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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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年將她抱回了車上“現在可以說,爲什麼出現在這裡了吧?”

程穗低下頭像做了錯事的小孩,不語,只是默默把舊手機充上電,俞年還是猜到了些什麼“回家吧”。

回到家中,俞年坐在沙發上“你是想和顧城上訴嗎?”

程穗點了點頭,“現在證據律師都有了,我想試一試”

說完她將充了一半電的手機開啓找出那段錄音,外放了出來,那段長達十幾二十分鐘的錄音。

最後充斥在俞年耳邊的都是程穗近乎於沙啞的哭喊,他不想讓別人聽見,作爲證據無疑是讓人將她的傷口撕開,他不忍心。

“肯定還有其他辦法的,交給我處理好嗎?”

程穗異常堅定“等不了了,我一定要把他送到牢裡。”

正當他們爭執不下時,門鈴響了起來,開門發現是林蓴和賀宇行

“林蓴,你們來了”

林蓴放下行李

“穗穗,你怎麼最近都變瘦了,是不是俞年虐待你了。”

程穗把他們拉了進來,俞年見他們後面的男生問“這是?”

林蓴開口“這是我男朋友賀宇行,是個律師。”

俞年看向程穗知道她意已決,在去書房時叫上了賀宇行商量一些事情。

而程穗與林蓴講述了許多以前包括近日來的事,聽完後的林蓴火冒三丈“這什麼人渣,我以後遇到他,非把他揍的爹媽不認,等下我叫我男朋友給你當律師,放心。”

程穗點了下頭“嗯”隨後林蓴拒絕了留下來吃飯的要求,美名其曰要給彼此留個雙人空間。

晚上,程穗把舊手機收起來,慢步走去敲開了俞年的房門,她看見俞年坐在電腦桌前敲打着,專心致志的樣子,沒等她湊過去,俞年將電腦轉過來“看一下”。

而此時的電腦屏幕正放着監控畫面,記錄了顧城與俞年起了爭執,後來顧城親手把刀柄交到俞年手上,借刀殺人。

程穗看了好幾遍,“這哪來的?”

俞年:“當時去了倉庫發現有一處監控,只不過人爲破壞掉了,費了幾天功夫恢復了七七八八。”

程穗驚喜道“這又是一個有力的證據。”

“這是賀宇行剛纔跟我一起擬定的上訴申請書,裡面列舉了顧城所有的罪證,還特地強調了不接受和解。”

“我明天把它交給法院,差不多一個多月就可以開庭了。”

俞年把上訴書遞給程穗,“那如果他不接受怎麼辦?”

“那可由不得他”

次日清晨,俞年趁着程穗還在睡覺,開車去了法院一趟,回來時還專門去了公安局探望顧城,沒想到在警局碰到了熟人。

黎長川:“俞年,你來這幹什麼,不會又犯事了吧”

“我找顧城”俞年平淡出口,提起顧城,黎長川就來氣

“這狗東西,因爲好像強姦未遂吧,但我去審問時,他竟然能把黑的都說成白的”

俞年挑了挑眉“噢,那他說了些什麼?”

“他竟然說那個女生喜歡他,故意把他引過來,脫衣服要勾引他,而他只不過因爲被騙了不耐煩推了那個女生一把,沒想到她竟然暈了,把自己形成無辜者,不過我們現在確實沒有確鑿的證據。”

俞年眼眸低沉,向裡面走去,黎長川見狀“你找他幹嘛,不要衝動”

“因爲他動了不該動的人,早就該爲自己的行爲買單了”

在探監室內俞年和顧城面對面坐着,空氣中暗流涌動,顧城笑眯眯的先開口“俞大校草提早出來了,真是可喜可賀呢,不過可惜的是,我馬上就要出去了。”

俞年不語,直接把手機上的監控錄像給他看,看到開頭顧城臉上的笑僵住了,接着俞年外放了一段錄音“這就生氣了,有本事你捅我啊”

裡面熟悉的嗓音傳出,顧城沒想到當初他是怎麼將他們的對話都錄音的,又是怎麼會甘願入獄,也不上傳證據的,正當顧城絞盡腦汁的想,也想不出個爲什麼,俞年收拾好東西。

“我已經上訴了,相信你還要呆得更久一點,該怎麼做你應該知道,不然我就把這些上傳到網上,相信被全民罵的感受你還沒體驗過吧”

整整將近一個月,程穗叮囑俞年不要出門,不要看網上,有時自己出門買個東西都要全副武裝,更嚴重時候會莫名收到一些快遞,裡面全是不乾淨不吉利的東西。 ▪ттkan ▪℃O

會有人在樓下蹲點,萬一路上認出來了會被他們辱罵,彷彿自己真的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情。

在長此以往下程穗都有點崩潰,但想到那些人對俞年的態度更甚,這無疑是堅定了她打贏這場官司的決心。

3月14日法院通過了上訴報告,俞年在開庭前整理好相關資料準備出發,程穗也跟着他去了。

在法庭上處處充滿着肅穆之色,每個人都是敬重而嚴肅的隨着法官出聲

“將被告顧城帶上法庭”

官司正式開始。

法官讀完上訴報告:“現在由被告開始闡述。”

顧城旁邊的律師:“我方當事人否定原告所說強姦未遂即殺人未遂的罪行”

賀宇行:“我方當事人請求上傳證據”

法官:“準”

當日的監控錄像被放出來,顧城律師:“我方當事人覺得此視頻尚不清晰且不能判定其中一人爲我方當事人,所以該證據無效”

程穗聽見快被氣死了,怎麼會有這種人和這種無良律師。

賀宇行不慌不忙:“既然覺得這是無效證據,那我方當事人申請第二次上交證據。”

接下來是一段音頻流出,裡面的對話清晰的傳到每個人的耳朵。

顧城律師:“憑這個不能判定是我方當事人所說的話,且我方當事人在1月14日下午4點05分有不在場證明,我方申請法官允許人證入場。”

法官:“準”

而後一位穿着露臍低胸裝,畫着濃妝,噴着廉價香水的女人走了上來“當時顧城和我在喝酒,在金貝酒吧的經理可以做證明,還有我這當天的聊天記錄。”

賀宇行:“我方當事人駁回被告不在場證明,這有一張報告是當時刺傷被告的兇器。”

“在上面發現了大部分是我方當事人的指紋,但在末端發現了被告的指紋,據情況瞭解,被告並未在刺傷後移動過兇器。”

“所以我方懷疑是被告將兇器置於我方手中,再將其刺入被告身上,造成的持刀殺人假象,辯護完畢。”

顧城看的急眼了,催促着律師趕緊說,法官:“肅靜,被告是否發言,如不發言,原告是否有補充。”

賀宇行勝券在握:“至於前面的錄音,我方當事人覺得可以將音頻中兩人聲音與被告和我方當事人進行比對。”

法官示意助手進行比對,十幾分鍾結果出來了,“兩人聲音基本符合”

法官:“被告是否有話再論”

顧城聽到結果失去理智,想要衝出臺子大喊着:“俞年,我要殺了你,我恨你,還有程穗,老子後悔沒把你艹死,臭**。”

坐在觀衆席上的程穗面不改色,彷彿不在意這種人的垂死掙扎。

法官:“肅靜,根據刑法233條和236條,以強姦未遂及殺人未遂判處被告顧城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即刻生效。”

終於一切塵埃落定,俞年拉着程穗走出了法院,程穗吸了口早春的空氣,嘆道“春天終於來了”

俞年莞爾一笑“我們回家吧”

程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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