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嬤嬤開始在心裡算計着,看看接下來該如何行事。
去探病當然是不能空着手,得準備什麼樣的東西呢,輕了不行重了也不好,必須要符合大小姐二小姐的身份。這件事那些丫鬟做不好,容嬤嬤當然要親自去處理。
她等一下是不會陪小姐去的,人老了,有這個心,不如去看看二姨娘。
小姐也真是有本事的,居然能夠結識西晉的皇子,也難怪,她本來就不是普通的出身,以後也一定會越來越出色地。
司空破曉是在芍藥和九梅的攙扶之下慢慢往前走着的,她的腳踝昨天才受過傷,在外人看來,是不會這麼快就好了的。
其實,真的已經不疼了,齊子健給的藥膏還是蠻管用的,那人果然是一個實用的。
差不多足足走了一刻鐘,才從破曉苑到了大小姐的晨曦閣,沿路上也有許多府裡的下人看到了。
大家不禁都在心裡感嘆着,二小姐現在的確是比以前懂事了,她忍着自己的傷痛,也要去探望大小姐,這份姐妹之情,真讓人感動!
而在晨曦閣的正屋內室,大小姐司空晨曦在聽說二小姐要來看她之後,忍不住卻是怒斥一句:“那個小賤人,她來幹什麼?”
哼,別以爲她不知道,忙,三皇子真有那麼忙嗎?想必只是不想見她而已。
又想到三皇子中意的是那個小賤人,幾次三番的討好着。司空晨曦又是恨得牙癢癢的。
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女,二姨娘就是一隻狐狸精,而她所生的女兒當然也就是小賤人了!
幸好,這內室裡沒有外人在,李媽媽卻還是很不贊同,緊皺着眉頭說道:“大小姐,二小姐是好意來看你。”
“誰要她的好意,貓哭耗子假慈悲,我——”
“大小姐,二小姐是好意來看你。”加重了音量。李媽媽又重複了一次。
晨曦終於是反應過來了。臉上很爲難的擠出笑容:“是啊,妹妹還真是好心,媽媽,你幫我親自到門口去迎接吧。”
也算是阻攔一番。她要見客。勢必得梳妝打扮。保持自己的最佳狀態!
破曉一進晨曦閣的大門,大小姐身後伺候的李媽媽就迎了上來:“二小姐,您來了。”
“李媽媽。怎麼是你,大姐呢?”破曉急切的問着,還一邊探頭往李媽媽身後看。
一副極不禮貌、沒有教養的樣子。
果然,李媽媽偷偷的撇嘴,心中想必是瞧不起破曉的,嘴上卻是說道:“哎呀,二小姐,我們大小姐聽說你來了,非要親自到門口來接。不過她的身體卻是不舒服,掙扎了半天也沒爬起來,就讓老奴來了。”
你來我往的,破曉也跟着說道:“哎呀,大姐真是太客氣了,自家人,需要將這麼多虛禮嗎?”
“怎麼能這麼說呢,我們主子一向都說了,這世間女子,有哪一個能比得二小姐貴重大方?在我們主子心中,二小姐就是那天上的仙女。”李媽媽笑得一臉的褶子,說出來的話語也是肉麻誇張得緊。
破曉差點被她給噁心到了,卻也是配合着說道:“哎呀,媽媽如此的擡舉,真是讓我受寵若驚啊。”
一邊說着,就徑直往裡走了。
李媽媽有些心急,卻是不敢阻攔,二小姐的惡名在整個將軍府可都是出了名的,有時候大小姐對她都要謙讓三分呢。
只能是心中暗暗地着急,希望大小姐已經梳妝好了,可千萬別被二小姐看出來她纔剛剛哭過。
幸好,進得內室之後,就是晨曦親自出來迎接了,她已經略施脂粉將自己給打扮好了。
破曉走進去之後,就看到一個美人兒盈盈從屏風後走了出來。
別說是破曉了,就是她身邊的芍藥九梅看到了,也都是一愣,均覺得眼前一亮,實在是這個美人兒太過於光彩奪目了。
柳眉鳳眼,冰肌玉骨,金燦燦的步搖上面鑲嵌着點點的水鑽,垂向前額,彷彿閃爍在烏雲間的星光;玉色羅裙高系至腰間,長拖到地,鮮豔的裙帶上繫着翡翠九龍珊和羊脂白玉環;長長的、輕飄飄的帛帶披在雙肩,垂向身後,更是映襯出那瀟灑出塵的婀娜風姿。
李媽媽在心中暗喜,果然是她家的好小姐,短短時間就可以打扮得如此出色;不對,應該說,是小姐天生麗質,是真的怎麼打扮都好看。
她卻不知道,女人嘛,除了有一句話叫做女爲悅己者容,還有就是女人的妒忌心也是非常可怕的。
在晨曦看來,目前破曉就是她最大的對手和敵人了,自然不想讓對方看到自己狼狽的模樣。
因此,短短的時間,她已經將狀態恢復到最佳了。
香草不是說大小姐臉色很差身體不適,怎麼還能看起來如此容光煥發的樣子?
其實只要略微一思索,破曉心中就明白了,卻是更爲高興。
這個對手倒是不錯,值得她陪着玩一遭呢。
“姐姐,你怎麼了,好端端的去上香,回來怎麼就聽說身子不適了?”
司空晨曦故意作出一臉驚訝的樣子:“哎呀,妹妹,你這是聽誰說的?我只是今天陪着母親出門累了,回來之後就想要休息一下,怎麼妹妹就說是我身體不適了?”
好像,這種不切實際的話都是破曉一人徑直說出來的。
司空破曉冷笑,小樣,敢在我面前耍花槍,好,看我怎麼收拾你:
“是母親說的,說大姐爲了虔誠的替父親祈福,都累病了,一回府就身體不適卸下了。如果不是母親阻攔,父親還準備進宮請太醫過來看看呢。大姐,你真是有孝心,不只是父親母親,妹妹我聽了也是非常感動的。”
直接不給對手機會,破曉直接就說了這麼一長串的話語。
其實要說,大姐長得還真不錯,也難怪前世的時候,二皇子會對她如此的着迷。
目前聞世煒只怕是心裡裝着的東西太多,如果大姐一直都對他癡心,以後呢,以後他也會不喜歡大姐嗎?
兩相比較之下,破曉甚至認爲,大姐可比那個慕美人強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