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謙是個清秀的男孩子,小臉總是健康的白,軟趴趴的發永遠服帖在他的頭上,看上去既可愛又乖巧。外人眼中,他是個漂亮的男孩子,可這從不會影響他的隨性與陽光。
即使過去很久了,但陶謙依然記得那一天,第一次來到那座城市,第一次見到林森的情形。
雖說林森是自己的表哥,但記憶裡,陶謙從來不記得他還有這麼一位遠親,若不是老媽苦苦相逼,陶謙並不想來這個離家甚遠的重點高中。可他不想離家又能怎麼樣呢,當陶媽將一把眼淚蹭到陶謙身上的同時,陶謙咬咬牙,填報了自己的志願。
陶媽笑了,“小謙啊,不怕沒地方住,我有個遠親兒子在那,你去找他吧,只要能上重點,辛苦一點又算什麼呢。”
一句話,將陶謙丟了出去。
當陶謙離開家,坐着幾小時的火車,來到這座城市的時候,很不幸的,迎接他的是一場瓢潑大雨。站在火車站門口,雨水順着陶謙的頭髮一直流到他的腳底,陶謙拖了拖自己厚重的行李。
難道老媽沒告訴人家,今天來接的嘛?陶謙隨即搖搖頭,不對,老媽那個人,是因爲自己兒子考上重點,高興的什麼都忘了吧。
陶謙嘆了口氣,提起行李,隨手打了一輛出租車。
“師傅,去這裡。”
開車的司機伸手接過他那張潮溼的,有些難以辨認的紙條,在後車鏡看了一眼如落湯雞般的陶謙後,漠然掛檔,一腳油門。陶謙望着車窗兩旁滑過的景色,心中不知怎的,涌上一些悲涼。
他在想,怎麼跟這個未曾謀面的表哥交待呢,一聲不響的住進人家,會不會惹人厭煩呢。他想了無數的說辭,內心不住的煩悶。
老媽,你這次害死我了啦。陶謙苦笑。
到了目的,司機收過錢揚長而去,陶謙拖着行李,一步步挪到小區的電梯門口,按下16樓。
“叮”,電梯門開了,陶謙走出電梯來到一扇門前,與自己手上的地址對了對,按下了門鈴。沒過一會,面前的門應聲而開,陶謙擡起頭,懵然怔住。
沒人告訴自己,表哥是這樣一個人。
雖然高大的身影擋住了背後投來的燈光,不過陶謙還是能夠辨認出,身前男人的偉岸英俊,尊貴儒雅,以及他一絲不苟的認真態度。
“請問找誰?”好聽的低沉聲音響起,像一隻大提琴的低音弦。
陶謙將之前想的無數說辭忘了個一乾二淨,什麼無助啊,什麼刻苦啊,什麼勤學,什麼遠親,一向能說會道的陶謙鬧了個大紅臉,語塞了,所以他只說了一句話。
“我是你表弟陶謙。”
那架勢,更像是在說“我是你遺漏在外多年的私生子。”
不僅陶謙懵了,表哥林森也怔住了,也許沒人告訴他,自己還有這麼一位毛頭小弟吧。
“啊……那個,我媽說,這裡的重點高中……那個,我不知她忘了給你打電話,不對……那個,我第一次來這裡……啊,咦?”陶謙話還沒說完,突然被一隻有力的手拽進了屋,那雙手溫暖有力,不容置疑的將他領進了屋內。
“進來再說吧,外面冷。”
就這樣,陶謙第一次進了林森的家。
頭上有林森遞過來的手巾,手裡有林森送來的熱牛奶,當一杯牛奶進肚後,陶謙終於不再覺得寒冷了。
林森靜靜的聽他說明原因,不時的微笑問幾個問題。林森深邃的美眸,讓人一眼望不見底。他溫柔儒雅,輕輕一笑,便能令人深陷其中。陶謙覺得,他笑起來也一樣的好看。其實陶謙自己也很清秀,不過林森似乎更有一絲堅韌,令他看上去,多了些陶謙沒有的氣度。
“吱呀”一聲,林森推開房門,在牆壁上摸到房間的燈光開關,回頭對陶謙說,“你先住這個房間吧,有些匆忙沒來的及收拾,明天我出去再置辦些傢俱。”
陶謙探頭向屋內看了一眼。這間屋子乾淨整潔,比自己睡得房間大多了。
“已經很好了,不麻煩林哥了。”
“別客氣,當自己家就好,你先去洗個澡,一會叫你吃晚飯。”
陶謙回想起從前第一次見到的林森,依然覺得很溫暖。他不止一次的暗想,若是認錯人,或是找錯了地方,他現在還能否住着林森爲他安排好的屋子,吃着林森爲他做的晚飯,上下學有林森來接,看了鬼片害怕可以睡在林森的被子裡……
那段時光,是陶謙永遠不能抹滅的紀念冊,他至今難以忘懷。如今發生的一切雖令他難以接受,但這些遠沒有林森來的重要。
懵然中,時光似乎又回到了兩年前,那些個陶謙與林森同處一室的日日夜夜。
兩年前,陶謙的學校。
“聽過國道301的傳說麼?”
