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佑彬忙着救難民的時候,第五輪停戰談判也到段。
經過反覆的“切磋與較量”,談判雙方就幾項比較棘手的,但是與美國自身沒有太大關係的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
比如,那些在美國的流亡政府的成員,特別是關鍵成員都應該交由其本國新政府。
之前,雙方就這個問題已經爭論了好幾次,而且都以無法談攏而告終。
其實,美國維護他國流亡人員的根本目的不是想保護這些人,而是在爲美國今後的出路做準備。
設想,如果美國出了他國流亡人員,其在國際上的形象會是個什麼樣子?
至少,今後不會有任何人;方設法的流亡美國,更不會把美國當作避的天堂了。國際形象還是個次要問題,美國的聲譽也必然因此受到影響。
更嚴重的是,將此地毀滅美國在西方世界中的地位。
當時,流亡到國的他國人員非常之多,比如日本的流亡人員就超過了十萬,且大部分都是政府與軍隊的流亡人員。如果按照帝國已經擬定的戰犯定罪條例,這些人幾乎都是戰犯,且爲首的那幾十個,肯定都會被判死罪。如果將這些流亡人員交給日本現政府,其命運肯定不會好到哪裡去。另外,美國還接收了近七萬法國流亡人員,三萬英國流亡人員,五萬俄羅斯流亡人員,以及二萬西班牙流亡人員。這些人,之前要麼是所在國地高官,要麼就是軍隊裡的軍官,都算得上是“人物”。如果將他們全都交出來,恐怕每一個都不會有太好的下場。
當然,到了這一步,美國自保都成問題,又怎麼保護那些流亡人員呢?
做出讓步。取在談判中爲本國撈取到更多地好處。這纔是美國地本色。
第二項比較重地成果就是。雙方就戰犯判定方案達成了一致意見。
確定戰犯身份地主要辦法就是確定其是否犯了“反人類罪”、“戰爭策動罪”等幾項主要罪狀。最初地時候。帝國談判代表根據之前地相關國際法。擬定了五大項。三十四小項。四百六十二條戰爭罪名。只要與之相關。或者具有嫌疑地人員。都可以暫時定爲“戰犯”。並且進行調查。查證之後再按照相關地法律進行審判定罪。
談判中。雙方就每項條款都進行了討論。
到最後。確定了三十一項。共四百二十七條戰爭罪名。
有了這一基礎之後。還得就舉證問題進行談判。即到底是由檢方舉證。還是由被控方舉證。
當然,帝國一直堅持被控方舉證。
只是,這一方法與常規法律體系是相違背的。在常規法律體系中,嫌疑犯一般都被假定無罪,只有在檢方列舉出了足,且權威的證據、證詞之後,才能對嫌疑犯定罪,並且按照司法程序確定其應受到的懲罰。
當時,帝國談判代表提出,戰犯非同於一般的罪犯,因此不能採用常規地司法程序。
就這個問題,談判雙方又爭論了好幾次。
到最後,美方首先做出重大讓步,隨後帝國談判代表也做出了有限的讓步。即被控方可以在被定罪之前進行反證,且只要是被動犯罪,比如軍人必須執行上級的命令等,都可以不被列入定罪罪名之中。
當時,還有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沒有談妥,即美國的政府官員是否也列入戰的行列。
在這個問題上,美國談判代表的態度非常堅決,認爲美國的政府官員不應該算成戰犯,因爲美國政府也只是代表執行美國的民意,官員也是在美國法律的體系下使用手中地權利,不能因爲美國戰敗,就說美國政府官員犯了戰爭罪。
只是,帝國談判代表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也非常堅決。
畢竟,戰爭肯定有原罪,而當時帝國已經從日本、俄羅斯與英國那獲得了很多證據,表明美國在策動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
比如,在戰爭爆發之前,美國就向日本輸出了大量軍事技術,向日本提供了大量的戰略物資,幫助日本進行武裝備戰。
在戰爭爆發之後,美國仍然沒有格守中立國的地位,不斷的向協約國集團成員國提供戰略援助。
最重要的,帝國從日本獲得了一份相當關鍵的資料。
在這份日本與美國秘密簽署的文件中,明確提到,在日本與帝國爆發戰爭之後,美國將無條件的向日本提供戰略援助,幫助日本獲得戰爭地勝利,而簽署這份文件的正是美國總統!
