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起來一個聽話的,慕容氏也會老實一點。”司馬季一打眼看着楊馨道。
“所以夫君盯上了那些林中人麼?”楊馨一聽就明白了司馬季的意思,低聲道,“讓他們來牽制慕容氏麼?”
“越是對我們抱着學習態度的勢力,其實越難對付。原來的高句麗人是如此,南征期間的林邑人也是如此,這其實和戰鬥力沒有關係。”司馬季活動了一下脖子,深沉的道,“能打的不一定能活,能活的早晚能打。眼前這些不同的胡人,越是落後越好對付,吸收勿吉部落肯定比吸收鮮卑部落容易的多。”
真給這些部落時間,早晚都會難纏,就比如中國和北方勢力對抗了太長時間,導致南方小國一直在韜光養晦,隋唐之後歷代中原王朝南下都站不住腳,因爲早在幾百上千年的時間中,人家都已經把該學會的都學會了。
司馬季向來不覺得匈奴是多強的對手,只有一點匈奴不錯,那就是它是一個統一的部落實體,至於其他的麼?所謂幾十萬控弦之士和一般的牧民沒什麼區別。沒有生產力只知道搶劫,因爲搶劫積累起來的力量,漢朝真的正面應對遲早會拖死匈奴。
不過鮮卑已經有一點不一樣了,鮮卑六部大部分的部落還是不生產,但類似慕容氏這種已經開始靜心學習,北方的這些勢力遲早都會進入到學習的階段。所以隋唐之前那些所謂數十萬控弦之士就是數十萬牧民,隋唐之後說的就不是牧民了,那是真正的軍隊。
指望北方部落永遠像是匈奴骨頭磨箭頭、皮甲當盔甲肯定不行。幸運的是鮮卑現在是分裂的,以後分而治之並不是不可以。晉代是一個少見的朝代,中國歷史很有意思,沿着長城一線,你分裂我就分裂,你統一我就統一。
戰國時期七國混戰,匈奴在北方也在東征西討,等到漢朝建立,匈奴也差不多成了實體。隋唐應對突厥和後來的回紇、宋朝面對遼金。晉朝算是趕上了好時候,自己本身勉強出現了後遺症巨大的統一,北方鮮卑六部還在分裂。
司馬季有點怕自己參與八王之亂的時候,一個不留神,這些鮮卑部落開始兼併。事實歷史也是這麼發展的,中原一片戰火,鮮卑也在自相殘殺,大概幾十年後慕容氏擺平了東部鮮卑,便開始集合大軍南下了,那時候中國北方早不在晉朝手中。
現在對勿吉部落來說,他們至少比晉朝低上兩個層次,鮮卑算是比晉朝在文明程度上地上一個層次,勿吉部落肯定容易吸收。鮮卑人心中可能還有點民族意識,勿吉人不敢說一定沒有,但因爲文明太低一時間可能意識不到,等到意識到的時候說不定語言都忘了。
“就算是幾十個部落都有一萬人,也不過幾十萬人,況且他們根本沒有。”司馬季微微一笑,史書當中記載的什麼一聲令下控弦之士數十萬,都是記錄蒙古高原的勢力,東北這邊麼,遼金決戰的時候,完顏阿骨打傾巢出動纔不過兩萬人。
“馨兒馬上讓人給張達李山去送信,要不我去一趟吧。”楊馨說着就要起身。
“坐下!大冬天的去做什麼?”司馬季眼睛一瞪道,“冬季不要去北方,你是弘農人,根本不知道冬天當地的情況,別給自己找事做。”
楊馨聞言立刻坐下,心中還是很甜蜜的,司馬季一看也沒必要再科普零度溼冷和零下三十度的乾冷有啥區別了,區別很簡單,後者會死。好處就是嚴寒磨練意志,他相信一旦把勿吉人收爲己用,就是一把尖刀。
在其他人眼中,司馬季和楊馨不過是談情說愛,不敢距離太遠也不敢靠的太近。起身攜手從涼亭裡出來,司馬季對着護衛問道,“你覺得能不能推廣的開?”
