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的活動範圍和獵物的分佈密度有着極密切的關聯,這羣狼爲了尋得一餐食物在封狼山一帶的數條山嶺間穿梭了整個下午,小可和程雙跟在它們身後傻傻的追尋着,好在狼羣在發現目標之前只是用小碎布顛顛的前行並不快速,兩人雖然追得大氣直喘卻還勉強跟得上。
程雙吃虧在體能不足;小可卻因爲背了一隻裝滿必備物品的旅行包和提着那柄三十多斤重的大刀而負重過多,這兩人時不時苦笑着相互勉勵爲對方和自己打氣這才硬挺着並沒掉隊,小可站在山嶺上放眼前方的平原緊盯着狼羣的身影,他和程雙分喝了些水稍歇片刻這才繼續前行,小可嘲笑程雙說她受這些罪是在自食惡果,程雙則反脣相譏說:“有錢難買我願意!反到是你這才叫自食惡果呢,誰讓你放着在城裡當百萬富翁的日子不過偏偏來找我的?等我和狼羣玩夠了以後心情轉好咱們倆就算扯平了,以後別再提你欠我什麼人情之類的瘋話。”
“你只不過被停職而已;我陪你瘋這麼一回八成就沒機會回城裡花我那四百萬了,算起來其實是我更虧些,咦?”小可指着一公里外狼羣分散開來形成包抄之勢的異動說:“它們發現了獵物!”
程雙哪裡有小可這樣超常的視力。她經小可指點方向仍然沒發現那獵物的所在。
“原來是一隻野兔!”小可搖頭說:“這荒郊野嶺的,連只兔子都瘦得讓人直掉淚。那隻灰兔身上的保護色和乾枯的樹叢顏色特別搭,難怪你看不清呢,走,咱們靠近些興許能看得更清楚。”
兩人以小跑的速度加快腳步,五分鐘以後他們距離即將發生一場生死搏鬥的圍捕現場已經不過兩百米遠,這時程雙才依稀辨認出那隻灰色兔子的身影,它看起來有點像她兒時記憶中的兔巴哥,那三條狼此時已經各自就位並以極緩慢的速度向前推進而將野兔圍在了垓心,它們爲了晚些被獵物發現所以極有耐心的貼着草皮埋頭緩慢的向前爬行,每條狼距離那隻野兔的距離都已經不足二十米。
程雙此時同情心再度氾濫起來,她苦着臉對小可說這麼可愛的野兔死了太過可惜,咱們要不提醒它一下就它趕快逃吧?
小可聞言便笑道:“可是狼就要因此捱餓了啊,作觀察員最基本的準則就是觀棋不語,咱們這第三方如果偏袒了免子的話,難不成你要學着佛家故事裡那樣割下自己和兔子等重量的肉來餵給狼嗎?自然界就是這樣殘酷現實,長得可愛就是兔子不該死的理由?你們女人啊真是視覺動物,專門偏向顏值高的一方。”
“你們男人才是視覺動物呢!”程雙道:“我喜歡它是因爲羨慕它自由自在的生活,纔不是覺得它可愛呢,再說了灰兔子多醜啊,白兔子才漂亮。”
“難怪觀賞兔通常以白色的爲主,就是因爲你們這些小女生太看重外表的原因。”
程雙哼了一聲回道:“沒錯,我和你交朋友就是因爲你長得白的。”
“呃!被你這樣誇獎我真的高興不起來,你原本以爲你是因爲我這人真實、不作做才和我交朋友的呢!衝着你這樣喪屍的想法我就該考慮和你絕交。”小可笑了笑很客觀的說:“管它什麼灰兔白兔,能從狼嘴下逃掉的就是好兔子!”
