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聲,記錄。”駱督察下命令道。阿聲在蘋果身旁架好三腳架,啓動一臺小巧的數位攝錄機,確認鏡頭拍攝到在場所有成員後,向上司點點頭。
“師傅,我就開始陳述案件吧。”駱督察從口袋掏出記事本,翻開,緩緩說道:“二○二二年九月七日至八日,亦即是上星期六晚上至星期日清晨之間,西貢竹洋路一百六十三號豐盈小築發生兇殺案。豐盈小築是豐海集團總裁阮文彬及家人的寓所,而死者就是戶主阮文彬。”
聽到父親的名字,俞永義不由得有點忐忑。
“被害人阮文彬今年六十七歲,是俞家的入贅女婿,在一九八六年接任總裁一職,在翌年岳父俞豐離世後,亦成爲俞家的主人。”駱督察翻過另一頁,說:“他之前在一九七一年跟俞家的獨生女俞芊柔結婚,育有三名孩子。除了長子俞永禮於一九九○年因車禍逝世,二子俞永義和三子俞永廉皆住在上址,俞永義去年結婚後亦沒有遷出,跟妻子蔡婷與父母同住。死者的妻子俞芊柔於今年五月病逝,而除了上述四人外,目前在寓所居住的還有秘書王冠棠先生和傭人胡金妹女士。事發當晚,豐盈小築內就只有死者、死者的兩位兒子、死者的媳婦、家族秘書和老傭等六人。師傅,我需要重複一次嗎?”
“嘟嘟。”指標很乾脆地回答了一個“不”字。
“我接下來說明一下現場和經過。”駱督察輕咳一聲,清了清喉嚨,不徐不疾地說:“豐盈小築樓高三層,連同花園佔地約兩萬平方尺,位於竹洋路近馬鞍山郊野公園一段,附近只有四,五棟同類型的低層建築,大都是私人別墅。俞家三代也居於此處,自六○年代開始,豐盈小築就是俞氏的府第。”
駱督察瞥了衆人一眼,留意到胡媽微微點頭,就像同意他剛纔所說的資料,回憶起大老爺俞豐在六、七〇年代創立集團的風光日子。
“九月八號早上七點半,俞永義發覺父親阮文彬沒有如常在客廳讀報,結果在二樓的書房發現已經死去的阮文彬。警員到場調查後,初步認爲是強盜入屋行劫,死者偶然撞破而遭毒手。”
俞永義聽到駱督察的說明,想起那個早上,不由得心頭一顫。
“書房的窗戶被打破,而房間內有搜掠過的痕跡。”駱督察放下記事本,目光移到牀上的老偵探臉上。因爲反覆思索過很多次,單憑記憶他也可以準確描述兇案現場的環境。“書房的窗戶外是花圃,栽種了幾棵鳳凰木,犯人很容易穿過園圃避開他人接近。窗戶外面貼上了幾層五公分寬的膠帶,看手法犯人是闖空門的老手,懂得先用膠帶黏在玻璃上再打破,令碎片不會掉到地上發出聲音,再撕開膠帶,從破洞伸手進房間打開窗戶的開關,我們在窗戶旁的地上就發現一卷防水膠帶,鑑證科已確認跟窗子上的膠帶吻合。”
電腦螢幕上的藍色指標一動也不動,沒有打擾駱督察,就像一位正在用心傾聽說明的偵探一樣。
“阮文彬的書房有四百平方尺ⓧ,除了兩個書架、一張辦公桌、一個保險櫃、兩張沙發、兩張茶几、四張附有輪子的椅子外,比較特別的是有一個兩公尺高、一公尺寬一公尺深的鋼櫃。這個鋼櫃放的是魚槍——阮文彬一直有潛水打魚的嗜好,所以申請了牌照,在家中存放打魚的魚槍。另外槍櫃旁有一個一立方公尺的保麗龍箱子,裡面塞滿舊報紙和雜誌,根據死者家人所說,那是死者閒時練習,拿來當作魚槍標靶的代替品。”
“不,駱督察,那不是練習用。”俞永義插嘴說。
“不是練習嗎?我聽秘書王先生說……”
“不,我沒說是練習。”棠叔立即澄清道:“我說那是老闆平時拿來當作靶子用,沒有說是練習。老闆他幾年前患上關節炎,左腳使不上力,已經不能潛水了,他就是因爲沒法再去潛水打魚,才叫我替他弄一個靶子,好讓他在書房偶然拿魚槍把玩一下,緬懷一下以前的日子。事實上,懂得潛水打魚的人都知道不應該在陸上替魚槍上膛,因爲很危險……”
“啊,原來我弄錯了。總之就是這樣的一回事,師傅。”
“嗶。”電腦彷佛傳來老偵探的點頭,示意繼續。
“房間被人搜掠過,保險櫃和魚槍櫃也有用工具撬過的痕跡,不過保險櫃沒有被打開,而魚槍櫃卻打開了。書架上的書本和檔散滿一地,辦公桌上的電腦螢幕被砸爛,抽屜的物件被倒到地上。點算後,房間內有大約二十萬元現金被盜,不過死者手上的指環、書桌上鑲有寶石的開信刀、以及一個價值三十萬元的古董黃金懷錶,並沒有被犯人帶走。犯人就只搶走鈔票。”
ⓧ約十一坪。
阿聲在一旁聽着上司說明,想起調查的第一天,知道失竊的二十萬元竟然是死者放在書房的“零錢”,才察覺自己跟上流社會的距離是多麼的遙遠。
