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我已經習慣去關注方彥的一切,他是我心中的太陽那麼遠那麼亮,觸不可及卻又總是掛在天際擡頭就能看見,只是日復一日,都要經歷黑暗的洗禮,那是我最不能忍受的時刻,因爲我不知道天空什麼時候纔會放亮什麼時候才能再見到耀眼的他。
那輛車子越來越遠,不管我怎麼追都永遠跟不上,而他,已經把我甩得遠遠的,我緩緩停下腳步無助地蹲下身子,黑暗再次將我包圍,無論周圍的車輛如何拼命朝我叫着喇叭,我也起不來了,我虛脫了,渾身沒勁,也不想起來面對這紛繁嘈雜的城市,車水馬龍的街道和孤獨的自己,我好像只要這樣蹲着把頭底下把眼睛閉上就可以與世隔絕再也不用管周圍的一切不用理會這個月的房租,空蕩的家,寂寞的晚餐和一天又一天死寂的循環。
我不得不承認我也想像一般人一樣即使累了一個電話打回家父母總會無盡的安慰,苦了一張車票買回去,一桌子飯菜和滿室的溫情,可是我沒有,我什麼都沒有,沒有人管我理會我在乎我,我在這個世上就他媽是多餘的。
淚水奔涌而出滴在地上,一滴滴淚花在水泥地上渲染開,宣泄着這些年來所受的委屈,我不是天生就不知道傷感的人,只是大多數時候我會選擇屏蔽那部分情緒,因爲我知道沒人會可憐我同情我或者安慰我,與其浪費時間難過不如花那個時間多賺些錢讓自己過得更好。
只是,今天,那輛黑色的轎車也不知道刺激到我那根神經了,我固執的認爲追上它就能改變現在所有的一切,可當它終究離我遠去時我忽然覺得這些年來的執着都化爲泡影,我所努力的追求的到頭來我就能全部擁有嗎?
我盯着地面心有不甘,慢慢的,眼淚變成了紅色,我伸出手就連我的手也變紅了,我恍惚了一下,微微擡頭,刺眼的紅光讓我眼睛眯起,等我適應了面前的光線一個趔趄緩緩站起身,那輛黑色的轎車不知道什麼時候竟然已經退回到我的面前,那紅色的剎車尾燈清醒的告訴我這是真的。
我用袖子抹了把眼淚高興地跑到駕駛座,扒着車門,坐在裡面的正是方彥,他一隻手搭在窗外,叼着根菸,我滿心歡喜的看着他,他也側頭掃了我一眼。
“溫藍藍,死有很多種方式,你大可不必在這街上害人。”他聲音低沉附有磁性,聽不出感情,眼神看着車前。
“你,你還記得我?不是的,我剛纔只是追你的車子後來實在跑不動了。”我欣喜若狂,方彥一下子就叫出了我的名字,說明他沒有忘記我。
“找我?”他擡了下眉有些詫異,我點點頭。
“有事?”他又開口問道,我一時語塞,我找他不過是知道他也在這座城市想看看他而已,要說事還真沒有,只能搖搖頭。
他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抽了一口煙,我覺得自己既然找他沒什麼事這樣耽誤人家也不妥,於是收回扒住門邊的雙手直立起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