兩人談笑間那三條狼已經發動了進攻,距離野兔最近的那隻先使了一記怒撲猝然出擊,野兔身材較小而且反應比犬科動物更加靈敏,它原本在朝着這條狼埋伏的方向前行;對方乍一出現它猛的一個轉身就躲開了狼嘴並向反方向跳出兩米多遠去,此時草叢對面中的另一條狼也加速衝了上來,野兔正欲加速逃脫見前方也有天敵出現只得收住了腳。
這隻野兔在連續兩次驟然發力變向的過程中似乎扭到了大腿,它收住腳時避開第二隻狼時突然摔了一個跟頭,在求生本能的驅使下它卻堅強着趕在兩狼合圍之前站了起來,它迅速的作出自認爲最明致的選擇而向兩狼形成之對角線的反方向逃去。
小可和程雙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形勢變化,只見那隻野兔三兩步間就衝出十幾米去,身後那兩隻狼加速跑的效率並沒有野兔高,但是它們仍然做出了在身後急追不肯放過它的姿態,野兔倏然間衝到第三隻狼潛伏的草叢邊,再有一兩個起落它就能達到最高時速而遠遠甩開追敵,此時這隻悄無聲息埋伏了很久的野狼就像縮緊的彈簧被撐開時一樣猛的向前彈出一口便咬在了兔子身上。
野兔能在與數種天敵的千百萬年博弈中始終不落下風憑藉的不只是數量優勢,它們的瞬間反應和動作微控能力在整個生物圈中都是頂尖的,這隻野兔在第三隻猛撲上來的狼還沒能咬緊它之前就臨時改變了動作,它的腳剛一着地就向左使力猝然向側面滑了出去,它的身子因而在狼上下兩排牙齒之間爭奪到些許空間硬生生從那隻狼即將閉合的嘴裡擠了出去。
這一兩一兔都因爲幾乎撞到一處而被對方晃倒在地,那兔子是被獵食者,它的玩命精神本就比追殺它的獵食者要強出許多去,它在地上打了個滾先於那條狼站了起來,跟在它身後的另外兩條狼因爲同伴的阻擊所以獲得了足夠的時間趕上來,它倆跟在野兔身後各自使出一個小跳將自身拋向空中,兩狼就像跳水動動員似的扎着猛子撲向地面,這一次野兔終究沒能繼續僥倖,它被兩隻藉助自身重量自空中撲來的狼牢牢按在地上而絲毫動彈不得。
兩位旁觀者在此次獵殺行動的後半程中誰的眼睛都沒敢眨上一下,生怕錯過了任保精彩轉折的瞬間,他們的雙腳也沒閒着,到狼羣成攻的捕到了那隻野兔的時候他們又靠近了一段距離。程雙輕嘆了一聲什麼話都沒說,小可看穿了她的心思,爲了逗她開心他愚弄程雙道:“你原本不是爲追蹤狼羣而來的嗎?怎麼這會兒立場又轉到兔子身上了?做人要從一而終啊,你個朝三暮四的死熊貓。”
程雙苦笑一聲回道:“看到沒,單個動物既使有點小聰明小手段,終究敵不過實力過硬而且精誠合作的衆多對手,生物的發向方向還是傾向於以數量取勝的,你所謂的獨狼比羣狼還要厲害的說法值得商榷呀小可。”
“我那獨狼更難對付的說法是指它的智力和攻擊方式勝過這些蠢蛋。單獨行動的狼通常都有些鬼精明的,它纔不會像這羣狼一樣靠圍捕取勝呢,”小可回答說:“我以前看過一個故事,說的是深山中有一隻老狼,它總是人立起來趴在過往獨行旅客的背後讓人誤以爲是同類在拍自己的肩膀打招呼,等到人轉過頭去看是誰的時候它就會一口咬斷行人的喉嚨。這樣的例子還不足以區分開獨狼和羣狼獲取食物的難易程度嗎?這羣狼捕只兔子都這樣大費周章,耗費的體力和獲得的能量比例差值太小了,它們這次就算有所收穫,和餓上一天比也沒強到哪裡去的。”
程雙笑道:“你是在哪裡看到這則故事的?應該不會是在科普雜誌裡看到的吧?”