“國道301,沒聽過,是什麼樣的傳說?”
“就是公路上,有一段路是沒有路標的,可是常常出現車禍,總有傷亡,是一段事故多發的路段。”
“好像聽說有這麼一條路,怎麼了?”
“很恐怖呢,根據那些逃脫死亡的人們回憶說,當車開出公路標準限速的時候,倒車鏡會反射出,後車座上有人。”
“啊!有人?”
“那人滿臉都是血,頭部露出森森白骨。他通常情況下伸出一隻手指,指向駕車的人,司機大多驚慌失措,然後,悲劇就發生了。”
“你是說,當車開過限速後,那個鬼便會出現,混淆人們,釀成悲劇。”
“是啊,所以現在都傳說,路過這條路的時候,千萬不要將車開的太快,不然會有鬼魂因爲離不開這裡,而迫害過路人。”
“這世上,怎麼會有真的鬼魂。”
“你不信啊,那個地方都死傷數十起了,沒幾個能存活下來的。我家人有在警局工作的,從那傳出來的,怎麼會有假。”
“我不信,問問陶謙吧,聽說他哥也是警察,職位還很高呢。”
“那個放學就來接陶謙的人就是他哥麼?”
“對啊,好像是一個遠親家的。”
“他哥竟然是警察哦,沒想到,長的不錯的……”
“快……陶謙來了。”
客廳裡,陶謙坐的乖乖的,看着林森從廚房端出菜來,頓時食慾大振。林森的手很白皙,手指修長,尤其在他用手指夾着煙的時候,那種美感,極少人能做到,對於陶謙來說,他沒見過誰的手,能比得過林森的優雅。
林森“啪”的一下點燃一支菸,坐在陶謙的對面,他的眼眸裡,微微透出溫柔的笑意。陶謙擡起頭無意中瞄了一眼,心如鹿撞,便連忙低下頭去,繼續扒拉碗裡的米飯,心裡卻像水波紋劃開層層漣漪。
陶謙一邊吃飯,一邊越過碗沿細細的打量林森。不得不說,林森有着一張極爲精緻的臉,溫潤清秀,俊逸出塵,皮膚好的更像是剝了皮的雞蛋。不僅長的好看,林森做菜的手藝更好,比陶謙媽做的飯好吃,而且,盡是在飯店裡都點不到的美食。陶謙與林森住了半年,被他養的白白嫩嫩的。
“哥……你聽說過國道301的傳說麼?”陶謙小聲的開了口,目光殷切的望着林森。
“那個總出事故的公路?”林森挑了挑眉詢問陶謙,順便掐掉了菸頭,緩緩拾起了筷子。
“你知道!快給我講講怎麼回事?”
“你又是聽誰說的?”林森頓了頓,接着提起碗,漫不經心的夾了顆蝦球,卻是送到陶謙的碗裡。
陶謙興奮的將今天在學校的所見所聞與林森說了一遍,將其中同學拉着要他詢問林森的事不着痕跡的避了開去,只挑那些奇異的事講,其中又加了不少自己的形容,使得傳說愈加恐怖陰森起來。說完,抹抹口水,將蝦球一筷子拋到口中。
林森微微一笑,攤攤手對他說道:“大致上就是這麼回事。”
陶謙一愣,向前探了探身子:“這樣就完了?”
“完了。”
“唉,還以爲多懸疑恐怖呢,那件事情現在還在發生麼?”陶謙嘆了口氣,不免有些失望。
“恩,還時有發生。”
“難道不能避免?”陶謙隨意問了句。
聽完陶謙的話,林森一動不動的拄着下巴,低頭深思了好長一段時間。陶謙嘿嘿一笑,突然惡作劇的伸手在林森面前晃了晃,見林森沒有任何反映,垂下了臉便要收回去。可他掙了一下,沒掙脫,低頭一看,林森修長的手指正緊緊地攥住自己的手腕。
陶謙臉一紅,便更加不知所措。
林森朝他會意一笑。
“要不要,跟我去內蒙古旅遊,順便去抓鬼。”
聽林森說完,陶謙只覺得全身的汗毛全部都立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