“殿下,這種重弓需要聯繫的時間不短,只要勤加聯繫的話,也是可以推廣開的。”護衛低頭抱拳,一五一十的說着自己的想法。
其實這就是難度很大的婉轉說法,司馬季也能聽明白,中原人對弓箭手的需求是軍陣作戰,要弓箭手射的遠、同時還要射的快,進行大規模的覆蓋。這是中原王朝大軍集結之後需要的效果,清弓這種越近越好,一旦命中非死即殘,其實比較適合騎兵。
如果步兵使用這種弓箭,面對覆蓋過來的箭雨其實是十分吃虧的,所以使用這種弓箭的步兵身上盔甲必須要堅固,快速頂過箭雨覆蓋,所以最好是騎馬,清弓後來被定義成騎馬重步兵的最佳利器絕對有道理。
而且清弓射箭的時候震動很大,非常容易射不準,只有真正常年累月練習的人才能適應。
也是因爲清弓這種特性,練習上手的難度比中國歷史的各種弓箭都要大,但要真的練好了,絕對是大殺器,薩兒滸戰役中,杜鬆被女真重箭流矢一箭射穿頭盔,就算是明朝頭盔質量差,相信也不會體現在一個總兵的身上。
要說晉朝各種山川大澤當中,肯定有不少獵戶可以用這種重弓箭,可司馬季總不能一個一個上門去找,還不如直接整編勿吉人。
“沒關係,軍中戰弓有軍中戰弓的好處,這種重弓其實不練也罷。”司馬季臉上閃過一絲奇怪的笑意,讓旁邊的楊馨摸不到頭腦。
其實沒什麼,他就是想到了後世韓國人拼命要證明自己和女真、蒙古是親戚。燕王暫且相信這種說法,現在準備帶着你們的親戚上門做客。
“對了,給我把這種重弓製造出來一批,找經驗豐富的工匠,我要把這種重弓抵近射箭的能力最大程度上的挖掘出來。”司馬季覺得晉代重弓肯定還有潛力可挖,製造好了留用來武裝勿吉人,以後慕容氏要是和自己分不清大小王,他就用這種重弓把慕容氏的重騎射成刺蝟。
從現在開始對三韓的戰爭準備已經開始了,司馬季深知兵馬未動糧草先行的道理,好在現在的海運已經初步純熟,渤海這種內海正是最佳的場所。
糧草的準備是必須但不是唯一,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幽州採買部這個時候再次派上用場,派出商隊沿着遼西走廊進入平州,渡過鴨綠江一直進入到三韓境內,司馬季不指望一次就把三韓虛實摸清楚,但也要弄明白個七七八八。
再有就是讓兩個護衛頭子徵召勿吉人,派人在扶餘國的護送之下,進入勿吉部落的領地,挑選精壯男子組建僱傭兵,司馬季在信中表示一定要雨露均沾,避免從單獨一個部落當中徵召大量的人員,至於待遇麼?一想到燕王府堆積如山的布匹,絲毫不覺得這是問題。
接連用不同的身份寫信,司馬季便在燕王府當中靜等着消息,楊馨卻好像發現了什麼,面帶疑惑的問道,“好像夫君上次攻取高句麗,就和勿吉人的穿着差不多,聽說勿吉人也帶狗皮帽子。”
“因爲那邊只能這麼穿!”司馬季有些無奈的道,這可是解放前東北土匪的標配裝扮。他要是穿着朝服去,夏天還好說,冬天西伯利亞寒流南下,能讓你體會到什麼叫自由翱翔,牽根繩栓腰上都能放風箏。
這一天東夷校尉府何龍帶着莫名其妙的神色進入薊城,他不是過來抱大腿的,雖然也帶着一卷卷布帛作爲禮物,可上面都是大大小小拓下的馬蹄印,也不知道司馬季到底是什麼目的,進入王府就見到燕王,身在馬蹄子的作戰半徑之外圍着這匹馬上下打量。
“來了,看看有什麼不同的地方沒有?”何龍進入薊城的時候就已經有人彙報,司馬季一點都不意外的指着馬蹄子開口道。
“沒什麼不同,啊?”何龍仔細一看這匹馬的馬蹄子上套了一圈鐵,疑惑道,“這……”
“這什麼?這是馬蹄鐵。大晉養馬畢竟不如草原容易,這每次出征馬匹路上就死一半,這太浪費了。”司馬季本身不想把馬蹄鐵這麼容易仿製的東西拿出來,但現在已經不得不拿出來了,就朝鮮半島那種多山地形,對馬匹的傷害比深入大漠都要大,大漠好歹還是平地。
沒有馬蹄鐵的保護,一匹馬能跑多遠呢?平均來說如果不換馬跑的話,能從薊城跑到范陽國,比這個距離再遠,馬蹄就可能會出現破損。這還是在平原上的距離,要是平州軍全體出動翻山越嶺的進攻三韓,等他回來的時候平州軍已經沒有騎兵了,全部要走回來。
“大將軍竟然能想到這點,真是佩服。”何龍一聽之後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道,“每次出征戰馬多有損失,本將也是心疼啊,現在有了此物,是好事一樁。”
不用司馬季多說,何龍就能理解馬蹄鐵的好處,就如同理解爲何人要穿鞋一般簡單。
‘讓你隨便找一百匹成年馬的馬蹄印拓下,趕緊拿出來吧。’司馬季也不廢話,直接滲透討要,然後交到了身邊內宦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