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晚飯時是兩家的聚會,馬老爹美其名曰給可可接風,一定拉攏了四個老人吃飯,兩個小孩子反是順帶的。

酒一喝開,兩個老頭子就開始陳芝麻爛穀子地翻老底,可可常常認爲這兩家的爸媽性別都錯位了,所以每次她都想用excel的轉置功能給他們恢復一下,怎麼兩個糟老頭總這麼煩,多少年前的往事都能津津樂道那麼久。

話是她爸開始說的:“老馬啊,你記不記得,你們家馬藺給我們家可可說他自己的名字,有意思吧,記得不?”

“能忘記嗎?當時把我都說暈了。可可,你自己還記得嗎?”

艾可可無奈的拍腦袋,兩家的媽媽在邊上笑,馬藺一邊翹着二郎腿一邊斜着眼睛看她——一羣小人!

她倒是想忘記來着,只可惜這事情常常被大人掛在嘴邊,像唸經一樣的唸了那麼多年,她要還能忘記了,基本是老年癡呆症了。

不就是那點事麼,青春可愛無敵的她問:“馬藺,你的兩個字怎麼寫呀?”

馬小辮子說:“馬就是一匹馬的馬,藺就是媽媽的藺。”

“媽媽的藺是什麼?”

“喏,這樣,上面一個草,下面一個門,裡面一個……”小馬藺抓耳撓腮不知道怎樣說明自己的名字,最後把艾可可的毛筆拿來,在上好的宣紙上面胡亂的塗鴉,那個字,也只有他自己纔看得懂。

後來,艾可可忍無可忍,搶過紙筆,一敲桌子,不顧兩邊大人的奇怪神色,一個人開始顯擺:“去,小辮子,不就是藺相如的藺麼,真笨,負荊請罪呀,這都不知道,所謂廉頗老矣,尚能飯否,白首如新,傾蓋如故,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洋洋灑灑的一大通,聽得旁人直翻白眼,彷彿只要四個字的成語,她能知道的,都往外吐,還帶着那般得意的神采,只有馬藺聽呆了,這個小姐姐好厲害啊,一下子能說出這麼多自己完全聽不懂的東西。

這就叫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可是兩個內行的大人也被唬住了,艾爸爸此後不敢再叫寶貝女兒背什麼四書五經,眼看着就要誤人子弟了。

……

就這麼點點事,被大人一直惦念到如今,所以說人是不能犯錯誤的,要不然光是口水就能把一顆好苗淹死。

艾可可識時務地不說話,倒是馬藺接下去說:“可可一直很聰明。”

酒足飯飽,大人們語焉不詳地開始說起他們最關心的事情,有意無意的試探,好在兩個孩子都是經驗豐富,不聽不答,裝聾作啞。

不敢往這上面撞去,就怕不小心頭破血流,還不知道究竟是怎樣回事。

馬老爹忍不住就說將話說白:“可可,叔叔也是看着你長大的,你到跟叔叔說說看,我們馬藺到底哪裡不好?”

“沒有,挺好的,人模人樣,事業有成,滿大街的小姑娘都喜歡他,只怕從這裡排隊到北京□□,還只能算一半。”

“說正經的。”這話是艾小姐的親媽說的,表情認真哪。

“爸,媽,叔叔,阿姨,我們的事情我們自己解決。”這話是馬藺說的,一樣的表情認真,聽得艾可可心裡直嘆氣。

回國前,剛解決了一朵喇叭花,用的理由是:“我有喜歡的人。”那朵花不解風情刨根問底,她便就着馬藺的樣子即興發揮,把從前的往事添油加醋地說,終於把一個外國友人的心打得粉碎。

可到眼下,兜兜轉轉的,卻倒不能說了。

不過也不對,她打從頭就沒想過要說,大義凜然地準備和馬藺錯過。

馬藺的話說到這當口,兩家的父母當然是遺憾,也沒辦法,其實馬藺更沒有辦法,由今天往前,這樣的飯吃了多少頓,這樣的話說了多少遍,都是不了了之,他不是不希望得個肯定的結果,但追問下去,一則怕終被拒絕,一則怕傷了她的心。

