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我的如花歲月

1988年8月23日,我出生在農民家庭,說得比較體面一點,我父親是一位植物學家,動物馴養師,環保工作者。

父親與媽媽每天趕起一輛馬拉着兩個輪子的鐵皮車邊吆喝邊迎着美麗的日出風景去田野裡,然後撅起屁股,面朝黃土背朝藍天的工作。

孩子, 那種馬車或許你一生都不會見到,那種馬你更不會見到,它是馬與驢生育的雜種,沒有繁殖能力。或許你還會認爲那是一種親近大自然的悠然生活,並且會產生憧憬。可我活着的意義幾乎都在爲離開那片美麗的大自然而奮鬥。用我們那時候的一句臺詞概括地講,叫出人頭地。

其實都在混日子。

在我出生以前,我已經有兩個姐姐了。可我老爸一直想要個兒子,所以生下了我。我的乳名是祖母起的,叫樂樂,後來我上小學的時候,爲了彰顯自己的小學語文水平,在查閱了新華大詞典之後,取名,王春城。

沒辦法,那個年代的老爸都喜歡兒子,那些老爸的老媽也常常教育做兒子的老爸:不孝有三,無後爲大。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你沒有兒子就不是孝子,不是孝子就不是好人,就是個大壞蛋。

所以只要你一出生,屁股當中有一個翹起的小把把。你的爸爸就會理直氣壯的挺起腰桿走到外面大聲喊:“我有兒子了。我不是大壞蛋!!!”

我就是這樣一個出色的兒子,談起我剛出生時的樣貌,有眼光的少婦阿姨都誇我,小孩子長得好。柳葉彎眉,雙眼皮大眼睛,翹樑鼻子,櫻桃小嘴。如花似玉、貌美如花。 後來,這樣的讚美一直延續了二十幾年。直到我兒子出世。

小時候,我對他們的讚美並沒有表現得異常興奮,我那會兒只對兩樣東西感到興奮。那就是零花錢和讓我感興趣的東西。

那時候我對我的奶奶就很有興趣。

奶奶在我四歲時的記憶裡,是一個大方的老太太。自從奶奶患了病以後,我便天天早晨去看望她。總是這樣一句問候:“奶奶,你好點了嗎?”

“好了,好了,比你爸爸嘴甜。”奶奶笑着塞給我一塊糖,好讓我的嘴更甜,要不給我一角錢,那會兒,一角錢能買好多糖。其實那都是爸爸叫我說的。

但這種天天能有零花錢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很久,結束這段奢侈且幸福的日子是在那個突然的早晨。

我只記得我被媽媽從朦朧中喚醒,媽媽對我說:“樂,你奶死了。”接着媽媽幫我穿好衣服,牽着我的小手,拉我走。我那時候沒有什麼意識,只覺得外面的夜很黑。

死去的奶奶躺在一塊門板上。門板下面墊着兩個凳子,凳子很高。

我仰起臉看去,奶奶身上蓋着一塊白綢布。下面穿着一件樣式古老的壽衣。門板上鋪了黃色的綢布,放着繡花的枕頭。

我叫了兩聲奶奶,沒有迴應。便依在門口哭嚎起來。從此再也沒有人這麼大方的給我零花錢了。

奶奶死的那年,我只有四歲,從那開始,我就很少出門了。

媽媽倒是很高興:“這孩子真有大家閨秀風範。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免得他出去傻玩,讓人操心。”

經媽媽這一誇,我更是不出門了,天天呆在家裡,擺弄一些瓶瓶罐罐。那幾乎是我童年的全部,樂此不疲。

把這個胖一點的瓶子想象成一個怪物,把那一個很小的塑料瓶當作一個擁有神奇力量的孩子,不錯,那個做男主角的孩子常常是我。至於剩下的那些破瓶爛罐統統做爲怪物的手下小弟。

