劃與交通要道在中小城市設立分支公司,實行垂直領導,資金和幹部統一調度。
到10月份已初具規模,由原來的60多人擴大到300多人,各種機構業已陸續建立起來,除原先的行政處、秘書處外,新成立了計劃局,下設財政、金融、貿易、工業、交通、農業、供應7個組,共有幹部70多人。組長是宋紹文,副組長有朱理治、曹菊如、楊放之等,另有錢之光、沈鴻等干將;統計組,有幹部70多人,組長爲狄超白;人事局,有5名成員;合作事業指導局,局長是孟用潛,有幹部40多人;私營企業管理局,有7人;勞動局,有幹部10人。此外,原華北財政部、企業部(改爲重工業部)、工商部(改爲商業部)、交通部、農業部、水利委員會、人民銀行總行、軍委鐵道部、電訊總局等也劃歸中財委領導。
至此,中財委的組織機構和幹部配備問題基本解決。於是,陳雲着手解決當時最爲迫切的財經問題。
上任伊始,陳雲認識到:解決財經困難,不外乎開源和節流。在支出一時無法減少的情況下,只能開闢財源,增加收入。增加收入的辦法有多種,一是增加稅收,二是擴大貨幣發行量,三是舉借債務。在戰爭剛剛結束的情況下,工商業普遍凋敝,經營狀況不景氣,稅收顯然不可能儘快得到大量增加;國民黨統治末期,爲蒐括民脂民膏,大量印製紙幣,後又實行金圓券和銀圓券,導致通貨膨脹和物價飛漲。因此人們對過多地發行貨幣心有餘悸。人民政權顯然不能效法國民黨的做法。
究竟如何才能解決這一燃眉之急呢?陳雲主張:在可能的情況下,不妨嘗試舉借一定數量的債務。但由於中國特殊的奮鬥經歷,加上新中國建國前後特殊的國內外形勢,向外國借債不現實。於是,陳雲提出可吸取東北地區的做法,發行一定數量的公債。1946年,東北地區有的縣市如哈爾濱、雙城縣、賓縣、東安地區爲了解決財政困難,曾發行過公債。1949年7月,中央決定委託陳雲在上海主持召開有華東、華北、華中、東北、西北5個地區的財經部門領導幹部參加的會議,對發行公債問題進行了正式研究。陳雲在講話中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專門的論述。
他指出:“面對這種(經濟困難的)情況,怎麼辦?無非是兩條:一是繼續發票子,二是發行公債。”“假如只走前一條路,繼續多發票子,通貨膨脹,什麼人都要吃虧。”“少發票子就得多發公債。”他經過認真研究後認爲,全國可以發行1億2千萬銀元(相當於舊人民幣2400億元)。他說:“中國地方如此之廣,發1億2千萬銀元的公債,數目並不算多。蔣介石剩下那麼一點地方,還要發行兩億銀元的公債。”“東北4000萬人口,私營經濟所佔比例較關內低得多,兩期發1200萬銀元的公債,第一期已經按期完成了。關內私營經濟佔的比重比東北要大得多,公債數目可以定大一些。”對於發行公債所可能遇到的困難,陳雲作了分析。他指出:“當然,發行公債也是有困難的。目前工商業還不能正常生產和經營,公債派下去會‘叫’的。發了公債城市工商業是否會跨?我看不會,因爲每月發行的鈔票超過公債收回的鈔票。現在我們每月發行現鈔1633億元,而發公債收回的只有600億到700億元,這是有限度的收縮,不要顧慮籌碼會少。我們到時候看情況,如果緊得不行,就後退一點。”此外,陳雲還對公債發行的對象及具體辦法作了簡要說明。
爲了爭取中央儘快批准發行公債,以便在會議結束時各大區的負責人將發行公債條例帶回去公佈實施,財經會議尚未結束,陳雲即於8月11日將發行公債問題的討論意見彙集爲四點向中央作了報告:
一、爲了在8至10月青黃不接時期緊縮一部分貨幣使物價不過分波動,以便在冬季除財政開支外發行更多票子,以收購棉花及出口土產,經華東局、華中局及西北局到會同志同意,用各區名義分別發行折實公債,總共2400億元(以7月底物價爲基準),計:華東1200億元、華中700億元、華北400億元、西北100億元。二、發行對象主要是城市工商業家,未經土改的新區之地主亦須推銷。三、公債條例爭取在8月份內儘早公佈,發行期間至10月底截止。收款重點在9月份。四、公債款每年還1/3,分3年還清。明年11月開始第一次還本付息。年利定爲4釐。
8月14日,以中央名義致電陳雲,提出如下5個問題,要求給予答覆:“一,2400億元的用途;二,爲什麼需要2400億元之多,是否可以減少;三,估計城市工商業家對此項公債的態度將如何,是否會擁護,如不擁護是否有失敗之可能;四,利息4釐是否適當,爲什麼是適當的;五,爲什麼規定明年11月起還本付息,三年還清,期限是否太促,爲什麼要如此規定?”
