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好衣服出門去吃早餐。
春天一向晴冷暖不定。昨日寒冷, 而今天卻天氣晴好,溫暖到18℃,太陽十分溫和的耀在天上, 一件打底加一件衛衣, 套一條單薄的寬鬆牛仔褲即可出門。
盛汶和霍昕都是這樣的打扮, 十分像大學情侶一起出門約會。
頭髮總滑下來不方便, 盛汶翻下手腕上的髮圈隨手紮起一個高馬尾, 她的後腦免遭“扁頭厄運”,十分飽滿圓潤,扎高馬尾再好看不過。
霍昕好奇攥住她的頭髮:“隨手就能紮起來嗎?頭髮真多。”
“這有什麼好怪的, ”等他放手,她甩着馬尾試圖抽打他取樂, 卻只打到他的脖子, “我想吃麥當勞。”
盛汶又拉過霍昕的手來看時間。他換了新的手錶, 是一款十分簡潔的卡地亞機械錶,看不見繁複的機芯, 只有潔白的錶盤和十二個簡單的羅馬數字。
“九點四十六分,”盛汶想着,“咱們走路去吧,現在還在早餐時間,但是我想吃炸薯條。”
“好, ”霍昕答應下來, “吃一吃你們年輕人的東西。”
“你不是年輕人嗎, ”她攥住他的大拇指輕輕搖晃着, “我想吃脆筒, 要是第二個半價你也吃一個。”
“好。”大冬天他無限縱容她,“吃飯的時候想一想待會逛街買點什麼。”
“嗯。”
用極慢的速度走着, 步行二十分鐘走到就近的一家麥當勞,幾乎所有人都在年假期間,所以只要開門的店鋪全部爆滿。不過他們幸運,竟然找到一個靠窗的位置。
店裡正放着一首叫不出名的英文歌,被吵鬧的人聲一會掩埋一會更加掩埋。
真的要了兩個脆筒,點了兩份套餐又另外要了麥香魚和薯條。
麥當勞新出了一套《海賊王》的手辦,總共十個,店裡的規則是消費套餐,另加十二元才能換購一個。
“你去挑兩個吧,”吃完飯霍昕指着架子上陳列的手辦,“去挑兩個你喜歡的,放在我們家裡。”
聽到霍昕的聲音,盛汶將目光從花花綠綠的人偶移到他的臉上。
“我們家裡?”其實她想這樣問。
可是沒有問出口,就也學着他那種自然而然的口吻說:“好,那我去挑兩個,放在我們家裡。”
盛汶不是這部日漫的粉絲,看不到盡頭的東西,她害怕一輩子煎熬。於是就隨便挑了兩個自己最熟悉的角色,一個戴着黃帽子的路飛和一個戴着粉帽子的喬巴。
其實這也算不上手辦,頂多叫做食玩,不過實在太可愛。
“路飛這個帽子做的好像櫻桃小丸子的同款,”盛汶拎着小食玩頭頂的掛繩,“霍昕,拿你的手機來,我看能不能幫你掛上?”
霍昕抗拒地捏着口袋裡的手機:“我配這個會給人笑話的,你自己留着吧。”
盛汶只好將“路飛”掛在自己的手機上,又將“喬巴”裝進衛衣口袋裡。
這時有個衣着十分樸素的中年女人朝他們這邊走來,她手裡舉着一塊牌子,上面寫着密密麻麻的小字,盛汶一眼認出這人的職業。
中年女人好像不會說話,只將牌子擺到霍昕面前。
霍昕微笑着搖頭。
盛汶卻將錢包拿出來,挑了一張二十塊的拿給那個女人。
女人向她鞠躬以示感謝,然後去到別的客人那裡。
女人走後霍昕說她傻,表情十分無奈:“爲什要給她錢,我懷疑,在中國根本就沒有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他這話說的夠冷血。
“在國外,在餐廳裡吃飯,剩下的麪包和牛排,分給門口哪一個流浪漢他們都非常樂意接受,還要向你道謝。但是在中國,想要獻愛心還要替他們買一份新的。倉廩實而知禮節。那些人既然覺得尊嚴重要,又何必出來向別人伸手。”
霍昕的確在這個問題栽過跟頭,留下了很不好的記憶。
盛汶拉過他的手,安慰道:“觀念不同,你不要生氣嘛。我當然知道,放在以前我也是置之不理的。”
“可是,”她說,“我想替你積福,我想着你每天都要開車上班,而且總是出差出遠門。多做些好事,會消減我心裡的擔心。”
霍昕心裡一悸,呆呆地望住她半晌。
而後他笑着搖了搖頭,又擡彎起手指輕輕敲她的額頭:“你還挺迷信的。”
盛汶不否認:“我說我每天出門前都看黃曆,你信嗎?”
“哦?”霍昕笑起來,“那你說,今天日子怎麼樣?”
