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們一家三口回來過春節。
剛回來的第二天,我公公和我坐在屋前的曬坪上閒聊,一會兒,他跟我說:“今年,我們家養了很多炫雞(就是被閹割後的公雞),春節後,你們三兄弟每人帶一隻過去。”
因爲從來沒帶過雞,想到家裡那跑遍田野找蚯蚓、蟲子、穀粒及玉米吃的雞,的確要比外面的飼料雞更加美味。於是,我高興的迴應道:“好啊!”
心裡想着,七八斤重的大炫雞,也許,我們可以吃上兩三餐呢。
一晃,到了大年初六,三兄弟分別離家的日子。
爲了不把後備箱弄得髒兮兮的,細心的我早已在一角鋪上了厚厚的紙板,然後,翻出一個大大的蛇皮袋。於是,我像新郎欣喜地恭候着新娘子一般殷切的期待着那隻美麗的大公雞的粉墨登場。
然而,就像讓人出乎意料的電視劇情一般,如果什麼事情,你都想當然,那你就大錯特錯了。
事實上是除了老二夫婦如願以償的提着一隻沉甸甸的九斤多的大公雞,笑得合不攏嘴外,老大和老三的都是母雞。
當然,老三的三斤多,我們的兩斤多。
我公公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釋說,只剩下一隻公雞了。
其實,我完全理解我公公的做法,他之所以把唯一一隻大炫雞給老二,是因爲不敢得罪老二那自私小氣的老婆。
他所遵循的“寧願得罪君子,也不得罪小人”的理念和原則,我明白,也不會有一絲責怪。
可我不明白的是既然你都不確定的事情,爲什麼要早早地跟我說呢?而且說得那麼肯定?
讓我一開始抱着大大的希望,最後,那個熱切的希望卻無情的破滅了。猶如一個乘坐熱氣球正在高空中欣賞着那賞心悅目美景的人,突然,極速掉至地面上,試想,她能不受傷嗎?
因爲在那天之前,我從來從來都沒有想過要帶雞走,可是,是我公公主動說的。
說話說: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可如今不是“出爾反爾”在戲弄我嗎?
如果是遵守諾言的人,寧願春節期間,少殺兩隻,也要精準地兌現自己的承諾。
如果是我,我既然說出去的話,那麼,就(公雞)算不夠,我就是去街上買也要買回來。
還有一個方案是,既然公雞不夠,那麼誰都不要帶走,更改爲三兄弟都帶母雞,而且是一律大小相差無幾的母雞。這樣,有什麼說呢?
所以,天平秤是否平衡,除了要看兩端的砝碼是不是一樣外,還要看有沒有秉承着公正的心校準。
第二年,老三沒有回家,只有老大和老二回來了。沒有雞帶。
又過了一年,這回,老二沒有回家,老大和老三回來了。
又跟那年一樣,回來沒有幾日,我公公就高興的對我說:“我們過年將殺掉四隻炫雞,還剩一隻,所以,你和老三一人一半(幫我們殺好)。”
這回,我只是“呃”了一聲後便笑笑。
吃一塹長一智,鑑於前年的經驗,我不敢太高興了。免得彈得越高就摔得越疼。
可是,離家的前一天下午,我公公才得知老三不要殺好的,要帶活的,也就是整隻。
雖然老三假惺惺的說把炫雞給我,可是,我能要嗎?如果要了,豈不成爲千夫所指,罪不可赦嗎?
我又不是傻瓜,自己幾斤幾兩還不清楚嗎?
於是,我公公就說拿一隻母雞給我。可是,我斷然拒絕。
不是我嫌棄母雞不好或太小,而是,我十分清楚公公婆婆心底深處是怎麼想的——其實,他們根本就不願意給我們,只是礙於情面,不好明目張膽的做得太明顯罷了。
就像有兩個小朋友在一塊做遊戲,你如果只是給其中一人糖,而不給另一個,感覺不太好。於是,爲了不說閒話,只有心不甘情不願的拿一顆小小的糖塞給另一個人。
我這個人特別善於分析和總結問題,我驚愕的發現,只有老三回家,我們纔有雞帶。
簡而言之,我們只是佔了老三的光,只是附屬品而已。
偏偏,我這個人比較有骨氣,從來都不喜歡勉強或強迫任何人做任何事。
在我看來,公公婆婆不是發自內心給我的東西,即便吃到肚子裡,也會消化不良的。這點,恰恰與老二夫婦相反,他們是隻要他們想要的,不管你高不高興,願不願意,你即使不給,他們自己去拿,如雞蛋。
於是,我堅決不要。
我和老公商量着開車去街上買幾隻大公雞帶過去,老公說“萬一被家人發現,不太好”。
我說:“那先放到我媽家裡?”
“也不好,你能保證不會碰到熟人嗎?他們有可能跟家裡人說的。我們還是過那邊再買好了”。
於是,爲了避免尷尬,我們沒有去買雞。儘管女兒特別愛喝香菇雞湯。
第二天,我們出發前,我婆婆說:“叫你帶那隻雞去,你又不要,不要就算了,可你不要說老三有你卻沒有呃!”
其實,當我說“不要”時,我婆婆肯定在心裡樂開了花。
因爲她本來壓根兒就不願意給我的,我拒絕了,正好就坡下驢,而話又說出去了,大有“不是我不給,而是你不要,不能怪我”之意。
如果你真的喜歡你的大兒子,人家不要雞了,那麼雞蛋也會給兩個吧,可是,連鴿子蛋那麼大的都沒有。
而極具戲劇性的是,婆婆卻給了我們二十個自己的雞下的蛋,可我們受之有愧,因爲我們恰恰沒有給婆婆一分錢,更沒有買吃的用的穿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