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王國,斯臺克斯。
位於布林山脈北面,橫跨富達河兩岸的雅安王國是個平靜的國度,戰爭對於這裡的人民而言就象是發生在另一個世界的事情。在他們的心中,最關心的就是一年的氣候,氣候好的年景,大家的生活就會好一點,如果遇見災年,那也只有勒緊腰帶過日子。
雅安人是天生的樂天派,除了天氣,他們關心的就是生活中美好的東西。因此雅安的文化是大陸南部諸國中最爲絢麗多彩的。正因爲如此,大陸上的許多詩人,追求浪漫的騎士都會到雅安一遊,領略這裡的風土人情。
雅安王國的首都斯臺克斯位於富達河的入海口,是王國最大的海港城市。這個城市最爲著名的就是城市中的衆多玻璃建築物。雅安人對於玻璃的偏愛就如同巴斯爾人對於高度的執著,只能說明這個民族對於美麗東西的一種憧憬和嚮往,也可以從中反映出雅安人浪漫的氣質。斯臺克斯也因爲衆多的玻璃建築而被稱爲“玻璃之城”。
現在是帝王歷176年的初夏,距離李宇軒的失蹤一年多了。李宇軒進入斯臺克斯時已近中午,建築物上的玻璃的反光令其感覺有些不舒服。
現在的李宇軒面容憔悴,身形瘦弱,整個人顯得相當虛弱,根本無法與當年意氣風發的家主相提並論。
一年前與夏東海一戰,強橫的神龍心訣對自己的身體造成了相當嚴重的損害,再加上其原本受的內傷,更是嚴重,差點讓他丟了性命。這一年中,李宇軒再烏爾麗卡山脈裡飲山水解渴,抓野獸充飢,完全過得是野人般的生活,特別是內傷發作時,那種痛不欲生的情形更是將他折磨的死去活來,有好幾次都是從死亡邊緣又轉了回來。
當李宇軒在今年初走出烏爾麗卡山脈時見到普通百姓時,所有的人都將他當作怪物。披散着一頭髮着陣陣惡臭的半黑半白的頭髮,一身破爛不堪的裝束,赤着雙腳,尤其是背後那柄五尺的長劍。最後,一名孤苦的老人收留了他。一個月後,李宇軒留下了十枚金幣離開了老人的家,一路往西而來。他沒有忘記二長老最後留下的話:“小心阿爾卑斯山。”
骷髏會來歷神秘,一年前的刺殺,讓李宇軒把以前對骷髏會的猜測全部推翻,卻顯得越來越神秘。百年前李昊天如流星般消逝在黃金通道,今日的李宇軒差點被扼殺在落日湖畔,這一切都可能與西方武學聖地-阿爾卑斯山有關,那麼骷髏會呢?
雖然現在李宇軒已經能夠控制住內傷發作時的陣痛,而且發作的間隔時間也越來越長,但一旦傷勢發作,那種痛苦卻絲毫沒有減弱的跡象,但是,西方之行勢在必行。
“‘玻璃之城’斯臺克斯,我愛你!”一個身佩雙刀的年青人拿着一壺酒從李宇軒身變擦身而過,一陣酒香令將近一年時間滴酒未沾的李宇軒忍不住吞嚥了一下口中的口水。
天使酒樓!
李宇軒見到那名年青人晃進了這家酒樓,也忍不住跟了進來。要想找喝酒的地方,那跟着酒鬼絕對錯不了。李宇軒輕輕唸了一遍酒樓招牌上的字,也邁步進了這座酒樓。
酒樓中天使倒是沒有,可酒鬼卻絕不止一個。雅安人對於酒的嗜好也是南部出名的。所有的桌子都已經客滿,連最後的一張桌子也被剛纔進來的年青人給佔了。
李宇軒一見沒有位置,暗叫一聲可惜,轉身就欲離去,卻被一個聲音叫住。
“那位背劍的兄弟,過來坐坐,我們一起喝幾杯!”
