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布蕾妮

暮谷城城門緊閉,上好門閂,城牆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微微透着白光。進本站。城垛之上,一絲絲霧氣仿如幽靈哨兵。十幾輛馬車和牛車已聚集在城門外,等待日出。布蕾妮在一堆蕪菁後面下馬,她小腿痠痛,伸展一下感覺很舒服。不久,又一輛拖車隆隆地從樹林裡出來。等到天空開始放亮,隊伍已經延伸了四分之一里長。

農民們不時好奇地瞥她幾眼,但沒人跟她說話。應該由我先開口,布蕾妮告訴自己,可她向來不擅長跟陌生人打交道。從小她就很害羞,長年被嘲笑的經歷則令她更加畏縮。我必須多打聽珊莎的消息,不然怎麼找得到?她清了清嗓子。“這位太太,”她對蕪菁車上的女人說,“你在路上見過我妹妹嗎?她是一位十三歲的處女,非常美麗,藍眼睛,棗紅色頭髮。她或許跟一個醉酒的騎士同行。”

那女人搖搖頭,他丈夫說,“那她一定不是處女了,對此我敢打賭。這可憐的女孩叫什麼?”

布蕾妮的腦海一片空白。我早該給她編一個名字。隨便什麼名字都行,但此刻她一個也想不出來。

“沒名字?呃,路上到處是沒名字的女孩。”

“墳地裡還要多。”他老婆說。

天亮之後,衛兵出現在城牆上。農民們爬上車,抖動繮繩。布蕾妮也翻身上馬。回頭望去,等待入城的大多是農民,滿載着待售的水果蔬菜。隔十多輛車,有兩個富裕的城裡人,騎良種馬,再往後,她發現了一個騎花斑馬的瘦男孩。沒有那兩位僱傭騎士的蹤影,也沒見到瘋鼠夏德里奇爵士。

城門口的衛兵不斷揮手示意拖車進去,幾乎不作檢查,但他們攔住了布蕾妮。“你,站住!”隊長喊道。兩個穿鎖甲的人交叉長矛,擋住去路。“說明來意。”

“我要拜見暮谷城領主,或者他的學士。”

隊長的視線停留在她的盾牌上,“羅斯坦的黑蝙蝠。這紋章名聲不好。”

“這並非我的紋章。我打算給盾牌重新上漆。”

“是嗎?”隊長揉了揉鬍子拉碴的下巴。“好吧,我老妹碰巧是幹這行的。你可以在七劍客棧對面的房子裡找到她,就是大門上畫圖的房子。”他朝衛兵打個手勢。“讓她過去,夥計們。是個小妞。”

城門樓背後是集市廣場,先她進來的人正在卸貨,叫賣蕪菁、黃洋蔥和一袋袋大麥。她騎馬經過一些賣武器防具的商人,從吆喝的價格推斷,都是些質量極次的品種。每逢戰鬥結束,打劫者便會跟烏鴉一起到來。布蕾妮看到褐色血跡未乾的鎖甲、凹陷的頭盔、缺口的長劍,還有賣服裝的:皮靴、毛皮斗篷、沾滿污漬的外套上有可疑的洞。她認識其中許多紋章,包括鋼甲拳套、白色日芒、駝鹿和戰斧,這些都屬於北境;然而塔利家和風暴之地的人也有傷亡,她看到紅蘋果和綠蘋果,一面盾牌上有雷古德家的三道閃電,另一副馬飾上是安布羅斯家的螞蟻圖案。甚至塔利伯爵自己的健步獵人也出現在許多徽章、胸針和外衣上。管他是友是敵,烏鴉們通吃。

只花少許銅幣就能買到松木或椴木盾牌,但布蕾妮沒有停留。她打算留着詹姆給她的橡木重盾,那是他自己從赫倫堡帶到君臨的。松木有其長處,它比較輕,好拿,而且鬆軟的木質易於卡住對手的劍斧。但若你夠力氣承擔橡木的重量,它能提供更多防護。

暮谷城圍繞港口而建築。城北是一道白色懸崖,南面則有一段岩石半島伸入水中,保護停泊的船隻不受狹海上的風暴襲擊。城堡本身俯瞰港口,從鎮子裡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它的方形堡壘和巨大圓塔。在擁擠的鵝卵石街道中,徒步比騎馬更快,因此布蕾妮將母馬寄養在一間馬廄裡,採取步行的方式,盾牌斜挎背後,鋪蓋卷夾在腋下。

隊長的妹妹並不難找。七劍客棧是城裡最大的旅館,一共四層樓,比鄰近的房屋高出一截,而它對面那所房子的雙重門描畫得華美絢麗。畫中是秋天樹林中的城堡,深淺不一的金色與紅褐色勾勒出樹木,蔓藤盤繞老橡樹,甚至橡果也都用心描繪。布蕾妮仔細觀察,樹叢間還有動物:一隻狡猾的紅狐狸,樹枝上有兩隻麻雀,樹葉後面還有一頭野豬的影子。

“你的門很漂亮,”她敲開門,對前來接應的黑髮女子說,“那是什麼城堡?”