劇情常常這樣發展,我右手指使着自己,左手拿起一個個破鐵罐,塑料瓶只要輕輕一碰鐵罐子,罐子便狠狠地摔出去,重者粉身碎骨,輕者,按劇情需要佯裝死去。

但魔王的死有點拖泥帶水,我總是先讓自己受點傷,好凸現怪物的強大。然後再把它殺掉,最好留全屍,好讓他在復活。然後我們再打,結果我又在受了重傷的情況下把他打死。之後,我接着讓他繼續復活,再把他打死……這就好像一個輪迴,他總是死去活來,我總是活着受到傷害。

其實在我真正做大家閨秀的那段日子裡,每天,媽媽都給我梳洗乾淨,然後穿上漂亮的花裙子,因爲我本來就很美,穿上漂亮裙子就更美了。所以我整整穿了一個夏天的裙子。到最後,還是讓一個壞老頭剝奪了我穿裙子的權利。

這老頭和我爺爺小時候把同一個人叫爺爺,算起來我就該把他叫爺爺。這是媽媽告訴我的。

可是他很壞,一見面就給我扒裙子,還蠻有理地說:“男子漢穿什麼裙子?”所以,我乾脆把他叫大壞蛋。

開始我還反抗,跟他打游擊戰,他向西,我就走東。他向東,我就走西。沒想到他技高一籌。竟然偷襲我,這次他絕情到底,不但給我扒了個精光,還把我的裙子沒收了。當時我惱怒地很。真想跟他單挑。可是敵強我弱,我只能灰溜溜地捂住小雞雞回家了。

如果現在,有女人扒我的褲子,我會捂住羞處,大叫道:“操你媽的!”

我從小就喜歡女人,看到女人就不會走路。

因爲我也是那種帶點女人味的男人。以至於長大後,我一見到那種帶點男人味的女孩子就羞羞答答的。

媽媽漸漸發覺了我的羞澀,認爲老把我悶在家裡也不好。於是媽媽開始領着我串門。

其實媽媽錯了,我還有想象。

冬,黎明。剛剛睡醒的孩子望着窗戶玻璃上的霜凍。常常身臨其境。

小時候我常常把自己看作是神童。具有神奇的力量。夢裡都夢到我一步飛來就能越過一條大人們倒髒水垃圾的臭水溝。當時那條水溝對我來說:簡直就是一條滾滾東流的黃河。

結果,自以爲神童的我跌進了臭水溝,在黑水潭裡面灌了一口臭水。後來被一羣夥伴拉拉扯扯地送回家。那時候,我明白了一個道理,是我爸爸說過的一句話:常在河邊走,那有不溼鞋的。

再後來,我結識了不少要好的夥伴。比如愛欺負我的石包包。

包包經常對我做些惡作劇,因爲我體弱。敵不過他(不止他一個欺負我,總之我從小到大都很受氣)。結果成了他的開心果,整日讓他耍着玩。

記得有一件事讓我至今未忘,他把我從炕(炕相當於城市裡的席夢思牀,不過比席夢思要寬廣。)上推了下來,害得我來了個嘴啃泥。哇哇嚎哭。

時隔五年後的一個寒冷冬日,他提議去野外烤肉。這樣具有浪漫性的活動,我很爽快地答應了他。反正他出肉。爲此我決定中午少吃飯,留着胃口以報嘴啃泥之仇。

這說明我那時很傻,我們走了十公里的路,在路上拾了不少木頭。還有一小桶汽油。那汽油裡摻了不少水。

目的地是一個土窯,土窯已經荒廢了很多年。現在是一個大土堆。因爲冬天,上面長滿了野草。這些成了天然的燃料。

一切準備就緒,開始烤肉。

“哎!包包,肉呢?”我很溫柔。

“在這,樂樂。”包包說,從口袋裡掏出那塊小得可憐的肉塊。

當時我的感覺用後來學到的成語來講,真叫大失所望。

“好了,好了,人家是冒着危險,偷偷拿鉛筆小刀從家裡買的豬肉上割來的。”