“鑑證人員沒能在房間內找到腳印和指紋,估計犯人作案時戴上了手套。”駱督察再次打開記事本,瞄了一眼後,說:“以上就是現場的環境狀況,接下來我會說明死者遇害的細節。”
“嗶。”
“死者阮文彬在早上七點四十分被俞永義發現,法醫檢查後,估計死亡時間是半夜兩點至凌晨四點。死者死亡時躺臥在書架旁邊,後頭部有兩處挫傷,但致命傷在腹部,他被魚槍發射的魚鏢刺中,因爲失血過多而死。”
父親腹部插著細長的金屬魚鏢的光景,再次浮現在俞永義的眼前。
“我先詳細說一下兇器。”駱督察把記事本翻過數頁,找尋記下魚槍資料的一段,“死者身上魚鏢爲一百一十五公分長鋼鏢,鏢頭三公分處有倒鉤片,因爲刺進肝臟導致大量失血。在房間正中央的地板上有一把南非魚槍公司羅伯艾倫Rob Allen制、型號爲RGSH115的碳纖維魚槍,槍身長一百一十五公分,閉合式槍頭附有三十公分長的橡皮管。魚槍上只有死者的指紋。”
駱督察初接觸這案子時,被這堆專有名詞弄得一個頭兩個大,花了好些時間惡補才瞭解。基本上,魚槍是用橡皮管的彈力來發射魚鏢,原理就同“丫”型的彈弓一樣,當魚鏢被槍身握把的扳機機關扣住,潛水夫就可以把附在槍頭的橡皮管往後拉,將由金屬或繩子製成的鉤子卡在魚鏢上。扣下扳機時,握把的扣子會鬆開,魚鏢就靠彈力向前發射。至於閉合式槍頭則是指那些有個圓孔的槍嘴,魚鏢要穿過它才能架在槍身的凹槽上,另一種開放式槍頭則沒有圓孔,只有一個“v”型的架子,用來託著槍鏢。駱督察聽愛好潛水的同僚說,不少人喜歡開放式槍頭,因爲射擊時能準確看到獵物,而閉合式槍頭的好處是能減少魚鏢的晃動,提高命中率。
“我們檢查過槍櫃,肯定這魚槍是死者的收藏之一,因爲槍櫃裡有一個可以垂直放三把魚槍的間隔,調查時只餘下另外兩把長度不一樣的RGSH075和RGSH”30,而中間的架子空了。槍櫃裡還有一把特長的RGZL1601羅伯艾倫Zulu型“魚槍,以及一把七十五公分長”萊比泰克Rabitech制RB075型鋁合金魚槍,不過這兩把槍已經分拆成部件,分別裝在兩個方便攜帶的箱子內。槍櫃裡還有數支一百一十五公分至一百六十公分長的鋼製魚鏢,鑑證人員亦確定死者身上的魚鏢跟這些同款。”
“那把Zulu父親從沒用過。”俞永義略帶感觸地說:“他說是買來獵鯊魚的,但結果一次也沒用過,他就不能再潛水了。”
駱督察沒有迴應俞永義,繼續說:“槍櫃裡還有一些潛水打魚用具,像面罩、頭套、氧氣瓶的調節器、手套、魚槍線、螺絲起子、萬用刀、還有兩把二十五公分長的潛水刀等等。初步調查後,我們猜測犯人撬開槍櫃,取出魚槍襲擊死者。”
阿聲嚥下一口口水。雖然他這兩年來在駱督察手下辦事,見過不少屍體,但一想到帶着倒鉤的長鏢刺進腹部,把內臟搗個稀巴爛,心裡就有點發毛。
“另外,死者身上除了腹部的致命傷,後頭部亦有兩處傷痕。”駱督察說:“這兩處挫傷有點古怪,根據法醫的報告,死者是在受到第一次打擊後,隔一段時間再受第二擊。從衣領上的血跡和傷口推斷,兩次襲擊相隔半小時左右。我們無法確知當時的情況,但鑑證人員已經找到做成傷害的武器——那是本來放在書桌上裝飾用的金屬花瓶。這個花瓶上沒有任何指紋,犯人似乎用它襲擊死者後,曾仔細地抹拭表面。”
駱督察再次把視線從記事本移開,掃過房間裡的衆人,最後停留在病人身上。
“而死者的死亡狀況,卻是最令我感到疑惑的部分。”駱督察皺起眉頭,說:“死者躺臥在書架旁,身旁有一本家族相簿,鑑證人員在裡面發現染血的指紋,相信死者在死前曾翻看,從地上的血跡,我們知道死者在受致命傷後,從書桌爬到五公尺外的書架,再翻看照片,法醫估計,死者受傷後超過二十分鐘才死去。我曾經以爲他是想留下什麼訊息,但仔細檢查後,相簿裡的血跡毫無規律,死者像是純粹想觀看舊照片。更奇怪的是死者的手腕和足脛有被膠帶捆綁的痕跡,嘴巴亦曾被膠帶封口,可是死者被發現時這些膠帶已被撕走,沒有留在現場。”
阿聲幾天前知道這化驗結果後,曾提出想法——膠帶不一定是犯人所爲,也許是死者有被虐待的癖好,那是跟情婦“玩樂”時留下的證據。結果他這番話令組內的女同僚對他投下鄙夷的目光,就像是看到變態的傢伙。駱督察倒不以爲然,只取笑他一句:“你是不是覺得有錢人都荒淫無度,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異常嗜好?”