“可以算是任何城堡吧,”隊長的妹妹道,“反正我只見過碼頭邊的褐堡。畫中那個是我想象出來的,理想中的模樣。對了,我也沒見過龍、獅鷲和獨角獸哦。”她看上去很快·活,但當布蕾妮把盾牌遞出,她的臉沉了下來。“我老媽說過,在沒有月亮的夜晚,大蝙蝠會從赫倫堡裡飛出來,抓走壞孩子,交給瘋子丹奈爾烹煮。有時候我會聽到它們在窄窗外撲騰呢。”她若有所思地舔着牙齒。“你想拿什麼代替它呢?”

塔斯家族的紋章是玫瑰色與天藍色的四分格,上面有黃日和彎月,但現下許多人認爲布蕾妮是謀殺犯,她不願佩戴這一標記,以免招惹麻煩。“你的門口我想起了以前在父親軍械庫裡看到的一面舊盾牌。”她儘可能詳細地描述了記憶中的徽紋。

那女子點點頭。“我可以馬上動手,但塗料得過一陣子才能幹。假如你樂意的話,在七劍客棧定間房吧,明天早上我把盾牌給你。”

布蕾妮本沒打算在暮谷城過夜,現在看來似乎別無他法。不知領主是否正在城中,或者是否會答應見她。謝過畫匠後,她穿過鵝卵石街面,來到客棧。客棧大門上方的一根鐵釘搖搖晃晃地懸着七把木劍,劍上的白色塗料已經碎裂剝落,然而布蕾妮知道其中含義——它們代表達克林家七位曾穿上御林鐵衛白袍的人,王國全境沒有第二十個家族擁有這樣的榮譽。家族的榮耀卻成了客棧招牌。她推門進入大廳,問店主人要了一間房,還要洗澡。

他將她帶到二樓,一個臉上帶豬肝色胎記的女人拿來一隻木澡盆,然後一桶一桶地往上拎水。“暮谷城還有達克林家族的人嗎?”她邊問邊爬進浴盆。

“啊,當然有啦,我就是其中之一。我老公說,我結婚前黑,結婚後更黑,不是‘達克林’(註解:“達克林”在英語中是“黑”的意思)。是什麼?”她哈哈大笑。“在暮谷城扔塊石頭,不可能砸不中一個達克林,或者達克伍德,或者達古德,但身爲貴族的達克林沒有了。丹尼斯伯爵是最後的傳人,可愛的小笨蛋。你知道嗎,在安達爾人到來之前,達克林家族在暮谷城稱王?你看看我的模樣,絕對瞧不出來我還有王家血統呢,對嗎?‘陛下,再來杯麥酒’,我該教客人們這麼說,‘陛下,把夜壺清乾淨,再添些新柴禾——該死的陛下,壁爐快滅了。’”她再度哈哈大笑,倒光最後一桶水。“啊,好了。你覺得這水夠不夠燙?”

“可以。”水溫略有點高。

“我可以再端些水上來,但會溢出的。女孩子家居然個頭這麼大,把浴盆都填滿了。”

纔怪,明明是浴盆又小又爛。赫倫堡的浴缸便大得很,而且是石頭做的。那浴室裡瀰漫着升騰的濃密霧氣,詹姆穿過水汽走來,跟命名日一樣赤·裸着身子,既像屍體,又像神靈。他跟我爬進同一個浴缸,她紅着臉記起來,抓起一塊很硬的石鹼肥皂,一邊搓洗胳膊肘,一邊回想藍禮的臉。

等水溫變涼時,布蕾妮已經感覺足夠乾淨了。她穿上剛纔脫下的衣服,劍帶緊束腰間,但沒披掛鎖甲和頭盔,這樣子去褐堡不至於顯得太莽撞。沐浴之後精神真好。堡壘門口的衛兵穿皮夾克,所戴的徽章是白色斜十字上兩柄交叉的戰斧。“我要跟你們的領主說話。”布蕾妮告訴他們。

一個衛兵笑道:“那最好說大聲點。”

“萊克大人隨藍道·塔利出征女泉城了,”另一個衛兵說,“他任命盧佛斯·李科爵士爲代理城主,以照顧萊剋夫人和孩子們。”

他們帶她去見李科。盧佛斯爵士身材矮胖結實,灰鬍子,左腿末端是一截斷肢。“原諒我無法起身歡迎。”他說。布蕾妮把自己的信遞上,但李科不識字,因此讓她去見學士。學士光禿禿的頭皮上佈滿斑點,留着呆板的紅色小鬍子。

學士剛聽到霍拉德的姓氏就惱怒得皺眉。“這些話我得說多少遍?”她的臉色一定流露出了內心感受,“你以爲你是第十個來找唐託斯的啊?我看也許是第二十十一個。國王被謀殺後沒幾天,金袍子就來過,帶着泰溫大人的授權狀。請問你有什麼?”