他是不明白爲什麼小時候這麼要好的兩個人長大了卻不能在一起,不過自己早不是18、9歲的毛頭小夥子,是不得用什麼手段或者方式來追問結果的,這世上太多的事情沒有結果,也不差這一樁。

沒辦法的事情就是沒辦法,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消亡。

晚飯後四個老人湊了麻將搭子早早的撤退了,留下兩個小的閒庭信步,到江濱,河水在夜幕下如此平靜,晚風吹起來別樣懷抱。

“真舒服。”艾可可拍拍河邊的長凳,“坐坐。”

馬藺挨着她坐,晚風中坐在河邊的年輕男女大多依偎喁喁耳語,像他們這樣大大咧咧坐下來的還真不多。

“回來住到什麼時候?”

“可能過完年,這段時間社裡面事情不多,我也很久沒有休假了,去年在中東跑了幾圈,挺累的。”

“也好,休息一下,去年你去伊拉克那幾個月,我們都提心吊膽的。”

“真的?”側過頭來看他一眼,左邊的眉毛挑的老高,“沒聽你說過啊,那我過完年要去以色列呢!”

他佯裝震驚:“那怎麼辦?你別走,要不我陪你去?”

這話一出來,兩個人同時哈哈大笑,從晚飯開始瀰漫的莫名氣氛頓時消散,過許久,艾可可沉着聲音:“放心,我會自己注意安全。”

……

知道了艾可可要在國內呆到過完年,馬藺像吃了定心丸,有些雀躍,所以他當晚回到公寓時吹着口哨腳步輕鬆,看什麼都很愉快,在電梯裡剛好看見一個媽媽抱着女兒,小傢伙在吹肥皂泡泡,竟覺得這場景無比溫馨。

不過艾可可小的時候從來沒有像眼前的小丫頭一樣穿着蓬蓬裙,長長的頭髮,吹着肥皂泡跑過,她一直都是短頭髮,跟男孩子一樣野,不,比男孩子還要野,這個季節她會在屋後面的泥地裡面抓蟋蟀,當然是兩根槍的好,偶然抓個三根槍的,她會很有興致地看兩隻蟋蟀交歡,不過當年他們並不懂,艾可可只是喜歡看一隻蟋蟀壓在另一隻蟋蟀身上。

馬藺就跟着她看,完全是看熱鬧,他跟着她玩的時候,連什麼樣的蟋蟀叫做穿袍的都不知道,所以他覺得艾可可厲害,廣大的花花世界她都清清楚楚的。

可這樣的好心情才維持到門口,等到馬藺看清楚門口站着的人,他就高興不起來了。

站在門口的,正是他最近的女朋友林蕊,說起來也是白領麗人,那麼靠着門站着自然有種清清幽幽的味道,手腕上赫然戴着上午馬藺給買的手鍊。

馬藺頭一次後悔把女人帶回家來,雖然只是那天酒醉讓她知道了自己的住處,可他就有了被侵犯領地的感受,一晚上的好心情也消失殆盡。

“你來幹什麼?”

“馬哥,我在等你呢,人家今天過生日你也沒陪陪人家。”

“不是陪過你了?”

“那個不算。”小姑娘睜大眼睛水汪汪地盯着他,“我們進去說。”

……

馬藺這一晚對一個女人說了不,特別沒面子的把人從家裡攆走了,他心想這也差不多了,自己爲這個女人花了錢,也獲得了快樂,到此爲止剛剛好。喜歡一朵花不表示要連花盆一起搬回家來養着,這就是男人。

所以他說不,在對方寬衣解帶的時候,義正嚴詞的,說:“我不想,你走吧。”送到門口還加了一句,“你不要隨便到我這裡來。”

林蕊看他一眼,深深的,離開,眼中似乎含着淚。

等到關門,馬藺爲自己的行爲辯解:標準的飲食男女就是這樣的,各取所需,我也沒有虧待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