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之後李定國、張鼐終於被軍事法庭判處了死刑。
理由就是:來自亂民隊伍,屬於骨幹分子,堅決不肯說出真名實姓和身份,這就定然是有隱情。任你百般誘導,打死也不說。戰亂時期,軍事法庭哪有那個耐心,於是就宣判死刑,加重銬,關入死牢。
宣判死刑當然要用真名實姓,到了這時李定國才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人家早就知道了,並不是因爲那把刀。判死刑的原因也說得很清楚:亂民骨幹,隱瞞身份,死硬頑抗,不知悔改。
實際情況比上面說的要複雜,內衛部通過審查已經掌握了亂民首領們的一個陰謀,這就派遣一些人,充作民工,隱藏下來,等到黃河汛期到來,河水上漲時,借防汛巡查河堤的機會設法扒開黃河大堤,人爲地造成黃河決口!這個陰謀計劃的狠毒令人髮指。是禽獸不如的滔天大罪!
黃河在河南沁河口以下的河道,是高高地架在平原上的高架河流,就像高架公路的樣子。這也導致了一個可怕的結果,黃河一旦決口,很難再把黃河引回到原來的高架河道上,黃河就再也回不來了,那就是黃河改道!歷史上黃河改道不止一次。要想黃河歸回原河道,除非到了冬季出現黃河斷流之時。否則,攔腰截斷一條大河,即便是工業技術發達的現代也是很難做到的。
歷史上抗日戰爭時期的花園口決堤,其位置就是在小浪底之下不遠的地方,尚未到達高架河的位置。歷時八年之後,在冬季枯水期堵住決口使黃河返回故道。
所以黃河決口非同一般,其危害不僅僅是遭災的那一年,那是數年,甚至是數十年的災害。
所以說人爲的扒開黃河大堤,造成決口,其罪惡之大已經登峰造極。
一方面,已經偵破的這項陰謀還處於保密階段,另一方面,還沒有掌握所有的參與人員,李定國、張鼐是否參與其中尚不能斷定,僅是嫌疑而已,所以槍斃他們就不能使用這個罪名。
死刑罪犯的名單和罪行,按照規定,用電報傳到了在濟南的朱萬化的手中,此時朱萬化才知道已經抓捕到了李定國和張鼐,他趕緊發電報,以未成年爲由,命令取消此二人的死刑判決,押送到濟南。
李定國是無論如何要保下來的,張鼐要看情況了,他畢竟還是個孩子,用後世的話說是未成年人,即便死刑也要緩刑的。何況還可以教育,有從新做人的可能。
時間到了四月二十日,李定國和張鼐被押解到濟南也有兩天了,朱萬化破例見了李定國一面。對於張鼐就沒有必要了。
說是破例,是因爲這個見面純屬於尊重原本歷史上李定國的民族氣節。依照現在的地位,李定國不過是一個尚沒有闖出名頭的亂民首領的得意部下,從地位、年齡上說差距太大了。現在李定國還不是張獻忠的義子。
被押解到朱萬化書房裡的李定國還帶着刑具,只是腳上的腳鐐去掉了,腳鐐太折磨人,是朱萬化特意囑咐去掉的,還囑咐給他換一套新衣服,飯食上不要虧待。但是作爲重犯,手銬還是要帶的。
朱萬化給他準備了一個木凳,遠遠的放在下手。
朱萬化穿的是家常休閒服裝,命人給李定國擺了一個茶几,倒上一杯熱茶,然後命令下人都退出去。
李定國12歲了,在後世就是個半大孩子,在大明12歲已經當大人用了。
朱萬化首先說話:“李定國,你現在大概也能知道國防軍了,我就是國防軍的總監,名叫朱萬化,字如若,不知道你
聽說過沒有?”
李定國搖頭,他確實從來就沒有聽說過,國防軍也是今年才知道。
“知道我爲什麼要見你嗎?”
還是搖頭。
“是因爲我想知道西北的亂民心裡在想什麼?目標是什麼?這對我很重要,對我們國防軍也很重要。據我所知,你的家境並不貧寒,你爲什麼追隨張獻忠走上造反的路呢?你能告訴我嗎?”
沉默,這問題看似簡單,也不是很好回答。
李定國突然擡起頭,說道:“不是宣判我死刑了嗎?爲什麼不殺我?”
到底是李定國,他沒有回答朱萬化的問題,而是提出了自己的問題,看來也是個剛強的人,起碼不怕死。
“大明國防軍和各地的政權還是初創時期,刑法還有疏漏,你們這個年齡的人犯還是第一次碰到,幸虧發現及時,給予糾正,還沒有損失,今後這一條就要補充進去。我說的這一條就是未滿18歲的,算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應該減刑、緩刑,並且不能判死刑。
你的罪行是:亂民骨幹,隱瞞身份,死硬頑抗,不知悔改。
你在亂民中屬於骨幹之人,你自始至終隱瞞了自己的身份,我們多方誘導、勸誡,你始終沒有說,並且堅持到底。
這個罪行在我們的刑法中就是死刑,量刑、判刑是沒有錯的。
人死不能復生,所以殺人要慎重。
我的這個解釋不知道能不能讓你滿意?”
本來他的牴觸情緒很大,腦袋掉了碗大的疤,造反之人和官府就是死對頭,哪有什麼道理可講。
在張獻忠那裡殺人是很容易的事情,說殺就殺了,那裡需要理由?不但是張獻忠,就是張獻忠的部下,殺人也是很隨意的,聽了朱萬化這一番話,他心裡真不是滋味,他自己和張獻忠等首領成了什麼人?豈不是殺人惡魔嗎?