布蕾妮給他看信,上面有託曼的印章和他稚嫩的簽名。學士一邊嘀嘀咕咕,一邊撥弄封蠟,最後將它遞了回來。“看起來沒問題。”他找張凳子坐下,打個手勢示意布蕾妮坐另一張。“我不認識唐託斯爵士,他離開暮谷城時還很小。沒錯,霍拉德家族曾顯赫一時,你知道他們的紋章嗎?下面是紅粉相間的橫條,頂部藍色的橫幅上三頂金冠。在英雄之紀元,達克林是這個小地方的君主,其中三位國王娶了霍拉德家的女人。後來他們的小小王國被大國吞併,但達克林家族繼續存在,而霍拉德家族繼續爲他們效力……嗯,甚至參與叛亂。這些你都知道?”

“知道一點。”她的學士曾說,正是“暮谷城之亂”把伊利斯國王逼瘋了。

“在現今的暮谷城,人們仍然愛戴着丹尼斯大人,儘管他曾給他們帶來災難。他們將一切都歸咎於塞蕾拉夫人,大人的密爾妻子,人喚‘蕾絲蛇’。倘若達克林大人娶斯湯頓家或史鐸克渥斯家的人爲妻……啊,你曉得百姓們的流言飛語,他們說‘蕾絲蛇’往丈夫耳朵裡灌輸密爾毒藥,唆使丹尼斯大人起事反叛,將國王抓了起來,這期間,他的教頭西蒙·霍拉德爵士斬殺了御林鐵衛加爾溫·戈特爵士。你瞧,就在這城牆之內,伊里斯被困了半年,他的國王之手則統率大軍坐鎮城外。泰溫大人擁有充足的兵力,隨時都能破城。但丹尼斯大人放出話來,只要看到進攻的跡象,就處死國王。”

布蕾妮記得後來發生的事。“國王獲救了,”她說,“無畏的巴利斯坦將他帶了出來。”

“是的”,學士道,“丹尼斯大人失去人質後,立即打開城門,降下叛旗,以免泰溫大人發兵攻擊。他屈膝求饒,國王卻無意赦免,結果丹尼斯大人連同他所有的兄弟姐妹、三親四戚,整個達克林家族都掉了腦袋,‘蕾絲蛇’則被活活燒死,可憐的女人,火刑之前還先被割了舌頭與下·體,人們說這是她奴役夫君的工具。迄今暮谷城內一半的人仍會告訴你,伊里斯對她太仁慈了。”

“那霍拉德家族呢?”

“失去土地與封號,幾乎被摧毀,”學士說,“這些事情發生時,我正在學城鍛造頸鍊,但後來我看過審訊和懲罰的記錄。管家瓊恩·霍拉德爵士跟丹尼斯的妹妹結婚,便與妻子同時喪命,被處死的還包括他們的兒子,算是半個達克林;羅賓·霍拉德是丹尼斯的侍從,國王被困時,羅賓圍着他跳舞,揪他的鬍子。羅賓後來死在刑架之上;西蒙·霍拉德爵士企圖阻止國王逃脫時被巴利斯坦爵士殺死。總之,霍拉德家的土地被沒收,家堡被拆毀,村莊付之一炬。跟達克林家一樣,霍拉德家也滅絕了。”

“除了唐託斯。”

“沒錯。年幼的唐託斯乃史提夫倫·霍拉德爵士之子,而史提夫倫是西蒙爵士的孿生兄弟,若干年前死於熱病,並未參與叛亂。伊里斯也堅持要砍男孩的腦袋,但巴利斯坦爵士爲他請命,國王無法拒絕自己的救命恩人,最終只好將唐託斯作爲侍從帶回君臨。據我所知,他沒回過暮谷城,有什麼必要呢?他在這裡既無土地,也無親人和堡壘。就我看來,若唐託斯真的協助這個北境女孩謀殺我們的好國王,他會遠走高飛,跑得越遠越好。你要找,該去舊鎮,或者到狹海對岸。去多恩,去長城。去別的地方。”他站起身。“我聽見烏鴉在叫。請原諒,告辭。”

回客棧的路似乎比去褐堡要長,也許是因爲她的心情罷。她在暮谷城找不到珊莎,這一點已相當明顯。學士認定唐託斯爵士帶她去了舊鎮或狹海對岸,若是那樣的話,布蕾妮的任務將毫無希望。她去舊鎮做什麼呢?布蕾妮捫心自問,那學士不認識她,對霍拉德也一無所知。不該徵詢陌生人的意見。