“嗯,今天是黃道吉日,宜一切。”
“好,那既然這樣,我們現在就去逛街,消消食。”
“走吧,”霍昕站起來走在前面替她開門,“剛纔想好買什麼了嗎?我送你一塊手錶好麼,總看手機多不方便。”
“我不要,”盛汶拉起他的手試圖將他的手裝進自己的衛衣口袋裡,可是他太高了根本辦不到,“隨便逛逛就好,就當散心吧。”
她想到《色戒》裡,易先生替王佳芝買下那顆鴿子蛋的時候,王佳芝說,我不敢戴着在街上走。
“幹什麼不要?”霍昕摸着她空蕩蕩的手腕,“如果不要手錶,就送一條手鍊給你吧。女孩子還是戴點首飾好看。”
盛汶想起之前替他在SKP時買的那塊昂貴的宇舶手錶,立刻選擇了後者。
“那我要手鍊吧。”
“好,這才聽話嘛,再想想還買什麼?把一季的衣服都買下來,搭配好,省的上學再花時間。”
霍昕沒意識到,他已經漸漸走在了李俊寧的老路上。如果他能意識到這個問題,應該很容易聯想到,幾年之後自己拿着鍋鏟繫着圍裙從廚房出來,樂呵呵問一句:老婆,今天的湯是鹹了還是淡了,你嚐嚐,我下次會改進的。
商場裡春款已經上新,霍昕挑東西的眼光一向很好,再加上盛汶皮膚很白並身材比例不錯,幾乎穿什麼都很合適,所以只逛了地素和江南布衣就買了全身的行頭。
他們都喜歡這兩個簡潔大方又低調的牌子。
在江南布衣最後逗留,他們拒絕了導購的熱情隨意逛着,盛汶問霍昕:“我好奇,爲什麼感覺你還挺懂時尚的,你不是工作忙嗎?”
霍昕站在一排衣服面前挑選:“這跟工作忙有什麼關係,又不是二十四小時都在忙。”
“哦,那你平時買東西怎麼買?會選擇網購嗎?”
“不會。”
霍昕拿起一條黑色的不規則連衣裙往她身上比:“我是單純的不喜歡在網上買東西,就算是旗艦店的東西我也覺得與商場不同。我偶爾會自己出來逛,順便買一些喜歡的東西。不過平時,我都會將購物清單交給助理,他會立刻過來幫我買齊,一小時時間用不了我就可以拿到,如果不合適我就再讓他拿回去退掉。”
“網購等的時間太長,我不喜歡等。”霍昕叫導購換來一條s碼,“你還有想問的嗎,感覺你在給我做專訪。”
盛汶抱着裙子去了試衣間:“沒了,以後再問吧。”
最後只差一雙適合學生平時穿的鞋子,挑到最後選了一雙粉色的匡威1970S,十分適合春天的顏色。
“還有別的想要的嗎?”霍昕提着全部的購物袋,假如楊彬在就好了。
“再買瓶香水給你?”
“不要了。”
居然一個小時刷掉他一萬多。
“你什麼表情,不舒服?”霍昕打量盛汶的臉色,忽然憶起來她上一次這個表情是什麼時候。
就是在A市護城河邊上的那家法餐餐廳吃飯的那次。
霍昕明白過來。
他笑着說:“何必不開心呢,像這些簡單明快的衣服,不容易過時,起碼可以穿上好幾年,比起花裡胡哨的快時尚可省錢多了。”
盛汶仰頭看他,要接他手裡的袋子:“你是包養我了嗎,還是談戀愛的時候女孩子都這麼花男朋友的錢?其實我很怕自己會喜歡上這種感覺,更害怕會沉迷其中。”
霍昕愣住,突然意識到自己犯了錯誤。
是他將“未來充滿變數”這句話拋在了腦後,他現在就固執的認爲自己會照顧她一輩子,保證一輩子讓她衣食無憂,所以他潛意識裡就開始覺得,至於她本人是仍舊保持獨立自主,還是選擇做一隻只會花錢消費的金絲雀,只要有他在,都無關緊要。
這是大多數男人都會犯的錯誤,犯在心愛的女人和寵愛的女兒身上。
霍昕凝思一會,選擇讓她分擔那隻裝着連衣裙的袋子:“嗯……談戀愛的時候,一般都是不分你我。比如你幫我做家務,我給你花錢。不過,這次的確是我考慮不周,我太久沒戀愛,所以對你有些,過火。”
他用了“過火”這個詞。
“這次,就算了吧。你可不能貪戀這種感覺,畢竟我是準備失業的人。你還是要好好學習知道嗎。而且假如將來我一直不願工作,還要靠你養着我。”
“我知道了!”盛汶突然覺得心裡那塊缺失得以補齊,笑眯眯高興起來,“將來我養着你!”
“但是……”霍昕接着說。
他真像一個溺愛女兒的父親,騰出一隻手來慢慢揉着她的頭髮,聲音溫柔到骨子裡:“你記住,我只要在你身邊一天,就絕不讓你受任何委屈。不論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
盛汶一時跟不上他的心路歷程:“怎麼突然說這些,人來人往的,不知道的還以爲我們在生離死別。”
霍昕深情款款凝視住她:“現在除了親你,沒有任何能夠表達我的心情,可是這是公共場合。”
她還以爲看見了梁朝偉。不過他的感情來的突兀,她沒多少觸動,只覺得衣服下面的雞皮疙瘩有些膨脹。
她在心裡不禁感嘆,這個男人,擁有一副巧奪天工的好皮囊,再加上一張能說會道嘴巴和一個移動圖書館一樣的大腦,真不知以前拜倒在他腳下的美女有過幾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