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向賭檔收錢,市民去到醫院要給錢那些護士和護工,鄉下的稅吏刑名更是貪污腐敗的肆無忌憚。不去實地調查,我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共和國的社會風氣烏煙瘴氣到這個地步。”這就是一位剛剛從上海青幹院畢業的公共管理畢業生被聯合議會指派到了廣州江門去搞社會調查,他在調查報告中直言不諱的對共和國裡的貪污腐敗進行了詳細的記載。
“這是當時城鄉社會的一個常態,即使連救命的消防隊伍也是如此,“有水放水沒水收水”,說的便是那時各個城市消防隊貪污腐敗的寫照,即是消防員到達火災現場,如果沒有收到賄賂,就不會救火,直接收隊。”
其實不管是一開始的直系北京政府還是後來的革命黨南京政府出於維護自身統治的需要,無論是在制度建設、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實際行動中,對貪污腐敗行爲,都採取了打擊措施。
但是,由於在這一時期城頭變幻大王旗的動盪,以及從中央到地方的軍人獨裁等等狀況都表明,體制本身造成的權力不受約束,決定了當時的北京政府和南京政府的反貪鬥爭不可能真正獲得成效。
更有甚者,最高統治者縱容甚至參與各種“陋規”的分配。“陋規”是一種不正當的違法收入,從清代傳承下來的各種“陋規”,在共和時期不僅未能遏制,反而愈演愈烈,不僅各層官員有之,甚至總統也參與其中。
“革命政府時期的兩屆總統皆涉身其中,以胡傳儒爲例。”社會調查處的何濤舉例道,“根據自喬夫任大總統時開始的‘陋規’,新總統到任後,照例應當由財政部籌撥150萬元,由財政部總長親自送交新總統,作爲其到任後的零用——總統留100萬元,另50萬元給財政部總長。
而胡傳儒到任後,這筆費用由交通總長兼財政總長鄒魯送交,胡傳儒竟全部留下,未按慣例給鄒魯50萬元,鄒不好意思索要,其他閣員也不便代索,這件事無形中就擱置了。
直到廣州光復以後,鄒魯逃亡南洋,居無定所。有人勸胡傳儒還給鄒魯一部分款項,藉資補償其損失,胡傳儒也只給了鄒魯8萬元。
“出於政治目的的各種行賄收買和相應的貪污行爲比比皆是,自北洋開始,經喬夫、黎元隆、胡傳儒乃至地方軍閥陸榮廷、唐繼堯、程德全、程符、熊克武、劉存厚等大小軍頭,無不是帶頭爲之。”何濤說。
至於喬夫、黎元隆爲了穩定自己的總統地位,不僅要收買本派系的實權人物,還要試圖收買一部分吳宸軒方面的人物。其中,前者的收買支出支付的次數最多,也很最複雜;後者的對象不乏當權的軍政大員,不過通常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而已。
與此同時,革命政府還注意到需要收買新聞界、文化界人員的“採訪”“通訊”“宣傳”等行動費用,用以維
持表面的光鮮亮麗。
在帶頭貪腐的同時,喬夫等人爲了反貪腐也做了一系列的舉措,應當說,在一段時期之內,這也起到了一些防止權力過分濫用的作用。但這些治標不治本的措施,本就如同隔靴搔癢,何況從總統的角度來說,也是實行不下去的。隨着政府機構組建日趨完備,職權日益增加,官吏違法失職行爲也日漸增多,開始危及南京政府的統治。
共和三年,喬夫曾經飭令林依然建立了法律院肅政廳,專司違法和失職官吏的舉發。可惜的是,肅政廳僅存在於喬夫時期,且一心想要獨攬大權的喬夫對肅政廳的裁判擁有最後決定權,無論是大總統特交查辦還是肅政史自行提劾的,最後均需總統認可才能實施。到喬夫死後,繼任的胡傳儒假借“民主”之名,實行獨裁專制,乾脆“裁撤法律院所屬之肅政廳”。
後來聯合議會雖然不斷光復國土,而且一戰的戰火沒有蔓延到中國的土地上,國內政局也趨於平緩,在革命黨和軍閥統治地區,地方政府各級官吏遂得以利用其手中職權,弄權貪污。而更加急迫的是,隨着統治的穩定,南方腐敗成風,而吳宸軒治下的地區擴大很快,而幹部缺乏,青幹院和軍隊退伍培訓軍官軍士不夠多,舊官僚們多得以留任,結果是他們積習難改,不僅自己貪污受賄,對於派去摻沙子的青年幹部和復轉軍人也極盡拉攏腐蝕之能事,在糖衣炮彈的攻擊下,一波又一波的新干部也被拖入泥潭。