“差不多吧,很權威的一本半月刊——《故事會》。”小可回答。
程雙五官都抽動了一下,持續無語中。她和小可說話間狼羣已然開始撕咬那隻野兔吞食它的肉了,整個過程血腥而暴力,那隻野兔被逮到以後羣狼並沒有咬緊它的喉嚨使其窒息而亡,它被一條狼緊緊摁住,另外兩條狼則撕開它柔軟的肚皮將它開膛破肚,羣狼起初大嚼它的內臟時它還在機械的張着嘴大喘氣……
程雙和小可趁狼羣認真啃食兔子的空當悄悄湊了上去,他們停在距那羣狼不足二十米的位置瞧着那隻野兔慢慢閉上眼就死的樣子,程雙眼眶溼溼的不知該如何評價這一場景,小可卻笑得直搖頭:“你呀,動情激素太旺盛了點吧?看到這再正常不過的事還要可憐弱者,死心眼兒。”
兩人不着痕跡的緩緩靠近狼羣,它們一反常態的並沒驅趕他們倆,狼羣非但習慣了他們的存在,而且已經把這兩人當成了“自己狼”一樣,就差沒邀請他倆一同咬上幾口鮮肉了,其實這三條狼已經向他們傳遞出了此意,只不過雙方的語言不通而已,狼羣從本不豐厚的食物中留出了小半隻兔子,它們紛紛衝兩人點着頭低嗷數聲等待他們上前共進下午茶。
這種禮尚往來使得小可和程雙既興奮又難辦:這幾斤兔肉本就少得可憐;況且他們的旅行包裡食物充足更犯不着跟它們搶食;最重要的是兩人都沒有吃生肉的習慣,而那塊碎肉幾分鐘以前還是一隻活蹦亂跳的兔子,它現在的尊容直讓他們回想起那截人類斷臂被啃食過半時的模樣。兩人越看越反胃,只得尷尬的衝狼羣擺了擺手拒絕了它們的好意。
狼羣好半天都沒能明白兩人的意圖,它們仨果然夠義氣,放着就在嘴邊的鮮肉卻忍住了誰都沒吃。爲了使它們明白己方對兔肉毫無興趣,程雙只能拉小可一起坐到乾草地上,她自揹包中取出一包巧克力來,他們此時全無胃口還是勉強的各自吃了一塊,這一舉動終於令狼羣開了竅,它們這才轉過頭去不顧二人,繼續撕扯分食盡了剩下的兔肉。
“跟我倆客氣什麼?”小可嚥下巧克力之後強壓下從胃裡反上來的酸水說:“你們趁熱乎趕快吃吧!”
狼羣把後背和屁股防備最弱之處都擺在二人面前,它們對兩人充滿了信任,程雙並不是一味婦人之仁的小女人,她見狀笑道:“其實我挺想請它們吃巧克力的。”
“是替那隻兔子報仇嗎?狼應該和狗一樣吃了巧克力就會掛掉的吧?”小可說。
“哪有?”程雙回答說:“我得多留些食物,省得它們下次請我吃生肉時我沒有回絕它們的理由可用。”
兩人就這樣陪同狼羣在山裡覓食了一整天,到晚上時他們又跟着狼羣回到了那眼溫泉旁邊,和狼一同在溫暖的泉水旁住了下來。其間兩人互相依偎着還在互相探討,他們認爲這羣狼今天並不算一無所獲,至少它們的嘴裡都嚐到了些葷腥。只不過這點能量攝入並算不充足,它們每天滿山遍野的奔波消耗很大,如果幾天之後狼羣還是沒能找到可以飽餐一頓的食物,恐怕它們皮包骨頭的身體裡僅有的脂肪消耗怠盡以後就要靠轉化它們那點可憐的肌肉維持生命了,兩人都清楚這種慢性自殺方式到了生命盡頭時的樣子——就像北極熊餓死時瘦成一張毛毯一樣可憐。
他們並不清楚野生食肉動物過的就是這種飽一頓飢幾天的生活,在程雙的慫恿下小可把旅行包裡他們僅有的兩盒高能肉罐頭也送給了那三條狼,他和成雙則點起篝火就近取了些泉水用那隻軍用搪瓷杯化了些壓縮餅乾充飢。這是兩人一整天以來第一次安然的吃上一頓飯,餅乾粥並不在人與狼能共享的食譜裡,小可望着它們狼吞狼咽大嚼肉罐頭的樣子笑道:“咱們爲了這三條畜牲耽誤了一整天,明天再不設法翻過山去的話,咱們的給養耗光了以後就得跟它們一樣以打兔子吃爲生了。”
說到打兔子時,兩人便同時懷疑起這羣狼抓兔子時所表現出的戰鬥力來:如果和那隻野兔易地而處,換成他們倆中任意一個孤身一人的話或許終究不免葬身狼腹;兩人若能齊心合力,隨便藉助木棍或石頭之類的簡單器械自忖就就能夠自保。那麼問題就來了——這羣狼的攻擊力和那車輛越野車被損毀的程度完全說不通。
“恐怕咱們這一整天都在瞎忙活,而這羣狼並非那起事故現場的元兇!”程雙嘆道:“不過它們並非元兇才更好些,能和這些可愛的小愛夥共同生活一天我已經心滿意足了,還強求什麼呢,再想要更多太不現實了吧?小可,咱們休息一夜明天就翻過山去吧。”
小可原本要回答的話卻被靜夜中傳來的一聲悶響打斷了思路。他疑惑的問道:“打雷了嗎?這大冬天的……”卻見程雙突然握緊了大扳手猛的彈起身來說:“不,這是槍聲!”
