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在變的,方爾覺得自己過去三四年來的變化,都抵不上自己這三四天的變化,環境在逼迫着她堅強,性格變得更加堅韌,她早就不是那個遇事就知道哭鼻子的小姑娘了,昨天晚上,就是沒有林森,她也相信自己會逃出來。
換做三年前,面臨被綁架這種事,她估計想着都會腿軟吧。
方爾忽的有些感慨,想起來一句歌詞:你已不是當年的你,我還想做回我自己。她還想做回原來那個自己嗎?凡事由林森寵着,被上級批評幾句就紅眼睛,方爾並不想做回原來的那個自己。軟弱的,任人揉搓的,不諳世事的小姑娘。
你變成現在的自己,是最好的自己。
可她能夠堅定的告訴自己答案,在面臨林森的時候,卻猶豫了,會小心的試探,旁敲側擊。
林森忽的鬆開她,奇怪的看了幾眼,又把人翻來覆去的看了好幾遍,捏了捏她的臉頰,一本正經的求證:“還是原來的方爾,哪裡有變什麼?”
方爾哽了哽,直愣愣的看着他:“我用菸灰缸砸了那個男人,砸的他頭破血流……”
她的話半遮半掩,不外乎表明了一個意思,她覺得自己做那件事很過分,以前的方爾是萬萬下不了手的,而那也代表着她和以前方爾已經朝着南轅北轍的方向走了。
林森卻忽的笑了:“那有什麼,要是換我,他估計半條命都不在了。”
林森打趣着,方爾的臉色卻越發的凝重,眼神一瞬不瞬的盯着他,像是一個固執的想要得到答案的小孩。
林森終究是嘆了口氣,把人重新攬進自己懷裡:“爾爾,你還記得你小學一年級的時候的事嗎?”
方爾不知道他爲什麼說起小學,皺着眉點了點頭又搖頭:“太遙遠了,記不太清。”
“那這麼說吧,小學的時候,你看見了同在上小學的我,會心動嗎?”
方爾一愣:“啊?”這是什麼問題亂入?
林森笑:“我的意思是,小學一年級的你,不會喜歡上那個時候的我,哪怕我再怎麼出衆,再怎麼與衆不同鶴立雞羣,你也不會喜歡上我,只可能羨慕我,可到了中學,你會開始慢慢的注意到周圍優秀的異性,這都是生命發展的歷程,是很正常的。”
方爾聽着他柔聲解釋,心裡一軟,眼眶有些發酸,想告訴他自己的內心感受,可張嘴卻成了:“爲什麼你是鶴我是雞?”
林森哭笑不得的揉了揉她的短髮,忽的又嘆了口氣:“以後把頭髮留長吧,好看。”
“留不長了,我覺得短髮利落些。”短髮和長髮,像是方爾人生中的分水嶺,長髮的那端是過去的她,短髮的這端是現在的她,成熟又世故。
道理林森說的很透徹,方爾心裡卻始終有道過不去的坎,林森能感覺到這道坎,卻也知道自己總有一天會戰勝這一切,時間會說明一切,更何況在面對自己的時候,方爾根本一點都沒有變,還是以前那個動不動就哭鼻子的小姑娘,林森不說,是害怕方爾覺得自己是在敷衍她。
爾爾,來日方長。
來日方長真是一個美好的詞語,它賦予了無限的可能和期望,把不可能的變成可能。
兩人相擁良久,方爾想起方媽媽:“林森,我們回家吧,回白城,我想看看媽媽。”她快四年的時間沒見過媽媽了。
這麼長時間,是該回去看看了,林森還沒來得及應承下來,放在電視櫃上一直安靜的手機嗚嗚震動了起來,他拍了拍方爾的肩,走了過去。
“喂。”聽到電話那邊的聲音,林森微微皺起了眉。
那邊不知又說了句什麼,他吐出兩個字:“繼續。”就緊鑼密鼓的掛了電話。
方爾跟着皺眉:“怎麼了?”
“沒什麼,你不是餓了嗎,走,吃飯去。”他拎了件外套,把方爾從牀上抱了起來。方爾一個猝不及防,緊摟着他的脖子:“幹什麼呀?”
“昨天是我抱你進來的,這屋裡面沒有拖鞋。”林森簡單的解釋,摟着人往外走。
方爾一張臉羞的通紅,小聲說着:“那你之前怎麼不告訴我?”