石包肉嘟嘟地講,用小刀把肉分割成兩塊,我們一人一塊插在葦子棍上,小火慢烤。

“火太小了,包包。”我說。

“笨蛋!澆上油不就行了嗎!”包包把油澆到火上,刺啦一聲響,火苗騰得一下燃起來。

嚇得我們兩個急忙躲得遠遠地。再看看手裡的葦子棍,掛着肉的那一節成了灰,肉塊則不幸墜入火海。

回家的時候,我們捉了一隻蜥蜴作爲勞累路途的回報。

在我的家鄉蜥蜴很少見。我只見過皮膚有三種顏色的蜥蜴。再就是我們那天捉住的那隻蜥蜴,通體白色的鱗片,只有頭部是灰色。

後來那隻蜥蜴被我們折磨致死。

小時候,我就喜歡折磨小動物,尤其是昆蟲。

由於爸爸媽媽都是農民,每當趕到農忙時節,我便會跟爸媽一起下地去,因爲把我留在家裡無人照料。

我很乖的,因爲無聊,到處捉螞蚱,那會兒,我一天能捉上幾十只螞蚱。回到家裡,用油炸了吃。很好吃的。

不過我人生最大的罪過,不在於此。而是一次次殘忍殺害螳螂。

在它們即將繁衍的季節,我殺害了不計其數的螳螂,不爲什麼,只爲樂趣。

通常都是我讓大一些的螳螂吃掉小一些的螳螂。大的螳螂有時候會一下子吃掉兩三隻,然後我就爲肚子挺鼓的螳螂製造意外,讓它從高高的窗戶上掉下來,摔得大肚子爆破。

小時候,我是那種天真邪惡的小孩子。

七歲那年,我上了幼稚園,由於我聰明,考試常得一百分。於是老師讓我做了組長。我那時候真是風光地飄飄然。

教我們的幼稚園老師換過很多個,在我心目中印象比較深的是那位極年輕又漂亮的女老師。至於老師的名字我就不提了,可不是我把那位老師的名字給忘了,而是我從來不知道漂亮老師的名字。

在一次小製作課上,她教我們用廢舊瓶子蓋做小動物。不是我吹牛,這個作業對我這個天才小帥哥來講,簡直有趣極了。

第二天我交了作業:“老師,這是我做的小貓咪。”

“很好,樂樂。”

我不但受了老師的表揚。我的作品還被展覽在班上,那時候我簡直要高興死了。

但在學前班,也有不高興,死不了的事。

那時候,我們一羣小朋友常玩三個字遊戲,那時候,在鄉下農村,沒有這麼多玩具。所以沒有奧特曼,變形金剛的我們用肢體做遊戲。

三個字的遊戲玩法是這樣的,一個人抓,餘下的人躲。

如果躲的人喊了三個字,便會一動不動地站在那裡,抓的人則不能再抓這個人了。只能去抓別的人,但如果喊三個字的人動了腳,便是輸了。

那些女孩子耍心眼兒,抓她們的人若是男孩子,就都跑進女廁所,以爲這樣便可以逃之夭夭了。

有一次是我抓人,那些女生一次一次得向廁所裡逃。

累得我是滿頭大汗,怒火沖天。這時,我見一個女生又逃進了廁所,便上前堵在廁所門口外,不讓她出去。

結果她生氣了,給我告了老師,嚇得我不敢去上課。逃出幼兒園,在外面溜達了半天。但那會兒,我體會到了電視劇裡的一句經典臺詞“最毒婦人心。”