想一想也就冷靜多了。但是他還是有很多事情不懂,倒是真想問一問。
“我們不是亂民,我們是起義軍。你不能用亂民來稱呼我們!”
朱萬化笑了,說這個話的不止一個,看來今天還要論一論,於是他說道:“起義軍,就先要說這個‘義’字,沒有義那就應該叫‘起事軍’了。義,就是對他人施以恩惠,讓他人受益,對於起義軍來說就要對多數人、對黎民百姓施與恩惠,使天下之民衆受益,做到這一點才當得起一個義字。我們就說張獻忠吧,他起事之後,對農民、對民衆施了什麼恩呢?所有遇到他的人,不管是窮人還是富人,都是同樣的遭遇,被搶、被打、被殺、家園被毀。張獻忠自起事以來也佔領過不少地方,他可曾給被他佔領之地的民衆帶來什麼好處?可曾精心治理地方鼓勵工商、獎勵農耕、增加生產、讓治下之民富足?沒有,完全沒有!他想都沒想過,張獻忠認爲財富、糧食是搶來的,不是汗滴禾下土種出來的!
所以他只有徹底的洗劫,使這個地方徹底的糜爛、荒蕪,黎民百姓流離失所,走向更痛苦的深淵,然後再去找另一個可以搶劫的地方。
我叫他亂民是客氣了,應該叫他強盜!我還沒有說他濫殺無辜的事情,算上濫殺無辜他就是屠夫、是豺狼了!可以說張獻忠毫無人性,我真的不知道你爲了什麼,捨棄了富足的家庭,跟了這個豺狼。所以纔想問一問你。”
李定國從來沒有聽人這麼說過,他原以爲起義軍就是這樣的,大家都這麼幹。但是,雖然難於接受,不得不說眼前的這個人說的有道理。
李定國說:“可是活不下去了,我們不得不造反。”
“你說的對,朝廷有過失,也可以說有罪,致使底層的黎民活不下去,不得不鋌而走險,起事造反,這是被官府和爲富不仁者逼迫的,正所謂官逼民反。造反者親身受到迫害,就應該對同樣疾苦的民衆抱有同情心,起事造反不僅僅是爲了自我一個人,要想到同樣受苦的大衆,解救他們,給他們帶來溫飽的生活,使他們不再受官府的壓榨。這就要壯大軍隊,保一方平安,鼓勵生產,多收糧食,使大家都有飯吃。這才叫起義軍,如果張獻忠拉起這樣的軍隊,我國防軍第一個支持他,怎麼會以他爲敵呢?
所以說,造反有理,還要心存黎民百姓,治理、建設出一個太平的天下,而不是破壞。
我們同情造反,堅決反對破壞!”
這場談話進行了很長時間,朱萬化覺得在李定國身上下一點功夫還是值得的,他應該能聽懂這些道理。朱萬化不需要拉攏哪一個人,時勢造英雄,新的時代必然是人才輩出。但是,對於李定國這樣的人,他不希望出現失誤,使其走向歷史的反面,那就太可惜了。
最後,李定國終於說出了張獻忠交代給他的一個特殊的使命——設法使黃河決口!並且他說,自己是不贊成的,也不會執行這個命令,甚至想了一些使這個陰謀失敗的辦法,良心告訴他,這是危害百姓的犯罪,太傷天理了!
朱萬化長長的出了一口氣,李定國解脫了,他也解脫了,他終於說出了最要害的事情,否則,即便朱萬化同情他、可以保他性命,但是也絕對不會不做處罰而放過他。事實上這個時期的李定國罪行不會小,槍斃他絕對不冤枉,跟着張獻忠能幹出什麼好事?
至於李定國不贊成這個命令的話,朱萬化並不在乎,贊成也罷,不贊成也罷,說了謊也沒有關係,關鍵是能夠主動說出亂民首領的這個陰謀,這就證明了李定國能夠劃清與張獻忠的界限,就是有了徹底悔改的表現,也是揭發重大陰謀的功勞。
於是朱萬化又告訴他黃河決口的危害,並且耐心的在紙上畫出示意的圖形,向他詳細的說明黃河決口的危害,告訴他黃河是一條非常特殊的河流,絕對不能決口的。
聽到這些,李定國身冒冷汗,他那裡知道黃河竟然如此特殊,危害如此之大,真要是黃河決口,自己就是死有餘辜了。嚇得他急急的跪在地上請罪。
朱萬化告訴他,儘管國防軍已經掌握了這個陰謀計劃,也有了應對的措施,但是,他能說出來,也是立大功的表現,決然不會埋沒他的功勞。
朱萬化說:“你的年齡還小,雖然讀過不少書,還是需要學習,我們在臺灣有很多學校,有學習軍事的,有學習政務的,也有學習技術、經濟、管理的。你回去考慮一下,想學習什麼?想一想。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你還要委屈幾天,我會給你安排好。”
第二天,就對李定國宣佈了特赦令,因爲有重大立功表現,執行特赦,無罪釋放。釋放後,李定國經威海去了臺灣。
張鼐還要關押一段時間,朱萬化的意思首先要審查是否參與決堤案,參與了,就要關押,可能還要做苦役。如果沒有參與決堤案,則安排政工人員對他進行教育挽救,然後釋放,去向選擇,隨他自己。即便他還是回到了李自成那裡,也是他自己選擇的道路。朱萬化並不怕多幾個亂民首領,有國防軍在,亂民翻不了天。
--- 第230章完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