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葉的速度不可謂不快,可是又過去一天,叢葉還是沒有找到暗河的入口。從醒過來的位置到現在,以叢葉的速度計算少說也有上千公里,叢葉此時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河水中漂流了多少時日。
這天上午八九點鐘的時候,叢葉終於在河底發現了一處異常的地方。遠遠就看到河底的水流在不停地翻滾,而且身體能感覺到有兩種溫度不同的水流。叢葉明白,應該馬上就要接近暗河出口了。沿着溫度偏低的那股河水,叢葉放慢遊動的速度,十幾分鍾後,果然看到了一個黑黢黢的洞口,從洞口中流出的水溫明顯低於其他河水的溫度。叢葉沒有急於鑽入暗河,而是先冒出河面仔細觀察了一下週圍的環境,之後才沉入河底,毫不猶豫鑽入了暗河的入口,雙手在前探路,擺動雙腿快速溯流而上。
隨着逐漸深入暗河河道,叢葉發現裡面並沒有想象中黑暗,遠比從天坑掉落暗河時要亮一些,雖然不能完全看清眼前暗河中的景物,卻能看到一個大概。起初叢葉以爲是出口處漏進來的光亮,也沒在意,只是隨着不斷深入,依然能夠看清一個大概的輪廓,叢葉才覺得應該是自己的眼睛發生了變化。沒有心情爲自己功力增進,以及眼睛多少能在黑暗中視物而欣喜,當暗河的通道越來越狹窄,叢葉的心也徹底沉了下去。——就算能夠找到向晴,怕是毫無生還的希望了。
儘管如此,叢葉還是不想不錯過任何角落,逐漸減緩速度,一點點摸索着前行。由於看不到白晝的更替,叢葉也無心去計算在暗河中到底過去了多少時間。在通過一段長長的狹窄管狀河道後,叢葉隱約看到了上次從天坑進入的那個甬道。一縱身從暗河中躍出,看着當時抱着向晴走過的那段稍微寬闊點的甬道,叢葉一顆心感覺空落落的,無情無緒地沿着甬道信步走去,當來自入口處的光亮越來越強烈時,叢葉猛然看到在入口處似乎立着一個牌子。
沒有去考慮外面還有沒有監視的士兵和警察,叢葉迅速朝出口奔去。還沒有走出出口,叢葉就看清了牌子上歪歪扭扭的一行中文——叢葉,向晴在我們手裡。
叢葉頓感一股熱血直衝頭頂,不管不顧就衝了出去
。外面正是下午三四點鐘的樣子,冬天白晝偏短,此時一輪紅日站在天坑中已經是看不到了,只能看到天坑西壁上的一抹落日餘暉。
其實,叢葉因爲過於惦念向晴,反而疏忽了一件事情。當時抱着向晴在暗河冰冷的河水中隨波逐流時,向晴的生命體徵已經基本消失了,就算向晴被對方找到了,也只能是一具沒有了生命的軀體。
因爲一時沒有想到這一點,叢葉只想着要趕緊去救向晴,所以以極快的速度開始朝天坑頂部攀登,雖然天坑的巖壁非常陡峭,對於醒來後功力大漲的叢葉來說,已經根本不在話下了。幾乎只是過了十幾個呼吸,叢葉已經爬出了天坑,站在天坑邊緣四處觀察一下,早已沒有了當初圍追堵截他們的士兵和警察了。天空中也沒有了直升機的影子。叢葉辨別一下方向,朝着當時發現的那座軍營迅速靠了過去。
叢葉不知道的是,向晴的身體的確是被來自那座兵營的士兵得到了。當時兩人進入暗河入口時,兵營裡那位中校軍官本是要來個守株待兔,可是叢葉兩人進去七天了,依然沒有出來的跡象。因爲上面有嚴令,必須要活捉叢葉,中校也開始着急起來,萬一兩人不知死活想要通過暗河逃走,就算到時候抓住他們,也只能是兩具沒有了生命的軀體而已。這不是上司想要的結果。於是,中校馬上調集力量下到天坑中,等派人進入洞內尋找時,才發現根本沒有了兩人的蹤影,只是在暗河岸邊發現了一段扯斷的藤蔓。
中校是真着急了,急忙阻止潛水員沿着暗河仔細尋找起來。終於,在一段十分狹窄的暗河通道前,發現了早已死去的向晴。此時的向晴,就是身軀也已被河水帶動着,不知和崖壁發生了多少碰撞,整個人已經不成樣子了。身體上已經沒有了一處完好的皮膚,四肢以及頭部,都已經露出了骨頭。要不是對方知道兩人中,女孩叫向晴,男孩叫叢葉,而暗河也僅有這兩個人進入過,還真認不出來是不是要找的人。
面對狹窄的暗河通道,身穿潛水服,揹着氧氣瓶的潛水員根本不能進入。如果強行進入的話,則只有一個結果,那就是死亡。中校只能向上級請示,最後得到命令,繼續在天坑四周監視幾天,並在入口處樹立一塊牌子,也就是叢葉出來時看到的那塊。
一週之後,中校經過上司的同意,把所有監視天坑的士兵都撤了回去,只是沒有拿走那塊牌子。自從叢葉和向晴進入天坑,到中校撤走士兵,共過去十四天時間。這個時候,就是m國的高層,知道叢葉有些特異之處的人,也不再相信叢葉還活着。之所以沒有拿走立在洞口的牌子,只是因爲沒有誰願意爲了那麼一塊小小的牌子,而下一趟天坑而已。
叢葉很快就回到當初和向晴看到兵營的那處小山樑,看着已經落下去半邊的紅日,叢葉突然感到了一陣強烈的飢餓感。仔細想想,叢葉都計算不出來到底有多少天沒有進食了。
再次仔細打量了一番遠處山腳邊的軍營,叢葉掉轉身朝密林深處走去。叢葉已經決定,先打幾隻野物填飽肚子,等天完全黑下來再進入軍營解救向晴。
此時的叢葉已經明白過來,落入對方手裡的向晴應該早已失去了生命。儘管如此,叢葉還是要把向晴的身體搶回來,就算不能帶回國內,起碼也要把她好好安葬。畢竟,向晴既是自己的戰友,同事,也是自己的妻子。
手機閱讀:
發表書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