這屋裡有沒有她的拖鞋,她還真不知道,她那個時候只是單純的想要寶寶舉高高,可沒有想到引火**了,現在這個算是副作用吧。
林森直接把人抱到了玄關,放下來,指了一下鞋櫃:“你自己找一雙鞋子。”說完就找出一雙自己的皮鞋,低着頭穿。
“出去吃啊?”她還以爲是林森自己動手,口氣裡不無失落,聽話的去打開鞋櫃,以爲裡面她以前的那些鞋子,卻沒有想着碼了一鞋櫃的新鞋,清一色的高跟鞋,沒有特定的顏色,可款式都很漂亮,她嘴微微張着,挑出來一雙漆皮的黑色高跟,大紅的底。
“這都是你這些天買的啊?”方爾又打量着鞋櫃裡面的鞋,光着腳往裡面套。
林森擡頭看了一眼:“這一雙鞋是去年買的。”
去年?方爾心裡一驚,看了林森一眼,胸口緊緊地,不知道該說什麼。去年……那個時候所有人都以爲她已經不在了,林森給她買這雙鞋……
“走了。”不等她傷感,林森站了起來,自然的握住方爾的手,拉緊,帶着她出門。方爾卻有些久久不能回神,進了電梯,又問了聲:“裡面那麼多鞋子,都是你這幾年買的?”
她問的隱晦,可林森哪裡領會不到她的意思,輕輕捏了一下她的手。
“就是恰巧買了。”林森解釋的風輕雲淡,那些年的傷痛不提分毫。
最開始那年,林森總不相信方爾已經不在了,經常喝的伶仃大醉,有一次誤打誤撞的進了一家鞋店,看到那麼精巧的鞋子,情不自禁的就想起了方爾,後來開始重新接回工作,這也就成了習慣,他總是在習慣想她想的厲害的時候,就給方爾買一雙鞋,買回家放回鞋櫃,便再也不看一眼。
好在,它們最後都等到了主人。
吃飯的地方是在一個比較清雅的地方,包廂裡擺着古色古香的屏風,和屋裡面的裝飾很像,倒是不覺得違和,林森說這是Van新開的店,方爾不禁咋舌,幹經紀人這行還真是賺錢,她記得以前在那種路段Van就又一家格調很高的餐飲店,現在這是要全國連鎖了?
菜剛上,Van就來了,笑得極其幽怨。
“喲,林哥這是想起我來了?”昨晚天寒地凍的話,二話不說就讓他走,Van現在想起來都覺得心塞,他就是養了頭白眼狼,有了媳婦忘了娘。
林森揚了揚下巴,示意他在對面坐下來。
這種氣氛下,方爾自動隱形了,小口小口的吃着菜,分心去聽兩人談話。
“人都找回來了,你現在要咬着不放幹什麼,再說,就是我願意幫你找,那些吃着公糧的人也不願意啊。”
林森沒什麼表情,眼神冷了幾分:“後患無窮,這個人,必須找出來。”
方爾隱隱覺得這段談話的主角是關子,也和自己有關,不由的留了個心眼,吃飯的速度慢了下來。
“找出來你打算幹什麼?”Van表情微微有些不耐,“你還能代表月亮消滅他嗎?最後這事兒還不是要交代到公安機關去處理。”
“就算是送到公安,那我也會讓他把樓底坐穿。”林森聲音森冷,說這話的時候渾身冒着一股子戾氣。
Van忽的極嘲諷的笑了幾聲,“喲厲害了啊,這局長的兒子就是不一樣。”
他說的陰陽怪氣,方爾不由的去看他,心裡琢磨着什麼局長,可Van就禁了聲,說自己還有事,就先走了。
“什麼局長兒子?”
林森胸口忽然涌上來一陣煩躁,皺眉起身:“沒什麼,我出去一會兒。”
方爾看着他的背影愣愣的,不知道林森爲什麼這麼執着的想要把關子找出來……後患……這個雖然確實是值得擔心,不過好像他也沒有什麼機會了。
沒一會兒林森就回來了,身上有一股菸草的味道,方爾皺了皺眉,沒表現出來,視線忽的落在一盤烤翅上面,她剛纔聽着他們說話,竟然都沒有注意到自己最愛的食物,之一!
方爾直勾勾的看着烤翅,卻不動手,林森只瞧了一眼,就知道方爾的小心思,拿起一旁的塑料手套,白皙細長節骨分明的手指拿起來一個,三下五除二的去骨,放在方爾的盤子裡。
“技藝不減當年啊。”方爾毫不含糊的誇着林森,喜滋滋的去吃雞翅,好似經過他這的手,這東西都美味了好幾分似的。
進來上菜的小姑娘拉回了方爾的思緒,她擡眼去看菜色,忽的瞥見穿着青花瓷旗袍的小姑娘脖子上有一小塊紅色的,像是被什麼蟲叮咬了,她微微皺眉,忽的想起來一件事。
“哪裡有鏡子?”
小姑娘被突然發問的方爾嚇了一跳,看了一眼用力按在自己手臂上的手,擡手指了指屏風後面:“那邊有一個洗手間。”
林森也擡眼看她,眼裡有着疑問,方爾管不上,起身,進了洗手間。
洗手間不大不小,有一面足有一米五寬的鏡子,加上亮白的燈光,倒是顯得人白了好幾分。
方爾對着鏡子看自己脖子上的痕跡,斑駁的到處都是,早就看不見最初的那一點了,可她心裡卻開始發涼,所有的毫不相關的事情此時都連接在了一起,透透徹徹的告訴她一個真相,一個林森對關子恨之入骨的理由。