情調局和統調局的調查報告讓吳宸軒也震驚於這些幹部的腐蝕速度,不過深知反腐鬥爭的殘酷性和長期性,吳宸軒還是慎重的沒有采取大運動的方式去轟轟烈烈的掀起一場“幾反幾反”的運動。不過吳宸軒也並沒有姑息這些腐敗蠹蟲,他打算用一種更爲長期化制度化的鬥爭手段來應對這一困擾了這片土地的統治者們幾千年的頑疾。
“縱觀中國數千年來,無論哪朝哪代,爲官者都會主動或被動受到傳統舊道德的約束,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爲官當政者,要清廉奉公。“臨財毋苟得”、“一介不苟取”一位官員從入仕到退隱,若能兩袖清風,死無巨財,一般都能贏得美名於世。但無論是道德約束,還是制度防範,貪腐官員依舊層出不窮,很多王朝最終堤防潰決,無官不貪,走向覆亡。”這是吳宸軒在濟南青幹院共和10年優秀幹部畢業典禮上的講話的某段話,有心人已經感覺到了那山雨欲來的味道。“全世界任何一個政黨,政府官員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腐敗現象並不是簡單地靠道德,靠某種制度就能解決的。只有維護人民利益,接受人民監督,才能從根本上真正的遏制官員腐敗。政府反腐依靠的是羣衆,對各級幹部警之於國法黨紀,明之以道德信仰。要讓那些以謀私利已,升官發財目的鑽入政府的人,終日惶惶,讓那些清正有爲的幹部能擔以大任。”
於是在吳宸軒的濟南青幹院雙十二講話不僅意味着反腐風暴的形成,還成立了一個在政府機構中特立獨行的機關----肅貪院
第一任肅清貪污腐化調查院院長是于右任,於伯循原本就是革命黨中極少數相對清廉的官員之一,如果在革命黨中他也僅能自清而已,但是被吳宸軒從軍事企業監察崗位上提拔起來的他,卻獲得了證明自己的機會。
經過半年多的時間,光是送到他案頭等待偵辦,涉及的貪腐官員人數達69500件之多,被起訴的就有34000多人,被送上法院的光是市長、縣長之類的主官就有11268官員,其中被送去蹲大牢的9821人(還有部分情節輕微僅僅是剝奪官職),而能無罪官復原職的不過寥寥156人而已。這樣的數字比例,即使是後世看來令人難以置信。這麼大規模的罷黜官員,甚至直接鋃鐺入獄的情況歷朝歷代也很罕見。
總座既然要對貪污腐敗零容忍,那麼這個機構就相當於手持尚方寶劍。不過中國是個人情社會,官場更是如此,那些新舊官僚誰沒有個同宗同鄉同窗同年的關係,稍微活動一下就能找到靠山了,不過在肅貪院面前這一切似乎都不太管用,據說連熊秉三受人之託想對一位湖南同鄉兼同年的好友說個人情,都被于右任斷然拒絕,甚至差點被移送情調局進行調查。老熊後來被總座叫去開導,不得不向于右任當面道歉,民間對於能把一國次輔的面子駁得體無完膚的於青天自然是讚譽有加,鐵面無私於伯循的名氣很快就會直追包拯海瑞了。
之後的居志俊案更是讓這個新機構名聲大噪。南京政府鐵路部部長居志俊,能力相對一些庸官來說是比較強的,但他也陷入到了革命黨官場的貪腐旋渦中。共和十一年初,有人向肅貪院書面反映居志俊涉貪,時間,地點,人證皆祥細列出,當時兩路(京滬、津浦)負責人合送一筆鉅款給居部長,名爲特支費,居志俊收下了這筆錢但沒有上報,也沒有周知同事,而且錢已經花了一部份。於院長決心將此案辦到底,畢竟是一位革命黨的核心人物,于右任在動手前也謹慎的詢問了吳宸軒的意見,得到的是“不光拍蒼蠅,更要打老虎”的指示。
藉着這半年時間把上萬名一方父母官送進監獄和把居志俊等中央政府大佬拉下馬的驕人戰績,肅貪院趁機打響了自己的招牌。“肅貪院全力維護中國國內的公平正義,安定繁榮,與全體國民齊心協力,堅定不移,以執法、教育、預防三管齊下,澄清官吏,肅貪倡廉。”的肅貪院宣言讓無數有志青年走進了肅貪院的培訓學校,而這成批培養的肅貪新銳更是把肅貪的使命帶到了全中國的角角落落裡。
當官吏們把目光全部集中到肅貪院執法機構的時候,他們怎麼也沒有想到肅貪院的殺手鐗竟然是另外一個看似雞肋的部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