在君臨時,布蕾妮發現珊莎原來的侍女之一在妓·院洗衣服。“我服侍珊莎夫人之前,還服侍過藍禮大人,結果他倆都成了叛徒,”那個叫貝蕾娜的女人苦澀地抱怨,“沒有哪位老爺敢再碰我,我只好給妓女洗衣服。”當布蕾妮問起珊莎,她說,“我告訴你的跟告訴泰溫大人的一樣。那女孩一直在祈禱。沒錯,她會去聖堂點亮蠟燭,像個得體的淑女,然而幾乎每個晚上,她都會悄悄前往神木林。這下她一定是回北境了,是的,回到她的神靈身邊。”

北境遼闊,珊莎信任她父親的哪個臣屬,布蕾妮全然不知。她會投奔親戚嗎?儘管兄弟姐妹均已被殺,但她還有一個叔叔和一個同父異母的私生子哥哥在長城當守夜人,她舅舅艾德慕·徒利被關在孿河城,但她舅公佈林登爵士堅守着奔流城,而凱特琳夫人的妹妹統治谷地。血濃於水。珊莎很有可能去找其中一位親戚。但是哪一位呢?

長城顯然太遠,而且過於寒冷嚴酷;若去奔流城,那女孩得穿越飽受戰爭摧殘的三河流域,還要衝破蘭尼斯特軍的包圍封鎖;鷹巢城比較容易,萊莎夫人必定會歡迎姐姐的女兒……

小巷在前方拐了個彎,布蕾妮不知何時轉錯了道,進了死衚衕。這是個泥濘的小院子,三頭豬在一口低矮的石井下面拱來拱去。其中一頭看到她便尖叫起來,引得汲水的老婦人滿腹狐疑地上下打量她。“你想幹什麼?”

“我在找七劍客棧。”

“原路返回。在聖堂那兒左拐。”

“謝謝。”布蕾妮轉身順着來路走回去,卻在拐彎處猛地撞上一個匆匆趕路的人,撞得對方一屁股坐倒在泥地裡。“請原諒。”她低聲說。他是個男孩,骨瘦如柴,稀疏的直髮,一隻眼睛下面有顆麥粒腫。“沒受傷吧?”她伸出一隻手想扶他站起來,但那男孩用腳後跟和胳膊肘支撐着向後蠕動,躲了開去。他纔不過十一二歲,卻身穿鎖甲,背挎長劍,長劍套着皮革劍鞘。“你認識我嗎?”布蕾妮問。他的面孔隱約有點熟悉,但她想不起來在哪裡見過。

“不。不認識。你不認識……”他手忙腳亂地起身,“請——請——請原諒,夫人,我沒看到。我是說,我在看,不過看的是腳下。我在看腳下。看我自己的腳。”男孩一轉身,徑直沿來路奔去。

這件事引起了布蕾妮很大的懷疑,但她不打算在暮谷城的街道中大張旗鼓地抓小孩。今天早上城門外,我見過他,她意識到,他騎一匹花斑馬。似乎在別處也見過,是哪裡呢?

等布蕾妮找到七劍客棧,大廳裡已擠滿了人。四個修女圍坐在火堆旁,袍子上沾滿沿途的風塵泥漬。當地人佔據了其餘長凳,正拿麪包蘸着熱乎乎的蟹肉糊吃,香味讓她的肚子咕咕作響,卻沒空位落座。這時,她身後有個聲音說,“小姐,來,來這邊,坐我的位子。”直到他從板凳上跳下來,布蕾妮才意識到對方是個侏儒,身高不到五尺,鼻子疙疙瘩瘩,上面血管突出,牙齒因長年咀嚼酸草葉而泛紅。他身穿普通僧侶的棕色粗袍,壯碩的脖子上掛着代表鐵匠的鐵錘。

“你坐吧,”她說,“我站着就好。”

“沒錯,但我站着沒那麼容易撞到屋頂嘛。”侏儒的聲音雖嘶啞,但態度恭謙。布蕾妮看着他刻意修剪的禿頂,許多僧侶都會將頭頂剃光。羅伊拉修女說,這是表示在天父面前沒有任何隱瞞。“難道天父不能透視頭髮嗎?”布蕾妮當即反問。自然,這麼問是很蠢的。她一直是個遲鈍的孩子,羅伊拉修女經常這樣評價她。此時此刻,她不禁再度覺察到自己的駑鈍,因此默默地坐到長凳末端,侏儒原來的位子上,示意要份燉蟹糊,然後回頭表示感謝。“你在暮谷城聖堂供職嗎,兄弟?”