“撇開那些有點奇怪的現場狀況,單從環境推斷,我們猜想犯人是竊盜犯,他在半夜打破窗子,潛入書房,在搜掠時遇上死者,於是用花瓶襲擊對方,將他打暈,捆綁後繼續搶掠。犯人發現保險櫃,但無法用工具打開,於是利用魚槍威脅死者,要對方說出密碼,死者不從,結果被犯人用魚槍殺死,犯人最後奪取二十萬元的現金後逃去……”
“嘟嘟。”
低沉的響聲,打斷了駱督察的話。指標指著NO,五位證人面面相覷,爲此感到訝異。
“師傅,你想說犯人不是外來者嗎?”
“嗶。”指標爽快地移到YES。
駱督察一臉錯愕,說:“我們深入調查後,確實判斷犯人並非小偷的可能性較大——我們在窗戶外面沒有找到攀爬的痕跡,窗子下方的花圃亦沒有找到腳印。我曾想過犯人或許從別處潛入,利用遊繩的方法從屋頂垂降,但頂樓的欄杆沒有任何痕跡。當然犯人仍可能是用直升機……”
“嘟嘟。”這聲音就像老偵探在嘲笑自己的徒弟,錯過簡單易見的事實,一直往牛角尖鑽去。
“師傅你憑我剛纔的話就知道犯人不是外來者?”
“嗶。”又是一個爽快的YES。
“我剛纔說過的話……是打破窗戶的方法嗎?是死者被魚槍殺死的證據嗎?還是房間被搜掠過的痕跡?”
十字默默地停留在畫面的中間。
“是書桌嗎?是書架嗎?是花瓶?是地板——”
“嗶。”
就在駱督察說出“地板”二字,指標作出反應。
“地板?地板什麼都沒有啊,既沒有指紋也沒有腳印,乾淨得不得了。”阿聲插嘴道。
駱督察突然回頭望向阿聲,再轉頭看着牀上的師傅,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對!那就是啊……”駱督察猛拍一下額頭。
“什麼?”阿聲仍是一臉茫然——雖然俞家的五人亦露出相同的表情。
“阿聲,我們何曾看過如此乾淨的盜竊現場?”駱督察慢慢地說:“沒有指紋可以理解,因爲指紋是檢控的鐵證,小偷怕留下證據自然會戴上手套:可是鞋印並不是什麼有力的佐證,尤其是一般的闖空門,犯人才不會想方法消去腳印,只要先買一雙新鞋子,作案後銷燬,那就一勞永逸。”
“可是如果犯人殺人後,爲了掩飾,特意清潔地板亦不是沒可能啊。”阿聲說。
“如果這樣的話,散滿一地的檔和雜物就不能解釋了。”駱督察道:“我們假設犯人經過花圃的泥地,闖入空無一人的房間,偷取財物期間遇上死者,捆綁對方後繼續搜掠,因爲脅迫不成才動手殺人。如果他爲了消去腳印,就要先收拾地上的雜物,可是他沒有理由清潔地板後,再把雜物放回地上。殺了人,消去證據,遺留在現場把‘搜掠過的痕跡’重現,而不是第一時間逃跑?這完全說不通吧。”
俞永義聽到他們的對答,漸漸瞭解駱督察要關警官幫忙的原因。不過是敘述了環境資料,這昏迷中的老人就能作出員警花上大量人力物力纔得到的結論—一想到這兒,俞永義不由得感到一陣惡寒,生怕自己會被這個連指頭都不能動的老偵探看穿。
他害怕他殺人的罪行會逃不過對方的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