那會兒,我打過一次架。踢了同學的小雞雞。

痛得他捂住小雞雞,直跺腳,淚水嘩啦嘩啦地往下流。

他的一個小弟弟看到了,上去就把我打了一頓。自此我患了一場大病。病好後,體質變得很弱,幾乎年年都要鬧一場大病。

在大一點,我產生了厭學的毛病。那段經歷應該說是我沒有成爲國家棟梁之才的重要原因。

我小學一至四年級都是被一母老虎教學。

她脾氣暴躁,動不動就打人。因爲我上課貪玩,而且我的小腦袋常常不由自主地幻想。常開小差。所以捱了她不少打罵,後來她居然打罵我上了癮。

有一次她叫我們做題,做不出來就不許上廁所,結果我尿了褲子。

老師開始還以爲外面有人在倒水洗手,隨後才知道,我尿褲子了。她不得不可憐我了,大聲講:“憋不住地去廁所吧。”

我羞澀地左右看看,全班已空無一人。老師教了這麼多學生,我算是她這些學生裡最沒有忍耐力的一個。

還有一次,我做錯了一道題,幾回都沒改對,這可把她惹火了,她按住我的頭往牆上碰。結果撞得我頭上都是小包包,後來我知道,那道題的答案是相等,而我寫的是同樣,相同。在數學題裡,一字不得馬虎。

那時我還不知道乾淨,條件也不好,只知道傻玩。所以衣着很邋遢,尤其到了冬天,我鼻涕便會飛流直下三千尺,涌流不止,偶爾用袖子擦擦,臉蛋就像抹了蛋清的雞蛋殼。因此有很多女生討厭我,嫌我髒。這使得我的性格孤僻起來。

那後我唯一的興趣是看動畫片,我很入迷,甚至進入了化境,這導致我的想象力異常豐富,於是我經常編些鬼故事嚇唬我周圍的小朋友。那時候在農村,我們都住平房,有一個被我嚇得晚上不敢到院子裡尿尿,其實我自己也不敢到院子裡尿尿。

五年級的時候,我的老師終於換了。那是我學業生涯中最幸福的時光。

當時有些同學私下裡決定給前任老師買些東西,我也添了錢。她知道後,滿懷愧疚地對我說:“王春城呀!你不恨我吧!”

我聽了老師的話只是傻笑了笑,這時我才知道,只要你對別人好,別人就會對你好。別人對你不好,你也應該對他好,這樣他便會對你好了。

我們換了一個男老師,他脾氣很暴躁,但從不打我。對我很器重。不是因爲我學習好,而是對我的天賦很器重。

那時候,我寫了一個小作品戒空歷險記,還未寫完就被老師拿去展覽了。其實我寫得並不怎麼樣,只是一個將近萬字的小作品,但老師很器重,爲我提了一句“行萬里路,半九十。”的標語在我那亂寫亂畫的本子上。

但正因爲他對我的重視,以及我的虛榮。我喜歡上了寫作。若干年後, 周圍的人有的會嘲笑我,叫我神經病。也有的會虛僞的誇我做家,(本意是天天坐在家裡無所事事的人。)但那時候,我以沉寂在自己的世界裡無法自拔了。

這個老師唯一給我的壞印象是他沒收了我的古幣,我那時趁着上學的時候,向周圍同學用錢,玻璃球交換古錢幣。

我喜歡收藏古錢幣。甚至不惜一切代價,哄騙我的同學。就算你說我卑鄙無恥下流,只要你能給把古幣給我就行。

遺憾的是後來被同學告密,老師以我們不好好學習的名義,沒收了我們所有的錢幣。真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我同樣也明白了一個深奧的人生道理,你超喜歡一個東西,那東西絕對不是你的。

到了中學一年級的時候,我決定好好學習, 但我很貪玩,那時候,時間觀念和前途意識不是很強(現在也比以前強不了多少),我貪玩不好好學習,上課常開小差,根本不聽課。

後來更糟的時候,我竟然戀愛了,最糟糕的是我是單相思。也可以說成自作多情。

她身材稍稍豐滿,相貌稍稍漂亮。她吸引我的地方是她的聲音,給人一種繞樑三日而不覺肉味的感覺,翻譯成白話文的大概比喻是我聽了心愛女孩的聲音就像三天前吃了一頓肉包子,三天後,儘管我吃了八頓飯,每頓飯吃的都是饅頭,但還會在打嗝的時候,嗅到包子味。