“我的聖堂靠近女泉城,小姐,但它被狼燒了,”那人一邊回答,一邊咬着一截面包。“我們儘可能地加以重建,然後卻來了羣傭兵。我說不出是誰的人,但他們蠻橫地搶豬,屠殺兄弟們。我擠進一段空心原木裡躲藏起來,其他人個子太大,沒能倖免。感謝鐵匠給予我力量,我花了很長時間把他們全埋了。完事之後,我挖出長老埋藏的少許錢幣,獨自流浪。”

“我遇到過你的一些兄弟,他們正前往君臨。”

“對,路上有成百上千的人,不僅包括我這樣的普通僧侶,還包括修士、老百姓……統統都是麻雀。瞧,我也該是一隻麻雀,至少鐵匠把我弄得足夠矮小。”他咯咯笑道,“你有什麼傷心事,小姐?”

“我在找我妹妹。她貴族出身,只有十三歲,是個漂亮的處女,藍眼睛,棗紅色頭髮。你也許會看到她跟一個騎士或者小丑同行。幫我找到她的人我會以金幣相酬。”

“金幣?”僧侶露出紅牙齒,給了她一個鮮紅的微笑,“一碗蟹糊對我而言就夠了,怕只怕我幫不了你。小丑我遇到很多,漂亮處女就少得很了。”他昂頭想了一會兒。“等等,有個小丑在女泉城出沒,我這纔想起來。據我觀察,他衣衫襤褸,滿是污垢,但確實穿着五顏六色的小丑服。”

唐託斯·霍拉德是否會穿小丑服呢?沒人告訴過布蕾妮……但也沒人說他不會穿。爲何他衣衫襤褸?莫非他與珊莎逃離君臨後遭遇了不幸?這很有可能,路上十分危險。但也可能根本不是他。“這個小丑……是不是長着紅鼻子,上面佈滿瑣碎的血管?”

“這我無法斷言。必須承認,我沒怎麼留意他。掩埋掉兄弟們之後,我便去女泉城,以爲能找船前往君臨。我第十次是在碼頭邊瞥見這個小丑的。他舉止鬼鬼崇崇,小心翼翼地避開塔利大人的士兵。後來我又在臭鵝酒館遇到了他。”

“臭鵝酒館?”她不大確定地說。

“一個聲名狼藉的地方,”侏儒承認,“女泉城碼頭有塔利大人的手下巡邏,但臭鵝酒館裡滿是水手,大家都知道,水手會偷偷把人梢帶上船,只需出夠價碼。那小丑想出價讓三個人搭船去狹海對岸,我經常在那兒看他跟船上下來的槳手們談判。有時他會唱滑稽的小曲兒。”

“三個人?不是兩個?”

“三個,女士,我願以七神之名起誓。”三個,她心想,珊莎,唐託斯爵士……第三十個是誰?小惡魔?“那小丑找到船了嗎?”

“這我說不準,”侏儒告訴她,“但某天晚上,塔利大人的士兵來臭鵝酒館搜他,幾天之後,我聽見另一個人炫耀說他哄騙了一個小丑,而且有金幣爲證。他喝醉之後,給所有人買了酒。”

“哄騙了一個小丑,”她說,“那是什麼意思?”

“我不知道,此人名叫機靈狄克,這我倒記得。”侏儒攤開雙手。“除了矮個子的祈禱之外,恐怕我只能提供給你這些了。”

布蕾妮信守諾言,給他買了一碗熱蟹糊……外加新鮮麪包和一杯紅酒。他站在旁邊吃東西,布蕾妮則琢磨他所告知的情況。小惡魔有沒可能加入他們?假如珊莎失蹤是由提利昂·蘭尼斯特策劃,而非唐託斯·霍拉德,那逃往狹海對岸顯然是首選方案。

矮個子喝完自己碗裡的蟹糊之後,又吃掉了她剩下的東西。“你該多吃點,”他說,“像你這麼大個的女人需要保持體力;女泉城並不遠,但最近路上很危險。”

我知道。克里奧·佛雷爵士便是死在那條路上,她和詹姆爵士則被血戲班逮住。先是詹姆想殺我,她記起來,儘管他憔悴虛弱,手上還有鐵鏈。即便如此,他差點就成功了——那是佐羅砍掉他右手之前的事。後來……後來若非詹姆告訴佐羅、羅爾傑和夏格維,她身價相當於她體重那麼多的藍寶石的話,他們早就強暴她幾十遍了。

“小姐?你看上去很難過,想妹妹了?”侏儒輕輕拍打她手背。“別擔心,老嫗會照亮你的前路,指引你尋找到她。聖母會保護她的安全。”

“但願你說得沒錯。”

“一定不會錯。”他鞠了一躬。“我得走了,此去君臨路還很遠。”

“你有馬嗎?有騾子?”

