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文初冬陽光尤其溫暖,北方的冬天氣溫變幻跨度很大,早上我還恨不得穿大棉衣,中午陽光就已經溫暖的褪去了我的外套,只剩一件薄薄的套頭圓領長袖。
走在大學校園的小路上,背面曬着暖暖的陽光,我不禁感嘆好溫暖,許久不見的笑容發自內心的揚起,無論事事如何變幻,誰都不能奪走你的微笑,對嗎。身旁有一個唧唧喳喳的外地老大姐,笑起來不怎麼美,有點愛裝清高,卻的確不完美的姑娘,她的缺點很表面,卻難得有一顆單純的心,即便我平日裡無情的冷諷她,她卻總是笑嘻嘻,她根本聽不懂我那些太過深層化的諷喻,所以我樂得與她閒談,沒有心眼的女孩總不會被別人真心討厭。陽光在她的身上灑下金黃的光暈,看她也那麼親切,這感覺來之不易,她側身問我,“你說話怎麼那麼逗?”她的普通話不好,強掰的普通話摻雜很多外地彆扭的口音。
“我本來也幽默啊!”強勢的回答。
她咧嘴發出“咯咯”的笑聲,她說“你爲什麼不找男朋友啊?”
很多人,問過我,我會回答“沒意思。”其實,人們都明白,這三個字中包括的一點心酸和無奈,只是一點。
“你,你被傷了吧。。哈哈。。”她笑說。
“恩,挺深,哈。。”不過,說真的,我不知道傷害的深抑或不深,只是我記住了他,他的名字是——孫嘉遇。
我始終記得分手第一條信息,他發給我的。“林小姐,我不想瞞你了,從昨天我知道她要去外地上大學,我就一直放不下她,我準備好好陪她一個月,我是愛過你,但是我發現我更愛她,對不起,希望我們還是以前無話不說的好朋友。”看完後,我不笑不哭,我也不知道爲什麼。我清楚的知道我和他的感情像夢一樣,華而不實。卻沒想到預想的結局來臨時,我仍舊陣腳大亂。不知道她是覺得分手信息寫的太過嚴肅會影響心情,還是他本就沒心沒肺,今天愛你,明天愛別人,他從高三那年開始叫我林小姐,本來一幫覺得我霸氣外露的男生都叫我林姐,後來,統一改口稱爲林小姐。我的前任是孫嘉遇。我的前前任是潘瑗。潘瑗是同性,我多次恨他入骨,但是若無她,便沒有孫嘉遇的步入,若無她,便沒有如今的我。是的,上天憐憫你,總不至於讓你落得狼狽不堪。
不知我這樣的坦白會換來什麼無謂的關注,這還是這樣慘敗的故事意在告訴每個人過去的永遠不會在回來的嗎?不知在多少個深夜裡,我幻想當初事情發生時我不同的態度,不知如今可否改變,在多少個不眠的夜裡,我整日在虛晃中荒度,看到這樣的一句話,“夢裡的人,是醒來不該去見的人。”這話說的真準確,一語道破夢中人。而我和這夢中人的故事要追溯到很久之前的高二,有多久?久的讓我想想都陶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