收到的電報後,陳雲於15日覆電,對上述五個問題逐一作了回答:
關於2400億元的用途。陳雲解釋說,因解放區日益擴大,人員繼續增加,加之修鐵路、戰爭等原因,開支不斷增加,而收入一時難以驟增,8月至12月,全國財政赤字估計爲5800億。爲保證紡織,保證農副產品的繼續生產,收購物資款亦不可少,秋後收購棉花及出口物資,需現鈔3500億。兩項合計爲9300億元。目前江南農村及小城鎮人民幣還未佔領市場,因物價波動,交換以大米計價,目前大米價格突出,與戰前物價比較,大米價格超過工業品價格一倍左右。此種情況如不改變則對工業生產十分不利。改變的辦法在於隨着秋糧登場,爭取物價的相對平穩,貨幣下鄉,改變大米計價爲貨幣計價,縮小工業品與農業品的倒剪刀形差額,可是發行9300億就不可能爭取這種情況。發行公債2400億,只佔貨幣發行額的1/4,但對金融上所起的作用很大。其利如下:(甲)彌補赤字1/4。(乙)減少物價波度。(丙)易於收購土產。(丁)幫助貨幣下鄉。
關於2400億數字的由來。陳雲說,會上提出過3個方案,即:1600億、2000億、2400億。最後,大家一致同意按2400億準備。因爲京滬杭三角地區富戶普遍存美鈔、黃金,公債目的雖在收回人民幣,以減少發行,但事實上勢難完全拒收黃金、美鈔。因此,2400億中要準備拿出300億接收黃金、美鈔。另外,在財政上放多收少的情況下,2400億元公債也不會使銀根過緊,不利於工商業時,可以延長繳款期限。
關於工商業家對公債的態度。陳雲認爲,公債以勸購、派購形式推銷,工商業家內心不會積極擁護,但公開積極反對者估計也只有少數。大中城市遊資很多,發2400億元公債數目不算大;另一方面債幣下鄉,有利於物資交流,又可刺激工業的恢復,這種影響對於工商業,特別是工業資本家是有利的。
關於利率問題。陳雲認爲,公債用折實辦法,利率4釐相當於半年定期折實儲蓄利率。而上海資本家都看好這種折實儲蓄。因此,利率4釐是合適的。
關於3年還本付息時間是否太促問題。陳雲指出,短借短還目的在於樹立債信,必要時於第一次還債同時可發行第二次公債。明年秋後還1/3,因正在秋糧登場,市場需要籌碼多的時候,估計國家確能償還。
在電報中,陳雲還特別指出:“解決財政收入的辦法,一般均用徵稅、借債、發行鈔票3種辦法,我們因長期處於農村,對公債辦法用得很少,在貨幣收入不足貨幣支出的情況下,今後應當應用公債的辦法,比單純發行鈔票好。”
接到陳雲的電報後,8月17日凌晨,再次致電陳雲,指出:“公債問題關係重大,請陳雲立即回來向中央報告,加以討論然後決定。”爲慎重起見,同日晚些時候,經同意,周恩來又以中央名義致電陳雲,請他在動身回京前,抽時間邀請上海工商界代表人物分批座談財經問題,以便今後在商決公債等問題時有“更多的把握”。
遵照中央的指示,財經會議結束後,陳雲繼續在上海和南京逗留了10天左右,與民主建國會和其他工商界人士就公債問題進行了座談。回到北京以後,陳雲將在上海、南京等地瞭解的情況向中央作了彙報。因爲一些工商業家不贊成發行公債,考慮到戰爭還在進行,政局尚不穩定,與資產階級的關係不能搞得太緊張,因此,中央決定暫緩發行公債。
這時經濟形勢卻更加嚴峻,儘管採取了一系列應急措施,但國家財政狀況並未得到根本好轉,鉅額的財政虧空仍然必須靠發行鈔票來彌補。7月底,人民幣的發行額爲2800億元,到9月底已達到8100億元,11月上旬上升到16000億元。在不到3個月的時間內,發行量增加了近5倍。人民幣的大量發行不可避免地要導致物價的猛烈上漲。對此,10月2日,陳雲和薄一波在致的電報中說道:由於財政赤字仍然很大,且須收購大量物資,貨幣發行大量增加,故今後物價“有發生劇烈跳躍之可能”。爲了平衡財政收支,從根本上抑制通貨膨脹,10月3日,他們再次致電,又一次提出了發行公債的問題,說:“如果能夠在明年1、2、3月發行,則對明年的財政經濟工作和物價掌握可能有很大的幫助。”但中央對此仍未作出決定。