“我有兩頭騾子,”侏儒笑道,“就在這兒,我的腳底下。它們能載我去天涯海角。”他又鞠了個躬,一步一蹣跚地向門口走去。

他走後,她仍然坐在桌邊,呷着一杯兌水的紅酒。布蕾妮不常喝酒,但偶爾嘗試有助於鎮靜心神。接下來怎麼走?她問自己,去女泉城,到“臭鵝酒館”找“機靈狄克”?

她上回目睹的女泉城乃是一片廢墟,領主緊閉城堡大門,龜縮其中,老百姓死的死,逃的逃,躲的躲。她記得燒焦的房屋、空曠的街道和砸裂的城門。遊蕩的野狗偷偷摸摸尾隨他們的坐騎,腫脹腐爛的屍體像蒼白的大蓮花一般漂浮在泉水會聚而成的池塘裡——鎮子的名稱就是由這池子而來。我請求詹姆安靜些,他卻高唱“六女同池”,還哈哈大笑。現下藍道·塔利也在女泉城,這又是一個她不想去的理由。也許坐船去海鷗鎮或白港搜尋更好。然而我可以兩處都去。先造訪臭鵝酒館,跟機靈狄克談談,再在女泉城當地僱船,前往北方。

大廳裡的人羣稀疏起來。布蕾妮一邊扯麪包,一邊聆聽其他桌上的談話,談話內容大多跟泰溫·蘭尼斯特公爵之死有關。“據說,他是被自己兒子謀害的,”一個鞋匠模樣的當地人正在講,“就是那畸形小魔猴。”

“國王不過是個孩子,”四位修女中最年長的說,“他成年之前誰來統治我們呢?”

“泰溫大人的弟弟吧,”一個衛兵道,“或者那個提利爾大人,再或者弒君者。”

“不會是他,”店家斷言,“不會是背誓的人!”他往火堆裡啐了一口唾沫。布蕾妮扔下面包,拍去褲子上的碎屑。她聽夠了。

當晚,她夢見自己又回到藍禮的帳篷。所有蠟燭都告熄滅,濃濃的寒氣於身邊圍繞。某種東西,某種邪惡恐怖的東西正在綠光的黑暗中移動,直撲她的國王。她想保護他,但四肢冰冷僵硬,連擡手的力氣也沒有。影子劍割開綠鐵護喉,鮮血噴涌而出。她發現瀕死的國王原來竟不是藍禮,而是詹姆·蘭尼斯特,她辜負了他。

隊長的妹妹在大廳裡找到她時,她正在喝蜂蜜牛奶,裡面混了三隻生雞蛋。那女子給她看新漆好的盾牌。“你畫得真美。”她說。那更像一幅畫,而非嚴格意義上的紋章,它彷彿將她帶回了多年以前,帶回了父親陰暗涼爽的軍械庫。她記得自己的手指如何摸索碎裂褪色的畫漆,劃過樹上的綠葉,循着流星的軌跡。

布蕾妮付給隊長妹妹比原先談好的多一半的價錢,然後問廚子買了些乾麪包、奶酪和麪粉,將盾牌挎上肩頭,離開了客棧。她從北門離開鎮子,緩緩騎過田原和農場,當狼仔們襲擊暮谷城時,最激烈的戰鬥就發生在這裡。

藍道·塔利大人指揮喬佛裡的軍隊,士兵多由西境和風暴之地的人組成,其核心卻是河灣地的騎士。他手下若在此陣亡,將被擡進城內,安葬於暮谷城聖堂的英雄墓地;而死去的北方人雖然數量多得多,但全都埋在海邊一個公共墓穴裡,在他們高聳的墳頭之上,勝利者豎起一塊粗糙木碑,上面僅僅書寫着兩個大字“狼墳”。布蕾妮在它邊上停下,默默地爲戰死的北方人祈禱,也爲凱特琳·史塔克及其兒子羅柏,爲所有與他們一同死去的人祈禱。

她記得那天晚上,當凱特琳夫人獲悉自己兩個小兒子的死訊時的場景。她將他們留在臨冬城,本來是要確保他們安全的。布蕾妮打一開始就預感到大事不妙,她問凱特琳夫人有沒有兒子們的消息。“除了羅柏,我沒有兒子了。”凱特琳夫人答道,她的聲音聽上去彷彿有把匕首在肚內攪動。布蕾妮隔着桌子伸手過去,想安慰她,卻在快觸到她手時停下,因爲怕她會畏縮。凱特琳張開手掌,給布蕾妮看手心和手指上的疤痕,一把瓦雷利亞匕首曾深深割開血肉。然後她開始談論女兒。“珊莎是個小淑女,”她說,“隨時隨地都有禮貌,討人歡心。她最愛聽騎士們的英勇故事。大家都說她長得像我,其實她長大後會比我當年漂亮許多,你見了她就明白了。我常遣開她的侍女,親自爲她梳頭。她的頭髮是棗紅色,比我的淺,濃密而柔軟……紅色的髮絲猶如火炬的光芒,像銅板一樣閃亮。”

