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司法體系

雖然陳昊明白到以律法和道德相結合,去管治部落、教育族人,但除了他之外,還很多族人不明白他的主張。

他可以定下嚴明的律法,並加強族人的教育,卻無法讓所有人都明白到道德與律法的關係和重要性。

一個孩子如果自小生活在一個習慣偷盜的家庭裡,這個孩子長大後也會去偷盜。

父母的思想能影響下一代,孩子呆在家裡的時間遠比呆在學堂要多,要進行道德教育就得先讓他們的父母以身作則,讓他們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這才能大大降低部落的違法率。

陳昊要將自己的權力分給族人,讓管理層替代他去管治族人,如果管理人員與他的管理思想、管理目的不一致,那他就無法真正將自己治國的中心思想傳達給族人,就無法去管理好部落。

“我問你們,這個女人犯了偷盜之罪,現在由你們來定法,你們說,這該怎麼定呢?”陳昊又向部落人問道。

“之前杖打二十,但她還犯法,我覺得應該改爲杖三十!”阿法連忙回道。

“對,應該杖打三十,加重刑罰。”一部分族人連忙附和道,既然還有人犯,他們就認爲這是處罰力度的不夠。

“不,應該把她的雙手砍下來,她沒有手,以後就無法去再偷東西了。”陳昊說道,“既然仗打三十還會有人犯法,那就直接把犯法人的手砍下來,以後犯人就無法再犯偷盜之罪了。”

“啊!!?”犯錯女子一下子嚇哭了,癱軟在地。

阿法等剛纔說要加重刑罰的人此時也懵了。

“太昊,她只是偷了一條酸菜,不至於把她的手砍下來吧?”

“是啊,偷了一點菜就要砍手,這實在太過分了。”

族人覺得即使刑罰再重,還是會有人犯,要是把人的手砍了,實在不合適。

“是啊,太昊,你把她的手砍了,那我們部落就少一個人幹活了,她偷我的菜,我不要了,我不告她了。”人羣中,一個受害者連忙站出來勸說道。

看到族人意識到不能過份依賴律法,陳昊滿意地點了點頭,又問道:“那我們該怎麼做呢?該怎麼定這個律法?以後阿法和老祖母就要替我執行律法,大家都說說,我們該怎麼做?如果你們想不到好辦法,那我就規定凡是偷盜者,不管是偷酸菜,還是偷更加寶貴的東西,都要砍手!”

在場的人連忙交頭接耳,爲管理部落而出謀劃策。

一個小時後,阿法作爲代表,站出來說道:“太昊,我們所有的人商量過了,即使我們再定下更嚴厲的法律,還是會有人犯的,但是把人的手砍下來,這實在不合適。”

“我們認爲,除了定下律法外,我們應該教育自己的孩子,教育自己的妻子、丈夫、父母,讓他們不要去犯法,不做違反律法的事情,如果這樣還有人犯法,那就按照律法來進行處罰,就是不要這麼嚴重...”

“你們真的可以答應我,你們會去勸說其他人不去偷盜嗎?”陳昊問道。

“真的,不騙你。”

“是啊,我一定會教育孩子不要去偷東西的,你可以杖打犯人,但不要隨便砍別人的手。”

誰也不保證自己身邊的人不會犯錯,族人擔心陳昊真定下這樣離譜的律法,到時候自己身邊的人被砍手了,自家就缺一個勞動力了。

“好吧,既然你們答應了我,你們會教育身邊的人不去偷盜,那我就不定這個隨便砍人手的律法,但是,我即將發行更加貴重的貨幣,如果有人偷盜貨幣,你們就別怪我制定更嚴重的法律了。”陳昊說道。

“不,我們不會的,如果到時候,那個人真是偷了太多的東西,你就砍他的砍手吧!”族人戰戰兢兢地說道。

“那你們說說,這名偷了酸菜的女子,應該怎麼處置?”

“按照現在的律法,杖打二十下,罰二十斤糧食。”族人一致地說道。

這個被抓女子也是期盼地看着陳昊那冰冷的臉,她生怕自己的雙手真被砍下來。

陳昊接着開口道:“你偷了別人的東西,別人就要蒙受損失,假如別人偷了你的東西,你也會蒙受損失,爲什麼我們還要去偷別人的東西呢?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夠管好自己,管好身邊的人不去盜竊,豈不是沒有人去違法嗎?”

“你們明白這個道理就好了,現在就照你們說的去做。”

此時,族人們已意識到違法是不對的,還注意到道德方面的問題,陳昊相信部落的犯法率應該能降下來,不會因爲那些更有價值的貨幣投入使用而導致更多人去違法。

在陳昊原來的那個時代,一個人一旦變有錢了,就會被不法之徒惦記。

更何況在這個文明初開的時代,要讓原始人遵紀守法?這可不是單靠幾條律法就能約束他們的行爲的,最重要的還得靠他們自律。

正如耘嫂所說,讓族人按照自然規律而去發展,現在陳昊就在引導族人,讓族人以道德觀念而去遵紀守法,而不是他自己強行定一個律法,讓他們來遵從!

那個女人被杖打二十下後,上交了二十斤糧食,就算贖罪完畢,她迴歸到正常人羣裡去,相信今日過後,在座的每個人都會自我反省。

其實,陳昊之所以要在貨幣發行前,給部落人一個深刻的啓示,還有一個原因是這個時代沒有“鎖”。

這是一種種最有效、最直接的、用來保護人們私人財產的工具。

屋門口裝了鎖,別人就難以進屋偷盜。

把貴重的財物鎖在木箱裡,別人就難以偷盜木箱裡面的財物。

這個時代沒有鎖,所謂家不閉戶,財物都是各人直接放在泥屋裡藏好,在私有制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財產,肯定會有人去偷別人的財產,將別人的財產變成自己的財產,難道就靠一條律法,就能約束他們的行爲嗎?

不管怎麼說,加強族人的道德教育、制定完善的司法體系、讓族人自己約束自己,這纔是貨幣發行前最應該做的。

巫、阿法、還有老祖母,這三人在今日正式被陳昊任命爲司法人員,這三人會依照陳昊定下的律法,而去對犯法之人進行審判、對犯人進行道德教育,讓犯人知錯能改。

而今年新選出來的十個軍人則作爲“執法人員”。

執法人員負責協助司法人員抓捕犯人、處罰犯人,另外還擔當巡邏城村、搶險救災、消防安全、保護特殊人員安全、進行特殊執勤等任務。

這是一支維護部落治安、在戰時疏導人羣、緊急投入戰鬥的多功能部隊。

這執法隊有一個名字,叫武察部隊,而武察部隊的隊長是由一名叫阿執的男人擔任。

阿執的武察部隊對與阿揮的十個守城軍人,這二十個軍人便是駐守在部落裡的軍隊。

不同的是,阿揮的隊伍是專業的戰鬥軍隊,而阿執的隊伍則是以管治族人爲主、戰鬥爲輔的部隊。

處理完法治的事情後,陳昊就着手準備發行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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