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郎回了一趟盛城,不管老高頭如何挽留,堅決辭去了掌櫃一職。貴成聽說林大郎要自己開鋪子,也呆不住了,想跟着回來,無奈董盼羽孕期反應重,胎相不穩,大夫囑咐最好要靜養,要出遠門,也得等到五個月以後。林大郎安慰貴成,反正鋪面的影子都還沒有,就是租好鋪面,也要裝修,置辦東西,一時半刻這鋪子還開不了業,讓他安心陪董盼羽等着,等鋪子開業了再通知他。
林芳這些日子是痛並快樂着。
孃親能夠安心養病,她也就不用再被抱到地裡去曬太陽,而且她現在眼睛睜開了,可以觀察這個世界。吃的飽了,身上有了力氣,精神也漸漸好起來,不像以往那樣,還沒來得及想事情就睡着了,她有的是時間思考,這讓她很是開心。最讓她開心的是,心裡的一塊石頭落了地,她不用擔心自己會被迫纏小腳,因爲她看見孃親和二祖母都是大腳,紅姨也是。
讓她鬱悶的是,她一個活了三十多年的人,現在卻被當一個小孩子哄,動不動就有人讓她笑一個,跟她說些毫無營養的話,她裝睡都不行,林武和林霞這倆小屁孩,一會兒戳她臉,一會兒揪她耳朵,氣得她大叫:“離我遠點”,可發出的聲音卻是哇哇大哭,一個三十多歲的人了,整天哭,她覺得很丟人,只好忍耐這倆小不點的非禮。
“芳兒,來,喝藥了。”
自從林芳醒後,童氏就開始天天給她喂藥,開始林芳很抗拒,她記得清清楚楚,在她的魂魄離開身體,還在家裡盤旋時,就聽見婆婆說:“沒想到,她喝了這麼長時間的藥,現在才死,還真是能扛。”那語調,好像是終於大功告成鬆了一口氣。
“當然能扛了,她從小各種藥都喝遍了,早就有了抗藥性。媽你真聰明,說是給她調養身子,其實給她喝的藥,在不知不覺中增加她心臟的負荷,這個傻瓜,竟然這麼相信你。”這是她的丈夫,對於她的死,哪裡有一絲的悲痛,聽起來竟然是無比的高興。
婆婆語帶笑意:“她三十多歲了,還沒有孩子,能不着急嗎?一說這個藥不但能治她的心臟病,還能促使她早點懷上孩子,她自然就乖乖喝了,還一頓都不落,哈哈。”
想起這些,林芳就條件反射的不想喝藥,而且她也沒覺得自己哪裡不舒服,沒有喝藥的必要,就緊閉着嘴,哪怕二祖母和孃親硬給自己把藥灌進去,也要想辦法用舌頭把藥頂出來,實在不行,就使勁的哭,直哭的咳嗽嘔吐不止,把藥給嘔出來纔算完。
後來還是孃親急得流淚,抱緊她說:“寶貝,你喝藥啊,你喝了藥,臉上的血瘤纔會消,寶貝纔會變得漂亮,纔不會像娘這樣沒人要,纔不會有苦說不出。”
血瘤?原來自己臉上長了血瘤,難道林十郎說自己長相古怪,就是因爲自己臉上的血瘤?不知這裡的所謂血瘤,和自己上一世的血瘤是否一個東東。林芳上一世也有兩個哥哥,大哥的兒子生下來身上就有血瘤,疙裡疙瘩的就像癩蛤蟆皮,紅紅的看起來挺?人,一邊腰上一塊,有硬幣那麼大。
侄兒出生時正是一年裡天氣最熱的時候,醫生建議,等天涼快一點再做手術把血瘤切掉,怕天熱出汗感染。後來家裡發生了一些事情,一時沒顧得上,等侄兒長到兩歲多,有精力給他做手術時,才發現,原來長血瘤的地方,皮膚白白嫩嫩,和旁邊的皮膚沒有兩樣,那兩個血瘤早沒了蹤影,醫生解釋說,有些血瘤會被患者自己的血液吸收,這種機率雖然不大,但侄兒剛好就是其中的幸運者。
一家人慶幸,多虧當初沒讓孩子受那份罪。林芳想,如果自己臉上的血瘤和侄兒的一樣的話,不知自己有沒有那麼幸運,血瘤可以自行消失呢?不過,那以後,她不再把藥吐出來,每次都乖乖的喝乾淨,不管這藥有沒有用,她都不想再讓孃親流淚。
林芳上一世最喜歡看古裝戲,見了同學出去旅遊照的古裝像,很是羨慕,可是由於先天性心臟病,受不得勞累,除了上學,幾乎不出家門。結婚後,除因爲林芳做的飯實在是難以入口,不得已,飯菜就交由傭人做,其他家務,婆婆全部推給林芳,林芳更是連看電視的時間都沒有了。現在倒是就處在這古裝世界中,林芳卻一點也興奮不起來,名字雖然還是原來的名字,人卻已不是原來的自己。