她也說到小女兒艾莉亞,但艾莉亞早就失蹤了,現在多半已經死亡。然而珊莎……我會找到她的,夫人,布蕾妮就着凱特琳夫人不安的形影起誓,我決不放棄。若有必要,我寧願犧牲生命,犧牲榮譽,犧牲所有的夢想,也會找到她。

經過戰場之後,道路沿海岸延伸,夾在波濤洶涌的灰綠色海洋和一排低矮的石灰岩丘陵之間。布蕾妮並非路上唯一的行人,沿長長的海岸線有許多漁村,漁民們通過這條路將魚送去集市販賣。她經過一名漁婦及其女兒們,她們肩頭擔着空籃子,正在回家。由於她身着甲冑,因此她們都以爲遇到了騎士,直到看見她的臉。女孩們互相竊竊私語,打量着她。“你們沿途有沒有看到一個十三歲處女?”她問她們,“一個藍眼睛、棗紅色頭髮的貴族處女?”夏德里奇爵士的事使她警覺起來,但她必須不斷嘗試。“她可能跟一個小丑同行。”但她們只是搖頭,用手遮掩着嘴巴咯咯傻笑。

在她到達的第十個村子裡,光腳的男孩們跟着她的馬跑。漁民們的笑聲讓她難堪,她爲此不得不戴上頭盔,結果後來的人便把她當成了男人。一個男孩要賣給她蛤蜊,另一個賣螃蟹,還有一個賣自己的妹妹。

布蕾妮從第二十個男孩那兒買了三隻螃蟹。離開村子時,天空開始下雨,風勢漸大。風暴要來了,她望着海面,心裡尋思。一路上雨點敲打着頭盔,令她耳朵嗡嗡作響,好歹比海中的漁船要舒服一些。

繼續北行了一小時,道路分岔,此地有堆亂石,顯然是座荒廢的小城堡。右邊岔道沿海岸接着蜿蜒前進,通往蟹爪半島,荒蕪貧瘠的沼澤地;左邊岔道穿越丘陵、田野和樹林,通往女泉城。雨下得更大了。布蕾妮跳下母馬,牽它離開道路,到廢墟之中躲雨。在荊棘、雜草和野榆樹之中,城牆依稀可以辨別,但築城石像小孩的積木一樣散落在兩條路之間。主堡的一部分仍然矗立着,其三座塔樓跟破碎的城牆一樣由灰色花崗岩砌成,但它們頂端的城齒是黃色砂岩。三頂王冠,她透過雨水凝視,三頂金冠。這肯定是霍拉德家族的家堡,唐託斯爵士或許就出生於此。

她牽馬穿過碎石堆,來到城堡大門口。城門只剩下生鏽鉸鏈,但屋頂依然完好,裡面不漏雨。布蕾妮將馬系在牆壁的燭臺上,摘下頭盔,甩幹頭發。當她尋找用來點火的乾柴時,聽到馬蹄聲漸漸接近。她本能地退入陰影之中,躲到從路上看不到的地方。她和詹姆爵士上次就是在這條路上被俘的,不能再重蹈覆轍了。

騎手是小個子,她一眼便看了出來,原來是瘋鼠,她心想,他在跟蹤我。布蕾妮的指頭伸向劍柄,不曉得這夏德里奇爵士是否認爲遇到了好獵物,因爲她是女人。格蘭德森伯爵的代理城主就犯過這樣的錯誤。他名叫亨佛利·瓦格斯塔夫,當時第六十十五歲,是個自負的老頭,鷹鉤鼻,頭上佈滿老年斑。訂婚那天,他警告布蕾妮,婚後要做個得體的女人。“我不許我的夫人穿着男人的盔甲到處亂跑。這點你必須服從,免得我懲罰你。”

當時的她十六歲,已精於劍術,在校場上勇武過人,卻仍有點羞澀。她鼓足勇氣告訴亨佛利爵士,要她接受懲罰,須先打敗她才行。老騎士氣得臉色發紫,他穿好盔甲,要教教做她女人的本分。他們用鈍器交手,因此布蕾妮的釘頭錘上沒有尖刺,可她仍舊打斷了亨佛利爵士的鎖骨和兩根肋骨,婚約也隨之解除。這是她第三十個未婚夫,也是最後一個。從此之後,她父親不再堅持要她結婚。

假如跟蹤她的是夏德里奇爵士,很可能將面臨一場惡鬥。她不想跟那人合作,也不想讓他跟隨自己找到珊莎。他具有一種由嫺熟武藝而生的從容自信,她心想,但他個子小,我胳膊比他長,也更強壯。