她對我很好,其實他對任何人都很好,但我還是產生了錯覺,自作多情。打心眼兒裡喜歡上了她。但我始終沒有勇氣向他表白,因爲我那時候一直受同學欺負,從小學五年級開始,就一直受人欺負,原因是我很懦弱,一個懦弱的男孩子在他心愛的女孩子面前,總會產生一種自卑,我不敢向她表白,一直到後來,我遇到喜歡的女孩子都不敢表白也不善於表白,有的對女孩子說了,也會被人家拒絕,但我總會給喜歡過的女孩子留下深刻印象。這是真的,因爲我是那種在認識之處,讓女孩子討厭,後來就會讓女孩子喜歡的男人。

後來一年級的下半年,她轉學了。在以後的夜晚,我常常抱着枕頭睡覺,因爲想她。學習嗎,用我老爸的家鄉話說:太操蛋!就是不行。

不過後來我也轉學了,並且和她同在一個學校了。如果你和一個陌生人相識了,這也就註定,在以後的日子,在若干年後,你會遇到一個似曾相識的陌生人。

我和她再次相遇的時候,我決定表白。於是我寫了一封情書叫一位同學遞給她,結果是她看都沒看,就把我的愛丟進了垃圾箱裡。那時候才發現自己有多傻。

但我的學習真得跟不上了,我努力過,卻沒有毅力,因爲我從一開始就掉隊了。上課依舊常開小差。上了九年的學,唯一就是把這種開小差的境界練得出神入化。

於是我又開始寫作,寫傳統神話小說,寫不下去了,又改寫武俠,武俠寫不下去了,又嘗試科幻,開始感覺都還行,但漸漸寫着,又覺得這種水準根本不行,後來我把這些草稿都燒了,又從頭開始。

寫小說對於我來講,是我自己的夢想吧。但這個特長目前爲止,只感動過兩個女孩子。

一個叫依水,一個叫雲。她們是很要好的姐妹。我先是跟依水交筆友,後來通過依水,認識了叫雲的女孩。我喜歡雲,開始因爲她漂亮,我不喜歡水。是因爲她不漂亮。但後來這段我對她們的相思糾纏長達三年。有時候,我還會想她們。不知道她們現在過得好不好。事情就是這樣簡單。

說到這,我不想回憶了,其實我的腦袋裡還有好多零碎地可笑回憶,比如夏天裡一羣小學生光着屁.眼在池塘裡洗澡,用水塘底的臭泥巴打泥仗。小時候去人家田裡偷瓜吃。十五元宵燈會,放煙花的夜晚裡,我們給人家去打燈泡,或者帶着皮手套直接把連着燈泡的電線拽斷,當然那是相當危險的。長大一點就不會做那種傻事了……

人生就好像數數,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就這樣歲歲年年,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的腦海裡也會出現一種歪想,那就是一千年以後,有人會讀我的小說,那時候,我的小說會不會變成文言文,需要翻譯。會不會那個讀我小說的人是個美女。然後在她夢裡,我是個王子。

其實我是個王子,一直都是。人家見了我都喊:“王子,幹嘛去。”

王子騎白馬 公主愛聽童話

我騎上單車載你入畫

回到兩小無猜 那個仲夏

你笑顏如美麗的花

丟掉煩惱吧 就活在當下

小兔子喜歡 蹦蹦躂躂

喜鵲戀上了 窈窕枝丫

看夕陽擁抱晚霞 我陪你犯傻

你問我 懂愛嗎 我該怎麼 回答

聽我唱歌講情話

離開陌生的繁華

丟掉成人的複雜

我在老地方等你回家 去安瀾的河水搖晃腳丫

採一朵紅花 送你芬芳做髮卡

夜晚就跑去葡萄架

別害怕 聽我唱歌講情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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