事實果不出陳雲所料,由於財政赤字龐大,貨幣發行量猛增,自10月15日起,從滬津開始,華中、西北跟着,全國幣值大跌,物價猛漲。半個月的時間內,全國主要大中城市物價上漲了近兩倍。物價的迅猛上漲,加之投機分子乘機搗亂,使全國市場呈現出一片混亂狀態。儘管在陳雲主持下,中財委採取了一系列緊急措施,物價雖然在12月初穩定下來了,但卻對全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造成了嚴重的危害。
這次物價波動,更加堅定了陳雲發行公債的決心。11月15日,在中財委第四次委務會議研究物價問題時,他明確指出,要使物價波動次數減少,波度減低,除少用些外,中央財政必須多收。而多收,只有兩個辦法,一是收稅,一是發行公債。會上大多數委員贊成發行公債。爲此,陳雲決定再次將這個問題提交政務院討論。同樣,這次物價波動也使黨中央對於發行公債的緊迫性有了進一步的認識。物價穩定後,黨中央決定從1950年起在全國範圍內發行公債。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政務院正式提出了發行公債的提案。陳雲在會上作了關於物價和發行公債問題的報告,指出:發行公債的目的“在於彌補一部分財政赤字”。同時闡明:“人民購買公債,在全國經濟困難情況下,也是一種負擔。但是這種負擔,比起因增發鈔票、幣值下跌所受的損失來說,是比較小的。因爲幣值下跌的結果,其下跌部分是全部損失了的,而購買公債,在一時算來是負擔,但是終究可以得到本息,不是損失。如果發行公債縮小赤字的結果,使明年的幣值與物價情況比今年改善,則不但對全國靠工資生活的勞動人民和軍政公教人員有好處,而且對於工商業的正常經營也是有益的。所以從全體人民的利益來說,發行公債比之多發鈔票要好些。”
這次會議根據陳雲的報告正式地通過了《關於發行人民勝利折實公債的決定》,決定1950年發行人民勝利折實公債,總額爲2萬萬分,於1950年內分兩期發行,第一期在1950年1月至3月間定期發行,繼續發行時間由政務院決定。《決定》通過後,12月16日,陳雲又就公債和鈔票發行計劃問題向中央作了報告,對公債發行中的一些問題再次向中央做了說明。報告說:“大部分工商業者有兩怕:一怕部分資金擱死於公債,二怕銀根緊,物價大跌”。針對這種顧慮,“我們的對策是:發行公債時適度增發新鈔,使銀根不過緊,以達到既推銷公債,回籠貨幣,又避免物價下跌、工商受困的目的。在不準以公債券代替貨幣流通市面、不準向國家銀行抵押、不準用作投機買賣的規定下,不禁止(也無法禁止)債券持有者私人間正當轉讓或向私營銀行抵押。”
關於銀根鬆緊問題,陳雲說:“我們應注視銀根鬆緊的不同情況,掌握3種工具。其一,銀行收兌黃金美鈔的數量依銀根鬆緊而定,預定購債人可以30%的黃金美鈔向國家銀行兌換人民幣交納公債。其二,銀根緊時公債催收得鬆些,銀根鬆時催收得緊些。其三,銀根緊時貿易部可以多收買些主要物資(花紗布、糧食),銀根鬆時則少收買些。”
由於事先作了周密的測算,對可能出現的問題也作了認真的研究和佈置,這次發行公債總的來說是比較順利的。第一期公債1萬萬分得以超額完成,達到了原定兩期發行總額的70.4%。後因國家財政狀況已基本好轉,加上人們對國民黨統治時期經常用濫發債券來聚斂財富的做法仍記憶猶新因而心有餘悸,也始終對發行公債問題持謹慎態度,第二期公債發行工作未再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