以往林文上學,中午都不回來,一個人坐在課堂練字背書,午飯將就着吃幾塊大餅或饅頭,夫子欣賞他的刻苦,有時放學後會讓小僮給他燒些熱水再走。現在林文每天中午都回二祖母家,孃親不用趕時間下地幹活,能夠隨時檢查輔導自己的課業,孃親的學問不比夫子差,對文章的解讀,有時又不同於夫子,爹爹說過,要聽多家之言,將來處事纔不會迂腐。
林孟這段時間的日子就不好過了,他和林文同時上學,倆人課業進程相同,李翠梅給林文講解文章佈置作業時,當然落不下他,可他喜歡玩,最喜歡的是祖母的那些兵器,雖然年紀小,有些兵器還耍不動,就這一玩起來也是愛不釋手,可一讓他咬字拽文,他就頭大,巴不得大伯孃看不見他。
李翠紅最是知道自家三姐的學問,心裡怎麼想的就怎麼說:“三姐,我看乾脆讓文兒和孟兒也別去上學了,你就在家教他兩個,夫子一個人教幾十個孩子,哪裡會有這麼細心。”
“不行,”李翠梅解釋:“人要立於世上,就要多聽多見,整日躲在家裡,與外界隔閡,學問再高,也無異於紙上談兵。”
覺得三姐說的有道理,李翠紅也不再多說,正奇怪林文林孟都已經下學,爲何婆婆和相公還有三個孩子還沒回來,就聽得“咩——,咩——”的羊叫。二十多隻綿羊,爭先恐後的奔進大門,原本捲曲像厚毯子一樣的羊毛,被剪得光禿禿的,看起來無比滑稽,進了門也不用人管,自覺得往西側房後的小院走。
“我回來了,”
“我也回來了,”
一前一後的兩個小不點,手裡甩着細樹枝臨時做的小鞭子,興沖沖跟在羊羣后面。
林娟提着一個小籃子緊跟着進院,籃子裡面裝着一種叫做“花葉菜”的野菜,這個時候正是長的最好的時候,不管是吃新鮮的,還是醃成酸菜,都很好吃,村裡人每天下地幹活,都會順便拽一點。
童氏手裡牽着牛,挎着一個大籃子,裡面大部分是藥草,還有水壺,裝乾糧的包袱。牛背上揹着一個連簍,裡面是草,漏在外面的草堆得高高的,用繩子捆着。
牛後面是長着腿會走路的大草垛,嘿嘿,那是因爲林二郎扛的草捆子太大,連腦袋都遮住了,打眼一看,就像草垛在走路。
最後進來的是身材頎長俊美的林大郎,穿了一身藍色布袍,烏黑飄逸的頭髮,用同色的帶子隨便束於腦後,手裡牽着他慣常騎的黑馬。
這段時間,大郎都沒有再穿亮色綢衣,而是儘量揀藍色灰色等深色布衣,雖然他沒明說,家裡人都知道,他這是爲了掩蓋自己的光華,減小和李翠梅的差別,李翠梅勸他沒必要這樣做,他的回答是,往後自己給自己做事,錢能省一點是一點。
童氏不喜歡講究死板的規矩,只要沒有外人,家裡吃飯時都是熱熱鬧鬧的,大人小孩統共坐了兩桌,誰愛坐哪裡隨便,不分上下位。
吃着飯,童氏問林大郎:“大郎,鋪子可看好了?”
林大郎正給林芳喂蛋羹,用帕子細細把林芳嘴脣擦乾淨,這纔回答:“是,嬸母,位置處在鎮上最熱鬧的地段,帶有院子,一年要一百五十兩銀子,侄兒還未決定,且再看看。”
李翠紅撇嘴:“一百五十兩,夠買十畝良田了,這家主人是想搶錢吧。”
童氏也皺眉,良平鎮雖說是附近最大的鎮,來往人口不少,可一百五十兩銀子租一年,饒是地段再好,也確實太貴了,囑咐大郎:“你且再看看吧,若覺此鋪最好,就問問主人家,看是否售賣,如此貴的租金,一次買下,比長期租用合算。”
第二天,林大郎從良平鎮回來,告訴嬸母:“主人家願意出售,不過要連同一片田地一塊,統共五百兩銀子,侄兒看了,那田地不算上等,約有十畝大小,若單買此田,七十兩銀子都不用。不過此田離附近的河流不遠,灌溉倒也方便。”
童氏和大郎一塊去看了鋪子和田地,鋪子倒是真的好,面積大,所處位置又是鎮上最繁華的。那塊地倒是不遠,就在鎮子邊上,應該說是兩塊地,因爲通往鎮子的大路,剛好貫穿那塊地,地裡的玉米被踐踏的不成樣子,尤其是靠近路邊的地方,幾乎已被踩凸,莊稼根本就長不起來,怪不得主家要賣地。
不過確實像大郎所說,那塊地灌溉起來方便,經營好的話,一年的產出不比自家村裡的肥田少。鋪子後面的院子也不小,還有房子,做倉庫,住大郎一家,都夠用了,當即和房東討價還價,最後以四百八十兩的價錢買下。
有了鋪子,其他的都好說,忙忙碌碌一個月,入秋後,鋪面正式開業,取名“林氏翠記布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