一來李宇軒確實想喝酒,二來李宇軒對這位年青人也有點好奇,他身後的那兩柄刀是自己從來未曾見過的。雖然李宇軒知道西方有一種薄而長又帶點弧度的刀,但卻從來沒有親眼見到過。看這位青年人一頭金髮配上一雙淡藍色的眼眸,毫無疑問是一名西方人。
李宇軒在那名年青人面前坐了下來,雖然那名年青人看上去只有二十三,四歲,比自己年紀大。但李宇軒現在是面容黯淡無光,臉色又是極不健康的蒼白,再加上在森林中將近一年的野外生活,經歷了無數風霜,現在的他看上去足有三十歲出頭。
“這位老哥,你能喝嗎?”那青年倒也實在,第一句話就切入“主題”。
老哥?
李宇軒在自己心中打了個問號,但想到自己現在的樣子,再加上一頭的白髮,不是老哥難道還是小弟。
李宇軒暗自苦笑一聲,朝對面那名年輕人點點頭道:“我想不會比你少!”
李宇軒此刻的聲音也沒有了以前的清亮,他的咽喉因爲長期的折磨也已變得嘶啞不堪。
“夥計,過來!”年輕人朝店裡的夥計招手,還不忘舉起手中的酒壺來一口。
“客官有何吩咐?”夥計的服務態度非常好,難怪這裡的生意這麼興隆。
“先來四斤好酒,其他你們這裡有的好菜給我端一些來,我要和這位老哥喝幾杯!”
天啊,四斤酒,還只是先喝幾杯!
雖然雅安人都好杯中之物,但有此酒量的畢竟還不多見,夥計見這人似乎有些醉了,忍不住朝旁邊的李宇軒看了一眼。
李宇軒朝夥計點點頭,算是默許了“對家”的酒錢。
酒菜一下子就被端了上來,兩人也不含糊,二話不說就拼上了酒。四斤酒不到一個小時就進了兩人的肚子,令酒樓上的那些客人大跌眼鏡,都忍不住轉頭朝這邊張望。
令李宇軒感到不解的是,自己對面的年輕人一反常規,酒喝的越多人反而顯得越清醒。原先雙眼迷濛的模樣在兩斤酒下肚後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竟會是清澈無比的眼神,雖然仍是一臉的酒意,但卻絕對不會讓人想到爛醉如泥的酒鬼。
“老哥,你的酒量不錯啊!可就是不夠痛快。”年輕人在兩斤酒下肚後說的第一句話依然離不開一個酒字。
“怎麼不痛快,我可沒有比你少喝一兩。”
“我是說你喝酒不直爽,不象我!”
在酒量上兩人現在或許比較不出誰更厲害,不過說起喝酒的速度,李宇軒是自愧不如。那名年輕人根本就不象在喝酒而是在往自己嘴裡倒酒,整杯整杯的往下倒。如果將他面前的杯子換成碗,李宇軒相信他絕對也會整碗整碗的往自己嘴裡倒。李宇軒生於富貴之家,雖然也有很好的酒量,但卻絕對不會如此“爽快”。他總是在不知不覺間喝下令人感到恐怖的酒,讓人根本無法理解他是怎麼的一個酒客。許多與他一起喝酒過的人都很清楚,他那樣一小口一小口的喝可能比自己用碗喝更快。
但現在李宇軒面前的年輕人不一樣,李宇軒相信即使再來兩斤,他也會照倒不誤。
“古人都說飲酒,品酒,可你倒象是在倒酒,那又怎麼能夠體會酒中之意呢?”
“別人喝的是酒,我喝的是一種氣勢,目的不同,那喝酒的方法自然也不同了。”
被內傷苦苦折磨了將近一年的李宇軒乍聽之下,胸中潛藏已久的那股豪氣也噴薄而出,大笑道:“好,今日我就與你喝出個氣勢來,換大碗,上酒!”
於是,這酒也從中午一直喝到夕陽西下。到兩個醉得東倒西歪的傢伙相互攙扶着走出酒樓時,每個人的肚子裡最少都裝下去十多斤酒,也算是創了酒樓開張以來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