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日子,自然過得很快,不知不覺中,兩個月過去了。
兩個月後,事故調查報告出來了,賈公正是在酒店的電視上看到的,是龍城一臺《新聞快車》裡播放的。
賈公正立馬給龍城市安監站的副站長去了電話,副站長說確實是事故調查報告出來,如果需要,可以給賈公正一份。
賈公正就打電話告訴了李麗萍這一情況,並打電話也告訴了李娟這一情況。賈公正立馬穿好衣服,打車去找安監站副站長去拿調查報告了。
賈公正拿到事故調查報告,認真研讀起來。
龍城市神科正院項目1.06塔吊坍塌較大事故調查報告
1、經過事故調查組及專家兩個來月的調查、分析、取證,經專家組現場確認,這是一起造成3人當場死亡、1人在送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的較大事故。
(1)經過調查組及專家現場確認,設備租賃、安裝、使用和檢測等相關單位提供的塔吊資料型號與事故現場的塔吊型號不符,造成現場塔吊所參照使用的配重參數都不相同,存在了嚴重的安全隱患。
(2)事故發生前,塔吊司機試圖起吊的疊加的集中荷載大於了塔吊本身的起吊荷載,導致塔吊失去平衡,造成傾覆,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塔吊作業安全管理失控
(1)大方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總承包單位)將塔吊安裝拆卸工程違法分包給無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塔吊租賃單位西天大發建築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上述行爲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2)大方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總承包單位)在塔吊使用說明書、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等安全技術資料缺失的情況下(報監理公司資料爲假資料),仍使用塔吊。上述行爲違反《建築施工塔吊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10)2.0.9強制條文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第七條規定。
(3)大方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王力未能長期在項目現場履職,事故發生時不在現場,未能發現塔吊超載作業。該行爲違反《建築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建市(2013)36號】第五條規定。
(4)西天大發建築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無資質承攬塔吊工程,公司法人李天私刻公章,僞造公文,冒用西天達發建築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實施塔吊安拆作業,塔吊司機違規冒險作業。上述行爲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條)第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
3、事故間接原因及存在問題
(1)大方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總承包單位)
A作爲項目的總承包單位,未審覈塔吊安拆單位資質證書、塔吊安拆方案和應急預案,未組織技術交底,企業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缺失,企業對項目沒有落實管理職責。
B項目經理王力長期不到崗履職,未組織、參與施工管理。
(2)西天意同馳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監理單位)
A作爲項目監理單位,公司法人王靜明未籤批項目總監委託書,對神科正院項目管理失控。
B項目總監黃曉芳未審查塔吊安拆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監理作用不明顯。
(3)西天大發建築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作爲項目塔吊租賃單位,未正確提供現場塔吊資料,造成資料與現場實際使用塔吊不匹配,毫無針對性和操作性。
(4)西天特種設備檢測有限公司
作爲事故塔吊的檢測單位,未認真進行塔吊的檢驗檢測,出具的檢驗報告嚴重失實。
(5)神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作爲項目的建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履行建設單位質量安全首要管理職責,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管理不到位,未對總包單位的分包行爲進行監管。
(6)龍城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對項目安全生產督查不到位,未認真檢查事故塔吊的安全技術檔案,塔吊安全技術監管力量薄弱,對項目現場塔吊未能實現有效監督。
(7)龍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未全面落實對建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職責,對龍城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履職情況指導不力,對建設項目相關單位落實風險管控措施指導不力。
4、事故性質
調查認定,龍城市神科正院1.06塔吊傾覆倒塌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5、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1)大方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總承包單位)
在這起事故中負有主要責任,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90天,停業整頓,建議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降低其資質。
(2)田華(總承包單位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建議西天省安全監督局對其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行爲處上一年年收入的4%的罰款。
(3)王力(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
建議西天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其記入黑名單,一年內不得在西天省從業;建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吊銷其一級建造師證書,五年內不得再註冊。
(4)西天意同馳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監理單位)
在這起事故中負有重要責任,建議西天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其記入黑名單,在龍城市停止招投標活動一年。
(5)王靜明(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建議西天省安全監督局對其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行爲處上一年年收入的4%的罰款。
(6)黃曉芳(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建議西天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其記入黑名單,一年內不得在西天省從業;建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吊銷其監理工程師註冊證書,五年內不得再註冊。
(7)神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單位)
在這起事故中負有完全責任,建議西天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其記入黑名單,停業整頓,建議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降低其資質。
(8)劉華(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
建議西天省安全監督局對其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行爲處上一年年收入的8%的罰款.
(9)劉偉(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建議移交檢察機關調查。
(10)西天大發建築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塔吊租賃單位)
建議吊銷營業執照;涉及違法行爲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刑事責任。
(11)西天特種設備檢測有限公司(塔吊檢測單位)
建議罰款20萬,吊銷營業執照。
(12)劉麗麗(塔吊檢測單位法定代表人)
建議罰款10萬元,涉及違法的行爲追究其刑事責任。
(13)王麗華(塔吊檢測單位項目負責人)
建議罰款5萬元,涉及違法的行爲追究其刑事責任。
6、其他處理建議
(1)龍城市質量安全監督站
建議西天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報批評。
(2)龍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議西天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報批評。
(3)李偉(龍城市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
建議由龍城市市委、市**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免去其站長職務。
(4)馮一曼(龍城市質量安全監督站監督員)
建議龍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5)耿直(龍城市副市長)
建議建議由龍城市市委、市**給予其通報批評。
7、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爲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加強建築安全生產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促進西天省建築業的安全發展,特提出以下防範措施:
(1)堅守安全紅線,強化建築施工安全工作。各市縣**、有關部門要深刻吸取龍城市神科正院“1.06”塔吊坍塌較大事故教訓,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生產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充分認識到建築行業的高風險性,杜絕麻痹意識和僥倖心理,把安全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強化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問題整改,不斷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做好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
(2)勇於承擔責任,切實落實屬地監管職責。各市縣**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及時發現、協調、解決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認真排查、督辦重大安全隱患,切實維護人民羣衆個生命財產安全。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勇於承擔責任,以嚴而又嚴、實而又實、細而又細的要求,把安全生產工作抓實抓好,要依照法定職責加強現場監管,強化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特別是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管控,對於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責令企業及時閉環整改,切實履行好建築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職責。
(3)嚴格施工管理,落實參建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築安全生產工作的核心是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建築工程參建各方是工程建設的責任主體,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建築工程參建各方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要壓實建設單位全面責任、施工單位主體責任、監理單位監督管理責任,強化關鍵崗位的履職盡責,提高塔吊監控信息化水平,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4)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建築施工人員安全意識。建築工程參建各方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力度。特別是施工總承包單位要有針對性加強建築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重點是學習、掌握建築施工作業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等,進一步提高建築工人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措施。
(5)吸取事故教訓,深入開展建築起重機械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強化建築起重機械使用和管理,深入開展建築起重機械的安全隱患排查。
(6)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安全生產無小事,在排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部位,一定要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7)落實監督人員管理,加強監督隊伍建設。各市縣**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本市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及監督人員的管理,強化監督隊伍建設,提高監督人員素質,充分發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的作用。
龍城市神科正院
“1.06”塔吊坍塌事故調查組
2016年3月15日
賈公正一字不落地看完了手裡的事故調查報告,不由自主地說了聲“完了”,公司被停標了,而且被整整停標一年。
不過,讓賈公正比較慶幸的是,這次事故沒牽扯到自己,之前的擔心看來是多餘了。賈公正長長地舒了一口氣,苦苦地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