也是說,如果沒有美國的暗中,日本甚至連與帝國開戰的膽量都沒有。
而日
場戰爭的直接引發國,如果沒有日本地主動偷襲,這戰爭,至少在理論上,戰爭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因此,完全有理由相信,正是美國,或者說是美國政府高層的鼓動與,最終使日本走上了發動戰爭地道路,並且由此引發了規模空前的第二次世界大戰。
也在談判進行地時候,帝國又拿到了一份非常關鍵的文件。
佔領了華盛頓地陸戰隊官兵在清理廢墟的時候,從白宮所在地找到了一份由美國總統簽署生效的戰時文件。
在這份文件中,明確提到了美國在戰爭爆發之後,美國參戰之前,由美國總統直接授權,由美國海軍具體實施的,向日本運送戰略物資,以及戰爭物資的相關計劃。而且,這些計劃都在相關的作戰記錄中可以找到對應的直接主體(比如遭到破交艦與襲擊艦攔截的運輸船隊)。
結合已經被俘的美事與非軍事人員的口供,完全可以證明這份文件的真實性。
如果這份文件真實的,那麼美國總統就違背了相關的國際法,在美國還保持着中立國地位的時候,向交戰國提供了軍事援助,從而破壞了美國的中立身份。
更關鍵的是,這份文沒得到國會的批准。
當時,美國還:有戰爭狀態,所以總統簽發的文件不具備法律效力,只有在得到國會的批准之後,才能夠正式具備法律效率。
由此可以推,美國總統即違背了國際法,也違背了美國的法律。
也是說,美國談判代不能用依法履行行政權來爲美國總統下令向日本提供戰爭援助開脫。
如此一來,果真要定罪,美國總統就是名副其實的戰犯!
談判進展到這步,美方在談判桌上已經沒有多少迴旋的餘地了。
如果連美國總統都被定爲了戰犯,那麼犯了戰爭罪的美國政府官員也將難以倖免。
可以說,到此時,談判纔算有了點收穫。
以當時的情況,如果美國談判代表在這個問題上做出讓步,那麼談判就沒有別的大問題了,美國簽署無條件投降書只是時間上的問題。
換個角度,此時美國總統的態度成了關鍵。
只要美國總統願意做出自我犧牲,談判很快就會結束,戰爭也很快就會結束,從而使成千上萬的美國民衆得到解脫。相反,果美國總統不願意做出自我犧牲,戰爭還會繼續,還會有更多的美國人爲此付出鮮血與生命。
也在這個時候,出現了重大轉折。
五月五日,美國總統在亞特蘭大的臨時總統府病逝,同日副總統正式宣誓就職。
白佑彬是在五月六日上午收到這條消息的,而他的感覺就是:戰爭結束了。
以美國的政治體制,只要總統健在,且能夠行使總統的權力,那麼副總統只是個擺設,或者說是“備用品”。也就是說,副總統的根本作用就是在總統出現意外之後,頂替總統,接管政府。因此,在平常情況下,副總統既沒有太大的實權,也沒有多少影響力,甚至了政府的最高決策圈。
從當時掌握的情況來看,美國副總統,即新任美國總統並沒有犯下戰爭罪行。
因此,從美國的國家利益,以及美國民衆利益出發,新任美國總統很有可能迅速做出讓步,宣佈無條件投降。
當然,美國能否立即投降,要看另外一個關鍵因素,即新任美國總統能否儘快擺平政府內部的利益集團,真正掌握大權。如果能夠辦到,他肯定會投降。相反,如果辦不到,他則有可能成爲利益集團手中的傀儡,美國政府也不會立即投降。
不管是誰,都希望戰爭在這個時候結束。
可是事情往往事與願違。就在五月七日,新任美國總統,以及衆議院議長、國務卿等十多名官員在視察亞特蘭大駐軍的時候,發生了一起嚴重的爆炸,結果包括新任總統、衆議院議長、國務卿在內的數十名官員與議員全部被炸死!
當時,美國政要官員中,唯一沒有到場的就是國防部長!
這下,問題變得異常的尖銳了。
很多證據都表明,國防部長絕對不是“無辜者”,而是名副其實的戰犯,且前任總統的很多決策都是由國防部長推動的。而按照美國的相關法律,現在國防部長成爲了總統的頭號人選。
顯然,如果由國防部長擔任總統,美國不但不會立即投降,還會頑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