布蕾妮跟大多數騎士一樣強壯,而且她以前的教頭說,像她這樣高大的女人原本不可能如此敏捷。此外,諸神還賜予她良好的耐力,古德溫爵士認爲太不可思議了。用劍盾打鬥十分辛苦,勝利往往屬於最能持久的人。古德溫爵士教導她作戰要謹慎,保留體力的同時,引誘對手,消耗對手。“男人永遠會低估你,”他說,“自尊心驅使他們用力,因爲他們害怕被議論說給女人弄得如此狼狽。”當她自立之後,發現他說的是事實。在女泉城邊的樹林裡,連詹姆·蘭尼斯特也以這種方式攻擊她。如果諸神保佑,瘋鼠將會犯下同樣的錯誤。他或許經驗豐富,她心想,但他不是詹姆·蘭尼斯特。她將長劍輕輕抽出。

然而,逼近岔路口的並非夏德里奇爵士的栗色戰馬,而是一匹羸弱衰老的花斑馬,背上騎着個瘦瘦的男孩。布蕾妮看到那馬之後疑惑地怔了一下。是個小男孩,她心想,直到瞥見兜帽底下的臉。是在暮谷城撞到我身上的男孩。是他。

男孩看也沒看荒廢的城堡一眼,便直接順着一條路望去,然後望向另一條。猶豫片刻之後,他將馬撥向丘陵的方向,繼續前進。布蕾妮看着他消失在雨簾中,突然想起在羅斯比也見過這個男孩。是他在跟蹤我,她意識到,但這遊戲雙方都可以玩。她解開母馬,爬上馬鞍,跟在了他後面。

男孩騎馬時眼盯地面,注視着積滿水的車轍。雨聲掩蓋了她接近的聲響,而他的兜帽無疑也起到一定作用。他從未回頭,直到布蕾妮奔到背後,用長劍劍背猛擊馬臀。

那馬人一般立起來,把瘦男孩掀飛出去,他的斗篷像翅膀一樣舞動。他落在泥漿中,爬起來時齒間沾滿泥土和棕色枯草。布蕾妮翻身下馬。就是這男孩,毫無疑問,她認得那顆麥粒腫。“你是誰?”她問道。

男孩無聲地動了動嘴巴,眼睛瞪得像雞蛋那麼大。“波,”他只能發出這一個音,“波。”他身上的鎖甲跟他一起顫抖,嗒嗒作響。“波。波。”

“波?不?”布蕾妮問,“你是說‘不要’嗎?”她將劍尖抵在他喉結上。“請告訴我你是誰,爲何跟着我?”

“不、波——波——不要。”他將手指伸進嘴裡,挖出一團泥,吐了口唾沫。“波——波——波德。我的名字。波——波——波德瑞克。派——派恩。”

布蕾妮垂下長劍。她忽然間很同情這孩子。記得在暮臨廳,一位年輕騎士手執一朵玫瑰來見她。他帶玫瑰給我,至少她的修女這麼說,並且要她歡迎他。他十八歲,長長的紅髮墜落在肩,她十二歲,緊紮在一件硬邦邦的新禮服裡,胸口綴滿閃亮的石榴石。他倆人一般高,但她無法正視他的眼睛,無法說出修女教她的簡單話語:羅蘭爵士,歡迎您來到我父親大人的廳堂,終於能與您見面,真是太好了。

“你爲何跟着我?”她問男孩,“有人指派你暗中監視?你是瓦里斯還是太后的人?”

“不。都不是。誰也不是。”

布蕾妮估計他有十歲,不過她判斷小孩年齡的水平很糟,總是低估,或許因爲她在同齡人中一直個子高大吧。怪胎,羅伊拉修女曾經評論,你像個男人。“對一個男孩來說,這條路太危險。”

“對一個侍從來說,並不危險。我是他的侍從。首相的侍從。”

“泰溫大人的?”布蕾妮收劍入鞘。

“不。不是這個首相。是前一個。他兒子。我跟他一起戰鬥,高喊‘半人萬歲!半人萬歲!’”

小惡魔的侍從。布蕾妮甚至不知道他有侍從。提利昂·蘭尼斯特並非騎士。他或許有一兩個男童照料,她猜測,作爲侍衛或侍酒,幫他穿衣服什麼的。侍從?“你爲何跟着我?”她繼續追問,“你想幹什麼?”

“我要找到她,”男孩站起身,“找他的夫人。你在找她。貝蕾娜告訴我的。她是他老婆。不是貝蕾娜,是珊莎夫人。因此我想,如果你找到她……”他的臉突然因痛苦而扭曲。“我是他的侍從,”他重複道,雨水從臉上滑落,“他卻不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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