狼羣被這聲槍響驚得一陣騷動,這個由三狼和兩人組成的臨時羣體原本已經親近得混成了一團,當小可升起火以後狼羣本能的離得他們遠了些,此時一種超出了本性的恐懼卻又驅使着它們向火堆旁的兩人靠近了些。
小可仔細分辨着迴音,他很快確定了發出這聲槍響的方向,那聲音來自於這座溫泉所處的平地朝向桃源谷村方向的第一座山頭,他說:“莫不是村裡人趁着天黑追來了?可是還沒見到咱們的人影他們放什麼空槍啊?這是鬧的哪一齣!”
程雙見到野獸雖然會害怕;然而面對起現代社會中的種種危險她非但絲毫不懼,反而是一名令各色匪徒都喪膽束手的好警察。這聲槍響明顯的提醒她對頭是人類,她腦清明之下憑着滿肚子關於火器的專業知識,第一時間就推翻了小可的觀點:“不可能是夏家族人!桃源谷居民雖說尚武,可是他們到了現今這一代,社會清平、居民安樂的怎麼會常備火器呢?就算有可能從村裡翻出幾支槍來,恐怕能找到的都是百八十年前的老火銃而已,你可曾聽說過老實務農的小百姓會持有這等重武器的情況?”
小可對程雙信心十足,他問:“你從聲音中判斷出了這種槍的類型是嗎?”
程雙肯定的說:“具體的型號我當然不可能聽出來,你既然確認了槍聲來自對面第一個山頭,那麼以它發出的聲音、距離和迴響力度綜合估算起它的威力、射速的話,我推測這是一支很先進的半自動霰彈槍。”
“霰彈槍?”小可聽到這種槍的類別瞬間就想起了曾經在倭軍基地中見識過老把頭用霰彈槍轟擊食人花樹,他使用的那支霰彈槍近戰威力很強,只不過他並沒用那隻槍發過一彈,那隻槍被他讓給了張湛使用,逃出基地以後葉嬰落就收藏下了它做紀念,她還曾經用那隻槍使用過空槍計驚走了當時在和他們爲難的現今那“廣告三兄弟”。
程雙進一步形容起霰彈槍的特質來:“九十年代中期全國禁槍以前流行的獵槍、鳥槍就是典型的霰彈槍,這類槍的槍管較粗、子彈很粗大,槍口徑在12~20mm之間,這類槍發出來的聲音通常就像咱們剛剛聽到的那種很猛烈的悶響一樣,霰彈槍在山林之中是最實用的槍支,這一支從發彈速度來推測應該屬於軍隊版的滑膛型霰彈槍,它比手動填彈式的霰彈槍換子彈更快;因爲近戰殺傷力大所以在此環境中又勝過了自動手槍和步槍,民間小作坊或黑市不太好搞到這種軍版霰彈槍,既使有本事弄到恐怕價格也會很高的。”
小可若有所悟的問道:“這東西威力應該很強吧,有沒有手槍那樣能一槍爆頭的能力?”
“誰說手槍一定能爆頭了?”程雙搖着頭回答說:“就像我們國家的64制手槍,頂着太陽穴自殺都有可能死不成,子彈在腦袋上打出一個包之後就成了跳彈而不知會反彈到哪裡去了,連頭骨都穿不透的例子可不是一起兩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